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雁夜就是要娶时臣的女儿 第427章

作者:欧阳若雪

“这可比不了。”雁夜摆了摆手,谦虚的摇摇头,谁知道这个世界的老君究竟是个类似于英灵的信仰结晶,还是真的是当年那位道祖留下的分身或者后手,若是前者也就罢了,若是后者,那是真心不敢比。

毕竟这种规格的大佬,现在指不定还在美食界某个犄角旮旯游戏人间呢。

正所谓长生是愚者的毒药,没有大智慧,过长的寿命只会让人趋向自我毁灭,当然,这个大智慧并不一定是在说聪明,如果你能适应一个问题思考几十年,一觉睡上百年的长生种时间观念,那也未尝不是一种智慧的体现。

而道祖这种大佬,无疑是有大智慧而,只要想想这几千年的光阴中,道祖还在不断的精进,不断的追求着他心中的道,雁夜就会打从心底深处冒出三个大字——惹不起。

正所谓猴精猴精,孙悟空的精明可不比人差,似乎也看出雁夜有所忌惮,立刻越过这个话题不谈,话锋一转,却是有些八卦的道:“老哥你这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怎么跑到这穷乡僻壤来了?”

“我们是来找吃得的!”幽幽子抓着一片酱牛肉,权当是餐后点心,一边嚼一边嘟囔道。“不过这牛妖怪味道一般,配不上菩萨锅底,要是那个大胡子的牛还有的话,味道肯定比这个好吃!”

“一般?”孙悟空的眼睛瞪得和他大哥的蛋一样,这个还叫一般?那俺老孙以前吃的岂不是猪食吗,于是摆了摆毛手,一副爱莫能助的表情道:“如果这个也是一般,那你们只能去找龙肝凤髓了。”

“龙已经有了,正打算找个配得上的飞禽做成龙凤羹来着的。”雁夜笑着点了点头,“听说西边有个狮驼岭,那里有一只妖怪,是佛祖的娘舅,乃是凤凰的嫡子,我准备拿它炖汤。”

“佛祖的娘舅?那如来老儿也有亲娘老子?”猴子挑挑眉毛,金色的眼皮布灵布灵的眨着,似乎是听到了什么挑战三观的消息一样,不过转念一想,佛祖有没有亲娘老子跟他有个毛关系,转眼将问题放在了重点上

“俺也要去!”

“不要。”雁夜脑袋一转,非常果断的拒绝道。

“别呀!”猴子被拒却也不恼,只是陪着笑脸绕了个圈子走到雁夜侧面,“你要吃佛祖的亲娘舅,他能不找你麻烦吗?我跟着一起,也给你当个帮手不是?”

雁夜闻言却是撇了撇嘴,我和老婆一起过来度蜜月的,带你个猴子算个什么事?

当然这话不能明着说,不然以猴子原著中那副耍赖的样子,说不定还真就死皮赖脸的跟上来了,于是这雁夜眼珠子一转,然后随手搓出了一个和他有三分像的老头子:“我也不怕伤你自尊,可就你现在的水平,也就是如来佛一巴掌的事情,带上你反而是害了你的性命,还不如好好修炼我给你的三招棍法,什么时候把棍法修出真意,打赢我留下的化身,你就可以跟过来了,反正我们打算一路吃过去,怎么也得个一年半载的,这么多时间,够你修行了不?”

“那当然了,你以为俺是谁?”孙猴子是个受不得讥的性子,听雁夜这么一说,心说自己学修成太乙金仙也不过才花了三年时间(原著修长生法·火里种金莲花了三年,而七十二变、筋斗云甚至秒学,原文说一窍通时百窍通,时习了口诀,自修自炼,将七十二般变化,都学成了,他喵的现在龙傲天都不敢这么写好吗),何况是小小的棍法,于是梗着脖子道道:“你就瞧好了!俺老孙半年以内,肯定能干掉你这个化身!”

孙悟空说完,就化作砂砾钻进那人形化身,就朝着山谷中走去,随后耳边也再度想起了那砰砰砰的打铁声。

雁夜见猴子赌气,嘴角不由得上扬,这化身却与此方天地的化身之法不同,乃是以存在之力捏出来的类似磷子的个体,虽然就体质、抗击打能力方面有所不如,不过在武道方面却是完美的复制了雁夜的心技体,除了因为记忆问题无法使出宿世三招之外,其他技术那是分毫不差,猴子如果真的能打赢他,不管是以力破巧,还是真的悟了棒法精髓,至少对人战斗力能够达到一千以上,虽然不说能打死如来,但至少不会一见面就被拍扁了。

不过这砰砰砰的声音显然是不适合休息了,趁着天色尚未黑透,雁夜带着家小赶了几里路,这才安营扎寨……

幽幽子本人就是移动的白玉楼,对于雁夜等人来说,扎营其实就是等幽幽子将白玉楼拿出一部分丢在现实世界,随着一座和风满满的老宅凭空出现在月下,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开始仰望这异乡的月亮。

“话说你怎么知道佛祖娘舅是凤凰儿子的事情?”洛天依眯了眯眼睛,忽然问道,她这个土生土长的中原美食界高层子弟都不知道的情报,雁夜究竟是怎么知道的?

“你真以为长安你们出去大吃大喝的时候,我就光顾着骗泾河龙王的身子了啊?”雁夜翻了个白眼,谎话连草稿也不打一下便直接道:“有了泾河龙王的龙肉,自然要思考如何配伍,连天庭都知道龙肝凤髓,我当然第一时间想到凤凰,不过这片天地已经很久没有凤凰出世了,虽说天庭有养殖的肉龙、肉凤,但是肉质虽好,但灵气方面定然是不如那些知名的大妖,所以我就跟泾河龙王打听了一下比较有名的飞禽类妖怪,得知当今最著名的三个妖怪分别是金翅大鹏鸟、孔雀明王以及鬼车。鬼车只有稀薄的九凤血脉,而且本身是凶兽,远远配不上真龙的位格,而这孔雀明王如今身在西天,怕不是肉身早已经舍了,自然也就剩下一个金翅大鹏鸟了。”

ps1:九头虫的虫指的是天地无虫·赢鳞毛羽昆中的羽虫,原著描述是:毛羽铺锦,团身结絮。方圆有丈二规模,长短似鼋鼍样致。两只脚尖利如钩,九个头攒环一处。展开翅极善飞扬,纵大鹏无他力气;发起声远振天涯,比仙鹤还能高唳。眼多闪灼幌金光,气傲不同凡鸟类。由此可见,是一只九头鸟。

ps2:关于孙悟空的火里种金莲,原著是有丹诀的

显密圆通真妙诀,惜修生命无他说。

都来总是精气神,谨固牢藏休漏泄。

休漏泄,体中藏,汝受吾传道自昌。

口诀记来多有益,屏除邪欲得清凉。

得清凉,光皎洁,好向丹台赏明月。

月藏玉兔日藏乌,自有龟蛇相盘结。

相盘结,性命坚,却能火里种金莲。

攒簇五行颠倒用,功完随作佛和仙。

由此可见,至少吴承恩写书的时候玉兔和金乌是同级的……嗯,吴承恩这方面应该比现代人清楚对吧?毕竟那时候抠字眼可比现在的杠精狠,他在文坛评价很高,因此不会出现用典错误的低级失误。所以就西游记成书年代而言,龙的地位并不突出,且玉兔已经取代玉蟾成为月的代表。

第五百九十三章 猪的办公室政治

“开门,开门!”

“谁啊!”雁夜皱着眉头支起身子,一脸不爽的爬了起来,这荒郊野岭大半夜的,哪个二百五敲门啊?

距离和孙悟空分别都已经有大半个月了,这荒郊野岭的早就出了大唐边界,一栋这么大的宅子竖在林子里,脑子正常的都不回来敲门,怕不是什么不开眼的山精野怪喵?

“管他是谁呢,赶紧去看看……”洛天依毫不客气的把雁夜踹下了床,快速拎起衣服穿了起来,晚上吃了一顿老山参炖野鸡精,正在兴头上呢,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她非要一拳砸它两个小饼饼不可!

……

却说雁夜等着天依和幽幽子穿好衣服,这才几步走到院子门口,抬眼便看到一眯着眼睛的黑脸毛怪正拎着一杆大枪在那里叫门。

“哪来的妖怪?活得不耐烦了?”雁夜此时火气正大,捏着拳头就来到了门前,那黑脸毛怪脸上闪过一丝怒意,旁边一个肥头大耳的却一屁股把他挤开,肥胖的身子躬了躬,用憨厚的语气道:“我们是东土大唐圣僧的徒弟,因往西方拜佛求经,路过此山,被黄风大王拿了我师父去,我们还未曾救得,天色已晚,特来附上告借一宿,万望方便方便……”

“我方便你……”雁夜话说到一半,脸色忽然一正,神他喵的圣僧的徒弟,猪八戒他倒是认得,这个黑脸毛怪又是个什么玩意?

话说……不会是观音禅院那个黑熊精吧?

孙猴子让他放了,所以观音就把那黑熊套了给和尚当保镖了?

不过他可没必要惯着这俩,眼睛一翻道:

“你们俩连个人样都没有,我怎么知道你们是人是鬼,何况家里有女眷,不方便,不方便。”

“你这厮好是没理,我猪哥好好跟你讲道理你不听,莫不是我这钢枪不厉?”黑熊精一把推开猪八戒,瞪着眼睛大吼道,以雁夜的眼神有怎么会看不出猪八戒是故意被他推开,想必是想借这黑熊呆傻给他点教训,然后再自己出来当和事老。

不愧是天庭当过元帅的人,办公室政治玩的就是不一样。

原作中,猪八戒本身和孙悟空战力相仿,但是猴子先入门,本身又受了唐僧脱困之恩,而且闹天庭的前科意味着绝对没有别的出路,猪八戒当过高管,对天庭、西天的套路门清,明白自己绝对比不上猴子,而最后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成佛,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吃不到那个饼(就好像升职加薪一样,编制就那么多,不可能一个大项目就把你门所有人都升职,顶多升一两个带头的,有背景的),再加上本身又心灰意冷,自然也就摸鱼打诨。

但是这一次不同,先入门的是个铁憨憨黑熊精,虽然实力不错,但是没什么背景,底子不算干净,又是因为偷了唐僧的宝贝帽子结果被套了紧箍抓来当苦力的,只要稍微运作一下,自己不难拿到那个成佛的配额。

这黑熊实力够了,但是脑子却不好使,正好把他推出来吸引仇恨,自己再说几句好话,不难得到唐僧的好感,这样一来,升职加薪,出任欢喜佛,修行欢喜禅,走上人生巅峰的美好未来似乎已经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