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蝙蝠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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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一卷的灵感来源是我最近看的漫画《香烟少女》
看了间帖之后,我特意买了本哑舍看了一下,结果居然真有一篇差不多的OTZ……
好吧,撕稿撕稿……
第六百二十六章 走鹃之烛火与朱罗的果园(三)
在比尔博姆王朝盛极而衰,最后因远南的野蛮人入侵而走向了终结。
野蛮人的君主显然没有能够维持一个宏大帝国的才能,于是那个已经腐朽的宏伟王朝分崩离析,大陆再度变成了数个国家相互牵制的状态。
艾伦·比尔博姆曾经的伟业被后来居上的胜利者所唾弃,最终也不过是变成了史书上寥寥数字的记述,而过往的辉煌也在人们口口相传中被扭曲和夸大,成为了没人相信的神话传说——即便它距今才不过两百余年。
在大国艾伦因的腹地,有着一个叫做比尔博姆的小镇,传说它正是两百多年前那个统一了世界(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这片大陆就相当于他们所认知的整个世界)的比尔博姆王朝发源地,那位伟大的至高之王艾伦的故乡。
遗憾的是,这个小镇上已经没了以比尔博姆为姓氏的人:那位至高王的后人,血管里流着比尔博姆之血的人被野蛮人屠杀殆尽,至高王的血统也就此消失在了茫茫的历史中。
当然这些事对于平民们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不论改朝还是换代,他们都一如既往如同辛勤的工蚁一般,为了自己和家庭的生活而忙碌着。
也就只有尚且天真的孩童,能够自由自在的玩耍了吧。
“才不是吹牛!”
比尔博姆小镇,小孩子们经常聚在一起的某条巷子里,一个有着蜜蜡色短发的圆脸小男孩大声说道:“我的曾曾曾曾曾祖父就是传说中游历过整个大陆的大贤者!”
“还说不是吹牛,这个世界上哪有长着金色苹果的果园啊!我看你的曾曾曾曾曾祖父不是在吹牛,就是在胡编乱造!”
其他的小孩子都起着哄,嘲笑这个圆脸的小男孩,其中一个脸上长着雀斑的男孩还配着不远处广场上传来的管风琴调调唱道:“说谎的维勒~吹牛的维勒~没有爸妈的维勒~”
名叫维勒的圆脸小男孩气得小脸通红,他梗着脖子,倔强地喊道:“我才没有说谎!金苹果林是存在的,就在爱莫斯的山顶!”
“没有爸妈的维勒~是那么可怜~为了想要引起他人注意~居然说着那么荒谬的谎言~”
但是对方没有理他,而是继续拉长了调调,唱着自编的歌。
“够了,你给我闭嘴,你这个大傻帽!”
维勒挥舞着拳头朝对方冲了过去。
结果势单力薄的他一下子就被其他人给拦住了。
“可怜的维勒,毕竟你为了不饿肚子,只能每天都在那个脏兮兮的餐馆里打工,对于小镇外的事一点都不知道。那么作为你让我感到如此欢乐的回报,就让我这个未来的勋爵大人告诉你一件事吧。”
雀斑男孩显然是这群小鬼的孩子王那样的角色,他充满优越感地看着被压在地上的维勒,故作高深地笑了笑:“半年前,著名的骑士先生劳伦·克劳提恩在鹤望兰夫人的赞助下,挑战了攀登爱莫斯山,并且成功征服了它!很遗憾,山顶上除了雪之外什么都没有,不论是你说的苹果林,还是雪怪,都是不存在的!”
“我不信!那个劳伦什么的肯定是个骗子!”
被压在地上的维勒还在努力挣扎着。
“居然连劳伦·克劳提恩先生都不知道,何等的无知啊~”雀斑男孩双手一摊:“那位大人可是唯一一个从‘哀嚎地穴’里幸存出来的,而且还有许许多多的冒险著作,是本世纪最杰出的冒险家!你想要的话,我倒是不介意把他写的那本《征服爱莫斯山记》借给你~”
“呸!”
“该死的,居然敢向我的鞋子上吐口水!给我好好的教训他一顿!”
☆
“维勒,你又挨揍了啊。”
回到打工的餐馆,胖老板看到鼻青脸肿的维勒,不由幸灾乐祸地调侃道:“这次又是为什么?还是因为黄金果林吗?”
“没什么。”
维勒垂头丧气地回答了他一句,然后就跑到了后门处,顺着那边一个小梯子爬了上去。
维勒·罗伊的父母在他年幼时的一场天灾中去世,留下了他孤苦伶仃的一个人。
将家里的房产变卖之后(当然因为被坑了,所以卖的非常便宜),维勒总算是磕磕绊绊的活到了现在。
他现在寄住在自己打工的餐馆小小的阁楼里,每天唯一的乐趣就是读那几本被他从自己原本的家里带出来的古籍。
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罗伊游记》,他仍旧记得自己的父亲对还是小孩子的他说过,这是他曾曾曾曾曾祖父写的书。
书里面描绘了一片雄奇壮丽的世界,让人心生向往。
不过据说这个并不是初版,因为他的曾曾曾曾曾祖父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大贤者,这本书最初似乎只是他曾曾曾曾曾祖父的传记,只不过后来因为再版的缘故,书的名字就逐渐从大贤者传记变成了现在的《罗伊游记》。
“嘶……”用沾湿的破布擦了擦自己脸上青肿的地方,维勒因为疼痛而倒抽了一口凉气。
最后他放弃了做这种无用功,将手里的破布随地一丢,然后躺到了硬邦邦的床铺上,再度拿起那本《罗伊游记》。
即便他已经相当爱惜这本书了,但因为翻的次数太多,书看起来已然破烂不堪,说实话到现在都没散架已经是个奇迹了。
“爸爸是骗我的吗?还是说曾曾曾曾曾祖父真的只是在吹牛?”
心里乱糟糟的维勒用力地合上书。
然后少年摇了摇头,重新露出了坚定的神情:“不,一定是那个雀斑混蛋在骗我!黄金苹果一定是存在的!”
他把书丢回桌上——对于爱惜书的他而言,这个举动已经相当粗暴了。
书脊撞到了桌上一个小木盒子,令后者就那么被撞下了桌子,啪嗒一声摔在地上。
“啊,妈妈的木匣!”
维勒慌忙站起身来,跑过去把东西捡了起来。
这个小木匣据说是他母亲代代相传的宝物,虽然不知道究竟有什么用,但他的母亲却一直很珍惜。
正是因为如此,维勒宁愿卖掉房子,也没有将这个看起来就很贵的小木匣卖掉。
“啊,果然摔坏了吗……”
看着匣子上的裂缝,维勒止不住地心疼。
毕竟这个东西好像也已经有很多年头,相当老旧了,会摔坏也不奇怪。
“……咦?”
就在这个时候,维勒突然发现,原本打不开的小匣子居然松动了,轻轻一拨,就把上面的那块木板给拿了下来。
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本不算太厚的书、一封信和一块雕成鸟雀形状的……蜡烛?
第六百二十七章 走鹃之烛火和朱罗的果林(四)
维勒先是好奇地拿起了那根最为抢眼的蜡烛。
橘红色的鸟雀造型看起来颇为精致,入手也相当有分量,仔细一闻的话还有淡淡的、以维勒的见识而言无法分辨出是哪种花的馨香味。
不过打量了半天,除了大概能确定鸟的头冠应该就是点火的地方之外,他什么特殊之处都没有看出来。
于是维勒放下蜡烛,又拿起了匣子里的那本旧书。
和现在流行的草砂纸不同,那本书的制作工艺是早已因为成本过大而被淘汰的羊皮纸,不过也是因为如此,它能够保存的时间要长得多。
“大……大隐士?这个词是这个意思吗……的传记?”
维勒的认字技巧,是他父亲生前教导他的。
虽然不知道原因,不过维勒的父亲不仅教了他现在的通用语,连更加生涩的古代语及其文法都有教过,要知道这可是有些类似地球欧罗巴那边的拉丁语,是包括并不限于贵族们的上流社会圈子才会学习的东西。
由于学习这种东西是比较久远的记忆了,所以维勒读起来还是有些磕磕绊绊的。
“等等,这个词应该也能读成贤者吧?”
男孩打了个激灵,然后飞快地翻开了那本陈旧的书籍,泛黄的书页上呈现出的是相当花哨的手抄古代文字,他依靠自己能算贫瘠的古代语学识,一字一句地努力读了起来。
虽说因为文字不同出现了谬误的情况,加上后来重新出版也有所删改的缘故,在部分内容上有些许出入,但这本书毋庸置疑就是他已经读的滚瓜烂熟的《罗伊游记》!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维勒立刻将书翻到最后一页,在上面找到了这本手抄本的抄录信息。
抄录者的名字叫卡恩,名字前面的花体字缩写代表这个人应该是隶属大贵族的抄录官,不过这个不是重点。
“抄录时间是莱茵历三十二年……”维勒放下书,钻到旁边一个小柜子里,然后从里面翻出了一本记载着年号的大部头编年史,然后飞快地翻开查阅了起来,片刻之后他翻书的手停住了,正在按图索骥的手指也在一个词条上停了下来,眼睛里也闪着惊喜的光芒:“唔,莱茵历,莱茵历……找到了!莱茵王国,比起比尔博姆王朝更早的时代……根据这个来看的话,这本书是抄录于……三百年前!”
按照时间来算的话,那恰好是他曾曾曾曾曾祖父所在的时代!
这么一来,结合这本书的名字,他的曾曾曾曾曾祖父(其实有几个曾连维勒自己都记不清了)在历史上真的是位受人尊敬的大贤者,这一点已经毋庸置疑了!
然后维勒重新拿起那本羊皮纸书,翻到了自己最在意的那一段。
“爱莫斯山顶的苹果林……没错!就是这个!”
比起他的那本书上更加详实的文字描述让维勒心情激荡。
在好不容易平息了心绪之后,维勒才放下书,拿起了匣子里最后的东西,也就是那封信。
“这个蜡封上的信戳……”
刚刚才翻过编年史的维勒记得很清楚,这正是比尔博姆王朝皇室的纹章。
除此之外,信封上就没有其他文字了。
莫非母亲是那位至高王的后人?
心里不知为何冒出了这种念头的维勒打开了信封,取出了里面的书信。
书信同样是用古代语写成的,维勒下意识地先看了一下书信结尾处的标注。
和那本大贤者传记不同,这封书信是写就于比尔博姆王朝初期,至高王艾伦的那个时代,两者相距了大概五十年的样子。
随后维勒才磕磕绊绊地读了一下这封书信,赫然发现这居然是至高王艾伦·比尔博姆,那个在现今被人当成神话来看的传奇人物所留下的遗书!
碍于古文水平,那位两百多年前的传奇人物在临终时到底是何心境,维勒自然是啥都理解不到,不过至少这封信里表面的内容还是被他读懂了。
里面并没有提王位要让哪位王子继承之类的宫闱秘史,而是非常简单的内容。
那位至高王的遗愿竟然只是希望自己死后,有人能够带着那只名为‘走鹃’的蜡烛前往爱莫斯山顶,然后将其埋在苹果林中……
为什么要这么做的原因信里并没有提及,但是在末尾,这位被人视为有神灵引导的传说中的王者却反复地重复着诸如‘为迷失在功利中的自己赎罪’之类的话语。
如果是一个历史学家看到这封书信的话,肯定会就那位传说中的王者临终时的情况进行研究,说不定还会引发一轮考古研究热潮之类的。
但维勒在看完了这封信之后的唯一念头就是:黄金苹果林果然是存在的!
☆
“老板。”
收拾好行装的维勒来到了自己店内。
“怎么了,维勒?”老板好奇地看着维勒,和他背上那个破破烂烂,但却塞得鼓囊囊的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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