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香草和布丁
“2004年10月28号,居住在储午市的……储午市?!”我把上边的文字念出来,惊讶地差点咬了舌头,“等等,这该不会是我们这个储午市吧?”
安璃点头:“正是这里,我找资料确认过了。”
我轻呼一声,继续念道:“居住在储午市的艾米丽小姐,被发现在家中服用大量安眠药而过失。”
这一条新闻比其他几条更短,更简单,只有一句话。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心没由来地一阵刺痛。
难道是因为这件事发生在我身边的原因?
为了缓解这股奇怪的感觉,我把注意力放到另外一件事情上:“这些人,都不幸遇难的话,那件用来威胁天堂的东西也失落了吗?”
“不,还有一个活着,正是他保管那件东西,”安璃回答说,“当时教廷向他交涉,要求他把东西给教廷保管,但是那个人回绝了。他说他的诅咒不严重,顶着诅咒暂时还死不了,然后一直下落不明。”
说到这时安璃话风一转:“不过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我还小,不是很清楚。”
我默默无言,你当时是还小,我当时压根还没出生。
我的生日是2004年9月28号,那一年的28号刚好在中秋节。
听说那天晚上,月亮很亮,很圆。
第十四章:收拾屋子
“那个大天使长太可恶了,迟早要完蛋,”我忿忿不平,“害了那么多好人!”
安璃淡淡地说:“她的确该完蛋,但前提是得有人打得过她,先到超界以后再说吧。”
我耷拉着脑袋,无话可说。安璃说得对,菜是原罪。
“好了,别愣着了,陪我收拾下东西准备休息,你今天起得很早,”安璃端着碗走向厨房,“我去把碗洗了。”
“嗯。”
听完安璃讲的故事我感触良多,几个星期前被吸血鬼袭击,我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是如此危险。没想到今天才发现,原来世界随时都在毁灭的边缘。
最近的一次灭世危机,甚至就在我出生的前几年。
我双手合十,向着空气对那几位只知道名字的传奇致敬:
“英雄们一路走好,愿天堂……呸,天堂不是好东西,还是别去天堂了。地狱好像也不行,emmmm,还是早点投胎吧,去个富贵人家。”
向那些人献上祝福之后,我便起身,和安璃一起去安置她的东西。
“你屋子太小了,”安璃说,“能不能整理一下,看哪些东西可以扔,腾点地方出来。”
安璃这次带回来的东西多,我家空余的地方实在太少,总不能往地上一摆,平时在家里走动也要踮着脚免得踩到。
那可太困难了,万一安璃的东西里又有个什么十字架,而且是压力触发,我平时要是不小心踩上,能把整条街给烧一遍。
所以还是给腾个能当库房的地方出来比较好。
“里屋,我有个小书房,”我搓搓手说,“我以前做作业用的,反正以后不做作业了,腾出来给你放东西吧。”
说是书房,其实只是一个两平米不到的,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间。好在房间虽小,高度是一样的,腾出来当库房,往上堆东西倒也能放下不少。
但是得先把里边的东西拿出来,就像安璃所说,不要的东西可以扔了。
从旧货市场搬来的小书桌,虽然很旧,但经常擦拭显得很干净。我手指在上边摸索一阵,依依不舍地闭上眼睛:“扔了吧,这个。”
它陪我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无数个岁月,但是占地太大了,不得不扔。
笨重的桌子,在安璃的力量面前轻得像张纸,轻轻一抬就扔了出来。我则钻进小书屋,开始收拾我自己的东西。
辅导书,教材,以及悄悄藏在里边的小说,漫画书,全部端出来。
“这些都不要了。”
也好,反正现在科技发达了,大家都是看电子书的,更加方便。
把东西一扔,整个书房都空了下来,只有椅子和椅子上边的东西还留在那儿。
“那个是什么?”安璃指着椅子上问。
“哦,台灯,样式有点老,瓦数不高,但是支架很大,”我走过去轻轻抬了抬,“还挺沉。”
“既然是老式的,要不扔了,你需要的话给你买个新的,”安璃提议说,“现在这种东西又小巧又好用。”
我摇摇头:“我记得我爸说过,让我别扔这东西,不能扔。”
可能他念旧,也可能是这盏灯里有着他的回忆,反正不能扔。
“好吧,挤一挤应该放得下,”安璃没有强求,而是饶有兴趣的看了看,“这盏灯真奇怪,支架这么大,颜色跟别的地方也不一样。”
我耸肩:“因为我小时候不小心把灯摔过一次,支架摔碎了。我爸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一颗大钉子,强行把灯罩和灯座连接起来,你看就是这儿。”
我指着那根支架对她说,支架真的很大,有我三根手指那么粗,以及我小臂那么长。支架整体成暗红色,锈迹斑斑。
“你确定这是钉子?”安璃仔细看了看,调侃说,“看上去像是从窗户外的铁栏杆掰了一截下来的东西。”
我傻笑两声,没话说,因为其实我自己也这么觉得。
话又说回来,我爸从那么奇怪的地方弄一根铁东西下来,也要把台灯重新固定住,足以证明这座台灯是多么珍贵的东西。
说不定就是他青春的回忆。
除了这盏台灯,其他东西都扔了出去,书房变成了一个宽敞的库房。只不过安璃把她的东西塞进来以后,库房立刻变得满满当当。
好在总算是全都放进去了,除了安璃的爱刀——被她挂在卧室窗户边上,方便每天擦洗。
“好了,去休息吧。”
两人离开库房,轻轻关上门。这时已经八点多,夏日的骄阳缓缓落山,向世界洒下最后一抹余光。
夕阳的光辉从书房的窗沿钻进来,洒在老旧的台灯上。满是锈痕的红色支架,粼光淡淡,仿佛有血在流。
第十五章:见女网友
睡觉,晚安,起床,打游戏。自从成为吸血鬼以后,除了伍州市之行,其他时候的日子过得跟放暑假一样。
而且还没有暑假作业。
优哉游哉的日子一天一天地过,还有富婆安璃养家糊口,我感觉简直是过上了神仙般的生活。
但生活并非一成不变,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了第二个星期。
【小小晴雨表:没头脑,我到储午市啦,去哪里找你。】
我按住激动的心,手指颤抖着打字:【莫慌,来橘子大道的游乐园外边的奶茶店,我们在那里见,发个定位给你。】
终于,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和女网友见面的日子。
我好兴奋啊!我好兴奋啊!
和女网友奔现,那是曾经只有做梦才会出现的事。而今天,我就要实现美梦。
我激动地连喘粗气,仿佛我要去见的不是女网友,而是自己的青春。
那一去不返……也再也回不来的青春。
这时我突然想到,青春一去不回这个词来形容我,还真是奇怪。别人的青春不回来,是因为年纪大了,过了青春阶段,所以再也没有青春。
而我呢,年龄一直保持**阶段,永远都到不了青春期……
“不管了,反正是追忆青春,往前追忆跟往后追忆,都是一样的。”
我安慰了自己一句,然后站在镜子前,稍稍打扮了一下。
其实我并不会打扮,但所幸是萝莉,也没什么好打扮的。擦点宝宝防晒霜,梳梳头发,天气太热就不穿白丝了,小短裙裸腿加颜色清凉的小凉鞋,就算搞定着装。
最后往头上戴一顶可爱的遮阳帽,一切完美。做好这一切,我看着镜子,忍不住原地转了个圈圈。
老子真可爱。
“不对,我可是个男子汉,怎么能这样呢!”
反省自己一下,把毛巾拿下来继续遮挡住镜子——这是安璃的要求,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敢问。
总之一切都搞定了,小裙子上还有个小荷包,刚好能放下手机,不用带包包。
然后我走到卧室门口,对里边喊:“安璃,我想出去玩玩,在家里待太久了,有点无聊。”
没敢进去看,不然万一让安璃看见我打扮得这么光鲜出门,肯定心生警惕。
“你去吧。”
果然,没让她看见我的穿着,很轻松就放心了。
我于是赶紧拉开门,从家中溜掉。
哐!
安璃确实没看,就算看到了,也只会随口说一句,然后还是会让她出门。
而且有些事情,她并没有告诉。比如说,现在这个城市,到处都是玛利亚代表的教廷派系,人手众多,就算只是出门玩泥巴,也会有人全程监视。
………………
【歪,你到了吗,等会儿我该怎么称呼你?】
走在路上,我给女网友发消息。
网友线下见面,最大的问题就是称呼问题。网名这东西有的适合当昵称,有的不适合,比如咱们俩这种都不适合。
我喊她小小,那我跟人格分裂似的。
她喊我,就更不知道喊什么了,总不能喊猛男吧。
不过我俩还好,有些人在网上互相称呼老公老婆,线下两个五大三粗的糙汉子一见面,那才叫尴尬。
【小小晴雨表:嗯……你叫我小艾吧。】
小艾,还可爱的名字。我“欸嘿嘿”地笑着,也回答道:【那你叫我小小。】
反正是安璃随口编的名字,告诉别人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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