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912章

作者:南希北庆

  许芷倩听罢,道:“看来这检控官跟珥笔真不是一回事。”

  张斐道:“所以我说,要我选,我更愿意当珥笔,因为更加自由,检察院需要顾虑的事情非常多。”

  可惜我现在有孕在身,不能给他更多的帮助。许芷倩思忖一会儿,突然道:“要不,你再写一封信给方云,让她来京城,听说她一直在研读律法,并且还拜范先生为师,或许可以帮助你,至少能够信得过。”

  张斐笑着摇摇头道:“你忘记了,我回来之前,就写过信给她,让她来京城,但是被她给婉拒了。”

  许芷倩道:“可这到底是为什么?你如此关心她,视她为秦人,可她却好像一直不愿与你见面,这中间会不会有什么误会?”

  张斐道:“没有误会,当初那场官司,虽然我帮她脱罪,但她自己心里肯定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可能认为自己是有罪在身,自然不想过来,给我增添是非。”

  说到这里,他也感受到许芷倩的担忧,突然坐起来,轻轻将许芷倩抱在怀里,“行了行了,你一个孕妇就别在这里纠结了,上诉这种事,只能尽力而为,然后坦然的面对输赢,否则的话,你就无法胜任这个职位。”

  许芷倩道:“我只是看你身边缺乏帮手。”

  张斐道:“这是公事,所以我还是希望跟检察院的同僚合作。”

  许芷倩轻轻点头道:“你说得也有道理。”

  “我们早点休息吧。”

  翌日。

  当张斐来到检察院时,王巩便将卷宗给他送来。

  “这么快?”

  张斐略显诧异,这检察院的办事效率,就这么高吗?

  王巩笑道:“祥符县皇庭也没有多远,一天便能折返,不过这些卷宗,倒不是从祥符县拿来的,而是我知道,立法会要求东京各县的皇庭,每三月将案卷送到立法会。故此,我是从立法会找来此案的卷宗。”

  “真是多谢王督邮。”

  “应该的!应该的。”王巩笑着点点头。

  一旁的齐济突然道:“张检控,可见立法会也审阅过此案,并且认为这没有什么问题。”

  张斐笑着点点头,“多谢齐督察提醒,但我们也只是例行公事,我不觉得任何按照程序办的事,还需要感到惧怕。”

  王巩笑道:“言之有理,如果我们检察院都感到惧怕,但百姓只会更加惧怕。”

  齐济稍显尴尬地点了点头。

  张斐还是给齐济投去感激的目光,然后翻阅起来,过得一会儿,他突然道:“还有几位证人指证那犯妇柳秦氏水性杨花,勾引男人?”

  王巩点头道:“确实有一个妇人指证犯妇曾勾引他家男人,虽没有实证,但这从侧面佐证那和尚的供词,对犯妇是非常不利,于是齐庭长才不允许折杖。”

  其实北宋对于通奸这种事,司法上还是比较宽松的。

  要知道“和奸”和“强奸”是两个性质的犯罪,不可混作一谈。

  《宋刑统》规定“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和尚道士,罪加一等。”最多也就是三年。

  祥符县皇庭给的就是顶格处罚。

  但是宋朝有“折杖法”,即在执行刑罚的时候,将死刑之外的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成臀杖或脊杖,通奸罪的“两年到三年”,折杖后的刑罚差不多是脊杖二十左右。

  直到后来明朝,才增至杖刑九十。

  如果可以折杖,就是打二十,然后就给放了,这样肯定比较好,长痛不如短痛,但是是否折杖,更多在于庭长根据案情的判断,如果性质恶劣,则不允许折杖。

  张斐道:“这柳秦氏没有出庭做供吗?为什么上面只有她认罪的供词?”

  齐济分析道:“柳秦氏肯定是有出庭做供,因为当时是捉奸在床,然后直接送去皇庭的,但我也不清楚,为何这上面只有她认罪的供词。”

  忽听得门外有人道:“因为这就是柳秦氏唯一的供词。”

  闻此声音,张斐急忙站起身来,只见富弼、司马光从走了进来。

  张斐、王巩、齐济连忙起身行礼,“下官见过富公,司马学士。”

  “几位无须多礼。”

  富弼微微摆手。

  司马光瞅着张斐道:“你小子可真是一天也不愿意耽误,刚刚上任,就想着搞点动静出来。”

  他们两个盯着张斐的,也怕这小子动静搞得太大,没法收场。

  但这个案件,是他们没有想到的。

  张斐很无奈道:“司马学士明鉴,这真不能怪我,是那柳青,也就是这犯妇的丈夫,主动上门告状,我能怎么办。”

  司马光皱眉道:“此案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大家也都看过,判得没有问题,偏偏落到你手里,就有问题了。”

  张斐道:“我也只是例行公事而已,不是说真的要上诉。二位先请坐。”

  富弼和司马光坐了下来,富弼就问道:“对方是不是以奸从夫捕为由,提起上诉?”

  张斐点点头。

  目前来说,这个案件就只有这一点,值得深究。

  司马光道:“关于这一点,齐庭长解释的非常充分,并没有什么问题。”

  张斐点点头道:“这我知道,齐庭长也是有考虑此案对于礼法的影响,故而才给予这么重的刑罚。”

  司马光道:“我与富公就是担心你完全不顾礼法,今儿才过来看看。”

  “怎么可能。”

  张斐道:“我当然也会考虑到这一点,这是很正常的。”

  说到这里,他话锋一转道:“但是我必须得考虑到,这个判决,会对于司法造成什么影响,这也是我们检察院的职责所在。”

  富弼问道:“你认为这个判决破坏了奸从夫捕的原则吗?”

  张斐道:“这我还在评估中,但多少会有一些影响吧。我并没有找到相关条例,可以给予这个判决任何支持。也就说,在寺庙跟和尚通奸,是否可以不遵从这个原则。”

  司马光啧了一声,“你怎就这般死脑筋,也许有些影响,但相比起对礼法的破坏,这又算不得什么。”

  你司马光骂我死脑筋,我去!张斐差点就开喷了,但到底还是忍住了,道:“首先,我只是在评估中,并没有确定真的要上诉。其次,司马学士,应该知晓,这奸从夫捕的立意。”

  司马光抚须道:“若事之暧昧,奸不因夫告而坐罪,不由夫愿而从离,开告讦之门,必成罗织之狱。”

  张斐拱手道:“司马学士对律学的造诣,真是令下官汗颜。”

  富弼笑道:“就别拍马屁了,说说你的看法吧。”

  张斐问道:“敢问二位,同理为何不用于杀人罪?”

  司马光鼓着眼道:“杀人乃是死罪,此二者岂能相提并论。”

  “这或许只是其中之一。”

  张斐道:“在我看来,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杀人罪是容易找到证据去证明的,毕竟人死了,这就是铁证。比如说,只有甲和乙在屋中,乙被人杀害,甲就肯定凶手。

  同样的场景,你很难判断他们两个有通奸的事实,礼法只能尽量将男女分开,那就不会有误会。

  但平民百姓受生活所迫,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这非常容易被人罗织冤狱,故而才有这一原则。”

  富弼点点头,“你说得不错,确实是有这方面的考虑。”

  司马光道:“但此案是捉奸在床,铁证如山,双方也都承认,其中并无任何隐情。”

  张斐道:“这我知道,但是这个判决中,缺乏一点很关键的论证。”

  富弼忙问道:“什么论证?”

  张斐道:“就是那几个捉奸的人有没有说谎。”

  司马光立刻道:“这绝无可能,皇庭又无刑逼,两个犯人自己承认了,难不成他们还和那些书生窜通好了。”

  “君实,你勿要激动。”富弼摆摆手,又道:“张三所指,是在这个判决下,可能会有人利用这一点,去罗织冤狱。”

  张斐点点头道:“正是如此,如我方才所言,就是指目前尚无手段,去准确判断二人有无通奸之实,如果那几个书生说谎,当事人也是很难去证明自己没有通奸。”

  如司马光、王安石这些人,他当然可以做到男女有别,但是百姓不同,当家的病了,妇女照样得出门干活,跟男人挤在一块,你怎么去断定,有无奸情。

  王巩、齐济不免瞧向张斐。

  不愧是张大珥笔,真是细啊!

  整个审理过程中,无人关注那几个书生的行为,因为他们是正义的。

  司马光道:“就算你说得有道理,但是此案是证据确凿,皇庭并没有冤枉他们,在这种情况,你是不是更应该参考礼法。”

  张斐无奈地笑道:“我并没有不考虑礼法,只考虑律法,但是有这个问题在,我身为检控官,就必须得评估这一点。

  无论我最终是否上诉,我都会考虑到对礼法的影响,也必须兼顾对司法的影响。”

  富弼呵呵道:“你考虑到这一点就好,若鱼和熊掌可兼得也,那岂不快哉。”

  司马光瞧了眼富弼,又向张斐道:“张三,你最近可不清闲,要顾得事不少,为了一桩铁证如山的案子去煞费苦心,这不值得。”

  张斐嘿嘿道:“我这不是练练手么,当惯了庭长,如今又当这检控官,我这都有些手生,万一到时让我去起诉那些参知!”

  堂内是鸦雀无声。

  齐济、王巩皆是震惊地看着张斐。

  大哥,下回你要说这种话之前,尤其是在参知政事面前,能否提前告知我们一声,我们好回避啊!

  司马光瞅着这小子问道:“你怎么不继续说下去。”

  张斐微微一怔,道:“说就说,参知政事。在我朝状告宰相,那不是传统项目么。富公、司马学士不也都告过吗?”

  富弼笑吟吟道:“告过的是人不少,但还能坐在这里,可就寥寥无几。”

  张斐笑道:“但能坐在这里,几乎都当了宰相。”

  司马光指着张斐,真是爱恨交加,“你小子总会有你吃亏的时候啊!等着吧。”

  张斐确实没有决定要不要上诉,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肯定要进行一番调查。

  所以第二日,他就来到祥符县的皇庭。

  “你跟你岳父可真是像极了,都好立奇以自鬻啊。”

  见到张斐,齐恢便是阴阳怪气,显然他也已经知道张斐来此的目的。

  “看来齐庭长已经知道我是为何而来。”

  张斐又拱手道:“但我只是例行公事,既然有人要求上诉,那我们检察院就必须对此进行调查,别说齐庭长,就是大庭长判得,我也一定会进行调查,这就是公检法,三个官署不分高低,相互制衡,还请齐庭长多多包涵才是。”

  齐恢是深吸一口气,实在是如今他们保守跟张斐的关系是愈发密切,他也不想因此事跟张斐发生争吵,冷冷道:“那不知齐某人有什么可以帮助张检控的?”

  张斐道:“我希望能够与两位犯人见上一面,根据我们的调查,他们的供词并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