作者:一只烂苹果
已经七境的宗师们都有自己炼化的本命元气……这是最适合他们自己修炼战斗的元气,与他们自身的契合度非常的高。
比如夜策冷的水属性元气,长孙浅雪的冰属性元气,赵四先生的火属性元气等等。
但这个传说中的男人突破,却是让天地间几乎所有属性的元气都在颤动都在共鸣。
或许……也就是陆晨迦比较的淡定了。
对她来说,吸收天地元气从来都是不分属性的。她体内的真元在质量上是不逊色的。
已经修炼完成的陆晨迦弥补了将夜正统修行者的不足。自身可以说是没有破绽了。
陆晨迦看到了这样的奇异现象。
然后笑了,“我本来还发愁怎么去找到隆庆呢?现在看来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
一个青年男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众人的眼前……这个男子比丁宁看起来年长几岁,却又比当年的梁惊梦稚嫩许多。
他连续突破,终于出关,在长孙浅雪等人看来这个过程很快,但对丁宁来说,似乎过去了几年时光,看来……过程真的不简单。
丁宁出关,仿佛变了一个人。
当所有人发现他的时候,也发现了丁宁身边的一个意想不到的男人。
他是……蘅王。
……
……
第四百二十六章 叙旧与离去
……
……
这是一个没有短视频、没有自拍的古老时代。
很难露脸。
你的多才多艺如果不是惊天地、泣鬼神级别的,那生在这样的时代,想要出名,想要做到让这个世界都知道你,那可真是太难了。
你手上的刷子必须要非常给力才行。
不管怎么刷也不掉毛,还必须更加柔顺,这样才可以经住各种考验。
成为名士。
……
旷修呢,出身赵国。
赵国呢。
这个国家文艺气息比较的浓厚。比较突出的就是赵人走路的样子特别好看,跳舞更是如此。
(PS:邯郸学步……)
雪女的赵舞就是独步天下的。
可以说是倾国倾城了。
也不知道倾倒了多少达官贵人。
但即便是雪女,她的名字也一般只是局限在燕国这个地方而已。
她的妃雪阁吸引的都是燕国贵人。外国人知道的当然也有,却远远不及旷修这般传奇了。
旷修就是这个时代的音律之王,
引领者。
他身为一个琴师,却可以让七个王朝都知晓,这要是放在现代的话,妥妥的天王巨星有么有?!
要知道,这个时候,就算是卫庄,为了要把流沙给搞起来,他也是亲自去接单了不少活的。
结果去杀了一个已经要死的巨子,还被墨家惦记了许多年。
坑不坑?
……
身为这个时代顶尖的艺术家。
旷修这地位嘛,没得说了。
弄玉看见了旷修以后,听到了旷修和高渐离合奏的琴声以后,就跟看见了梦寐以求的偶像似的……以往成熟的小姐姐就要变成迷妹了。
没办法。
再成熟的人见到偶像也不会淡定。
偶像也是人。
偶像也可以有偶像。
……
身为艺术家嘛,通常这个脑回路跟正常人不太一样。尤其是这种出名的,那就更是如此了。
不然的话,怎么会显得与众不同呢?
大浪淘沙,在普通人之中脱颖而出的人都是这般。
就是真的特立独行。
脑子正常啦,还真不行。
身为赵国人,旷修脑子抽筋了,帮助了一个来自秦国的将领逃离秦国,荆轲就是负责掩护的人。(也不知道这逃走的是不是……)
总之。
旷修却在那之后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他选择留在了秦国。
或许是不想给自己的国家招来天大祸端?总之……他拒绝了荆轲的帮助。一直在法场上弹呀弹,弹呀弹的,曲风悲伤,让秦兵们冷死了。
这家伙。
音乐方面达到巅峰了可以说,可以让听曲的人身临其境。即便听曲的人根本不懂音乐,他也可以让那些人被自己的喜怒哀乐左右。
秦兵们听的牙都疼了。
早就想弄死这货了。
“一个弹琴的,装逼啥么?以为就你有情操?有信仰?”乱世之中,怎可能有真正的对错。
……
高渐离终于来了。
这是一个明目张胆的埋伏,高渐离还真的来了。来见一个素未谋面却可以终身托付的人。
艺高人胆大?
也是一个逼格满满的家伙。
俩人弹琴合奏,荆轲充当打手。
……
这是一场经典的画面。
但见证者极少。
弄玉很幸运,可以见到两位传奇。
她庆幸自己活到了这个时候,庆幸自己没有犹豫的跟随那个人。
她听的很是认真,不愿意错过这其中的任何一个音节。因为这恐怕将是最后的绝响了。
这是高山流水。
由旷修和高渐离两个人合同合奏的高山流水……此曲将会是空前未有的巅峰之作。
用生命弹出来的琴声总是如此惊艳。
以至于弄玉浑然没有注意到江闲语已经消失不见了。
……
大音希声。
杀人无形。
打手荆轲忽然惊讶发现……这些凶猛攻来的秦兵们正一个个口鼻流血的倒在冲锋的路上。
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群……
死的莫名其妙。
他发现……都是被震碎了体内的五脏六腑而死的。
这需要非常深厚的功力才可以做到。
荆轲自己就可以做到。
但是干嘛要那么的费事儿呢?
一剑杀了不就行啦,何必还要浪费珍贵的体力呢?
杀人从来都不是一剑容易事儿。
要学会找对方法才行。
……
但荆轲找不到这些秦兵无故死去的原因是什么。
他看向正在弹琴的旷修和高渐离,俩人的手指不仅可以弹琴,还可以握剑。打架其实也是高手,尤其是那个一直冷冰冰的高渐离。
功夫很高的。
“但没我厉害。”荆轲自言自语起来。他喃喃道:“声音?”可如果是声音,为什么他没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