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月世界的乱入者 第177章

作者:厨子卫宫

  也就是世人常说的吸血鬼,不过并非穿着黑色燕尾服、面色苍白的英伦绅士,而是肮脏扭曲,只能寄生在其他种族上的害虫。

  与“十三王”之中的某一位有着莫大联系,似乎是具有意识的被造物和创造者的爱恨情仇......或许不存在什么“爱”。

  他们强大异常,一般的血界眷属人类还能与之抗衡,但“长老级”的血界眷属接近真正的“永生”,几乎无法杀死,只能被封印。

  而传说中的“创世十三长老”,甚至无惧阳光、水银、十字架等物,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美生物,即使是“军队”也无法阻挡的超常存在!

  虽然是异界居民,但那一边也讨厌或者说畏惧着他们。

  最后,便是由人类中的驱魔人、超能力者、武道家、隐修士等特殊精英所组成的,专门对抗血界眷属,保护人类族群的神秘组织——“獠牙狩猎者”,简称“牙狩”。

  这并不是一个“组织”,而是由大大小小无数个结社组成的“联盟”,自古以来便在暗影中对抗着血界眷属(人类和异界居民很早以前便有所接触)。

  而《血界战线》的主人公雷奥,便是交界都市HL中的“牙狩”——秘密结社“莱布拉”的一员。

  顺便一提,牙狩为了应对血界眷属的恢复力,使用自身的特殊血液战斗,这些被特殊处理过的血,进入血界眷属体内就相当于毒药一般,可以有效抑制其恢复力——当然,这是指一般血界眷属。

  长老级是论外存在,而创世十三长老则是论外的论外。

  两名牙狩精英便能对抗一名血界眷属,但只能“战斗”而不能将之杀死或封印,只有在掌握了对方“真名”的情况下,牙狩们才有机会胜利。

  在悠长的历史中,牙狩们通过各种方式探查血界眷属的真名,占卜、打赌、追踪......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偶尔会出现能以一己之力对抗血界眷属,甚至是凭借暴力碾压其再生能力的人,但这种人少之又少。

  这些大大小小的组织,自然不可能有统一的资金来源。支持他们的是教会、古老的驱魔者家族、旧贵族、容易糊弄的土豪,有些结社自身便做生意......

  而现在,他们有了新的金主——名为“国家”的暴力机器。

  在纽约消失,HL出现以前,国家虽然知道异界之民和牙狩的存在,但上层并不会将之当做威胁,因为数量少形不成规模。

  但当一整座城市都掉了下来,大人物们也该考虑一下对异界的应对策略......还有自己的人身安全了。

  也有不少人妄图将异界之民和血界眷属的力量作为战争武器,以此发动侵略的。

  自然,也有人会阻止这种事情发生。

  所以,牙狩的存在对大人物们而言就像是身怀绝技的特殊保镖一样。

  嘛,牙狩因此得到了物资和情报上的支持,共赢互利,也没有什么怨言。

  就这样,国家之间的对立渐渐平衡,取而代之的争斗是隐藏在暗影下的超能对决。

  而叶青便是在这种背景下,来到了争斗漩涡中心的交界都市H......然而并没有!

  该死的星门说那里空间坐标不明确,没有将他传送对地方,而是来到了一处地图上找不到的美国乡间小镇。

  而他被警察带来喝咖啡的理由也很简单——他没有美金。

  额,他有黄金、帝国金币、日元,可美金......那是什么?能吃吗?

  当然,警察不会为了他是穷光蛋这种理由逮捕他。直接理由是他打伤了几个小混混,而且由于小混混们掏了枪,事件升级了。

  “我只是路过,被打劫,不小心反抗强烈了一点。”叶青语。

  真的不是我故意走小巷,然后黑吃黑的哦!

  PS:血界原作的更新速度和填坑让人绝望......那就让我帮他填坑好了。如果我的设定有哪里不合理,欢迎指出来讨论。

第二百三十八章 钓鱼

  目光炯炯的盯着水面上的浮标,等待着贪吃的鱼儿上钩,叶青心中颇为平静......腹内颇为饥饿。

  这是一片清澈而美丽的湖泊,宝玉般的湖面照应出碧蓝的天空和纯白的云彩,这让一整片湖泊看起来像是鎏云纹的翡翠,偶尔荡起的波纹则提醒着访客这并不是无机质的宝石,而是流动着的生命。

  温度勉强可以说是寒冷,但仍然有野花开放,凉爽的风中添加了和泥土气息混杂在一起的花粉,人的嗅觉所能分辨出来的只有让人提起精神的清香而已。

  湖的远处是长青的针叶林,它们安静的守望着这里,沉默而可靠,虽无言却存在。

  更远处是连绵的雪山,白雪皑皑的山顶会模糊和天空的界限,让人误以为身处云端的仙境。

  那是安第斯山脉的一部分,虽然只是尾部但远远看去也有一种雄伟的气势,洁白的雪则添加了一丝梦幻。

  以休闲的角度来说,这里是一片不可多得的圣地,因为没有被划入国家自然公园所以并未出现在旅游杂志上,故而极少会有访客,偶尔来放松的只有附近的居民而已。

  对叶青来说,生命的意义便是欣赏美景、享受刺激的冒险、经历不可思议的神奇事件,作为一个人类尽量拓展生命的广度和深度,讴歌这上天赐予的二次生命。

  而一次偶尔的路过让他喜欢上了这处秘境一般的美景,时不时就会来此放松休闲一下,感受大自然的美好。

  神气完满后便回到小镇,在夜晚的大街游荡,吸引小混混和黑帮,然后赚一笔外快。

  再然后就是被那位已经混熟的警察先生带回警局,解决晚饭和住宿的问题,在黎明时分越狱,靠赚来的外快支撑一天的消费。

  觉得无聊了便来到这片湖泊,钓钓鱼、烧烧烤,日子过得相当惬意。

  只不过时间一长,附近的小混混基本都不敢招惹他了,而那位可爱的警察大叔似乎也受不了,即使叶青主动把自己拷上,他都不太情愿将叶青带回去——真的不是叶青蓄意找茬报复。

  其实叶青并非闲的没事干赖在这里了,而是由于某种原因主动留了下来。

  他本来打算停个两三天,玩够了便离开此地,前往交界都市HL的,但某次来钓鱼的时候发生了点意外,遭受到了难以想象的屈辱,让他决定留下来一雪前耻!

  浮标轻轻一动,微弱的波纹荡漾,叶青原本有些散漫的目光瞬间认真起来,呼吸稍微有些急促,但还是能勉强沉住气,静静等待着时机,没有妄动。

  经过这些天的修行,叶青深刻的明白了一个道理:鱼永远比你有耐心。

  因为对于钓者来说,这只是一个游戏,最终决定的不过是餐桌上的菜色丰富度。

  而对鱼来说,这却是生死攸关的大事,那不大的脑容量里,装得东西除了吸引异性的本能便是如何辨别食物的有害与否。

  尽管科学研究表明鱼类的记忆很短暂,但恐惧和疼痛却会变成本能,故而一旦咬过钩,能侥幸逃生的话就会变得十分难缠。

  而附近的钓者有个坏习惯:放生。

  导致这湖里有为数不少的“滑头”,让叶青这样的新手吃尽苦头。

  不过他的心境和反射神经都是超人级别的,只是经验暂缺而已,最初的失利过后,积累了经验的他迅速成长为了一名高手。

  闭上眼睛,无形的气场张开,叶青的感知已经深入到了水面以下,甚至能在脑海中模拟出那条鱼小心试探的样子。

  经过数次触碰,眼前的饵食一动不动,可能是无害的,也可能被自己迷惑了,总之这条鱼似乎认为眼前的食物并没有危险。

  又或者,它想在钓者反应过来之前将饵食取走,总而言之,这条鱼终于经受不住诱惑,张大嘴将饵食一口吞下!

  自然,连隐藏在其中的鱼钩也一并纳入!

  就是现在!

  叶青睁开眼,其中闪过一丝精光,电光火石之间拉动吊杆,坚韧的鱼线传递拉扯之力,锐利的鱼钩露出它的锋芒,毫不留情的刺入了鱼的口腔,并用倒刺将之勾住。

  这条鱼体型并不小,在水中能发挥出的挣扎力道也不会小,一般人考虑到臂力和渔具的坚韧度,基本都会选择牵着鱼在水中游荡、挣扎,消耗了它的体力后再拉上来。

  但叶青是什么人,他手上一紧,不起眼的魔力纹路无声无息的爬上钓竿,将它和鱼线的坚韧程度大大增加。

  叶青肩肘不动,手腕轻轻一抖,简简单单的动作已然用上了高明的剑道技巧,举重若轻间便将整条鱼拉出水面,甚至连水花都没有溅起多少,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一般。

  观察着刚钓起,还在挣扎扑腾中的这条青灰色的大鱼,叶青满意的点点头。

  “这都快有半米了吧,在这片湖里,这种长度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了。这一次总该是我赢了吧......”

  叶青微笑着转过头去,正好看见一位中年大叔拉起钓竿,带上来一条足有成人手臂长的大鱼,他的笑容顿时一僵......

  “我要这钓竿何用!”

  将钓鱼竿扔在地上,叶青有些抓狂:“老子开了挂都比不过你啊!”

  “哟,小哥你今天运气不错啊,我也还行,难得见这么大的一条鱼,哈哈。”那大叔爽朗的笑着,“总感觉自从小哥你来了,我的运气就越来越好了呢,哈哈哈......”

  叶青嘴角一抽,虚假的应付笑了两声,处理好这条鱼,继续严肃的等待鱼儿到来。

  要不是第一天就被这大叔天然呆的嘲讽了一番,叶青也不至于呆到现在......

  可他用上作弊手段都赢不了,也是邪门了。

  其实他不知道这其中的诀窍,首先是位置不同,大叔经年累月的经验让他能找到最佳的垂钓地点,而叶青在的地方基本上钓不上来什么大鱼。

  其次是气息的问题。

  野生动物对危险的感知是很灵敏的,而这位大叔......说得不好听点就是战五渣,叶青则危险的多,尽管他气息控制的很好,但毕竟不是抹消存在感。

  其实大叔说得对,自从叶青来了他的运气就变好了,因为叶青将鱼都赶过去了......

  “嗯嗯,今天就到这吧......小哥,我要回家了,今天收获颇丰......看你一直都是一个人,要不要一起到我家吃顿饭啊,我妻子的手艺可是很不错的哦。”

  “不了,大叔,我还要再待一会。”叶青笑着摇摇头:贫者不食嗟来之食!

  大叔没什么恶意,但被他的天然嘲讽摧残了几天,叶青怎么能拉下来脸跟着去?

  沃奇大叔被拒绝了却也不以为意,高高兴兴的拎着战利品回家了。

第二百三十九章 湖边邂逅

  胖子警官——老汉斯是这个小镇上警务职位最高的人,也可以叫他警长,警察局大大小小的事情由他一人而决......因为整个小镇包括他在内也只有五个警察而已。

  跟天朝的政府系统不太一样,美国自从经济衰落以后,这些乡镇的小警局是自负盈亏且需要拉赞助的......

  在这个年代,不是十分具有正义感的人,基本不会选择警察作为职业。

  不顾儿女的劝阻,老汉斯执意要留在小镇当警察,固然有生于斯长于斯的羁绊之情,更多的则是一种作为正义之士的骄傲。

  虽然每天做的事情不过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偶尔教育一下暴躁冲动的年轻人,但老汉斯认为自己的工作十分有意义并为此而自豪。

  不过最近发生了一些事,让他的自豪感有些动摇,开始考虑要不要听从儿女的建议换个工作。

  “大叔你利索点,我肚子都咕咕叫了。”

  让他怀疑人生的罪魁祸首还在那里叫嚣着。

  “真磨叽......行了行了,我来——哎,这不就好了嘛!

  好,把我带回去吧,这一次我要坐在后座上......哦,对了,不要顿顿吃快餐,这样不健康,附近有中餐馆吗?”

  哆哆嗦嗦抽出一根烟,手因为颤抖好一阵子才点上火,老汉斯深深吸了一口,解脱般的吐出一圈圈烟雾。

  他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逮捕这个自称来自日本冬木的偷渡客了,黑发黑瞳的少年几乎变成了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晚上做梦都会梦到给少年戴上手铐的场景,而这个梦也会在他发现少年越狱的那一刻惊醒。

  最多的时候,老汉斯一天要逮捕他五六次,每次稍不留神他都会原地消失,甚至抱怨老汉斯抓人不选时候,打乱了他的作息规律......

  老汉斯曾经试过一对一的紧盯战术,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死守少年,但依旧没什么作用,少年就像是出入自己家一样,视门锁为无物,随意的打开金属制牢门,在将餐盘等物交给老汉斯后便扬长而去。

  如此被戏弄,老汉斯不是没想过开枪将之射杀,但一想起当初第一次逮捕他的时候,几个对他开枪的混混最终都是什么下场,老汉斯也只能无奈的将枪重新按回枪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