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命汲取者
应该说果然不愧于出自多啦A梦那个高危世界的东西吗,篡改因果和玩的一样,毕竟是个小学生靠零花钱就能创造世界的地方......
这么想着,罗德还是决定把手里剩下的几个从蓝胖子那里搞来的货卖给老板。
天知道这种高危道具会发生什么!
至于另一个主角桐谷和人及结城明日奈那边......
反正死不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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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藏痛苦的倦缩在地上抽搐着,残存的电流还在他的体内流窜着。
“混蛋......”
他不甘的抬起头,看着显示屏上那张可怖的面具。
“不要着急嘛,亲爱的逆藏,游戏还没有开始呢。”
小丑轻声说着,用仿佛和情人对话的口气说道
“咱这世界可真够好笑的,说起来,想知道我这脸上的疤哪儿来的么?”
逆藏只是用仇恨的眼神看着他。
小丑自顾自的喃喃道。
“我呢,曾经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嗯,一个马戏团的喜剧演员。我有个青梅竹马的妻子。为了她我努力努力的工作着,可是她不满足啊,因为她是个贪恋赌桌的人,她还是个性自由者。嗯?知道什么意思吗,意思就是,我买包烟都能碰到三个上过她的人,大概就是这样。”
渐渐的,逆藏居然被他讲述的故事所吸引了。
“我幸幸苦苦工作赚钱,可是她还是不满意。于是啊,她搞上了个保险公司的鉴定员。然后给我投了个巨额的保险,在把我关在车库里,轻轻的放了一把火。烘!”
小丑癫狂的大笑着,双手做出爆炸的姿势。
“可惜啊,我居然没有死,我侥幸的逃过了一劫。但此后我发现我再也不能笑了,这怎么可以呢?于是,我拿起了小刀,放在嘴里。”
小丑说着,将手指伸向嘴中。
轻轻一划
“我回到家里,亲爱的妻子正在和那个保险公司的雇员做活塞运动。嗯,上上下下的,而我是个从不打扰别人兴致的有礼貌的绅士,所以啊我坐在客厅里等他们完事,我等啊等,无聊的我就是靠想着看到我回来妻子会怎么笑。可惜的是,再次看到我,她却做出了惊恐的表情,还叫骂着准备杀了我,这怎么行?!于是,我把他们两个绑了起来,然后将小刀伸进了他们嘴里......你看,她笑了哈哈哈哈哈哈。”
小丑说着,发出了癫狂的笑声
逆藏突然有种怜悯眼前之人的感觉。
突然,房间内响起了一阵齿轮转动的声音。
眼前光洁的地板被翻了起来,从中出现了——
被紧紧束缚在铁床上的是被宗方和雪染,他们被胶带绑住了嘴,呜咽而又挣扎的看着逆藏
逆藏的眼睛变的赤红
“混蛋!混蛋!混蛋!混蛋!”
逆藏红着眼睛暴怒的冲向眼前的小丑,然而却无论如何都挣脱不了着粗壮的铁链。
“不要这么生气吗,我不是说过吗,要笑。”
小丑笑着拍了拍手。
“滋!”
机械转动摩擦的声音
铁床的旁边,从脚踝旁,腰部,以及脖子边,出现了不断转动着的锯齿。
逆藏一下子就安静下来。
“你知道吗,我这个人并不讨厌GAY,因为我也算是个Gay,我喜欢一个叫布鲁斯韦恩的家伙,他是个大集团的老板而且是超有钱的那种类。他有钱到什么程度呢?大概只要他想他完全可以买下小半个美国,竞选总统对他来说也是轻而易举。可惜的是他不承认喜欢我。他喜欢一个整天把内裤穿在外面低智商傻X,而那个低智商的傻X却喜欢一个整天想弄死他的光头,而且这个基老还专门找了个美女给他的性趣打掩护,而且他还有个儿子!你敢信?!......”
小丑突然莫名的说起这个关于同性恋的话题,喋喋不休的,而且他似乎非常讨厌嘴里那个内裤外穿的家伙。
“我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你,亲爱的逆藏啊,直视自己的内心吧。别人的眼光又算什么呢?”
哐当
一把电锯被甩了下来
逆藏突然有种想呕吐的错觉。
“你有五分钟的时间,选择你喜欢的那个人,然后用这把电锯将另外一个人分尸。嗯,五份就行。”
小丑轻轻的笑着,天花板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倒计时的显示屏。
300秒......
“开什么玩笑......”
“嗯哼?”
“开什么玩笑啊!!!!”
逆藏的眼睛变得赤红,他挥舞着拳头,似乎想把这个坐在显示屏对面的家伙活活拖出来打死。
“哈哈哈哈哈哈哈,逆藏,我说过了,要笑!要笑啊!”
小丑癫狂的大笑着,仿佛要笑断气一般。
半晌,他停止了笑容
轻轻的打了个响指,天花板上的计时器开始转动。
“滋!”
电锯再次开始转动,并一点点的,缓缓的向前进发
小丑歪着头,那带着可怖面具的脸庞死死的抵住了显示屏
"why so ser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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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知道对付小丑最先要做到什么吗?”
“是什么?先生?”
“准备一副耳塞,如果没有耳塞,那你一定要记住,这个家伙所有的话,一句一字一个字母都不要相信!”
作者留言:
PS1:你们要的丑爷......
PS2:感觉还是写不好丑爷这个人物,你们觉得我写的咋样,还欠缺了点什么?
PS3:丑爷的来历谁TM都不知道,《灭族之灾》里干脆列出了好几个有着不同来历的平行世界小丑。而且这家伙乐衷于说鬼话,基本见到一个人就编一套故事。而且老爷和丑爷可是心心相惜的人,看致命玩笑最后一页,两个死敌最后在夕阳的照耀下相视狂笑。其实蝙蝠侠和小丑是一种人,他们都是疯子。
PS4:啧啧啧,雪染老师死的惨啊。你们说我接下来是收手呢,还是在写坏一批人呢~~~
PS5:你们说我要不要弄死骸姐?
22.欢迎加入阿卡姆
哥谭没有英雄,永远没有。
要论起美漫的笔下最为黑暗混乱的城市,那莫过于哥谭了。并不是说这个城市每天要死多少多少人,事实上无论是大都会还是隔壁漫威的纽约等城市,死的人要比哥谭多得多。之所以说它最为黑暗混乱,因为,哥谭只有罪犯。
是的,哥谭没有英雄,他只有一个最大的罪犯和一群试图挑战这位大罪犯的小罪犯们。
如果说对于别的英雄来说,罪犯是他们的影子的话,那么蝙蝠从一开始就没有所谓光的一面,他本身就是哥谭这座罪恶都市背后的影子。
蝙蝠侠,布鲁斯韦恩,他就是哥谭市最大的罪犯。
没有超能力,没有决定性力量的他维护这个黑暗都市秩序的除了自己那套装备以外,靠的是他的智慧与那份潜藏在黑暗中的恐惧。
“他来了!他救了我们!魔鬼救了我们!”
蝙蝠,是悬在哥谭民众头上最大的恐惧,他们恐惧蝙蝠甚至超过小丑。
企鹅人试图用资本与势力挑战他,然而他的资产在韦恩企业面前是如此渺小。
稻草人试图用恐惧的毒气挑战他,然而毒气的恐惧终究比不上蝙蝠的阴影。
双面人试图用不同的混乱挑战他,然而在神经质的方面他始终不敌蝙蝠。
贝恩用暴力挑战他,他接近了成功,他利用蝙蝠为人的弱点将他短暂的赶出了哥谭,但最终,他仍然失败了。
此外还有一大群的超级罪犯,但他们始终无法超越这道哥谭之影,成为哥谭最大的罪犯。
唯有小丑,他做到了
事实上,每一次蝙蝠侠与小丑的交锋,基本都是以小丑被逮进阿卡姆,蝙蝠侠痛失亲友为下场的。
因为他们惺惺相惜,他们都是疯子,他们就是哥谭第一和第二的精神病,小丑爱着蝙蝠侠,蝙蝠侠又何尝不是爱着小丑呢?
无论是不是出于不杀人的原则,绝大部分被蝙蝠逮到的罪犯通常重复着作死—被蝙蝠逮到—关进阿卡姆—逃出来继续作死这样的循环。
哥谭就好似是蝙蝠侠这个疯子的狩猎场,而猎物,则是这些罪犯。
就好像布鲁斯自己说的,韦恩家族世代靠着经营房地产、铁路业乃至军火成为整个美国最大的两个家族企业,但最初的最初,韦恩家族是以皮草业赚取第一桶金的——而在这之前,他们是猎人。
在《致命玩笑》中,夕阳照耀下,小丑就对着前来逮捕他的蝙蝠侠讲了一个笑话
“从前有一个精神病院,那里有两个病人。有天晚上,他们决定不要待在这里了,于是他们计划逃出去。他们爬上了屋顶,越过两栋建筑之间的狭隘缺口,他们看到城镇的屋顶在月光下延展,通向自由的世界。第一个人毫无困难的跳过去了,但是他的朋友却不敢跳下去。你知道,你知道的他很怕掉下去。于是第一个人想到了一个主意,他说:嘿我带着手电筒。等我把他打开照在两栋建筑物间,你就可以踩着光柱走过来了。但是第二个人却说:不,我不会走上去,因为,你一定会在我走到一半的时候关掉它。”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最后,在警车的灯光下,蝙蝠与这个杀死自己挚爱之人的宿敌相视狂笑。
同样是经历过生命中最糟糕的一天,同样是常人无法理解的怪物,小丑和蝙蝠侠是永远的同类。
小丑和蝙蝠侠是同一家精神病院的病人
俩人说话一个做英雄一个做恶棍
俩人杀死了全院的人后放火烧光精神病院
俩人各走一路从此互不相识
对于蝙蝠来说,正义联盟永远不是他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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