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大齐,我屡破奇案 第14章

作者:平行针

  “正是在下。”

  “那行,我们有些问题要问你,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栾玉录也不废话,准备带走宋林堂。

  锦衣卫行事,向来不多解释,也不用看别人眼色。

  腰别锦衣卫腰牌,身穿飞鱼服,腰挂绣春刀,你就是京都最靓的仔。

  “你等粗鲁匹夫,他可是今科探花,你们可知得罪他的下场?”

  何炎向前走了一步,腰间佩刀被他弹出半寸,眼露寒光看向那人。

  开口之人,被何炎的目光震慑,后退了几步。

  “探花又如何?死在镇抚司的高官还少吗?更何况区区一个探花郎?”

  这就是锦衣卫的底气,大齐境内,权势滔天。

  “林兄我没事,你去当值吧,我去去就回。”

  宋林堂开口,主动为同僚开脱。

  就这样,在翰林院众人注视之下,宋林堂被他们栾玉录三人带走。

  奇怪的是,宋林堂并没有被带回镇抚司,而是被带到了他自己租住的房子中。

  此时,已经有一个坐在里面,坐在小院的小桌前,拿着书本翻阅着。

  看到来人,庆言也是眼前一亮。

  这探花郎,不仅长相英俊,眉清目秀,加上一双丹凤眼,是难得的美男子。

  再加上身为一甲探花郎,难怪会被吏部侍郎之女看中。

  “我要问你一些沈凌自缢案件的问题,希望你能如实回答。”

  听到庆言几人的意图,宋林堂拳头紧紧握了一下,立马松开,面部表情也出现片刻僵凝。

  这一切,都被庆言看在眼中。

  “三日前,戌时至寅时,你在何处?做了些什么?”

  “我那日一直在家中,很早就睡下了。”宋林堂面无表情的说道。

  “是这样吗?”

  庆言看着宋林堂,笑吟吟的说道。

  “我为何要骗你?”

  “那你怎么解释一下,为什么我在沈凌的家中,找到了这个。”

  庆言把那块红色丝绸,放在小桌之上,用一种充满压迫感的眼神,看着宋林堂。

  这是上辈子身为刑警的威严,让人有一种不由自主的心生畏惧。

  “这是什么东西,我不识得此物。”

  宋林堂的手不自觉的抖了抖,抓了抓自己的衣袖,有些失了分寸。

  就在这时,何炎从宋林堂的小屋内走了出来,手里捧着一套火红色的大红袍。

  红袍下摆,被撕裂了一块,刚好和桌上的红色丝绸拼凑到一起。

  “啧啧,这可是你高中之时所赐大红袍,就这么撕破了,可惜了。”庆言忍不住感叹道。

  证据确凿,宋林堂依旧沉默不语。

  看到对方这种反应,庆言并没有恼怒,再次开口。

  “沈凌的遗书应该也是被你取走的吧。”

  庆言端起桌上茶杯,一饮而尽。

  说到这里,宋林堂瞳孔剧烈收缩,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自己脚下的靴子,

  庆言嘴角勾了勾,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封遗书应该被你藏在了靴子里吧?”

  这时,宋林堂的脸色大变,露出惊骇莫名的表情。

  “你到底是什么人?凌儿已经死了,她为什么还不愿意放过凌儿。”

  宋林堂面目狰狞,歇斯底里的吼道,全无之前淡然的模样。

  庆言先是一愣,原来对方以为自己是侍郎之女的爪牙。

  一块黑色玉牌被庆言从怀中取了出来,缓缓推到宋林堂面前。

  “我是锦衣卫特使,手持黑曜令,奉命调查沈凌的案件,并不是吏部侍郎之女的爪牙。”

  黑曜令,锦衣卫只有三块,不仅材质特殊,还因为手持此令,如领皇命。

  看到桌上的黑曜令,宋林堂整个人如释重负一般,紧皱的眉头也舒缓开来。

  宋林堂脱下靴子,递给庆言,说道。

  “割开鞋底,凌儿的遗书就在里面。”

  庆言并没有接过他递来的靴子,而是给何炎使了个眼色,示意对方接过靴子。

  “自己什么身份,锦衣卫特使,做这种事多跌份儿啊?”

  何炎嘴角抽了抽,有些无语的接过靴子。

  庆言这种人,纯属癞蛤蟆趴脚面,不咬人光膈应人。

  自己这三人组中,属他社死的次数最多,自己上司栾玉录依旧保留着体面。

  何炎暗自琢磨着,得找个机会,让他也社死一次。

  这样大家都会三缄其口,否则大家就一起社死吧。

  庆言并没有第一时间拿过信件,而是和宋林堂聊起沈凌的事情。

  在宋林堂的描述中,整件事情逐渐的清晰起来。

  他和沈凌相识于微末之时,两人互相依靠。沈凌赚钱供他读书,他则没日没夜的挑灯苦读。

  两人约定,等他金榜题名之时,就来迎娶她。

  他的努力没有白费,最终他荣登一甲探花,金榜题名。

  在一次诗会之时,他结识吏部侍郎之女,被对方一眼看中,对他表达了爱意。

  宋林堂不为所动,以已有心上人之由拒绝。

第14章 侍郎长女

  从那日起,吏部侍郎之女,就频繁借机接近他。

  而他攀附上吏部侍郎之女的消息,不胫而走,无论自己如何解释,别人都认为,那只是他的掩饰自己攀附高枝的说辞。

  那夜,他和沈凌相约,把生米煮成熟饭,正式结为夫妻,也就绝了那礼部侍郎之女的念想。

  等他来到沈凌的小屋时,沈凌已经自缢而死,桌上只留着一封被泪水打湿的遗书。

  说到这里,宋林堂的眼眶已经通红,两行清泪流了下来。

  想不到啊,这宋林堂还是个痴情种,自己一开始称对方是大齐陈世美,有些草率了。

  庆言忍不住在心中,自责了一秒钟。

  “看出什么端倪了吗?”

  庆言看向凑在一起,仔细查看遗书内容的三人。

  看着他们眉头紧锁的样子,应该是没看出什么东西。

  庆言接过纸张,端详着内容。

  “侍奉情郎千百日,郎君提名攀高枝,长发曾想为君留,女妆来生再相逢。”

  这首诗,表达出了沈凌因为情郎的抛弃,伤心欲绝,所以轻生。

  字里行间,更多的则是不舍,看不出来痛恨。

  如果沈凌想在遗书中留下线索的话,应该就在这首诗中。

  他突然想到,自己以前读初中那会儿。

  自己暗恋一个女孩子,写了一首藏头诗送给女孩子。

  最后,那个女孩子,和一个会打篮球的体育生谈起了恋爱。

  到自己大学毕业的时候,回忆起来。

  只感觉到,尴尬的能用脚趾在地上抠出两室一厅。

  “不对!”

  庆言把这首诗每一句的第一个字,连在一起。

  “侍郎长女!”

  沈凌为了不被对方发现端倪,特意把整首诗书写错开。

  这个聪明的女孩,最终瞒过了所有人。

  要不是庆言有过尴尬经历,他都很难发现其中奥秘。

  “宋公子,今日之事,还望保密。”庆言起身施礼,带着三人起身离开。

  宋林堂一同起身,送四人离开。

  走到门口之时,一辆马车从远处缓缓驶来,最终停在四人跟前。

  马车帘子掀开,一张鹅蛋脸露了出来,虽然打扮的极为精致,却长着一张大众脸。

  马车前方,有一人骑在马上,面色刚毅,一道长长的刀疤,从左侧脸颊,直达右侧耳根。

  与其他人不同之处,他的佩刀被挂在腰右侧,显得有些突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