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呆大领主的奇妙冒险 第104章

作者:生命汲取者

  “诺玛查到的,根本不费事,居然用‘明明’这种id,像女孩似的,还有‘夕阳的刻痕’......是人妖么?”

  “不,只是为了钓我表弟的鱼。不过现在鱼线断了,我差点被他那个胖头鱼来了个鱼死网破。”

  路明非就这样和对方聊起天来,没心没肺的仿佛根本不在意对面窥伺自己一样——事实上冷静下来想想他也没什么好提防的,没有魔鬼君的十八年不都这样被人看过来了?自己那点东西,大概也藏不住吧。

  而且更重要的是,魔鬼君说他今晚要出去一趟,可能要一段时间——难不成是和其他魔鬼聚餐?反正今晚他暂时不在线,不过自己有事情的话肯定能在第一时间赶出来,听起来简直就像是少女文中的霸道总裁一样。

  他和诺诺打了一局星际争霸,用鼠标打的。

  三级基地,四对刺蛇四队狗,全部升到二级攻防,大军压境,路明非打出了GG

  路明非有种很难过的感觉,就像胸口里流淌着电池液,周身电路劈里啪啦作响的悲剧感。大概是作为废柴最后一点荣誉都被人踩在脚底的觉悟吧。

  “你赢了,我履历里唯一的亮点也被你践踏了。”

  “是我输了……是诺玛和我一起打的,我们两个控制一家。最后我知道在升三级基地,因为诺玛偷偷开了地图,看见了。”

  “作弊死全家!”路明非完全是不假思索地打出了这句话,但在敲击回车之前愣住了,然后默默的删掉了这五个字

  对面见他半天不说话,便打字道

  “再来一盘?这次不开挂了。”

  “算了,没心情了。”留下了这六个字,路明非关上了电脑,趴在床上望着天花板,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他做了个梦,是陈雯雯邀请他加入文学社的那个下午。教室里安安静静的只有陈雯雯和他两个人,他在擦黑板,陈雯雯穿着白色棉布的裙子,泡泡袖,运动鞋,白色的短袜,坐在讲台上低声地哼着歌,夕阳的斜光照在新换的课桌上,窗外的爬墙虎垂下来,那是春夏之间,花草树木飞快地生长,路明非甚至能在擦黑板的时候听见它们疯长的声音。他已经忘记了那天陈雯雯为什么也要留下来,只记得陈雯雯忽然扭头问他说,加不加入我们文学社?

  少年的初恋青涩而可笑,当一个男人的初恋破碎的时候也是他成长起来最快的一段时间——而且碎的越厉害,成长的也就越快。

  光呆以一个路明非看不到的视野静静注视着他,准确来说他现在正在东京的一家拉面摊上吃着拉面,遥遥的看着远处。

  他并没有撒谎,不过离开这里是他自己下达的指标,光呆也同意这么做,出去散散心他自然也很舒服,更别说自己离开一段时间的话也有助于完成第三个愿望。

  时常有老爷爷陪伴在身边的主角是无法成长的,他们只有在孤立无援的时候才会将情绪攀升到极点,也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成长——而光呆,也能更好的卖出自己的愿望。

  “这位客人,我们要打烊了。”

  说话的是拉面摊的老板,一个看起来饱受生活磨练的老人态度十分的前辈,但从他脸上的刻痕与岁月的磨练看来,他毫无疑问是个有故事的大叔。

  尤其是他头顶顶着的前任影皇的称号,加上四周埋伏着监视的龙裔,昭示了这个老人的尊贵身份。

  “知道了,多谢款待。”

  光呆礼貌的留下了500日元,转身离开了,在微微的小雨之中打着黑色的雨伞,走向了晨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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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1:胃疼_(:з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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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窘迫的小矮人

  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傍晚,路明非在影院的洗手间里听见自己的心怦怦乱跳。

  他对着镜子,一遍一遍的想是不是每一步都提前想到了。

  花应该没问题,下午他去河边采了很多蒲公英扎好裹在一个纸袋里,这个不必诺诺教他了。陈雯雯在河边满抱蒲公英的一幕就像刻在路明非脑子里似的。想到这里路明非又有点想念起诺诺来,虽然见了没几面,但的确是那个小巫婆用各种犀利歹毒的话把他推到这一步的。

  她意外的是个不错的人,起码相比于那拼了命想要把自己拽去卡塞尔的古德里安来说,诺诺起码能用朋友一样的与其和自己说话。

  路明非想她大概已经到北京了,如果他就此成功,晚上就和陈雯雯去沿河路上散步,然后飞奔回家打开qq对那个大脸猫的头像喊“谢谢”。但他又有种感觉,那个头像就会就此黑下去了,永远的。

  今晚的着装看起来也没有问题,路明非特意去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头发,扫了扫颓气,婶婶给他配的那副深紫色的胶框眼镜倒遮住了他蔫蔫的眼神,看起来还有几分潮。

  音乐问题也不打,路明非从叔叔抽屉里摸了一包真的软包中华,去楼下烟酒店老大爷那里换了两包假的,然后把一包假的放了回去,另外一包假的孝敬给放映员大叔了。这一直是路明非的生财之道。放映员大叔答应说开场前先放一段剪切的镜头,就是eve带着walle突破音障那段,后面就有音乐,十二分的感人。

  至于表白的话他从网上搜了一搜,纠集了他认为最感人的语句。

  “路明非在干什么?”赵孟华试探着问,他刚走进洗手间。

  “不知怎么的,脸上的肌肉忽然很痒,所以我扭动扭动,看看怎么回事”路明非很有急智的转身对着赵孟华,让脸部表情更加夸张,“看我像不像周星驰?”

  “不,更像阿拉蕾”赵孟华说。“给衣服,一会致辞的时候换上。”赵孟华把一只提袋给他,“陈雯雯说致辞的时候正式一点。”

  路明非把提袋里的衣服翻出来看,居然是两粒扣黑西装和一件白色的衬衫,一条黑色的窄领带。这是一套典型的韩版西装,号码正合他消瘦的身材

  巨大的幸福感仿佛铁锤一样砸在他头顶,让他几乎眩晕过去。

  他急忙去口袋里摸那只手机,想跟诺诺打个电话,说还没到刺刀见红的时候他已经走向凯歌了。

  “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已停机”

  路明非慢慢合上手机。他想他的另外的一个选择真的就此消失了,仿佛烟花和泡沫,连带着那个小巫婆一样的陈墨瞳。他被放弃了,快刀斩乱麻似的利索。他只能以后好好享受和陈雯雯一起在这个小城里有爱的生活了,也许大学毕业了结婚生孩子听起来很是不赖。

  可是他没有注意到赵孟华眼神中的讥讽,也没有察觉到自己即将扮演人生中一具小丑的事实。

  光呆静静的观测着这一切,他在等待,等待路明非变成一只落水狗的时刻,魔鬼不应该就是这样嘛?在被交易者最绝望的那一刻登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心甘情愿的签下契约。

  路明非走进小放映厅的时候,苏晓蔷的声音仿佛针一样扎着他的耳朵

  “哇塞!哈哈哈哈哈哈!你们看猴子穿西装”

  已经各自占据位置正在喝可乐吃爆米花的十几个文学社社员都哄笑起来,路明非的脸涨成了茄子色。

  路明非大步跳上舞台,站在银幕前那张复印纸上,强光照射而下,似乎想晃晕他的视线。全场发出了“嘘”的声音,路明非抬起手臂遮脸,一副睁不开眼的样子。

  徐岩岩和徐淼淼那对兄弟像保龄球站在他的左手边,距离他远远的,肉肉的脸上没点表情。

  你们来干什么?”路明非对徐岩岩喊。

  “当群众演员啊。”徐岩岩露出很无辜的表情。

  路明非的左手边投下了一个大大的L字,荧幕上放的也不是讲好的影片。

  他看到了一行字:“陈雯雯,I Love,You!”

  这是一场策划好的告白,但是主角却不是他。

  路明非怔怔看向陈雯雯,陈雯雯在看赵孟华,眼睛里仿佛夏天的露水那样,就要流淌下来。她和路明非坐在河边的时候那么忧郁和沉默,这时候却不那样,路明非看得出她眼里的快乐。

  “今天本来因该是我们文学社聚会,不过我就是借这个机会,”赵孟华大声说,“我们马上要分开了,我不想后悔,我想跟陈雯雯说屏幕上都有了我怎么也要赌一把啊!要不将来分开了,天南海北见不着面,我喜欢一个人三年,谁也不知道,那不衰到家了吗?”

  “好!好!老大好样的!”徐岩岩和徐淼淼都拍巴掌,赵孟华的好兄弟们也都拍巴掌。

  “女主角!上台!女主角!上台!”赵孟华显然做好万全的准备,台下叫好的人都有了。

  一束射灯的光打在陈雯雯身上,衣服白得像是云烟一般的陈雯雯不得不站起来,像是个天使,她磨蹭着步子走上舞台,脸红得可以榨出西红柿酱来,赵孟华的好兄弟围着她,用那种青春热血励志片里的语气问

  “答应不答应?答应就快啊!赵孟华很好的!”

  我也喜欢赵孟华的。”陈雯雯用蚊鸣般的声音说。

  寂静被打破了,仿佛雷霆贯穿长空,电光直射天心,雨沙沙地落了下来。

  路明非觉得自己要石化了,他忽然想到自己包里的那束蒲公英一路上揉得太厉害,也许只剩下光秃秃的杆儿了吧?

  低垂着头,他只希望此刻缩小,缩小,如同原子人一样不断的缩小,直到没人能看见他为之。

  赵孟华的手里是九十九元一朵的玫瑰,而你手里只是路边摘来的蒲公英,便宜,低贱。而赵孟华手里的花可能更贵,毕竟他只听过99元一朵的玫瑰。

  “回去!回去!没i就不成句了!”台下有人大喊。

  所有人都跑到舞台上来围绕着陈雯雯和赵孟华,仿佛新婚大礼上的嘉宾似的。路明非觉得他们每个人都知道,只有他和苏晓蔷被蒙在鼓里。也许他喜欢陈雯雯的事情早都被人看出来了,所以谁都不告诉他。

  你被人耍了,白痴

  “你被人耍了,白痴。”

  他低声的自言自语着,仿佛是在自嘲他的愚蠢一般。

  他想灰溜溜的离开这里,但他们却并不想放过自己

  “字母别跑字母别跑,群众演员都有红包啊!”赵孟华的兄弟大声喊他,“大家都有功啊!”路明非回头看了赵孟华一眼,赵孟华眯起眼睛对他比了个鬼脸。

  对,自己对于赵孟华这帮人而言就是个用来取乐的小丑,想起来的时候就逗逗他想不起来就算了,微不足道,无足轻重。

  但这一次,他觉得不应该就这么结束。

  小矮人可以接受自己成为王子与白雪公主之间的衬托,对于小矮人来说白雪公主就是他们的一切,或许公主因毒苹果而沉睡的那段时间才是最快乐的。

  起码在有些真相揭露以前,幻想是不至于那样残酷的。

  但小矮人还是可以接受这点,他们能够为王子守护睡去的白雪公主,也能看着根本不爱他的公主等待着来接走他的王子——可如果那个王子在临走之前还不吝踩矮人一脚,那这件事情,恐怕就不会这么简单的结束了。

  比起王子来说,矮人或许不够帅气,不够有钱。但他们却能杀死女巫,他们的战斧能够屠龙,他们.....

  是七个解甲归田的战士。

  路明非捏紧了拳头,低这头,双眼迸发着黄金的龙瞳,他低声对着身后悄然出现的光呆低头说道

  “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这些嘲笑的......欺辱我的人!”

  光呆,露出了一抹愉悦的笑意

  “愿望,受理。”

  人一生里总有几次觉得自己看见了天使之门洞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在门即将打开的前一刻,却冲出来了一个魔鬼截胡。

  天使会拯救你出去,而魔鬼不会

  魔鬼只有交易

  魔鬼...只有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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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1:其实路明非喜欢诺诺的理由就在这里,他喜欢的是这一刻将他从窘迫拉出去的小巫女,某种意义上来说诺诺就相当于路明非和异常世界的纽带,算是他的心灵寄托,他们之间有什么交集嘛?并没有,起码从第一部到第三部也就见几次面说几句话,路明非能为了诺诺不惜数百次的与奥丁轮回不过是为了这一刻的报恩罢了。起码在我的理解内,路明非对诺诺怀着的应该不算是爱情,而是一种憧憬。

  诺诺应该算是江南最喜欢也最钦定的女主了,不过我觉得路明非和她并不合适——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反正这本书里我应该是不会让路明非和诺诺产生这种关系的——起码暂时╮(╯▽╰)╭,话说这样写的话,突然觉得路明非和光呆有点GAYGAY的_(:з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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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尼伯龙根·零号公路

  轰隆隆~~

  一阵不正常的晃动让赵孟华有些站不住脚,影院上方的灯一闪一闪的,就连他手里捧着的花都掉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