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离瞳
急了没急莉莉丝不清楚,但她血压的确是高了。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她天天在女仆小姐面前吃瘪,如今也有了不少相关经验,所以略微犹豫了一下就无视了这个陷阱,反问道:
“所以安宁在你眼里就不是麻烦了?”
女仆小姐却并未回答她这问题。
似乎相较于语言她更信赖行动——所以莉莉丝眼睁睁看着她凑了过来,像看到了什么珍稀物种一样左瞧瞧右瞧瞧,然后感慨:
“以前我跟你谈恋爱的时候怎么没发现你居然是个醋坛子呢?”
“我没吃醋。”
“是是是,你没吃醋,”江酒微笑着摊了摊手,“那吃醋的人是我,总行了吧?”
“我真的没吃醋。”
魔女小姐看着江酒,语气平静地重复了一遍。
然后没等江酒再张嘴带节奏,她率先一步问:
“你明明不喜欢安宁,却为什么要让她产生你喜欢她的错觉?”
“因为我喜欢她。”
“你不喜欢她。”
“我不喜欢她为什么还要那么特殊关照她?”
“因为你不想让她死。”
魔女小姐忽然想起江酒把安宁带回酒吧时安宁那凄惨的样子。
衣服残破,浑身血迹,女孩子最宝贵的脸上都有几道狰狞的伤口,至于身上的更是不计其数,而其中最危险的便是她胸口那处几乎刺破了心脏的贯穿伤。
濒死垂危,大概也就只剩下一口气了。
江酒那时候还不会治愈魔法,就只能艰难地连发净化术以稳住安宁的伤势。
后来她忍不住出手了,安宁浑身伤势才终于迅速痊愈……但就算是魔法也只能解决生理上的病痛,奈何不得心病。
她见过安宁醒后的表情和眼神,人明明还活着,看起来却跟已经死了没什么两样,病仄仄的了无生机,但又分明让她感到一股即将爆发的力量。
就像烟花。
烟花一辈子最美丽的瞬间就在它爆炸的刹那,而接下来迎接她的就只有黯然熄灭的结局。
她看出安宁心有死志,大概等伤势好得差不多了之后就会不辞而别,前去单刀赴宴,最后悄无声息地死去。
但江酒改变了既定的命运。
“你在她临走之前陪她聊天,告诉她你会等她回来喝酒,就像给断了线的风筝重新续上了风筝线,她重新有生活的目标和人生的意义了,所以才会拖着那么一身伤势回来。”
魔女小姐轻声说:
“除了你不想让她死以外,我想不到有其他的可能了,江酒,难不成你真的喜欢她?”
“但怎么可能呢,你以前谈过那么多次恋爱,碰上过那么多个女孩子,你又真正地喜欢过谁呢?”
江酒却对这个问题毫不避讳,当机立断点头:
“你啊。”
“……”
魔女小姐不说话了。
她盯着江酒看了会儿,慢慢很小幅度地摇了摇头:
“你觉得我会相信么江酒,别拿我开玩笑了。”
“我可没开玩笑,”江酒笑了笑,“我确实喜欢过你,这又不是丢人的事,没什么不能说的。”
“我喜欢过我的初恋,喜欢过学妹喜欢过学姐,喜欢过一直穿JK制服的可爱妹妹,也当然喜欢过你这位魔女小姐——但是很可惜,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只有三分钟热度,喜欢着喜欢着可能就不喜欢了。”
“所以这就是你跟那么多女孩子都接连分手的原因?”
“当然。”
“……渣男。”
“谢谢夸奖。”
“……”
魔女小姐不比江酒,她平时沉默寡言的,不喜欢骂人也不喜欢阴阳怪气,如今被江酒惹急了想骂她居然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可她还记得初心,于是问:
“所以呢,你为什么要救安宁?”
“很简单,因为我不想看到她死在我面前。”
“只是这样?”
“这样还不够么?”
江酒说着,忍不住轻笑起来:
“我不是道德贩子,也不是悲天悯人的圣母,我从来没想过为世界做出什么贡献——简单点来说,我是个只打算为自己而活的渣男,而如果安宁死在我面前我却没有去管,我会难受……会良心难安的。”
“你原来还有良心?”
“当然有,还很大呢,难道不是你给我弄出来的么莉莉丝,怎么,你是太久没见到所以怀念了,想摸一摸试一试?”
刚正经没多久时间的江酒又开始口花花地满嘴跑火车了。
魔女小姐无奈,忍不住叹了口气:
“你喜欢她是假的,可她喜欢你……不,也不能说是喜欢,但她现在大概已经把回来跟你喝酒当成是唯一的目标了……”
“感情是会变化发展的,从目标变成依赖,从依赖转为信任,最后各种情绪混杂在一起变成新的东西——江酒,你真的不怕她爱上你?”
“就像你一样?”
江酒歪了歪头问,然后忽然凑近魔女小姐。
两人对视,有人呼吸不易察觉地急促了一些,但很轻微,很难让人发现。
可在场两位都不是人。
所以江酒便勾起唇角,抬起手,温柔地为魔女小姐扣紧斗篷的扣子,顺便帮她拢了拢微微散开的发丝。
做完这些之后她垂眸,很随意地说:
“有人慌了哦,可我不说是谁。”
她说着,又表情宠溺地屈指刮了刮魔女小姐的鼻尖:
“你说我为什么会怕呢莉莉丝,我是渣男……哦,现在我得自称是渣女了,不过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为什么会觉得我这个渣女会对她负责呢?”
“我救了她给了她活下去的理由,这样就够了,至于她会不会因此爱上我,那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只管杀不管埋。”
“傻瓜,我们渣女是这样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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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捏
10-又一场雨
俗话说春雨贵如油,而相比之下秋雨就显得廉价了,毕竟物以稀为贵,而且一场秋雨一场寒,下过几场雨可能就到冬天了。
这样一来秋雨自然不受欢迎。
更何况安宁一直都不喜欢下雨天。
小时候她讨厌下雨是因为下雨就不能出去玩了,毕竟是小孩子嘛思维简单不会想那么多东西,每天关注最多的大概还是好吃的和好玩的。后来她年龄稍微大了些之后依旧讨厌下雨,因为她觉得雨天很阴沉很憋屈,晴天多好啊,可以穿着漂亮的裙子跟闺蜜一起出门逛街。
可现在她淋着雨走在街上,居然觉得雨天也蛮不错。
哗啦啦。
雨好像下得越来越大,
滴答滴答。
雨夜带刀不带伞。
如丝如缕的雨水落在安宁肩头,沿着手臂流到她手里提着的短剑上,冲刷着剑身沾染的鲜血,再一并落地,汇入路边的水流中。
短剑上沾的血不多,按理来说应该很快就会被洗净,可始终有如丝如缕的血色沿剑尖垂落,不曾断绝。
鲜血并非来自短剑,而是来自安宁肩上那道伤口。
狰狞,血肉淋漓,像是被什么猛兽撕咬或是以利爪剖开,虽然已经在缓慢愈合,但仍然带给安宁难以抑制的剧痛,伤口处翻开的皮肉被雨水冲刷得几乎已经泛白,可还在流血。
像这样惨烈的伤,安宁身上至少还有三处。
以前她是小公主,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安氏集团大小姐,从来锦衣玉食……那时候父亲很宠她,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但在某些方面又对她很严厉。
安氏集团明面上是制药公司,暗地里却是与政府机关合作,共同研究超凡力量的权威机构,安宁也因此不得不听父亲的话,经受一定的军事训练和身体强化,以防止被绑架。
以前安宁觉得这些都没什么意义,毕竟她身边每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保镖守着,如果连这些专业团队都保护不了她,那她似乎也没什么挣扎的必要了。
而她现在无比庆幸于当初父亲的叮嘱和教训。
讨厌下雨和平静接受雨天,不理解父亲和能够理解父亲——所谓成长大概就是这样吧。
在亲眼目睹父亲惨死在面前后,安宁花了一晚上的时间长大,从此收起笑容,变得沉默寡言,习惯用行动来代替语言。
现在的安宁没有任何能够依靠的人,她能依靠的只有她自己,还有握在手里的剑。
不……或许还有一个。
回忆渐起,烛火摇曳灯光昏暗,酒香混着薰衣草的味道,有丝织品的质感,还有酒杯碰撞在一起的声音。
安宁突然想到陪她一起喝酒的女仆小姐,她的睫毛她的长发,她送她那把挡雨的黑伞,她举杯时微微勾起的唇角和满眼的温柔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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