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偏爱枕惊鸿二字
他看到了刚才霄海攻击苏忘忧所用的那一击,那一击若是在夏国放出来,哪怕乱放都能杀个成千上万人,如果是在夏国首都来这么一下,估计死个十几万人都是有可能的。
还好这里是沙漠。
苏长歌眯起眼睛。
【现在……可不是藏拙的时候了呢。】
他双手合十,淡蓝色的内气喷涌而出。
“虽然不知道这家伙到底算不算‘生物’,但总得试一试啊,按理来说————这种以恶意和邪念为食的怪物应该会受到很大影响才对。”
“你的秘法可要给力一点啊,剑魔……”
随后,他的身体动也不动,但那淡蓝色的内气却以恐怖无比的速度扑向了霄海。
那速度比起苏忘忧来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更重要的是————它完全没有一丝动静。
当霄海看见那道内气的时候,已经晚了,那道内气已经钻入了它的体内。
老实说,苏长歌也有些紧张,对一个非人——只是有着人类形态的怪物使用剑魔这样针对道心的秘法,他也不知道有没有用,但这的确是他唯一一个能够横跨上百里立刻影响到战局的技能。
不成功也无所谓,但如果能成功……
【如果成功了……就能看到霄海的记忆吗?】
事实证明,是有用的,但众人所看到的,并不是霄海的记忆,而是霄海所用来现世之人的记忆。
那个背负了世上最恐怖恶意与邪念之人的记忆……
内气从霄海身上炸裂开来,淡蓝色的内气四处飘散开来,将沙漠内的所有人都拉入了幻境之中。
入目的是一个银发幼童。
幼童的相貌并不出众,衣服是破破烂烂的粗制麻布,面有菜色,面黄肌瘦,是随处可见的欧洲贫苦人家的孩子。
他缩在一个茅草堆中,这草并不柔软,刺得他浑身发疼,可是他不得不这么做,不然他活不过今晚,寒冬能轻易夺走他的生命。
他不敢闭上眼睛,因为像他这样的人太多了,他见过很多像他这样的人,这些人在一个寒冷的夜晚上闭上了眼睛,就再也没能睁开。
他是个孤儿,在收养他的那家好心人被帝国的士兵杀死之后,他就开始了流浪。
银发在欧洲也算是比较少见的发色,如果他长相出众,再稍微乖巧一些的话,找到一些大户人家收养并不是难事,他能做到比任何人都乖巧,却无法改变自己的相貌。
一道巨大的伤疤从左下至右上,几乎将他的脸分成了两半。
这是杀人所付出的代价,但起码他是不后悔的,哪怕就此死去,也是不后悔的。
————但如果能活着,哪怕只是苟活,他也想活着。
一夜过去,阳光照耀。
“我也没有多余的粮食来帮助你。”看起来四十岁————或许也可能是五十岁的大叔蹲在了茅草堆之前,自言自语道:“从这边往那边走十几里,有一座城市,你或许能在那里活下来。”
很显然,这四五十岁的大叔并没有读过书,他甚至不知道那个方向是什么,只能用手指着,或许会有人告诉他,太阳升起的方向是东方,但他或许也会这么回答。
“知道这件事并不会使我的黑面包变成白面包,伙计。”
大叔拍了拍幼童的脑袋,示意他可以走了。
他知道对于一个幼童而言,十几里代表着什么,可在这个时代,所有人都别无选择。
活在这个时代的底层人士并不想知道如何把生活过得更好,因为他们连活下去都快要做不到了。
大概有四五十岁的大叔回到了家,见到了差不多有六十岁的妻子,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她大概会成为一个胖子。
“那个孩子呢!我的天啊!我不是让你把他抓起来吗?说不定能在人贩子手里卖个好价钱。”
六十岁的妻子哭喊起来,叫声震天。
中年大叔将眼神投向窗外,他的目光很疲倦,也很麻木。
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要么麻木,要么死亡。
幼童的目光也很疲倦,远远比大叔更加疲倦,但————他的眼神还没有麻木。
中年大叔并不知道,他刚刚救了自己一命。
这个幼童……曾经团灭过帝国的一个小队,足足十二个经过训练,身强体壮的豺狼死在了这个六岁儿童的手里。
他付出的代价,仅仅只是一道伤疤。
为什么他还没有麻木?
或许是因为他掌握着超凡,或许是因为那户好心人家给他取的名字。
“亚当。”
幼童重复道。
“我叫亚当。”
第七十六章 自我之后
让一个六岁的,没有食物,没有淡水,不曾习武,身体素质极差的小孩子在寒冬中赤着脚裹着麻布走完十几里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不是靠意志力能做到的事情,跟天赋也没有太大的关系————除非他的天赋到了苏忘忧父亲那种一念成神的级别。
上一篇:漫威里的lol系统
下一篇:大秦:开局杀了秦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