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海大提督
这正是史密斯周想要的结果。所以他笑了笑,就直接说起了自己的故事。
“我的故事要从很多年之前说起。那个时候,这个世界上的人类还远远不是今天的这幅模样。他们没有能力建筑出钢筋水泥,只能在木头和茅草搭建的棚子里生活。他们没有能力制作刀剑和武器,只能拿着木头和石头来保护自己。他们没有衣服,只能披着树叶和兽皮。他们没有安全的食物来源,除了从大地上采集一些浆果植被之外,只有拼上命才能猎杀到一些动物,弄来一些稀罕的肉食。我就是出生在那样的一个时代里,一个对于人类来说充满了悲剧的时代里!”
史密斯周的话一开头,周易就忍不住挑起了眉来。因为这些话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离奇了。史密斯周才多大的年纪,到现在顶多也就是五十多而已。五十多的年纪倒推回去,那也是出生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人会没有住过钢筋水泥,会没见过刀剑枪械,会连吃的都找不到。开什么玩笑,别说是美国找不到这样的地方,就算是非洲恐怕也找不到几个这样的地方啊。
这摆明了是在和自己开玩笑。只是现在,周易可没有任何和他开玩笑的心情。所以立刻的,他就对着史密斯周这样说道。
“够了,这样的鬼话你认为我会相信你吗?史密斯周,麻烦你走走心。如果想要编个什么故事来骗我的话,最起码编一个真实点的故事。别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以为你是一个史前的原始人!”
“事实上,我的确是一个原始人。”一句话打断了周易的指责,史密斯周波澜不惊地对着他说道。“我出生在一万年以前的史前社会,出生在一个普通人根本无法想象的世界里。这么告诉你吧,我的儿子。我的来历比你想象的要复杂的多,我的身份也比你认识的要特殊的多。所以,不要把一般人的常识代入到我的身上。你我都知道,我们不是什么一般人。所以有些事情即便是超出了常识,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吗?我可以向你保证,在这些事情上我并没有对你说什么谎话就是了。”
史密斯周的解释并不能让人完全信服,但是却已经足够让周易暂时地沉默下来。他不在继续鸡蛋里挑骨头,那么史密斯周自然也就接着讲述起了自己的故事。
“我出生的地方是位于黄河中下游的一个小部落。那个时候,黄河还不是黄河。我们部落里的老人叫它圣河,或者干脆直接叫它母亲。因为这条河的确是养育了我们。从最开始的时候,就给我们提供生活中所需要的一切。你知道我小的时候最喜欢的是什么吗?就是和我的父亲一起去河里抓鱼,然后好好地吃上一顿烤鱼肉。把父亲和我抓的鱼带回部落去,带给我的母亲还有我的那些弟弟妹妹们。这就是我那个时候最快乐的事情。然而,这种快乐并没有持续上太久。”
“我十五岁那年,天上下起了我从没有见过的大雨。大的几乎就像是天河从天上倾斜下来一样的雨水让黄河立刻就泛滥了起来。我们的部落面对泛滥起来的黄河根本没有任何抵御的力量,只是一个晚上的时间,整个部落就已经是被高涨的河水彻底地冲垮掉了。几十口人,除了我之外,包括我的父亲和母亲,的那些弟弟妹妹们,都被河水所吞没。只有我,抱着一棵大树干,被河水给冲到了下游,冲到了汤谷里。”
嘴里说着一个悲惨的故事,但是史密斯周的脸上却没有流露出任何悲哀的神色。这让人忍不住地好奇,到底是他根本不在乎这些,还是他早已经忘记了悲哀的滋味。当然,史密斯周不会对这个问题进行任何的解释,他只是依旧表情平淡地讲述着自己的故事。
“我很幸运,因为汤谷里的人救了我。作为当时东海之滨的大城,汤谷是整个人类的圣地。这里居住的不仅仅有像我这样的凡人,还有那些神话中的神仙。而救了我的那个人,就是一个神仙。”
“他叫句芒。是春神和木神,象征着万物生长的力量。他掌控着汤谷的扶桑树,是汤谷的主人。这是一个好人,不仅仅是因为他救了我,而且还因为他把我收作了弟子,教会我如何炼气修仙。”
“炼气修仙,这是这片土地上那些上古神灵们所研究出来的奇术。说起来可笑,这些上古神灵们大都是天生天养的存在,他们从出生的时候起就已经是拥有了超乎想象的力量。按理来说他们根本不需要修炼的才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些神灵们就是弄出了这种东西。并且毫不顾忌的把这种东西传到了人类的手中。我大概就算是人类中第一批受益者吧。”
“我在汤谷里修炼了五百年,终于在赤松之下得道成仙。因为这个,句芒就给我起了个名字,叫做赤松子。而也正是从那一天起,我摆脱掉了凡人的生老病死,成为了一个神仙。一个人类修炼而成的神仙。”
说到了这里,史密斯周忍不住闭上了自己的眼睛,脸上也露出了怀念的神色。
“一日腾风八万里,朝游昆仑暮沧海。驱霆策电遍天地,龙聚虎驰倏烟霭。当真是快意,当真是逍遥。可惜,快意不了多久,逍遥不了多时啊。你知道这是因为什么吗?我的儿子?”
突然地被问上这么一个问题,周易顿时便是一愣。虽然他和史密斯周之间已经是彻底地撕断绝了关系,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对于他所说的这段过往,他心里的确是产生了不小的兴趣。
上古时代的秘闻,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了解得到的。而且还是和这个家伙有关,当然是让他止不住地生出了探究的欲望。这个时候,他也管不了他们之间的那些龌龊了,而是直接就对着他回复道。
“有求皆苦,无欲则刚。人活在世上就有欲求,会有感觉到苦恼,怎么可能一直快意逍遥下去。我想,你也应该是遇到了自己想要却又得不到的东西吧。”
“有求皆苦,无欲则刚?的确是这样的没错。可是,你知道我求的是什么吗?”
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史密斯周就闭着眼继续说道。
“我是凡人中第一个修炼成仙的。对于那些凡人来说,我已经是神仙,已经是高高在上。但是对于那些天生神灵来说,我却只是一个异类而已。没有几个人会把我当成是同类,对于他们来说,我始终都还是人类。”
“这一点我始终都不否认,因为即便是当时我已经活了几百年,但是在我记忆中最深刻的还是我当初在那个小部落里,有着父亲双亲,姊妹兄弟的日子。我忘不了他们,所以我总是想要回到当初的那个部落去看看,去那里怀念我所失去的一切。”
“我回去了,但是五百年的时间太长了,长到了足以消弭一切。我当初的家已经沦为了泽国,大水淹没了一切,什么都没有给我留下来。从那时起,我就意识到了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孤家寡人,一个一无所有之人。我不甘心这样,所以我想要重新得到我失去的一切。而这也就使得,我冒着天条,深入到了当时的人族之中。”
“上古时代的先天神灵们建立了所谓的天庭,八主主管着天上地下的所有一切。我这样的神仙也是一样,而按照天条,神灵是不能和人族有太大的交集的。他们看不起这些凡人,将他们视之为蝼蚁。所以他们自然也不会允许自己身边的人和一群蝼蚁打交道。不过我是个例外,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被他们看成是自己人。所以哪怕是我违逆了天条,只要天主不发话,也不会有人来管我。而就是这样的,我在人族之中呆了三千年。”
“你不会想象到那个时候的人族生活的到底是有多么的艰辛。天灾人祸,每一样都能给人族的存在带来致命的威胁。天灾还好说,只要能渡过最艰难的时候,以人族的韧性总是能撑过来的。但是人祸,人族却始终是无能为力。”
“你知道那个时候的人祸意味着什么吗?那意味着天上的神灵不把人类的生死放在眼中,地上的凶神妖魔在肆意的拿人类当成血食。随便一个神灵呼风唤雨,移山转岳,都能让无数的人死在他们手中。而地上的凶神妖魔们更是肚子一饿,就敢血口一张,把千百人吞入肚子里。”
“三千年来,我看到过无数被我看着长大的人族死在这些人祸的手中。那里面有我亲手教导的弟子,有把我当成是信仰来供奉的凡人。我亲眼看着他们长大,看着他们死去,但是我却是无能为力。你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滋味吗?”
“痛不欲生,然后是恨入骨髓。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已经下定了决心,我一定要壮大人族。我一定要让人族成为这世间再也无人可以欺凌的种族。哪怕是那些神灵,那些妖魔,也不能欺辱我们,我们人族,要做这个世界的主人!”
第一千三百六十六章 人族秘史 渐窥真相
史密斯周突然间说出了这么一句话,顿时就就是让周易有了一种强烈的违和感。
在他眼里,史密斯周不应该是这么高尚的人。这一点从他行事的手段就能看得出来,连绑架一个女人作为要挟的这种事情都能干得出来,你能指望他有多么高尚的情操吗?显然是不能的。
但是,就目前史密斯周所说的这个故事来看,这个所谓的赤松子的确是有着一种别样的情怀在。能够在那样的前提背景下立下这样的宏愿,说是一位人中豪杰也不为过。只是赤松子是赤松子,史密斯周是史密斯周,虽然史密斯周口口声声说自己就是赤松子,但是周易还是不相信他的这番鬼话。
在他看来,这个所谓的赤松子的故事也不过是史密斯周冠上自己的名字说出来的一番典故而已。根本就和他没有关系。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周易早已经认定了一切。他可不管这其中到底有什么隐情。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瑟琳娜被他控制在了手上的话,他早就出声揭穿他了。之所以现在对他放任不管,完全是出于那种顾忌而已。
周易心里是怎么想的,史密斯周并不知道,他只是自顾自地讲述着自己的故事,并且直接把这个故事推向了高潮。
“有了这样的念头,我就开始慢慢地在人族中谋划。然而很多年过去了,我始终不能彻底地实现我的这番夙愿。不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并不是没有结果的,因为随着时代的前进,整个人族也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越来越多的凡人修炼成了神仙,而一些神灵也开始和凡人结合,诞生下身怀神灵血脉的后代。虽然说这个时候的人族还不被天庭的神灵放在眼中,但是和一开始的时候相比,他们已经是有了巨大的变化。”
“羲皇、娲皇、燧人氏、有巢氏、神农氏。这些上古时代的人皇交相辉映,将人族带领向了一个近乎辉煌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族终于有了屹立在大地之上的能力。虽然说那个时候的他们还要受到来自地上妖魔凶神的威胁,但是和之前的全无还手之力相比,现在的他们已经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但是,这不够,远远不够。”
“作为第一个修炼成仙的人,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天庭的阴暗和卑鄙。主宰天庭的八主是不可能任由人族坐大的。因为他们很清楚,人族能在几千年里发展到对抗地上凶神和妖魔的地步,那么就有可能在未来成为能够和他们对抗的势力。他们不允许有这样的势力存在,所以他们从那个时候起就已经谋划起了针对人族的手段。”
“你知道这些神灵的手段是什么吗?那就是他们利用带有自己血脉的后代,在人族中建立起了一个个不同的部落。然后利用这些部落之间的矛盾,来发动战争,来让他们自相残杀。”
“本来那个时候的人类应该精诚合作,共对外敌的。但是就因为这些卑劣的计划,他们却开始在彼此之间征伐了起来。小的部落不断地被吞并,大的部落也在一次次征战中损失惨重。他们还要对抗到处都是妖魔,还要对抗那些亘古长存的凶神恶煞。在这样继续下去,那么整个人族都会分崩离析,都会濒临灭亡。”
“好不容易看到人族的发展走上正轨,我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我开始想尽一切办法的来拯救人族,而就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希望。因为我发现了一个人,一个天生卓尔不凡的人。他叫轩辕!”
“轩辕黄帝?”黄帝的大名,周易当然不可能不知道。只是他实在是想不到,在史密斯周的故事里居然会有他的存在。这让他更加的好奇,这个赤松子的故事到底要怎么进行下去。而就在他的好奇中,史密斯周这样对他讲述道。
“没错,轩辕黄帝,有熊氏之子。其母为有蟜氏之女附宝。不论是有熊氏还有有蟜氏,都有着天生神灵的血脉,而他们的孩子轩辕则天生就是人族的共主。其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成而聪明。我遇到的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为战乱不休的各部族而整日忧叹。作为一个目光长远的天生共主,他已经看到了这样下去人族所将会面临的险境。我和他一见如故,一拍即合。所以明知道这样的一个人主必然会受到那些神灵的关注,但是我还是毅然地将之收为弟子,传授其修炼之法,并且开始辅助他,进行统一人族的大业。”
“轩辕负天命而生,他的出生本来就是为了终结天庭的这个阴谋的。在他的努力之下,有熊氏不断地壮大、扩张。整个中原地区的大小部族几乎都已经投入到了有熊氏的部落之中。可以说,单凭他一人之力,有熊氏就已经是成为了天下数一数二的部族,即便是满天神灵也不敢轻辱的存在。”
“但是,这还是不能决定人族的命运。因为在那个时候人族还有两个巨大的隐患。一是炎帝,炎帝是神农氏之后,虽为人族但是却身负天主血脉。可以说,他是天主在人间的代言人,是天庭势力在人族中的化身。”
“其二则是九黎之主蚩尤。九黎子民乃是凶神之后,而九黎共主更是兵主亲临人间的化身。他虽然也算是人族中的一员,但是不能与华夏人族混为一谈。再加上九黎想来喜欢攻伐华夏,他们之间自然只会是敌人而不会是朋友。”
“轩辕想要一统人族,断绝人族内乱的可能。就必须要击败这两个对手,然而这两个对手都不简单,尤其是蚩尤,更是几乎不可能战胜的存在。但是,轩辕做到了。”
“治五气,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於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随后九败于蚩尤,最终于逐鹿斩蚩尤于剑下。他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人族共主,真正的一代人皇。但是就在他登为黄帝,一统人族之后。天庭却对他下了诏令,要让他飞升天庭。我和黄帝都知道,所谓的飞升不过是一种谋害而已。他不应该去,但是为了人族,他却不得不去。人族初定,根本无力与天庭为敌。为了保护人族,为了保护这个基业,他只能乘龙而去,留下我一个人继续为这份基业而奋斗。”
“这是一段艰苦的岁月,因为我已经不可能以赤松子的身份继续存活于世了。和黄帝一样,我也已经成为了天庭的敌人。为了保证这份人族的基业不被破坏,为了保证我能继续暗中照看这份基业,为整个人族保驾护航。我只能兵解转世,以另一个身份继续我这维系了一生的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