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飨之诗 第289章

作者:北川南海

  等到了伦都,足以给雪鴞一个发挥的舞台!

  离开雪林之后,叶芝骑着雪豹返回领地,收到莉莎的汇报,称领地里的血族抓住了,他们是跟随商队一起混进领地,现已用木桩刺穿心脏,防止他们诈尸。

  「商队?哪里来的商队?」叶芝问。

  「是走水路,从威克港到白鱼港来的。」

  「照这麽说,血族也已经开始渗透托马斯的领地了。」

  叶芝眼神微微闪动,低声道:「【血蛛公】是王国内的某位公爵…我得把这公爵挖出来才行…」

  叶芝暗自摇了摇头。

  「唉,一说到查案,恐怕又要和某位柯学家一起行动了!」

  *

  威克港,商会驮队往来,港口停满船只,喧闹声透露一派繁荣。

  领主的城堡前,汇聚了一批形形色色的行人,指着挂在城门楼的三具尸体窃窃议论。

  「他们犯了什麽罪?」一个矮人粗声道。

  「看他们那尖牙利齿丶脸色苍白的样子,八成是吸血鬼!」半身人语气忌惮。

  「血族就该全部吊死!」商人绑着头巾拈着小胡须,吹捧道,「托马斯公爵果然英明!」

  年轻学生手指道:「告示上写着了,这帮家伙是猩红结社的血族,将人类转化为血仆所以处死…告示还说,任何发现血族与猩红结社线索的人,都可以向领主检举,赏金——」

  学生瞪大了眼睛,惊呼道:

  「五十枚金币!」

  人群轰动了,矮人喘着粗气,半身人难以置信,商人双眼通红,写满贪婪与扭曲的神采。

  五十枚金币,足以买下一个年轻貌美的伊苏族女仆,让一户人家五年衣食无忧!

  「我检举!这个商人鬼鬼祟祟,一看就是血族的狗腿子!」

  「我看你才像五十枚金币!」

  「吵什麽呢?血族大白天怎麽会出现?况且血族是没有影子的——」

  「嗯?等等!你,转过身去!」

  卫兵队长瞪向一个裹得严实的黑袍身影。

  倏地,黑影冲出人群,队长嘶声大吼:

  「卫兵,抓住他,别让五十枚金币跑了!」

  城堡内,一对父子正在下棋,窗外的噪音飘进少年的耳旁,让他心不在焉。

  少年约十六七岁,鼻梁高挺,金发碧眼,器宇轩昂,正是心浮气躁的年纪。

  「下棋不可分心。」托马斯又胖回了原来的体重,堆着双下巴,和蔼地拍了拍少年脑袋,笑道,「做什麽事都是一样。」

  少年和父亲一个名字,人们称他为『小托马斯』,沉默片刻,不解问道:

  「父亲,您这麽大张旗鼓地对付猩红结社,不怕遭到结社的报复吗?」

  托马斯眯起眼睛,冷冷注视着少年,少年羞愧低头,过了许久,才听父亲缓缓开口。

  「不论是结社还是血族,亦或是那不见首尾的血蛛公,都永远只能躲在暗中。暗中的敌人,固然可怕,但不值一提。」

  少年惊讶抬头,道:「您是说,正大光明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

  「是的。」托马斯正色道,「因为真正的敌人,不仅仅是你的敌人,更是你的朋友,你必须从朋友身上学到东西,然后把他击败!」

  少年微微皱眉,沉声道:「既然血族不值一提,那麽,谁才是我们真正的敌人?」

  托马斯笑了笑:「二十年前,我与伯朗第公爵丶哈德森公爵追随陛下,征战北境,豪取晨霜岭之役的大胜,他们无不是当世人杰,我与他们相见恨晚,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

  少年愕然,不由道:「可是,您和哈德森公爵不是死敌吗?怎会是好友?」

  「人是会变的,仇敌会成为朋友,朋友当然也能变成仇敌。」托马斯公爵搓着双下巴,「关键是,我学会了新的东西,而哈德森没有,所以我赢了,他成了阶下囚。」

  「什麽东西?」

  「藏巧于拙。」托马斯没有隐瞒,「你必须让别人觉得你很愚蠢。」

  少年若有所思:「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觉得别人愚蠢。」

  托马斯含笑道:「你觉得伯朗第家族中,谁最愚蠢?」

  少年张了张嘴,摇头道:「以前我很肯定,现在我不敢确定了。」

  托马斯眼底闪过一丝冷光:「这是因为剑已出鞘,不用再藏拙了。」

  「你还没有到该出鞘的时候。」托马斯眼底满是慈爱,「所以,你这趟前往伦都,必须谨慎再三。」

  「那什麽时候才能出鞘?」

  「竞技大会之上。」

  托马斯目光微凛:「到那时,世人都会知道,你尚未成年,就已是四环!」

  少年的神情没有丝毫动摇,沉声道:

  「父亲大人,我想请问…叶芝·伯朗第会是我的对手吗?」

  「你觉得呢?」托马斯反问。

  少年摇了摇头:「不论他有多强,我首先要和他做朋友,才有可能将他击败。」

  托马斯大笑,亲昵抚摸儿子的头顶,笑眯眯道:

  「你若能将他击败,说明他不足为惧,将来还能为你所用,成为关外的一柄尖刀。」

  「可万一,我要是输了呢?」少年皱眉。

  托马斯的笑声忽的止住了,一种可怕的表情在他脸上转瞬即逝,淡淡地道:

  「那麽,我会对晨霜岭用兵…一切障碍,我都会为你扫平。」

  小托马斯忽然发现,父亲已经老了,甚至对于能否扼制伯朗第,已经有些不自信。

  他在成为公爵之后,将一切心血都用来培养自己,只要自己能战胜伯朗第,那麽北部行省再无值得一提的领主。

  但是如果,连自己都不是叶芝的对手……那麽,父亲会再度上马,亲征晨霜岭。

  小托马斯感到眼眶有些发热,起身道:「我去练剑了,父亲。」

  托马斯望着少年的背影消失,眼神充满慈祥。

  这时,阴冷的嗓音在他耳旁响起。

  「真是父慈子孝,惹人羡慕——」

  「所以,尊敬的托马斯公爵,你考虑得如何了?」

  这竟是一名散发五环气息的血族侯爵,身穿燕尾服,目露讥诮,负手站在托马斯身后。

  托马斯笑眯眯地收拾棋桌,嘴里吐字清晰:「滚。」

  侯爵叹了口气:「我既然能潜入这里,自然也能要了你的命,更何况,只要你愿意转化为血族,你无多的寿命也会……」

  铮!

  剑已出鞘,气冲斗牛,寒光乍现,劈向后方。

  侯爵已消失不见,他似也没有拿下托马斯的信心,留下一串冷笑:

  「等着吧,血蛛公很快就会取代金狮王,成为血族的王!到那时候,你再想变成血族,那可太迟了!」

  托马斯缓缓收剑,仿佛血族从未出现过一般,慢吞吞地收拾残局,眯起的眼睛里,流露思忖。

  猩红结社近来大张旗鼓,不仅仅是为了建立新国,仿佛是为了找寻什麽。

  金狮王已年迈,托马斯安插在伦都的线人来报,王动用了秘法恢复青春,会在竞技大会上以全盛姿态出席,震慑宵小。

  但距离金狮王时代的落幕,已经愈来愈近,一个乱世就将拉开序幕……那仿佛是二十多年前,往事的重现。

  「叶芝·伯朗第。」

  窗边,托马斯揣手,眺望北方,目光深邃。

  「故人之子,能否有故人之姿,就让我拭目以待!」

  ……

第238章 奇美拉魔药

  八月。

  古帝国的占星学者将它划分成黄道十二宫的狮子宫,相传是战神守护的月份。

  各大王国都会在这一月举办盛大的比武大会,以君临堡的赛事最为盛大。

  巍峨的斗兽场里,汇聚数十万名观众,英雄们在此扬名,夺取『战王』的美誉。

  不论是出身卑贱,还是世袭贵族,若能在比武场上成为战王,就会有无数千金贵妇投怀送抱,被帝国皇帝赏赐金银珠宝,成为受无数人艳羡的御前骑士。

  三年前,黑斯廷斯于斗兽场斩杀成名已久的剑王,一举夺得战王头衔,并拒绝皇帝的封赏,转头皈依教会,成为『上主之矛』。

  一时间,非议四起,世人讨论不知道教皇许诺了黑斯廷斯怎样的利益。

  或许,什麽许诺都没有。

  毕竟,御前骑士怎能亲临战场?哪有成为镇压异族的上主之矛,来得慷慨激昂?

  白鱼港,清晨的阳光洒在海面,波光粼粼,倒映万里晴空的几朵白云。

  叶芝已经准备出海,乘坐一艘风帆,走海路前往鳟鱼岛,到达港口后再改骑飞马,前往伦都。

  之所以走海路,是因为叶芝在【幽魂社】的「群聊界面」里得知一条消息——

  金狮王国北部的鳟鱼岛,疑似出现君王级魔兽『奇美拉』的身影。

  血鹰:「奇美拉?这种魔兽相当罕见,怎麽会出现在北部行省?」

  摆渡人(克兰):「我已调查过了,是个召唤学派的法师犯了禁忌,被法师公会除名,一怒之下想要证明自己,召唤了头奇美拉,结果把他自己给生吞活剥了。」

  渔夫(纳什):「类似的情况在垂钓者协会也不罕见。每年都有被自己钓上来的大鱼给吞掉的钓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