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分之二百七
“敢不敢,你心里最清楚,我也不多问。怎么样,吉米仔,这个生意,你究竟接不接?”
“接,我当然接。易哥关照我生意,我又怎么敢驳了易哥的面子?”
话说到一半,吉米又开始有些吞吞吐吐,似乎有话要说。
林易也不着急,他慢条斯理的从口袋中抽出一支烟,缓缓点上。
吉米仔不说,他也不问,双方就这样保持着一种诡异的沉默。
最终,还是吉米仔先忍不住了。
“易哥,咱们能不能打个商量?每个月,我供给你1千套的货。
这些货,我分文不收,全当是我孝敬易哥你老人家的。”
站在林易身后的巩伟惊呆了。
这本巴黎流行时装杂志上面的服装,他曾经看过一个标签,一套就要好几千块。
虽然不知道成本是多少,但想必几百块还是有的。
但现在,仅仅只是几句话的工夫,对方就要白送1千套这种流行服装,而且还是每个月。
最奇葩的是,对方好像还在担心林易不要。
这1000套,估计至少也要好几十万了。
而巩伟在内地的工资,算上各种补贴,一个月也不到100块。
现在,他好像有些明白了,石老大为什么会选择和这个林易合作?
“吉米仔,你真的只是孝敬我,没有别的意思?如果这样的话,那我就不客气了。”林易调侃的说道。
“易哥,其实,我就想问问,我自己能不能自产自销啊?”吉米仔讪笑着说道。
“哈哈哈,你小子,跟易哥玩心眼,这些都是易哥玩剩下的。”
“是是是,易哥英明,我这点小心思,哪能逃得过易哥的法眼?”吉米仔笑着说道。
林易吸了一口烟,吐出一个大大的烟圈。
他用手指有节奏的敲击在桌子上,发出咚咚咚的声音,牵动着吉米仔的心弦。
“吉米仔,本来嘛,有钱大家赚,这是好事。但老话说的好,疏不亲间。
我手下那么多的兄弟,如果把这生意让你吉米仔做了,我怎么给手下兄弟交代?
他们跟着我辛辛苦苦打天下,但是有好事的时候,我却给了外人。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林易特意在外人两个字上加重了读音,他相信,只要吉米仔不蠢的话,一定会读懂自己话中暗含的意思。
果不其然,听了林易的话,吉米仔眼中一亮。
“大佬,我去找大D哥说,希望能够过档在你的堂口,希望大佬可以收留,以后多多关照。”
龙根退休了,官仔森又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大概率也是扑该了。
关于自己过档这件事,吉米仔心中没有半点压力。
“哈哈哈,你小子,还真是个小机灵鬼。”
“多谢大佬提携。”
寥寥几句话,吉米仔过档到林易堂口这件事,基本上就这样敲定了。
“大佬,你看这生意上,大家怎么分?”
吉米仔终于还是把话题扯到了正题上。
“吉米仔,这件事,我准备做独家生意。你出钱建厂,我负责打通关系。
到时候,拿出一成干股给社团,一成干股给大D哥。咱们毕竟打着社团的名头,出事的时候,还是要靠社团罩。”
“没问题,我明白的。”吉米仔点头道。
吃独食的生意做不长久,大家都有钱赚,生意才能长长久久。
“剩下的八成中,你占四成,我占三成,一成拿去做慈善,有没有问题?”
对于利润分配,吉米仔并不觉得自己既出钱又出力,只拿四成不合理。相反,他还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
如果真的能够做到独霸港岛的服装市场,乃至辐射东南亚,自己肯定会数钱数到手抽筋。
但拿出一成做慈善是什么鬼?
他们是古惑仔,不是慈善家。
见到吉米仔脸上疑惑的表情,林易笑着解释道:“吉米,钱是赚不完的,最主要的是,生意能够长长久久。
之所以拿出一成来做慈善,是我们要向社会各界表明,服装厂是有爱心的地方。
不要小看这个虚名,这可是咱们的金身。
有了口碑,咱们就能从古惑仔摇身一变,成为民族企业家。以后条子在抓人的时候,他们也要考虑考虑社会影响力……”
林易的一番话,让吉米仔茅塞顿开。
他顿时觉得,自己拜林易当大佬的这个决定,血赚不亏。
吉米仔原本以为,这个和联胜公认的最恶四九仔只会打打杀杀。
可现实却告诉自己,恐怕这打打杀杀,只是林易身上最薄弱的一环。
真正最可怕的,还是这个人的心计,以及对未来大局观的把控。
这正是吉米仔梦想的样子。
“大佬,一切都听你的,你说怎么干,我吉米就这么干。要人有人,要钱有钱!”
吉米想清楚了,他决定梭哈一把,将宝全押在林易的身上,就陪他赌一个未来!
第十三章 服装垄断生意
和联胜。
“大佬,和你说个事?”林易看着大D说道
“咩事?”
“大佬,吉米仔希望过档在我的堂口,你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
“什么,你是说小财神吉米仔?”大D有些不可置信。
虽然,吉米赚钱的能力众所周知,但同样的,他不喜欢参与江湖事,大家也都知晓。
有传言,林怀乐曾经拉拢过吉米,但吉米并没有点头答应。
“大佬,别用你这种眼神看着我,我会骄傲的。”林易打趣道。
“你这小子,说吧,找我有什么事?我知道你无事不登三宝殿。”大D现在当了坐馆,居然也开始拽文了。
“大佬,有个生意,想请大佬你和社团帮着照看一二。”
“哪里的生意?”
“旺角。”
大D皱了皱眉头,然后才说道:“阿易,旺角是洪兴的地盘,你跑到那里去干什么?
如果想开酒吧,马栏,又或者是赌档,我在荃湾给你划条街,岂不是更好。”
“大佬,你想多了,我不是在旺角捞偏门,而是做正经生意。
我和吉米仔准备在旺角卖女装和波鞋。”
听到林易解释,大D更疑惑了。
“你做正行生意,和我说什么?你去开就行了,难道还怕洪兴砸你的场子?不至于吧。”
社团的主要生意基本上都是集中在捞偏门上。他们会通过一次次的争斗,划出各自的势力范围。
但是做正行生意,就不存在地盘之分。只要照常交保护费,一般社团分子是不会扰乱的。
就算有人不守规矩,差馆的阿sir们也不会允许的。
“大佬,不是这样的,你听我说……”
直到林易讲完,大D不可思议的看着他。
“你是说,你准备垄断整个港岛的,那个啥,这个词怎么说来着?”
“山寨货,大佬,是山寨服装。”林易提醒道。
“对,是山寨服装。你小子想要垄断整个港岛的山寨服装产业?”
大D头一次觉得,自己的脑回路貌似跟不上自己的这名马仔了。
“对,大佬,我希望整个港岛所有的山寨服装,都从我的工厂进货。
谁要是敢和咱们抢,就放火烧他丫的。”林易恶狠狠的说道。
大D终于明白,林易这小子来找自己什么事?
与全港岛作对,大D觉得,自己的小身板,可能扛不住?
虽然和联胜人多势众,整个社团有小弟四五万人,但是,账不是这么算的。
大多数人的想法,其实都和吉米仔差不多,找个社团庇护,安安心心的赚钱。
“阿易,我觉得吧,这件事,咱们可以从长计议。”
当上坐馆之后,曾经那个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大D不见了。
林易只觉得,现在的大D,比以前的那个稳健多了。
嗯,还是以前那个可爱,现在的这个,不太好忽悠了。
“大佬,时不我待啊。我和吉米仔商量好了,一成的干股捐给社团,一成的干股孝敬大佬你,还有一成的干股,用做慈善事业……”
钱是英雄胆,当大D听到自己和社团将会得到两成干股的时候,不由得胆气一壮。
“这件事干了,阿易,你尽管去做,要是有人出来挑刺,你就报我大D的名号。
要是有谁敢出来抢咱们的生意,咱们就放火烧他丫的。真当咱们和联胜是泥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