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欧阳若雪
至于这些零碎,带回族里也一样打!
“对了,伊丽丝行动不方便吧,需要顾一辆车嘛?”冯雪开口问道,克洛伊却是露出一个有些莫名其妙的表情:“你忘了我的职业了?”
“额……你还是个有坐骑的骑士?”冯雪眉头一挑,因为在他的印象里,东方才是必须骑马才叫骑士,而西方,只要能傍上个公主皇后什么的,就算你是个步兵也照样能叫骑士。
听到冯雪这样的疑问,克洛伊却好笑道:“废话,没坐骑还叫骑士?”
“……”冯雪终于意识到,这个世界并不是自己想象中那种魔幻化的中世纪,而是一个真正的,独立的魔幻世界。
“好吧,之前战斗的时候都没见你用过,我还以为你是个读作骑士,写作狂战的家伙呢!”
“要是对付青背蟹都需要坐骑的话,我的伙伴可是会发火的!”克洛伊说着,掏出了一根缰绳,轻轻一抖,一只三米多高,八九米长的大家伙便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这缰绳也是对半位面进行的一种应用,简单来说就是带了精神契约,用来收服和安置坐骑的超小型半位面,只要能够压制坐骑并将留有自己印记的缰绳套在坐骑上,就可以打上契约,并将其收入缰绳自带的空间中。
不过在冯雪的眼里,这玩意就是一绳子形状的红白球……
至于内部空间的环境,便宜的那种大概就是移植了一些藻类和青苔产生氧气,主人还要按时补给饲料,而高级的,直接就是一个完整的生态链,不止不用补充饲料,甚至还有充足的空间供坐骑奔跑、娱乐。
看这个大家伙的精神头,显然是生活在那种高级货里的类型,毕竟那句老话说的好:只要你活得够久,就会自然而然的变得有钱(贫穷率例外)。
精灵族活得久,生活的地方更是物产丰富,最重要的是精灵族本身的手工艺品还很受欢迎,一个精灵族从十岁开始每天坚持做手工,等他一百岁成年的时候,将这些手工分批卖出去他就能变成亿万富翁(二十万金币),当然了,大部分精灵对人类的钱没什么兴趣,基本上处于一个够花就行的阶段。
“这是地行龙吧?合着你还是个地行龙骑士?”
“嗯,地底世界特产的深渊地行龙。”克洛伊拍了拍大家伙的脑袋,它便乖巧的弯下身子,让克洛伊能够比较容易的将伊丽丝送上了它颈部的鞍具。
虽然说是叫做地行龙,但这玩意看起来却更像是霸王龙或者迅猛龙这种两足行走的兽脚类恐龙,它的身形纤细而修长,乍一看有些像是大号的迅猛龙,身上却披着顺滑的浅灰色毛发,体态上更是优雅的很,完全没有蛇、蜥蜴之类的变温动物那般阴冷。
相传上古时代,终焉龙王多格拉特、生命龙王布鲁斯,以及噬星龙王德莫特在殊死搏斗中坠落这个位面,它们的尸体化作了斯塔斯特大陆的三大山脉,他们的血脉精粹中诞生了龙族,而那无尽的血液则渗入了大陆水脉,“污染”了无数的生灵。
当时还是土元素精怪的石灵族获得了血肉之躯而成为了矮人,而原本的花妖树精也化作了精灵,甚至就连大陆上唯一的帝国——奥瑞利安帝国的王族,也是龙王血脉的持有者。
智慧生物的变化是如此巨大,而其它生物也不例外,无论动物植物在这特殊的力量下飞速的变异,弱小的生物难以抵抗这种污染而开始发生突变,而原本相对强大的生物变化则抵抗了这种污染,因此,这个世界的高级材料不是草本就是藤本,而强大的魔兽的原型也大多是些弱小的存在。
这其中,有一些生物因为太过弱小,结果导致连同自己的种族特征都难以保持的程度,他们的基因完全被龙王之血所篡改,体型也开始朝着龙王的样子变化,这,就是所谓的亚龙族。
根据进化后的生存方式,这些亚龙被区分为飞龙类、地龙类和海龙类,同时,也有根据三大龙王血脉区分的蜥龙种、异龙种和游龙种。
而克洛伊这只深渊地行龙,其分类便是游龙种地龙类,虽然难以分辨它的具体跟脚,但从体貌特征来看,大概是某种老鼠、黄鼠狼之类的小型哺乳动物吧?
第五十章 石锤氏族
荒凉的小道上,六人一兽慢慢的前进着,即使是和英格瓦搭档了好些年的洛里斯和克洛伊,也是才知道他居然出身石锤氏族。
氏族就是矮人名字后面像是人类姓氏一样的东西,某种意义上代表了他的部族和天赋,这个氏族主要分为两部分,前面那个字是族姓,以矿物来命名,比如金、银、铜、铁、石,一般只有族姓相同的矮人,才会生活在同一座城市。而后面那个字则是种姓,分为火、须、钳、拳、炉、锤六种,代表了矮人的六种天赋,一般会在矮人成年后根据他的天赋和职业赋予。
火象征着符文,只有符文法师才能以火为姓;
须象征着头脑,文职人员、管理者以及商人便是以须为姓;
钳象征着灵巧,矿工、建筑师都以钳为姓;
拳象征着勇气,这是最稀少的姓氏,只有通过了某种考验的勇者才能获此殊荣;
炉象征着基础,负责种植粮食,饲养牲畜的便是炉姓;
而最后的锤则是经验,虽然所有矮人都擅长锻造,但是只有手艺最好的那一类才能以锤为姓。
英格瓦·石锤,既然能够以锤作为姓氏,就意味着他拥有同辈中最好的手艺,同时,石这个族姓也不简单,在矮人的文化里,并没有金比银强,银比铜强的说法,无论姓什么,哪怕你姓钛合金,也和其他人是同样的等级,但是唯有石之部落不同,因为石头,在矮人中拥有特殊的意义——一切金属的源头,而石之部落,便是所有矮人的源头!换句话说,如今遍及整个大陆的矮人族,都是从石之部落走出去的分支。
在得知英格瓦来自石锤氏族之后,冯雪就已经明白了夜魇冒险团这次所要前往的目的地究竟是哪里:
那是位于多格拉特山脉的玛特佛瑞山——传说之中,终焉龙王·多格拉特的头颅所化的,大陆上唯一的一座活火山。
石之一族的矮人,便世代生活在那里,而玛特佛瑞山作为一座活动频繁的活火山,之所以打从有史以来便从未爆发,便是因为石之一族的矮人,建立在火山口中的,那堪称奇迹的城市。
远远望着那始终冒着黑烟的黑色山峰,在绝大部分都被积雪所覆盖的多格拉特山脉中是那么的显眼,虽然看起来已经遥遥在望,但是望山跑死马的典故仍旧在诉说着目标的遥远。
一般来说,这种辎重有限的长途旅行应该尽量跟着河流移动,但是此时的五人却完全违背了这个常识,之前也说过,矮人非常讨厌水,虽然原因仅仅是因为学不会游泳,但是他们自己却始终坚持那是因为自己的石头祖先和水相冲的缘故,但实际上,从土元素精怪那里遗传下来的,就只有对矿物的天赋以及对元素气息的敏感罢了。至于厌恶什么的……完全是心理作用啦!
当然了,倒不是说夜魇冒险团的诸位是在照顾英格瓦,实际上作为一个冒险者,英格瓦对于水的厌恶早就已经低到一定程度了,真正让他们远离水源的,只是因为即将光临的矮人城市罢了。
这就好像是你身上沾了一坨翔去上门做客,要是熟人的话顶多嘲笑你几句然后让你去收拾干净,但是要是陌生人,不把你赶出来都是好的。
很多人可能觉得水和翔的程度是不可能相提并论,但是你要明白,矮人之所以喝酒,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只是一种补充水分的手段罢了,毕竟能够麻痹神经的酒精,能让他们最大程度上忘记自己在喝水这件事情,只不过有些东西习惯了之后就会变成爱好,就好像前世种花家北方面食南方米一样。
连几乎没什么水元素气息的饮用水都是如此,更遑论是水元素气息充沛的活水?
“冯雪,你那个飞剑还有位置,能不能把我也带上?”连续赶了三五天路,洛里斯显然是有些疲惫,半身人虽然灵活,但是耐力却实在不是他们的强项。
“我也没辙啊,就算只是载着我自己,坚持个二三十分钟就不行了,带上你的话,五分钟就得回地上跑步了!”冯雪踩在飞剑上,露出了爱莫能助的表情,在这种相对较低的飞行速度下,坚持三十分钟已经是他的极限了,虽然说有波动呼吸法在身的她耐力足够,但是想要跟上一众肉搏系职业,还是有些费力。
“队长!”洛里斯见冯雪拒绝,又将头扭向了骑着坐骑的克洛伊,然而克洛伊却苦笑着道,“你也看到灰灰身上没位置了啊,还是说你觉得我这个骑士下了坐骑以后能跟得上大家的速度?”
“那个,大家休息一会儿吧?”伊丽丝看着这样的情况,有些不忍的说到,听到她这么说洛里斯立刻容光焕发的摇了摇头道:“不用不用,我就是想偷偷懒,你看,我精神着呢!”
说着,他还在原地做了个后空翻,好像之前真的是装出来的似的。
然而以伊丽丝四阶的身份,又怎么看不出来几人的疲劳呢,如今这个速度,是这几天来,众人经过实践所得出的最佳速度,哪怕再快上一点,也会有人因为体力不支而跟不上,哪怕是骑着坐骑的克洛伊,也要每天将灰灰收进缰绳空间休息,而这段时间里,他便要担负起背着伊丽丝前进的任务。
但这种情况下,大家都没有抱怨的意思,哪怕是最滑头的洛里斯,也忍了好几天才出言想要蹭一蹭坐骑而已……
黄昏慢慢降临,一天的行程便告一段落,腿短的英格瓦和洛里斯直接瘫倒在地上开始休息,冯雪也坐在一旁通过冥想恢复精神力。
克洛伊将放在缰绳空间里的行礼取了出来,此时他的体力保存最多,便主动担任了搭建帐篷生火之类的粗重杂务。
小八的真实位阶虽然最低,但是兽人的优秀体质却让他比其他人都适应这样的长途旅行,留有余力的他开始生火做饭,这种荒郊野外没有那么多讲究,干粮、肉干和水煮成肉粥,便算是晚饭了,你还别小看这一顿,因为加入了人工饲养的魔兽肉干,仅仅是这一碗粥,就能够补充一整天所需要的营养,当然,是不战斗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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