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丽丝威震天
梅肯-拜伦,20岁。在拜伦皇家科学院人文系就读历史、心理和管理学3门学科,今年已经六年级,再读一年就将毕业。这一阶段的学生已经算是正式成年,因为课程也不再紧张,通常都会利用大量的空闲时间给自己的未来做些规划——比如找找零工什么的,非常平常。
梅肯是个特殊的年轻人,严格来说他并不算是拜伦家族的正式成员,因为他是个私生子,在家庭内部不怎么受待见。
在他的父亲——阿凡-拜伦看来,如果梅肯选择读能量系或者生物系,即使他是个不太光彩的私生子,凭借自己目前拥有关系也能给他谋取到非常不错的工作岗位。大的不说,替他在研究院里安插一个不上不下的位子还没有人敢多说什么。但是他居然不顾自己的多番劝阻,就为了追求一个平民家的女孩执意选择进入人文系进修,这就让他非常恼火,连带对梅肯的未来也不再抱有任何期望了。
反正他还有一个足够优秀的小女儿,自己的身体也允许他继续播种,梅肯如果执迷不悟,他可以当做自己就没有这么个不听话的叛逆儿子。
梅肯坐在沙发上吞云吐雾,在巴卡兰姆翻阅材料的时候,他也在想着刚进门时听到的那些话。
一年的时间其实很短,要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正式毕业,到了那个时候该做什么好呢?
父亲那边肯定是不能指望了,成年之后每个月家里不会再给他一枚金币,所有的一切都要靠他自己争取。
还是先看看吧……
他从剩余的资料里翻出一张不太重要的,把它当做垫纸用来接烧尽的烟灰,心里想道:等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再去考虑法兰蒂的建议好了。
梅肯的母亲早逝,被阿凡-拜伦带回家的时候已经14岁了。这个年龄让他无法重新对那个冷傲的男人产生任何亲情。所以他叛逆、不听话,在入学那年因为一个女孩长的有几分像自己的母亲就毅然决然选择跟她进了同一专业。结果这段恋情连一年都没熬完就走到了尽头。
他自己很清楚为何会这样,分手后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发了一天呆,然后就将这件事抛到了脑后,开始费心费力的钻研学业。
实际上,一开始学院里愿意和梅肯交往的女生并不少。但在分手事件出来之后,某些关于“梅肯-拜伦其实喜欢男人”的流言开始暗中传递。加上他确实对那些大胆的情书视若无睹,久而久之,多数人便默认为这是个特殊的男生。也就不再有多少女生还对他抱有特殊幻想了。
梅肯对这种现象表现的很冷漠,他无所谓自己受不受欢迎。反正他平常也不怎么参加聚会和派对的,处好关系又有什么用?
至于他到底“是不是男人”,他自己知道就可以了。哦——可能法兰蒂也知道,他在今年的热月节和这位风骚-女警官可是有过一夜疯狂的回忆。
第四十四章 鞋印
她当时穿着一套修剪过的制式警服,裙子被改的特别短,腿上套着一双花边黑丝袜,还有两根带子从裙子里延伸出来吊着袜边。
巴卡兰姆总是用蔑视的语气喊她婊子……这并非是没有道理。根据梅肯的观察,法兰蒂的私生活确实不太检点。
而且他也不排除她接近自己是一笔投资。毕竟姓拜伦的男人……哪怕只是个被放弃的私生子,其价值也是超越很多看似有前途的年轻人的。
研究心理学的人不至于连这点心思都看不出来,所以梅肯从来就没打算和法兰蒂发展什么亲密关系。只不过他到底还是太年轻了,没料到对方为了和他牵上线居然会疯狂到把他灌醉。
自从和法兰蒂有超出友谊的肉体关系之后,有些时候,他就不得不在空闲时间里帮助对方处理一些不算太棘手的案子。梅肯本身在自己就读的专业里成绩相当优秀,而且可能他本身在这方面就有天赋吧……这些案子都难不倒他。
按照法兰蒂的说法,梅肯的冷静和他在心理学上的天赋很适合用于刑侦办案。她建议他在毕业后来考警官学校,这样她就可以给他走后门,尽快让他通过标准,直接进入警备队发挥才能。
但梅肯自己却还没有下定决心,让他自己来选的话他可能更愿意当一个私家侦探。
侦探和警官的区别是什么?当然是前者拥有宝贵的自由。梅肯认为自己的天性不适合受制度的束缚,他更愿意当侦探类型的自由职业者。
如果真决定了不考警官学校,干脆就连带感情的事情找法兰蒂好好谈一次好了。
“我看不出来任何名堂。”
巴卡兰姆将最后一叠资料丢在茶几上,无奈的一摊手:“这简直就是无头悬案。”
“让我来给你分析一下啊……”他掰起手指给好朋友数落起来:“这个案子的核心要素是死了不少警员,涉及到了前段时间在沙文郡发生的异种入侵事件,还牵扯了我们的公主殿下。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的案件,显然是有政治因素在里面的。”
“我劝你最好还是不要插手这件案子。”巴卡兰姆站起来在梅肯的肩膀上拍了拍,好心劝道:“……一不小心可是会没命的。”
巴卡兰姆和梅肯同岁,和他住在一间寝室。梅肯其他室友因为恐惧他“传言中的性取向”全搬走了,只有巴卡兰姆还留在这陪他。
“我也是这么想的。”梅肯把烟蒂丢掉,在右侧太阳穴上缓缓揉动着,“但是法兰蒂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她是真的需要我帮她这个忙。”
“我们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心理阴影的老兄。”巴卡兰姆摆出一副受不了他的架势:“你总不会因为她跟你上过床就打算帮她一辈子吧?”
“我会考虑这番话的,老兄。谢谢你对我的关心。”黑发青年被他逗笑了,“但我不认为有那么夸张,我还是打算先查查看。”
“执迷不悟!”卷发青年指着他,手指连点,最后了泄气,一屁股坐回沙发,问道:“那么……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做?”
“能够编制出那么严密的计划,能够在王都超过5000名警察的勘察下消失无踪,这样的犯罪团伙简直闻所未闻。而你既然不打算放弃,总该给侦破这件案子制定一个最基本的计划书吧?但我从资料还有你的笔记里看不到任何详细计划,线索到马车那就断了,你打算怎么查?能查什么?”
“不……不,我认为还是有迹可循的。”梅肯轻轻摇头:“还有靴子,可以从他们穿的靴子着手。”
“当天去准备去观看行刑的人起码有1000个,现场估计早就被踩的杂乱不堪了,你居然还想从这方面探查线索?”
“不是‘还想’。”梅肯纠正他道:“是‘已经’,你以为我前几天起那么早是干什么的?我至少知道了他们是从哪里来的——知道了一半。”
“咳咳咳咳——”巴卡兰姆端起茶杯正打算喝水,听他这么说被直接呛到:“咳咳咳——你说什么?咳咳——你怎么做到的?”
“你说呢?”梅肯笑眯眯的看着他,翘起了二郎腿,双手交叉着放在上面的大腿上,俨然一副成功者的坐姿:“忘了我以前是干嘛的么?”
“啊……”巴卡兰姆一拍脑门,猛然反应过来:“我忘了……我忘了你在被你的便宜老爹领回家之前是一个鞋匠学徒!!”
“就是这么回事。”黑发青年打了个响指,说道:“这阵子愿意上街的人非常少——少到我蹲在路口抽了三支烟却依然看不到一个人影。所以我当时突然就想……既然这件事给大家造成的恐慌如此之大,那么现场——那个已经被保护起来,甚至搭了个棚子预防积雪的现场,我是不是还可以从那里得到一些保留下来的、能够辨识出原产地的靴子印?”
“所以你当时就去现场探查了?”巴卡兰姆的兴致一下子被他吊了起来:“你发现了对不对?他们是谁?来自何处?”
“具体是谁我并不清楚,而且结果还不能完全肯定。”黑发青年再次摇了摇头,“确实有不少靴子印不属于本地的鞋店,但你不能凭借这一点就证明是外地人下手干的。毕竟当时会来民族广场看行刑的人里也可能有外地人,这很正常。还有些人的靴子可能本就是在外地买的,这些无法作为判断的依据。”
巴卡兰姆面带微笑的看着梅肯,一言不发,他知道对方一定还有下文。
“但是有一种靴子印不一样。”梅肯没有辜负他的期待,将自己这几天的调查结果和盘托出:“不止是花纹不同,最关键的是它的数量。”
“其他非本地的靴子印是五花八门的。”
他从口袋掏出一叠照片甩在茶几上,示意巴卡兰姆可以拿去看看,“五花八门,多种多样,而且都是一双或两双。只有这种折线印的痕迹一共出现了二十八双,我对比过痕迹,那至少是二十八双,而且是二十八个不同的人在穿这二十八双鞋。”
“这么说那个团伙至少有28个人?”
巴卡兰姆翻看了下几张黑白照片,很快被五花八门的鞋印晃晕了头。他把照片放回去,直击重点:“但是王都警备队的调查结果却是18个……这意味着要么是那些证人都在说谎,要么是那些人当时依然有不少隐匿在人群中,没有动手……”
说到这里,健壮的卷发青年突然抖了一下。因为他已经从这伙人周密的布局和预防措施中看出了他们有多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