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走警途1993 第35章

作者:红尘茶馆说书人

  重大进展来自于一个小小的白色袖标。应该是死者的西装袖口上的商标。

  这个骷髅,看起来是穿着一身西装,等法医来了才发现,那根本已经是样子货了。

  人变成骷髅,实际上说到底是一个腐烂的过程。

  人都烂了,身上的衣服怎么可能幸免?

  县局法医室的孙主任,带着吴玲玲他们三个,费尽了力气,才完成了骷髅身上的衣物的取样。

  现在能确定的有:

  背心一件,衬衫一件,领带一条。内裤一件,袜子一双,皮鞋一双。皮带一条。西装一套。

  注意,这里的确定的意思是,确定死者身上穿着有这些东西。至于是什么材质,什么品牌,什么样式,这都是下一步的事情。

  皮鞋比较完整,已经确定下来了。是金猴皮鞋。这是一双中高端皮鞋,电视里整天吵吵“穿金猴皮鞋,走金光大道。”使得这个品牌在全国市场上保有量很大。

  大到什么程度呢?一中队的刘国才现在脚上穿的皮鞋就和死者的皮鞋是一摸一样的。

  刘国才说他的鞋是三年前在市里联营公司专柜买的。

  刘国才现在的脚很痒,决定一会儿就请假回家,换双鞋,这双他不打算要了,尽管200多不是小钱,也穿了三年多,够本了。

  除了皮鞋,就没有什么确定的收获了。

  不确定的收获倒是还有,第一就是那套西装。

  尽管试验还没有做完,但是吴玲玲确定这套西装的面料里面主要成分是羊毛,而且里面一定含有某种抗腐蚀成分。这种成分还可以抗污,抗皱,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防水。

  吴玲玲当然不是服装面料的专家,但是她爸爸有一件这样的西装,品牌是都彭,购买地是香港中环,价格是三万八港币。

  那个袖标可惜不是刺绣的,而是印制的。所以已经非常模糊。吴玲玲和孙主任用尽了办法也只还原了一小部分。

  商标部分还原了一个“灵”字。还有第二个字的一个“虫”偏旁。

  厂名部分还原了第二个“灵”字。

  剩下的就是一片模糊了。实际上那个偏旁也很模糊,勉强能认出来而已。

  柳鹏程非常怀疑是不是认错了,谁家衣服的品牌能加一个“虫”子偏旁啊。

  “灵虾”?“灵蛆”?“灵蝗”?“灵蜂”?“灵蝇”?“灵蛛”?

  嗳?最后一个靠谱,浓浓的大话西游风啊!

  站在柳鹏程身边的董老师说了句:“我去查查。”就离开了法医室。

  估计其他人也觉得这个这个“虫”比较碍眼。也没有人说这个事儿。柳鹏程也不知道董老师去查什么。

  娜姐说道:“孙主任,说说这个人的基本情况吧。”

  孙主任扶扶老花镜,说道:“现在很多的检验,还有实验都没有做完。我只能大概说一下。我知道你们这个48小时的事情。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大家,48小时,根本不够完成对这具尸体的细致检验。”

  孙主任拿出一个本子,照着说道:“男性,身高,一米七二。体重,140-160斤。这个体重我说一下,是根据他的身高和衣服的尺码推断出来的。很有可能差距比较大。死者穿41的鞋子。年龄在35-45岁之间。

  死因是刀伤。刀从左胸,第五,第六肋骨中间刺入心脏。暂时就这么多。”

  柳鹏程问道:“孙主任,有没有那种非常明显,认识他的人一听就是他那种特征。”

  孙主任想了想说:“有,死者第二颗智齿先天缺失。”

  董老师推开门大步走进了法医室,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北方省黄页电话薄。

  董老师满脸兴奋:“找到了。应该是灵溪市灵螺服装厂。”

第064章 骷髅48小时(三)

  董老师的发现让刑警们都非常振奋。

  金猴皮鞋没有什么指向性,一个地方的小品牌服装还没有指向性吗?

  好像还真没有。

  沈队长说道:“刚才那个虫子偏旁我就觉得有点熟悉,你一说我就想起来了。这个品牌生产西装,别的地方我不知道,在北滨是有专卖店的,就在南关街。

  这个牌子的衣服最大的能耐就是抄别人。报喜鸟,庄吉之类的大牌子出了新款,它很快就能跟上,据说面料都差不多,价格却是人家的一半左右。我记得去年北滨刑警队有个小伙子结婚,就是买的这个牌子的西装。”

  沈队长的话如同一盆凉水把刚刚燃起希望的众人浇了个透心凉。

  沈队长微微一笑,说道:“我得赶紧走了,不然就太晚了,明早还得办事。”

  说着就带着几个二中队的人走了。

  其实沈队长确实很厉害。他们在这么短时间内,找到了那间房子的原房主!关键是,原房主不在山边县,甚至不在瑞城,是在大连!

  找到这个人实际上非常重要,所以沈队来法医室实际上也是要知道这尸体的特点。

  得到了相关信息之后,沈队他们马上就要出发了。

  周大队对这个案子的态度非常奇怪,好像是已经躺平了。但是大家有什么思路,需要什么支持他又会大力的支持,让人摸不清他的态度。

  尽管沈队的一席话让这件西装的指向性降低。但是柳鹏程还是决定试试,他真不相信一个指着抄袭活着的地方西装品牌会把进口高档面料的西装卖的到处都是。

  回到了办公室,柳鹏程立即找出了通讯录打了一个传呼。

  很快传呼就回来了,对面一个文质彬彬的声音,带点疑惑还有点兴奋,问道:“谁打传呼?嗯,是二哥吗?”

  柳鹏程的嘴都要咧到腮帮子上了,哈哈大笑说:“哈哈哈,老疙瘩,哥这回可指望你了。”

  电话那边小胖子手忙脚乱地在自己满是烟灰缸,茶叶,香烟,打火机,茶杯,稿纸,文件,报纸的桌面上收拾出一块能写字的地方,又翻出一张没用过的信纸,这才说:“二哥你说,我记下。”

  柳鹏程把事情说了一遍,然后小胖子又大概重复一遍说:“二哥,你是意思是不是看看这种高档西装的销售方向。然后最好是在买西装的人里面找出一个失踪的。或者是在失踪的人里找出一个穿这种西装的,而且这个人最好还是和你们山边县有点联系,是不是?”

  柳鹏程说:“对,就是这个意思,老疙瘩,这回是二哥难为你了,但是哥也只有48小时,不对,现在是只有四十四小时啊!”

  电话那边小胖子倒是挺有信心:“二哥你放心吧,要有这么个人,我一定帮你找出来。我去忙了。”

  小胖子挂了电话,就拿着那张信纸走出了办公室,向大楼七楼刑警支队的方向走去。他刚刚关上的那道门,上面有一个金色的门牌,上面写着“局办”。

  如果柳鹏程现在看到这位戴着眼镜的小胖子,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小胖子警服领章上的警衔,和他是一样的。二级警司!(蠢作者是不是写错主角了?)

  就在小胖子回到刑警支队找师哥师姐们帮忙的时候。柳鹏程也在娜姐的办公室。

  娜姐拿着一张纸看了好几遍,才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法医室准备好检材,一旦灵溪警方找到了符合条件的失踪者,就立即去灵溪,一方面办案,一方面找直系亲属取样,之后进行dna检测。是这个意思吧!”

  柳鹏程点点头。

  娜姐继续问道:“那你为什么要马上出发,到瑞城等消息呢?”

  柳鹏程说道:“为了时间,我们这里到灵溪本来就经过瑞城。我们在这等,就是浪费时间,现在只有不到四十四小时了。”

  娜姐好像挺诧异:“你真打算48小时破案?”

  柳鹏程很认真地点头:“我想试试。”

  娜姐摇摇手中的白纸:“我刚才看周大队的办公室还亮着灯,我去看看。你就在这等我。”

  柳鹏程点了点头。目送娜姐出门。

  娜姐回来的很快。

  娜姐把一把车钥匙放在桌子上:“张局也在周大队办公室,他们对你的想法还是比较赞同的,觉得可以赌一把。算是咱们的一支奇兵吧。你和郑浩开车去。

  法医室那边也联系了,孙主任说还没有进行过白骨检材的实操,就当演练了,法医室的吴玲玲和你们一起走,她带着器材,如果需要取样,她就能现场取样。”

  娜姐说着,把车钥匙递过来:“这是张局的猎豹车车钥匙。现在这个时间,财务下班了,没法借支,这个得你克服一下了。随时保持联系吧。”

  看着柳鹏程拎着车钥匙走了,娜姐微微一笑:“其实我也想试试48小时破了这个案子。”

  柳妈在晚上八点半看到柳鹏程和吴玲玲的时候,是懵逼的。

  这是大鹏第一次往家里带女孩?嗯,金梅不能算。其实柳妈自己也是有时候把金梅当“儿子”看的。

  高中三年同学?

  县局同事?

  工作是医生?

  这孩子家世应该不错,虽然穿着警服,但是手表是雷达表。

  就在柳妈和吴玲玲有一句没一句的尬聊的时候,柳鹏程的传呼机响了。柳鹏程马上用家里电话回了过去,对面传来小胖子兴奋的声音:“二哥,对上了。曹茂田,41岁,三年前报案失踪。报案时说失踪的时候穿着一身蓝色西装,就是灵螺的名绅西装,一共就五十套,是他们老板从国外弄的料子,号称防水防皱防污,一万八千八一套。

  我们找到了他的表弟,牙的事儿他不知道,但是西装肯定是的,因为他表哥就是灵螺老板的朋友,和他显呗过,说这个料子的西装,有钱都买不到。他失踪之前,说是去北滨市要账,我刚才看了一遍地图,北滨市应该是就在你们山边隔壁吧。明天早上,我们找他的直系亲属再问一下!”

  柳鹏程说道:“明早我们一起问吧,我们连夜去你那,现在已经到瑞城了,实际上我就知道老疙瘩出马,肯定有收获,就提前回瑞城家里等你传呼!”

  又说了几句挂断电话,又给回家看一眼的郑浩打了个电话,让他打车到这边集合出发。尽管柳鹏程不迷信,但也不想在这个关键的时候走“回头路”。

  看到吴玲玲宝贝一样抱着法医箱,柳鹏程说道:“他过来起码要半小时,不用这么紧张。”

第065章 骷髅48小时(四)

  猎豹车在省道上稳稳行驶着。

  开车的是吴玲玲。

  从瑞城矿务局到灵溪市公安局大概要六七个小时。他们三个商量,吴玲玲开前两个小时。

  然后是柳鹏程开两个小时。最后是郑浩一直开到灵溪市区,如果一切顺利,应该是凌晨三点到四点。他们还可以找一家干净一点的招待所休息三四个小时。

  吴玲玲开车的时候,柳鹏程就在副驾驶,一来是时间还早,他睡不着,二来是,对于女司机他实在是不太放心。

  由于上辈子柳鹏程腰上有伤,所以很少开长途,更不要说晚上在省道上跑长途。

  他一直以为那是很可怕的事情,其实现在一看根本不会那么回事,省道上车来车往,热闹极了。当然都是以大车为主,还有一些长途的大客,中巴车。

  吴玲玲一气开到十一点半,期间和柳鹏程聊天,倒是也不觉得累。

  有意思的是,柳鹏程印象中的吴玲玲是一个内向,自卑,有点丑的穷丫头。但是人家人缘比柳鹏程好很多。

  这个也不难理解,首先,人家吴玲玲就是山边本地人,柳鹏程就是一个外来户,他上中学总有一种借读的感觉,这种感觉到了他回到瑞城一中复读,周末可以回家才消失。

  然后,吴玲玲考上大学了,还是很牛的国医大,这样人家和考上的同学们都是一个圈子的。而柳鹏程第一次高考落榜了,自然也不愿意和同学们联系。

  聊天的时间就过得很快,眼看十一点多了,前面有一个灯火辉煌的小镇,柳鹏程让吴玲玲把车停在一家亮着灯的面馆门口。他想晚上都得开车,还是吃个宵夜比较好。

  被热情的小哥让到屋子里坐下,柳鹏程就被菜单惊呆了。秋老虎肆虐,大热的天,吃点炸酱面或者过水面都应该不错。可是这五块钱一碗是不是有点过分了!这可是1993年的五块钱!

  后来柳鹏程又想了想,后来的高速服务区的东西也没便宜到哪里去。而且这里又不是这一家饭店,整个小镇都灯火通明,别的饭店应该也差不多的价钱。于是就点了三碗炸酱面。

  等到面一上来,柳鹏程知道为啥五块钱了。这家店的老板应该对餐具的种类了解有限,他家管瓷盆叫碗。

  看着满满三大盆面条,还有面条上浇的这是炸酱?五花肉块比后世快餐里的红烧肉块都大。油乎乎一层倒在面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