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第77章

作者:尤希尔弗洛让梅尔

  啪啪啪啪,不合时宜的掌声响起,加林查拍着手掌站到了人群的最前方。

  “这还是第一次见面吧?阿诺兹家的小姐。”

  “确实是第一次,不过我已经听过你的名头很多次了。”艾斯特点点头,“其实这次屠龙行动本不该有我参与的,但家族掌握了你们要掺和进来的消息,才决定让我跟着一起。必要的时候我们会把你的脑袋和龙王的脑袋一起带回去。”

  柔软的声音说着淡淡的凶狠,似乎在艾斯特看来只要她一登场,这两件事就必然能成功。

  英国曾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号称日不落帝国,曾是英伦贵族的阿诺兹家早年当然也参与过殖民活动,地点就是南美的圭亚那。后来英国历经两次世界大战国力衰弱,各个殖民地先后独立,迫使英国不得不撤出军队。但其中仍有许多英国商人留在殖民地,转而用别的方式继续进行商业活动。彼时的阿诺兹家就是借着这个机会从圭亚那走出,开始在南美各地进行商业活动,以至于后来不得不和南美本地的蛇头抢生意。

  加林查曾经数次劫掠过阿诺兹家的商船要求巨额赎金,以至于那几次商船本身就变成了赔本生意。对于这些南美地头蛇本部远在爱尔兰的阿诺兹家族着实没什么好办法,远赴重洋去别人的地盘上搞暗杀显然不切实际。

  但这次京城屠龙,加林查从他龟缩的老窝里钻了出来,这就给了阿诺兹家一个很好的机会。论底蕴,南美洲的暴徒流氓们才成立组织几十年,显然比不上具有百年历史的阿诺兹家,阿诺兹家能掌控加林查的情报,加林查却对阿诺兹家了解甚少。

  阿诺兹家索性让自家的继承人参与这次活动,他们对屠龙成功有很大的信心,艾斯特的加入更多的意义是干掉加林查。双方都是为了龙王而来,很难说会避免碰上面,况且加林查也不是能和谈的对象,为了避免他干扰阿诺兹家的屠龙行动,抹掉他毫无疑问是最好的选择。

  “你大可以来试试。”加林查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站到老爷子面前,他很清楚阿诺兹家的核心是艾斯特,只要能接触到她就可以让这支屠龙队伍投鼠忌器。

  阿诺兹家的人当然也不是傻子,对艾斯特保护的很好,不过加林查有自信在那几个人的护卫中如同擒住夏弥那样抓到艾斯特,但首先他得做掉这个因陀罗的持有者,否则手下们就会挨个出问题,打完这场仗之后,后面还有一条龙在等着他们,不能损失太多战斗力。至于艾斯特的狙击,加林查就更不怕了,有洞察的加持,他可以提前预先知道射击的弹道和方向,从而完美规避子弹。

  加林查摆出了进攻的姿态,那里面没有任何门道,单纯就是看起来威武的拳击姿势,他不屑于师从那些所谓名门传承的格斗技,一身本领全部在南美丛林的厮杀中锻炼而来,每次帮派冲突,身为老大他却都是冲在第一个进入敌阵的。

  阿诺兹家的混血种们不免有点瞧不起加林查,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见到这家伙,出发之前有加林查的全套资料发到每个人手里。

  不带任何武器,敢以拳击的姿势直面因陀罗?难道他刚刚没有看到那些手下都是怎么被因陀罗一击必杀的么?

  加林查低吼起来,率先冲锋,因陀罗给予了他这边巨大的压力,接连好几个人失去战斗力,他作为老大必须站出来用一场完美的胜利来重振士气。

  他的速度并不快,只能说是猪突猛进,气势很足。于是老爷子也根本不打算和他做什么纠缠,踏步向前,这次改用了踢技,瞄准加林查的膝盖,因为他知道这个家伙身体里换用了许多龙骨,韧度高的可怕。

  言灵·洞察,加林查可以预见到老爷子的进攻方向,所以他根本就不怕因陀罗,更不怕那些雷电。他曾经被雷击中过一次,按理说当场就算不死也该烧的焦糊,可当兄弟们围了过来打算把加林查抬上担架的时候,他直接就站了起来,安然无恙的看了一圈每个人,拍拍他们的肩膀哈哈大笑。

  只要还是人体,就会导电,可加林查已经算半个非人了,替换进身体里的龙骨和自身血统,令他并不畏惧雷电。阿诺兹家族可以知道他的言灵,知道他消灭过什么人,用什么方式战斗,但这样只是偶然发生的密辛他们怎么可能知道!

  加林查用完全相同的角度用出了和老爷子一样的踢技,他就是要硬碰硬,要让这些自命出身高贵的贵族为他折服!

  双方几乎都把力量灌注在这一脚上,老爷子惊讶地发现因陀罗的雷电并没能入侵加林查的身体,只是在他的腿部表面肌肉上走了一圈,就消失不见了。这给加林查带来了一阵抽搐般的酸麻,但幅度不大,只要想忍耐,就能忍得住。

  他怒吼起来,压下身体那些许的不适,双手合握仗着身高优势猛砸老爷子的头部,他的优势就是体能,远比一般混血种还要可怕的韧度,能比肩钢铁,每一次攻击都像是要两败俱伤那样倾尽全力。

  因陀罗盔甲的斥力阻挡着加林查凶猛地锤击,每承受一次,萦绕的雷电就会削减一分。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强大的言灵必然意味着某种代价,因陀罗的代价就是它在释放的一瞬间就会达到最强形态,随后越打越弱,没法继续补足。

  老爷子试着双臂上格抵抗了几下,随即选择放弃,因为加林查的锤击一次比一次凶狠,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在加林查这里似乎并不适用,他是那种越打越残忍的暴徒,战斗只会刺激他的血性,让他出手更加迅速暴力。

  老爷子变招了,以极快的速度肘击突袭加林查的胸口,泰拳就是这样,浑身上下都可以是武器,尤其在混血种的体魄加持下,击打能力会更加提升。

  加林查提前预知了这个动作,选择暂时收回攻势回避。双方随即连续拳击对手的面部要害,速度几乎持平,每一次拳击,都是加林查用身体硬抗因陀罗的雷电,这让他每次和老爷子抵拳都像被人用电击枪打了一下。但老爷子那边显然也不好受,因陀罗的力量在不断的对碰中渐渐削弱,一旦失去因陀罗的庇护,以他正常混血种的身体对抗加林查半龙骨的暴击式打法,必然扛不住。

  如果没有其他人的干扰,这会是一场比谁先衰弱下去的博弈。

  艾斯特的枪口牢牢锁定了加林查,她的L96A1拆掉了瞄准镜,作为一名王牌狙击手,其实超远程狙击并非艾斯特的强项,她更擅长中近距离的快速点射,多数情况下她都可以用目测狙击完成致命的一枪,这得益于她的远视视力比近视更好。

  加林查犯了个错误,如果他和老爷子快速搏击,那么老爷子背向艾斯特运动,就会帮助加林查挡住艾斯特最佳射击的窗口。但现在加林查选择和老爷子原地对拳硬拼力量,基本就变成了一个活靶子,他自信言灵可以掌握艾斯特的狙击,在那颗子弹来临之前,他一定能够抽身离去。

第168章 尼伯龙根狩猎(七)

  艾斯特的精神,意志,和她手中的枪械仿佛已经融合在了一起,目标是加林查的眉心。

  这是一种生巧到过分的超我状态,普通到一位拉面师傅,危险到一名狙击手,对自己的工作过于熟悉,以至于他们在做这件事的时候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特意忘我的投入,只要拿到面团就能随手扯出好吃的细面,只要握住狙击步枪的枪栓,那条致命的弹道就会在她的视线中成型。

  她扣下扳机,水银弹高速旋转着脱离枪口,如此近的距离,命中甚至不需要半秒钟。子弹越过老爷子的肩头,在加林查额头上绽开血花,他的动作陡然凝滞住,就像有双看不见的手掐住了他的脖子。

  艾斯特用的水银弹是特制强化过的类型,根据阿诺兹家的测试,这种子弹能够对龙鳞造成微量创伤,这就已经足够水银弹爆裂后将致命的水银打进毛细血管里去。要杀死一条龙,一枚子弹里的水银远远不够,但对加林查这样的混血种来说,已经足以致命。

  自家的小姐得手,老爷子便不做保留,因陀罗的所有力量悉数集中在这终结的一拳上,狠狠锤在加林查胸口。即使是有真正的龙骨支撑,这一拳仍旧达成了两败俱伤级别的效果,老爷子的手骨骨折了,而加林查的肋骨也同样折断,雷电之威沿着皮肤钻入,直击最近处的器官。

  加林查软软地跪了下去,他还没有死,活性化的龙血使得进入血液的水银几乎流遍全身,急性汞中毒让他呼吸急促,五官都渗出血来。

  他没弄明白,洞察为什么没有预料到艾斯特动手,这么多年来他倚仗这个言灵从未受过枪击,在近身战中未尝一败。他调动为数不多的力量,把洞察的领域再度开到最大,将艾斯特也包含进去。

  在他的洞察视线中,每个人身边都有一层层虚幻的影子,这些影子就是3秒钟后他们所处的位置,在这个领域中,即使是无机物有所移动,影子也会完美的预料。

  言灵并未失效,加林查仍旧可以看到大多数人的动向,阿诺兹家的人已经开始动身打扫战场了,他们需要弥补武器的损耗,以及处理加林查剩下的部下。但唯独艾斯特,加林查在她身上看不见3秒后的未来。

  艾斯特背起那支枪,走到加林查身边,轻轻在他肩头推了一把,这个曾经放言无敌的蛇头便软软倒地,努力地瞪大双眼,却说不出一句话。

  “其实我并不是什么多出色的人。”艾斯特低头看着加林查,“我能依赖的只有这支枪而已,在混血种的战场上实在微不足道,任何能靠近我的人都能轻易杀死我。可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以小博大,再威武的英雄也可能被从背后射来的弓箭夺取性命,那个射箭的人大概能叫做小人吧?也许历史中都不会多提他一笔,大家只会缅怀那位英雄的逝去。可对我来说,这样的小人我当的还蛮开心的呢。”

  阿诺兹家的小姐自称是不怎么样的人,在外人听起来确实会像个笑话,只有艾斯特自己知道,这个家族的继承人其实都是由最弱小的那个来担任,她有两个姐姐都比她要出色,需要去承担更多的责任,很少在家族里见到她们的身影,总是坐着飞机满世界跑。相反天生残疾的艾斯特就连言灵也没什么实质的进攻性,这种人在阿诺兹家当然最适合坐高堂了,成为阿诺兹的指定继承人并不是什么好事。

  命运就是这样的东西,很多东西生来已经注定,电视上总是会有那么几个成功者跳出来美其名誉分享经验,但他们并不知道,真正深陷囹圄的人不管怎么挣扎,永远都无法打破与生俱来的枷锁。

  艾斯特从随身的小挎包里翻出一些药品和夹板,走向老爷子,要不了几步她就还是会一个趔趄,但她早已学会如何把腿打弯的动作化作跳跃,只要心情不是太激动,走路的时候好好注意着,还是能勉强像个正常人的。

  只是轻微的检查,艾斯特大致就能判断出老爷子的骨折程度,虽然还没有上大学,但她从小就接受外科医学的浸染。阿诺兹家致力于把这位未来的继承人打造成王牌杀手和顶级医师,这样她就真的不用上最危险的战场了,即使被团团保护着在最安全的位置,也能发挥她的作用。

  她把那块夹板掰断成小条,打算用这个来暂时固定断裂的骨头,忽然间地面传来剧烈的震动,好像有台重型挖掘机正在朝这里急速作业。老爷子脸色惊变猛推了艾斯特一把,矫健的黑影从他脚下钻出,如鱼跃龙门那样划过完美的弧线,因为巨大的惯性,黑影在落地之后仍旧滑出了十几米,月台所有的庭柱都被那庞大的身躯摧毁。

  “贝隆!”艾斯特惊恐地瞪大了眼睛,那么多年来第一次叫出了老爷子的名字。她不喜欢这个总是对她管东管西的老头,尽管她知道贝隆是为了让她成为合格的继承人才那么不苟言笑,到处都跟她反着干,但她其实应该对贝隆说谢谢。

  无论如何贝隆都已经听不到了,老爷子被黑影叼在嘴里,枪簇般的利齿咬合,每个人都能听到强劲的咀嚼声,和贝隆骨头断裂的声音,因为那种咬合力太强劲了,每一下都会洒下如雨般的鲜血,只是几下的功夫,贝隆的血就被挤压干净,化成混合着骨渣的血泥。

  所有人都抬头仰望这巨大的生物,因为个子太高,它把月台的天花板全给顶穿了,露出后面看不见底的黑暗。

  那是一头龙,比任何在教科书上看到的拟真绘画都要真实,满是蓇葖的面孔威仪庄严,抬起身子的时候浑身鳞片都会依次向后聚拢,发出金属般的碰撞声,黑翼即使未曾展开,也能想象它展翅时令人敬畏的模样,恐怕足够遮天蔽日。

  人类几乎被它的出现挤的没有落脚的地方,这东西大概有三十乃至四十米长,阿诺兹家的混血种大胆冲过来抱起艾斯特躲向一边,用剩下的人维持起防御的阵型。青铜御座全开站在队伍最前方,尽管他这状态在人类中算是肉山大魔王级别的,但面对这阴暗深邃的生物,他只有龙的脑袋三分之一大,不知道能不能顶得住一记扫尾。

  龙的脑袋上坐着一个女孩,梳着高高的马尾,末端卷曲蓬松,尽管穿着长裙,但还是能判断出她正翘着腿,居高临下一副悠哉悠哉的模样,手掌一直按在那龙的脑袋上轻轻摩挲,就像年轻的妈妈之于襁褓中的婴儿低声哼唱。

  “你们好哇!”她热切地打招呼,笑容甜美,让人想到秋日里切过梧桐叶的温暖阳光。可没人敢接茬,任谁都看得出她和那条龙居然是一派的,她明明看起来就是个人类。

  “你是谁!”最后还是艾斯特站了出来,脸色倔强又冰冷。

  失去了老大的南美混血种这会儿根本就是群虾无首的废物,艾斯特这边更来不及沉溺在失去贝隆的悲伤中,更强大的敌人出现了,而且极其狡猾的选择在双方打了个两败俱伤的时候,一出现就带走了重要的战力因陀罗。龙族很少耍什么阴谋诡计,这么干大概是这女孩给那条龙出的主意。

  “你们人类口中的大地与山之王,耶梦加得。”夏弥拍拍龙的脑袋,“这是我的哥哥芬里厄,不过他更愿意叫我姐姐,所以对外我们自称姐弟。”

  “你们是双生子?”艾斯特吃了一惊,卡塞尔学院已经弄清楚四大王座上全部是双生子,但这条情报对大多数混血种来说都还是绝密状态,阿诺兹家并不知道当他们决定要来这座城市屠龙的时候,就意味着他们将同时对付两位龙王了。

  “很意外?”夏弥娇俏的掩着嘴唇,但从那笑容里找不到一点可爱的感觉,那是嘲弄的笑容,是蔑视的眼神,对于这群要来杀死她弟弟的混血种,她没有任何好感,“明明是嚣张到要来屠龙的人,却根本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什么样的对手,我是该是说你们妄自尊大,还是该说你们一无所知?好像从很多年前开始你们人类就已经是这样了,真是一点改变都没有。”

  “一口一个你们人类的,那么喜欢你的龙角龙鳞龙尾巴,那干嘛还要用人类的姿态现身?为什么不和你的弟弟一样?哦,大概是力量不够吧?苏醒的时间还不够久,所以现在还是个人类模样的龙族废物。”艾斯特也冷笑,她和夏弥是人与龙,也是两个针锋相对的女人,女人吵架的时候远比男人要刻薄,她们未必会动手,但很快就能把嘴上功夫升级到祖宗十八代,而发火的男人们说的最多的可能还是不切实际的草泥马。

  “废物说谁呢?”

  “说你是废物,OK?”

  “我现在开始明白为什么人家都说人丑多作怪了,因为自己不够好就歹使劲作妖损周边的人啊!”

  “那肯定比不过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妖婆啊,都不知道多少岁了,还在这装人类少女!看你干瘪的皮肤苍白的脸色水桶似的腰肢,哎哟,平常没少折腾吧?我都十八岁了还没用过护肤品都这么漂亮耶!”

  如果这是一部动漫,夏弥的额头上就该扬起十字形的生气弯月了,她立志于当个古灵精怪的三好少女,当然就没在骂人这方面精修。可艾斯特不一样,她虽然出身贵族,但祖上多少也算当过黑道,更何况本身就是个文青少女,书读的可太多了,文化人损起人来那是有一套的,有时候拐着弯骂完了你还不知道得给她叫好。

  “真没意思,我干嘛要在这里和你对骂呢?希望一会儿我撕裂你那张脸蛋的时候,你别哭着对我求饶就好。”夏弥摆摆手选择脱离这场对她不利的骂战,打了个响指,“来吧人类的混血种们,让我看看这么多年来,你们有多少长进?”

  虽然是很霸气的宣言,但芬里厄并未理会她的宣战布告,艾斯特这才注意到这条大黑龙从出现伊始,似乎一直都没有正眼看过他们这些人类,它的眼神都在地上那些北冰洋瓶盖,指南针,还有烟纸壳子上,看起来好像很馋,可那些不是都不能吃的东西么?艾斯特很纳闷。

  夏弥顿时有点尴尬,这种感觉就像你被身后敌机追捕,在千难万险中终于骑上了无敌的高达,操控电磁炮瞄准战斗机群说崽子们,吃老娘一炮!你拍下发射按钮,电磁炮滋滋啦啦开始蓄力了,把对面的敌机吓的屁滚尿流纷纷逃跑,电磁炮的能量到了最高,发射!结果电光只是一闪而过就没了,原来这电磁炮根本就没完成只是个炮架,简直像是放了一个毫无攻击力的屁。

  “看起来我们两个之间的羁绊还是不够啊……下次我是不是该找个精灵球把你装起来,叫你的名字,说出来吧,我的欧豆豆芬里厄?”夏弥苦笑着拍了拍芬里厄的脑袋。

  芬里厄听不懂夏弥的白烂话在玩什么梗,它真的只是在关心那些东西,在艾斯特看来都是该进垃圾桶的玩意儿,但它们却是芬里厄的宝贝。尼伯龙根的时光永恒,一直都是上个世纪的模样,生活在这里的芬里厄很少有什么生活上的点缀,那些瓶盖指南针都是它收集起来自娱自乐的玩具,瓶盖可以左右手玩打啪叽的游戏,指南针则能跟那些镰鼬玩捉迷藏的时候辨别方向。

  “我的宝贝还在那……”芬里厄抬起膜翼指了指地上的小玩意儿们,意思是如果在这里打起来势必会把它们全弄没了。

  “没事的,放心好了。”夏弥摸摸芬里厄脑袋上的尖角,温柔如水,“都玩了那么久,也是时候该换些新东西了。你知道么?现在外面的人都不爱喝北冰洋汽水,因为它六块钱一瓶,而可口可乐只要三块钱,冰镇过后喝起来真的很快乐。你不是有很多永远都不会化开的冰块么?把这些人都杀干净,我就给你买好多好多箱可口可乐,你可以每天都喝冰镇的!它的瓶子也不是玻璃而是塑料,可以扭来扭去变成好多不一样的形状!”

  芬里厄不知道可口可乐是什么,但是夏弥说喝它很快乐,那就肯定很快乐,姐姐永远都不会错。最重要的是瓶子可以变形这一点让芬里厄很感兴趣,北平洋虽好,瓶子很容易坏掉,保存起来并不容易。

  芬里厄低沉地嘶吼起来,长颈保持不动好让夏弥保持稳定,它用膜翼上的爪子刨地,以爬行动物般的姿态猛冲出去。

第169章 以温暖拥抱世界(一)

  剩下的南美暴徒们面对这种东西终究还是失去了抵抗的意志,加林查已死,洗脑他们奉献生命的人已经不存在了,自由唾手可得。只是这会儿得到自由可能并没有机会去用,芬里厄的背后才是那条地铁隧道,如果还想逃跑,首先得面对那条移山倒海般推进过来的暴龙,很难想象古代的屠龙英雄是怎么提起勇气在这种玩意儿面前用冷兵器的。他们四散奔逃,毫无组织,即使艾斯特想把他们叫住也无济于事,他们中很多人根本听不懂艾斯特的英语。

  作为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对月台上的水泥也有无与伦比的亲和力,当它经过某一部分障碍物的时候,身体并非是直接把这些固态物质撞碎了,而是如一道光那样接触的部分身体融入,然后擦过,身后留下完好无损的障碍。

  起初艾斯特并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反复确认了好几次,再加上芬里厄出现的时候确实来自地下,她才明白元素对龙族来说意味着什么,芬里厄可以轻松穿梭于这个尼伯龙根与现实世界而不被人发现,就是因为它即使在地下活动也不会直接损害地表,所谓大地这种东西对芬里厄来说根本就不是障碍,而是天然的巢穴。

  她一边后退一边速射,目标不是芬里厄,而是夏弥。虽然那种水银子弹还有不少,但面对芬里厄这种体型的东西,实在无法有能够迅速放倒它的信心,夏弥是人类的状态,对水银子弹的抗性会很差。

  夏弥微笑着打了个响指,前所未有的暴风在她面前肆虐,卷起无数碎石尘埃做圆周运动。风王之瞳被全新的释放方式压缩在非常狭小的空间内集中爆发,领域内的风速甚至超越了子弹出膛的速度,16级台风也不过50米每秒而已,而风王之瞳极致压缩后是它的20倍。

  水银子弹一旦进入这个领域,极高的风速就会带着大量旋转的碎石连续撞击,把子弹硬生生击碎,大片大片的水银炸开,还没来得及接触到夏弥,就被狂风卷走了。如果说艾斯特点射一次就是一发致命的袭击,那夏弥现在就掌握着成千上万的子弹,她调整风向解放了风王之瞳,于是无数超速射击的石子飞向人群。

  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命中率,在这种级别的速度加持下,即使是指甲盖大小的石子也会造成有效的杀伤,地面,天花板,庭柱,以及某个人的腹部,小腿,亦或者脸庞,刹那间留下数以千计的穿透痕迹。

  南美的暴徒们几乎悉数死于这些石子枪弹之下,因为他们真的试图绕过芬里厄逃命,距离太近了,石子的密度很高,有的人直接就被打成了簸箕,惊恐的尖叫声大概是他们能留在这个世界最后的东西,即使没有当场去世,也会因为严重失血在尼伯龙根中慢慢迎来自己的末日。

  在这个尼伯龙根中他们甚至没法真正的死去,每个尼伯龙根都会有创立者设定的法则,而在这里,这个法则就是不会死,就像之前那些成为骸骨镰鼬的怪物一样,这里的逝者会成为尼伯龙根的死侍。不久之后无论是这些暴徒还是加林查,他们都会在那个镰鼬女王的扶持下重新站起来,抛去皮肉,向着龙族的形态进化,失去自我意识,成为骸骨般的傀儡,永远守卫尼伯龙根。

  阿诺兹家的混血种们离得更远,但艾斯特的额角仍被犁出一道血痕,她甚至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受伤了,直到两秒钟后眨眼带动周围的皮肤,她才意识到自己也被打中了一发。这都还算幸运的,身边最严重的人肚子多处中弹,甚至无法容纳自己的脏器,可那汉子硬的很,一声不吭居然强行忍着要把那些白花花的东西装回去。

  这才是夏弥真正的实力,在双生子当中,芬里厄的力量远远胜过夏弥,但它的智商很低,甚至不会用自己的力量,夏弥才会在得知屠龙的混血种悉数得到钥匙以后回来指挥芬里厄,没有她在,掌握真正大地与山权能的芬里厄也只会被这些混血种轻松宰割。

  夏弥聪慧又机敏,甚至可以隐瞒自己的身份在人类社会中长大,而她的力量却甚至不能叫做龙王,只配说是次代种。所以她就不遗余力地将手中掌握的力量反复锤炼,这种风王之瞳的压缩释放方式,在历史上掌握这个言灵的人中都从未出现过。

  这一波攻击几乎摧毁了阿诺兹家的防御阵型,他们不得不选择后撤,相对健全的人掩护负伤者。这个空荡荡的月台此刻似乎变得很长很长,没有尽头,按照原本的设计,和轨道相背的方向就该是通往上层的阶梯,但现在一马平川,无论人们跑多远,两侧永远都是狭隘的墙壁,前方头顶上永远是闪烁的白炽灯,照不亮前方的黑暗。混血种们就像一群摸黑的小老鼠,正在逃离后面那只大猫的追赶。

  可那只大猫的速度显然比人要快,尽管它是用蜥蜴一样的方式爬行,过于庞大的体积时的芬里厄每次移动都是人类的不知道多少倍,如果比体力,显然是人类一方会输,这里本就是芬里厄的尼伯龙根,它大可以永远追逐下去。

  艾斯特也很清楚这点,但她没有办法,她的言灵并无攻击性,能够倚仗的只有手里那支狙击步枪,这会儿她正被某个猛男抗在肩上跑,如果让大小姐自己来,她那运动神经跑不了多远就得把自己送进芬里厄的胃里。

  “别傻了,跑不掉的,他们是在玩我们!”艾斯特拍了拍猛男的肩膀,向着部下们高呼,“我们SHOW HAND!”

  此刻她仍旧沉浸在不久之前那场赌局的余韵中,下意识用上了赌博的词语,不过现在确实是该拿出底牌的时候了,阿诺兹家的混血种们当然不会以为区区狙击步枪里的特制水银弹就能对付龙王,只是没有到绝境上,他们未必愿意打出王牌。

  所有人的步伐同时立定,和那帮会在绝境前怕死的暴徒不一样,阿诺兹家的混血种们训练有素,即使第一次面对龙王心生了些许畏惧,但他们仍然保留着自我战斗的力量,当踏上这趟旅程的时候,他们就对自己可能预见的未来有所准备。

  不是所有人,都会害怕死亡。

  艾斯特是这里的最高领导,她的话就是铁令,剩余的十位混血种同时转身,各自抽出了自己的武器,左手持枪,右手握着炼金刀剑,同时打出无数水银弹幕。

  子弹组成的密网在芬里厄的鳞片上打出星星点点的火光,能够成功留下弹痕的不到10%,大量水银蒸汽迅速弥漫开来。夏弥拍了拍芬里厄的脑袋,芬里厄猛吐出一口龙息,它不是火龙,当然不会喷火,但这样大的东西喷起气来也和强风差不多,夏弥同时也用风王之瞳助力,迅速清除了这些水银蒸汽,微量的吸入对芬里厄来说,就像人类吃了一顿垃圾食品那样小的损害。

  青铜御座再次担当了队伍的前锋,这一次他已经不是相扑选手了,应该改叫奥格瑞姆毁灭之锤。他的皮肤呈现出诡异的鲜红与藏青两色,那是血管大量曲张接近于皮肤表面的结果,身高在言灵力量的加持下被硬生生拔高到了近三米,浑身上下全部都是纯粹的肌肉没有一点脂肪,这给他的骨骼带来了极大的负担,进入这种状态之后,也许他就会因为身体本身承受不了这种压力血管爆裂而亡。

  这是青铜御座的极限状态,任何掌握这一言灵的人,如果使用这种最大化的限度,就算是连只鸡都捏不住的小女生,也会一秒化身搏击场上最凶猛的斗士,肌肉力量的提升绝非十倍,二十倍这种概念化的数字那么简单,那会是任何人都无法想象的极限,甚至超越了人类或者生物本身。

  他高举右手,向着身后的人们竖起大拇指,芬里厄离他已经很近了,他怒吼着钉在了地上,脚板陷入地面,和芬里厄的体型对比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可这一瞬间他的背影似乎变得很高大,伟岸到甚至能与龙匹敌。

  “Lok Tar Ogar!!!”他喊出了那句著名的台词,就像他现在的样子可以摘得兽人酋长cos大赛的桂冠,他本人确实也是魔兽世界的忠实爱好者。

  芬里厄张开双翼冲着这男人伸长脖子怒吼,惊人的口气就足够把任何普通人吹的肝胆俱裂。在这样近的距离,狭小空间内激荡的回音瞬间就摧毁了这个男人的耳膜,但这对他来说反而是好事,听不到危险,就不会畏惧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