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第66章

作者:尤希尔弗洛让梅尔

  听起来还真像是个由衷的盛赞,楚子航不知道是不是该微笑着接受点头承认,一时间有点宕机,这还是他生平第一次被人夸女子力高。

  如果有个人对楚子航迄今为止的人生做个总结,会发现其实他如果是个女孩子世界会更美好,面瘫高冷但是拥有一颗八婆的心,愿意对身边每个哪怕不怎么熟悉的人好,家务万能井井有条,有钱但不乱花,固执而且专一。

  这些优点加起来约等于一朵高岭之花级别的女神,还是特清纯的那种,只可惜他是个男儿身,不然肯定会有一大帮人就算撞的头破血流,也会试着想要把楚姓姑娘拿下不负此生。

  “你师妹我将来要做阔太太的,用得着学针线活么?”路明菲哼哼着偷看了楚子航一眼,发现他没注意自己,就大大咧咧地往他那边靠了一点,拽拽他的衣袖,“师兄晚上睡觉把你肩膀借我枕枕行么?就这样睡我容易脖子僵硬。”

  自打夏弥老师谆谆教导之后,小路同学就仿佛打开了任督二脉,在楚子航面前也不扭扭捏捏装清纯了,该怎么挑逗就怎么挑逗,要把自己的影子都刻在楚子航的生活里。

  好比说楚子航他从来不会拒绝别人的好意,甚至会珍重的保存起来。那么路明菲就找各种借口,今天送他个杯子,明天把一包买多了创可贴塞他手里,后天么再当着面说哎呀自己护手霜用多了,来师兄给你也抹一下。

  她知道那些东西楚子航一定会打开来用,因为只有这么做楚子航才觉得对得起这些本就该是用具的东西,反正他也不怎么挑剔,能用的顺手就是好东西。这会儿要是有个人去楚子航的寝室里,就会惊讶的发现这个钢铁直男的房间里什么用品都带着淡淡的异性气息,就像这里住着一个不存在的女孩子,在向其他人宣誓这里是她的地盘,就连那个男人也是她的。

  这点少女心机楚子航自然是看不出来,枕肩膀防止脖子僵硬这种操作在他看来也只是举手之劳的小事,他睡觉的时候像一株屹立不拔的松树那么笔直,确实时候当个男友枕。

  “好。”楚子航回答的很自然,就像厨房里女朋友大声问你今天晚上吃什么,你说随便,感觉就连路明菲要是问你当我男朋友吧他也会说好一样水到渠成。

  “哇塞,待遇这么好?师弟你介意我枕你另一边肩膀么?”芬格尔闪着星星眼,他倒不是妄图和路明菲争宠,只是觉得这样睡也许真的会舒服不少。

  “……不介意。”

  “怎么感觉你对我的态度和对师妹不一样?”芬格尔好像闻到了奸情的味道。

  “没有这回事。”

  “那我就……”芬格尔本来想说不客气了,可背后忽然有股寒意悄然袭来,冻的他一哆嗦。

  他注意到路明菲在看着他,她的眼神分明是那么平静,猫儿一样的灵动,却像是居高临下的女王坐在她的王座上低头审视你,如果觉得不满意就轻轻挥挥手,卫兵们会把你拖出去午门咔擦一刀。

  吃醋了?是吃醋了吧?芬格尔想,甚至还有点护犊子的意味,什么都没说,但眼神已经写的很明白了,楚子航是我的东西,不许你这种人碰,炸毛的小猫一样,只要一碰她就会咬人。

  “孤单的宅男只能在深夜聊以自慰啊!”芬格尔叹了口气,努力把自己蜷缩起来,双手抱胸把头歪向一边。

  吹弹可破的小师妹虽好,奈何小师妹是属于大师兄的,至于老师兄么,就只有自个儿蹲角落里啃胡萝卜,阴暗地露出一双嫉妒到发红的眼神了。

  这倒也没什么,因为让他想起了很多年以前,那时候的他也是大师兄,吹弹可破的小师妹也是属于他的,身边同样有满脸羡慕嫉妒恨的老师兄。他看到了,但他从不在意,因为小师妹只会缠着他的手臂说喂喂!今晚我们一起去买猪肘子吧,双份儿的,还要加冰啤,就着一起看世界杯!

  她是个那么会玩的姑娘,好像大家印象里温软可爱的女孩子这种定义在她身上都不存在,她可以跟你一起打游戏,无论魂斗罗还是赤影战士都一命通关,从来不介意老是失误笨笨的你问她借命。她很爱吃甜食,可是为了和你一起大口畅享肥宅套餐,她把自己的爱好悄悄戒掉了,你买给她泡芙的时候她分明很开心,眼底里都是意外的惊喜,但就是会故意把头扭到一边,说什么啊说好了我要减肥,你这是要破坏我的大业么?双手不老实地伸出来接过去,美滋滋地放在冰箱里,一天才舍得吃一个。

  在楚子航和路明菲都看不见的角落里,芬格尔的嘴边带着淡淡满足的笑容,世界上总有些人是只属于你一个人的,她那么耀眼,有那么多朋友,似乎每一个人都喜欢她,她也对每一个人都好。可只有你才知道,花前月下的电话粥只会为你而留。

  路明菲从来没想过芬格尔为何那么懂中文,以为那只是卡塞尔学院推行中文教育的结果,实际上很多年前的芬格尔进入卡塞尔学院的时候,连英文都说不利索,那会儿他是靠着自己的德味儿英文和手脚比划来和人沟通的。

  芬格尔·冯·弗林斯,如果路明菲再了解一点德国文化,就会知道冯这个字眼代表着德裔的旧贵族,本意表示为从属关系,他的祖上必然是拥有封地的大家庭,就像恺撒的加图索。

  他会那么熟悉中文,只是因为那时候他遇到了一生中最珍重的女孩,她来自那个讲述古老语言的国度,是她带着芬格尔这个旧世界的贵族融入了新世界的生活。

  败狗真的曾经牛逼过,现在又败狗了,只是回到了遇到她之前的生活,所以他从未在意。

第145章 群龙的盛宴(二)

  飞机已经升到了云层之上,外面是黑沉沉的夜,机舱里的灯光调的很暗,路明菲枕着楚子航的肩膀睡熟了。老实说那并不是个舒服的姿势,这样睡一晚起来脖子的僵硬程度不会比直接调整座位躺下少多少,但重点不在于好不好过,而是在于枕着谁睡觉,哪怕楚子航身上只有淡淡的洗衣液味儿,美好的荷尔蒙也会让路明菲觉得他就是香香的。

  云海之下,北极圈内的海面上浮冰纵横,它们看起来就像一座座耸立出来的小山包,而实际上海面以下的部分大概可能有几十米,速度通常取决于洋流和风速,大约能到风速的50/1所谓冰山一角说的就是这些危险的玩意儿,当年泰坦尼克号就是撞上了这样的东西导致世界上迄今为止和平时期最大的海难。

  一座巨大的冰山上,女孩抬头望向寂静的夜空,波音747正在她的头顶数千米呼啸而过,这种距离加上夜色,理论上不可能直观的察觉到有那么一个东西,但女孩的眼神牢牢锁定着波音747的方向。

  她伸手在海面上捞起来一块碎裂的浮冰,徒手把它捏成细小的碎块,放进手边的酒杯里,一杯醇厚的极地威士忌就这样诞生了。这通常是极地游轮的特产,那些冰块说不准有几千乃至上万年的历史,非常难以融化,去极地旅行的人总会试着享受一次这样的特殊机会,一般是酒保从特意准备的冰块上拿镐子硬敲一块下来,像她这样敢自己站在移动的冰山上去徒手捞冰的估计还是全世界第一个。

  周围的气温大约是零下40度,这样的天气,光是出门都是一种挑战,但这女孩浑身上下只有一件酒红色的夏裙,甚至还是露背的。她的手边除了一套酒具,还有一些冻得梆硬的法棍面包,这会儿大概能当狼牙棒使,几条被冻在冰块里的三文鱼和鱿鱼,以及一个双肩包。

  考虑到她完全没有挨冻的样子而是怡然自得的品酒,时不时还拿一条三文鱼直接手搓融化当刺身吃,这场面看上去更像是准备一场说走就走的野营旅行,那座巨大的冰山以50/1的风速伴随着全球洋流慢慢漂流,精密的计算稳稳掌控到它将在日本北海道附近彻底融化,说不定能撞见一艘捕鲸船。她根本无需花钱买机票,只用享受上几个月的海洋生活就能完成全球旅行。

  这便是汐月的慢节奏生活方式,想走就走想停就停,看到一块陆地了觉得可以去一去就直接跳进海里。卡塞尔学院当然在全球范围内都找不到她的踪迹,因为他们的触手只能伸到有网络的地方,漫无边际的大海上即使是全球的卫星网络也无法定位一块浮冰上的人影,说到底也没人想到她能用这样的方式跨越大洋。

  恺撒在床上醒来,舷窗外一片漆黑。

  作为加图索家的继承人,恺撒手里的资源某种程度上比卡塞尔学院还丰富,当路明菲他们还得去芝加哥国际机场搭乘专线,觉得这样很方便的时候,加图索家的湾流公务机已经先一步起飞了,带着唯三的客人。

  恺撒确实不喜欢他的家族,但这并不代表他会完全拒绝来自加图索家的一切事物,这之间并不矛盾,有资源而不去合理的使用是一种浪费,大把大把的花着他们的钱,什么都要最好最贵,可就是不听他们的话,这也是一种恶心那帮老家伙的方式。前面表现的好像看起来还有救,后面吃饱了扭头就拍拍屁股不认人,才叫顶级的叛逆者,恺撒深谙此道并乐此不疲。

  所以这架专机上甚至会有特别定制的大床,因为就连这床的软硬都是按照他的要求调整过的非常舒服,看诺诺和夏弥睡的那么安稳就知道了,大概连她们的家里都不曾有过这样柔软的大床,睡帽上的小绒球在枕头上缩成一团。

  深更半夜醒来是个意外,对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只是起个夜或者喝杯水就可以继续回去倒头安眠的事情。但这对恺撒并不一样,他的睡眠通常很稳,一觉就会到天亮,如果中途他醒了,那这就意味着身边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也许是某种危险,也可能是什么野兽在接近。

  这个习惯来自于他打小就经历过的狩猎生涯,当别的孩子还在河畔里挖蚌摸鱼的时候,恺撒已经全副武装抱着猎枪在西伯利亚的深林里玩打猎了,晚上就睡在猎人的小木屋里,看着柴火噼啪噼啪。白天要是打到了东西今天就饱餐一顿,要是什么都没捞着今天就得饿肚子,唯一能吃的东西就只有老猎人送给他的伏特加,把自己灌醉了就不会觉得饿了。

  这既是玩耍,也是学习,加图索家非常看中这位继承人,对他的培养不遗余力,恺撒从小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闲暇时光,即使是放松的方式通常也代表着某方面的提升。比如他会自己写一支曲子来锻炼自己的乐感,或者穿上防护服去和道馆的老师来一场西洋剑比试。他甚至玩过电子游戏,这对如此庞大的家族继承人来说难以想象,但恺撒玩那个游戏的目的只是为了考究一下美国西部时代的混乱,在通关之后,他就已经对那段历史倒背如流,讲述的每个故事好像他都亲身经历过。

  由此恺撒的感官非常敏锐,就像经历过很多战争走出来的老兵,即使不加持镰鼬,他也能拥有所谓的战场直觉,那是种无法用科学解释的强烈第六感。

  他看了眼周围,一片静谧,这架飞机上除了卡塞尔学院分配的三人组,剩下的机组成员都是加图索家的人,就连那个空姐恺撒都记得和她见过面,这样的地方当然不可能会有什么危险可言。

  那么就是对未来的某种古怪预感?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他的妈妈古尔薇格死去的那天晚上,他也是这样忽然从睡梦中惊醒,茫然地看着外面暴雨闪过夜空,雷电把世界都染成惨白的颜色。

  最近唯一能说得上危险的事情,也许就只有眼下这场赶赴中国的屠龙行动了。

  恺撒从随身的箱子里拿出笔记本接入网络,同样是不久前另一架飞机上楚子航曾经看过的那个航空架次界面,但加图索家能提供的资料显然比楚子航的版本详细许多,恺撒的界面上甚至可以看到那六架包机是以什么人的名义预定下来的,甚至拥有其中部分乘客的名单。

  泄露这种机密毫无疑问是航空公司的重大问题,可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密不透风的墙,作为意大利的顶级豪横贵族,世界各大民营航空公司加图索家都有投资,从内部拿到这些资料轻而易举。所谓的秘密两个字在这种家族面前看起来就尤为可笑,它只不过是对无权过问者的说辞罢了,当你拥有了打开门的权利,那么秘密就只能叫做写在你笔记本上的资料而已。

  北美的两架包机由北美社会混血种的豪门,和闲散的混血种组成,各自占据了一架。北美的混血种构成相当简单,虽然土地广阔,但混血种数量甚至不如欧洲,这些豪门以前多半都是在世界大战之前从欧洲迁徙过来的,与欧洲有密切的利益联系。而那些闲散的混血种则是从美国独立开始陆续来到这片新大陆生活,逐渐繁衍定居下来,普遍血统都不高。

  在混血种社会里,欧洲那批人可谓是生活最优渥的,两次世界大战,那些王牌战斗英雄都有他们的影子,追溯到其背后,往往就是某个著名的工厂企业家或者贵族金融家,他们敏锐的嗅觉和出色的运营能力使得他们在世界大战中损失甚少,并在战后的国家修复工作中跳出来承包了各种赚钱的行当,并由此迅速崛起走上顶流地位。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支就是名为快手汉高的世家,他和卡塞尔的诸位现任校董都有所联系,虽然没法成为名义上的欧洲混血种领导人,但他的资历最老,那些背后没有家族势力的普通混血种也会投靠到他的身边去,单论人数和影响力,他应该算是欧洲之最。

  恺撒没有和这位老人见过面,只是在家族的关系里知道,并且也不打算和这帮人有什么联系,因为汉高这群人差不多算是混血种社会里的顶级温和派,他们从来都没考虑过屠龙,更不想与龙族为敌。但他们也知道如果龙王苏醒,就总会杀上门来,比起普通人龙王更在乎与混血种的仇恨,所以汉高也有对卡塞尔学院进行注资,这样至少人与龙不死不休的时候有一群冲锋队挡在他们前面,他们好趁机转移资产再做准备。

  欧洲的包机有两架以汉高的名义预订,简直毫无遮掩,这看起来有点反常,因为一帮宣扬和平共存的分子居然主动踏上了屠龙的飞机。实际上只要稍微一细想就会明白,这些人只是去撑撑场子找机会的,他们固然不想和龙王干架玩儿命,但他们在乎龙王的尸体,如果是为了那些东西,恺撒相信他们甚至会对其他混血种大打出手的。

  最危险的当属那架来自南美洲的包机,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提到南美洲会觉得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地方,黑社会与毒枭层出不穷,而混血种当中最令人不齿的一批就来自南美洲。在当地,他们通常是帮派头领与贩毒黑手,什么人与龙的仇恨在他们看来都是狗屁,他们比欧洲那些玩金融的更在乎钱,因为有了钱就等于有了地盘,枪械,炸药,毒品和女人。

  无论北美还是欧洲的混血种都不屑与这帮人为伍,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渣滓的身上也流着龙血。卡塞尔学院有必要的时候甚至得和这群人合作,因为他们在当地的影响里有时甚至媲美政府,对于某些龙族遗迹或者文物,学院甚至得花大价钱从这群人手里赎回来。

  次数一多这帮人就尝到了甜头,甚至特意搞了一支什么赏金猎人团队,满世界飞寻找龙族遗物,比卡塞尔学院都积极。手段还极其恶劣,简单形容一下就是炸!遗迹打不开炸他妈的!有龙侍炸他妈的!有陷阱还是炸他妈的!总之搞出来的破坏比他们弄到手的东西估计还多不少,但他们不在乎,因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他们来是打算搞点东西和卡塞尔学院换钱花的,比贩毒来的快,要是中途连命都没了还花个屁!遇上什么事儿炸就完了。

  即使是加图索家都对这帮子混账玩意儿头疼,在南美几乎没有太多资源,两边以前甚至还在海上打过一架,对手在明知道那是加图索家货船的情况下仍然恶意劫持,气的弗罗斯特雇佣了巴西的政府海军驱逐舰和这帮龟孙子对峙。

  但这群人在面对天价赎金的时候居然悍不畏死了,用大量古老的接舷战和内鬼,成功猎犬搏狮登上军舰,把弗罗斯特逼的没招可使,最后还是交出了赎金,迄今为止他都没忘记这层深仇大恨,盘算这什么时候再去复仇。至于为什么这么老实……因为那一年七岁的恺撒就在那艘货船上……

  恺撒倒觉得没什么,被人劫持也是一种独特的经历,何况当年在那船上他还生活的蛮好,蛮子们没有虐待他还好吃好喝,甚至带他亲自体验了一回当海盗的感觉……恺撒觉得还蛮刺激,就是他们对女性不太尊重让恺撒很不爽,他把那个欺负姑娘的混血种踹进海里喂鱼去了,那家伙居然不会游泳,其他人也完全没发现,单纯以为是那家伙死掉了神经大条。

  这样一群集悍匪暴徒毒枭海盗于一身的家伙,伪装成了入境的三好游客,很难说他们不会在这场屠龙行动中搞点幺蛾子出来,可以想象这大概会成为混血种历史上最夸张的屠龙事件,每一方参与者都代表着不同的立场,简直是场群龙的盛宴。

第146章 流离之梦(一)

  清晨,BJ国际机场。

  今天从北美飞往中国的第一班航班抵达,整整一个旅行团400人,海关紧急开放了新的入关闸口,但仍然排起了长队。

  路明菲被楚子航和芬格尔一前一后夹在中间保护的很好,身为一只萝莉身女王心的美少女,出门在外就得有骑士守护,看旁边辣妹肤色的姑娘投来羡慕的眼神,路明菲不禁挺了挺没多少料的胸口,摆出一副这算什么,我家这种水平的男仆还有七八十个的威武霸气来。

  又一架波音747抵达机场,迎着大风舱门打开,舷梯车刚迎上去工作人员就震惊了,因为这架飞机上出来的乘客全都高调的戴着墨镜,他们的臂膀上要么是蝎子要么就是狮虎的骷髅纹身,暴露出来的身体部分多半都有无法愈合的伤疤,平均身高都在一米八以上,气势惊人。

  为首的第一个男人有一副性感的络腮胡子,锃光瓦亮的光头在初升的朝阳中闪烁,健硕的胸肌把那件xxxl的大号T恤也撑到满满的,看起来像是要爆开,虽然看不到他的眼神,但他低下头扫视的时候工作人员仿佛目睹了一道霹雳闪过。

  工作人员难得的低头不和这群人对视,直觉告诉他这很危险,纹身什么的在这里工作的人早就见怪不怪了,但如果一架飞机上出来的全是这种货色,那很显然就是一个什么组织的包机。

  他快速回忆今天的航班编号,偷偷瞟了一眼,想起来这架飞机来自南美巴西,那边的治安情况近年来都不怎么乐观,面对摄像机正在描述昨日暴行的女子很可能再被当着面拽走项链,对国内的人来说简直无法想象。

  为首的男人走下舷梯,忽然转身和工作人员来了个大力的拥抱,那张看起来似乎写着老子是坏人的横肉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对着工作人员叽里呱啦说了一句什么,竖起大拇指拍拍他的肩膀,哈哈大笑着离开了。

  工作人员站在原地愣了几秒钟,男人的那句话理解起来有点费事儿,他居然是用中文跟工作人员讲话的,但是这中文显然非常不娴熟蹩脚,就像大多数电视剧里看到的那种歪果仁味儿,还夹杂着拉丁语的独特发音方式。

  但他还是听懂了那句话的意思……男人好像是第一次来中国,对他说的是我喜欢这座城市!它看起来棒极了!

  工作人员看着那支疑似黑帮团的旅行队伍,心说您就刚来到机场瞅了一眼您就喜欢这儿了?要不要出门等着品尝一下秋冬时节的雾霾和风中的沙粒你再试试说这话……巴西那地儿可没这种感受。

  楚子航扭头看见那支南美旅团正从另一处通道入关,对资料过目不忘的本事立刻在脑海中自动滚动播放,找到了那个光头墨镜男的情报。

  加林查,南美著名混血种帮派头目之一,和当地的大多数黑帮一样,干的都是违法勾当,但加林查的野心显然比他们要大。在南美的时候,他是叱咤风云的当地蛇头,可一旦出了南美的地界,他就一秒化身优质帮手,无论是卡塞尔学院还是欧洲派系,他都愿意主动合作,开出的价格也比其他人要低。

  由此他并不在国际犯罪头目的的名单上,敢于大胆的搭乘公共交通去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他在南美树敌众多,却没人能做掉他,据说他的言灵在近身战中所向无敌,但具体是什么学院都不知道,因为见过的人都埋在巴西的烟草地当生产雪茄的化肥了。

  这样的人出现在中国总比其他恶劣分子要好,加林查多少是个有点分寸的帮派头子,这主要体现在他知道北美和欧洲的混血种有能力清洗他们,只是这代价未免太过巨大,而那些混血种也需要他们在南美的影响力才这么做,和他们暗地里交好就会有更多的钱赚,换来的军火也能压制南美其他不服的帮派,实在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一架来自都柏林的波音757-200在下午的时候同样抵达了首都国际机场,这架飞机上的团队表现出了高度的绅士风采,首先出现的是两位西装革履的黑衣男,他们把一张红毯铺在舷梯车下,才用无线耳麦沟通飞机。

  真正的贵宾这时才慵懒地登场,揉着惺忪睡眼不施粉黛,也很难掩饰那是个容貌出众的女孩,齐腰的金发灿烂如夕阳余辉,面孔虽然还带着几分稚嫩,但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少女了,距离二十岁这个界限只差几个月。

  最让人称道的是她的打扮,上身白色蕾丝衬衫,下身高腰收腹的黑色蓬裙,踏着及膝的细带黑色筒靴,手腕上是紧绷的手套,那居然是一身洛丽塔戎装,肩头缀有一枚太阳徽章,内部是六芒星和两个交叠的F。

  这是爱尔兰独立战争中,爱尔兰自由州的军队帽徽,那个遥远的年代已经快要有100年的历史了,但少女仍旧以这种方式时刻提醒自己,她来自家世显赫爱尔兰军队世家,从不曾忘记祖上的荣耀。

  接机时的红毯只为贵人服务,而这位少女正是有着这样资格的人,她不但来自爱尔兰的军队,更出身子爵。

  欧洲混血种抵达中国的代表之一,艾斯特·阿诺兹。

  虽然都是由汉高支持的行动,但欧洲混血种的两架包机也代表着不同的出身,另一架包机上多半都是德国人,混血种漫长的生命使得即使是百年前的仇恨,如今也仍有亲身的经历者健康存活,很难把那些东西轻易化解,所以他们抵达的时间并不相同。

  第一次来到遥远的亚洲异国,贵族子爵家的姑娘也难免有点小激动,金色的发梢在晨风中起落渐渐疏去睡衣,她的眼神从朦胧染上绚烂的色彩,也不管身后的人低声喝令,就踏着轻快的步子一路从舷梯上小跑下去,然后在最后一节上绊了一跤摔做狗啃泥。

  好在这身衣服比较厚并无大碍,艾斯特小姐只用了半秒钟就爬起来继续撒欢,没跑出十米又摔了一跤……这次是工作人员上前把她扶了起来,艾斯特小姐歉意的笑笑,刚迈出脚就又脚下一滑,脑门磕在围栏上……

  很难想象世界上真的有走不出五十步就会平地摔一次的天然呆姑娘,按理说这种人应该只存在于漫画小说里,但艾斯特就是这样的人,这是因为她的运动神经出了问题,平衡感非常差,说的再难听点就有点像骂人的话里那句是个小脑发育不完全的二傻子。

  但阿诺兹子爵家的唯一继承人一点都不傻,天资聪颖,只是天生患病,即使是世界上最好的脑科医生也没法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建议是给艾斯特小姐来根拐杖帮她保持平衡。但艾斯特小姐拿到拐杖的第一时间就把它给折了,说我又不是不能走路干嘛要根拐杖!气哼哼地摔门而去,然后就从二楼滚了下去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面对工作人员不知道说什么好的表情艾斯特小姐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从口袋里掏出她永远都会随身携带的装备——一盒创可贴,抠出来一枚拍在脑门上就又准备跑路,直到她的贴身管家从背后拽住了她的衣领,银白花胡子的老头儿满脸严肃,艾斯特小姐这才低下脑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撇撇嘴偷偷在庭柱上不客气的踢了一脚表示愤慨。

  虽然有让艾斯特小姐参与屠龙这么危险的活动,但阿诺兹家对艾斯特小姐的保护向来很好,如果身边没有个人陪着一起,那么一条街的距离,艾斯特小姐大概就能把自己摔的千疮百孔。

  酒德麻衣在望远镜中看到了这一幕,笑笑继续低头享受她的草莓慕斯,顺带敲打手机屏幕和那边的薯片妞视频沟通。

  “南美的帮派头子,爱尔兰的军队继承人,还有个德国的公爵后裔,剩下的就差北美的头头了吧?”酒德麻衣说。

  “北美的混血种委实没什么威胁可言,倒不如说卡塞尔学院的人就是北美的头子。”屏幕那边,苏恩曦蜷缩在大沙发里,戴着黑色胶框眼镜,染成栗色的长发垂下来遮挡了半张脸,“2000多个混血种,真正有能力面对龙王的也就这些各系代表的头子们了,屠龙的英雄会从他们当中诞生,其他的那些家伙血统甚至都不够在龙王面前多站一会儿。”

  “真是场漂亮的大戏,我都快要忍不住去看现场直播了,你说他们会不会为了谁能杀死那条龙大打出手?”

  “谁杀死那条龙对这些人来说并不重要,他们大多数人只是需要获得龙王尸体的宝藏,在龙王还没流干血的尸体面前打一架来抢龙骨可能更符合他们的风格。”苏恩曦说,“他们中有三个人,名字分别是芬格尔·冯·弗林斯,楚子航和路明菲。”

  酒德麻衣的脸色凝重起来:“有路明菲?那么是老板给我们下了新的命令吧?”

  “是。”苏恩曦低声说,语气坚决,“命令是在这两千多人里,必须由路明菲来亲手杀死龙王!除此以外所有见过那条龙王的人,都得给那条龙陪葬!”

  “嚯,那几架包机真是死亡包机啊。”酒德麻衣耸耸肩,“上面有多少混血种的精英?如果南美的帮派头子,爱尔兰的子爵姑娘,德国的公爵后裔和他们带来的人全都死在这里,整个混血种社会会八级大地震疯狂洗牌的吧?我甚至可以想象巴西的黑帮为了抢加林查的地盘打起来有多激烈,到时候政府都管不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战火烧到热带雨林去。”

  “这本就是一个陷阱,老板把龙王苏醒的消息彻底公开,就是希望这些混血种打起来。”苏恩曦淡淡地说。

  “可她难道没有考虑过这样会加重我们的任务难度么?要让路明菲在2000多号人里脱颖而出率先搞定龙王,我觉得最好的方式莫过于我用冥照过去把那其他2000多号混血种全抹了脖子,这样她就是稳定的唯一了。”酒德麻衣面露凶相,作为一个忍者,又是冥照这样的言灵,其实比起在暗中执行任务来说,她最擅长的事情就应该是暗杀。

  “你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卡塞尔学院派出了那么多人,只有路明菲那一组人带着那套炼金刀剑七宗罪,那是能屠杀一切龙王的悖论武器,她所需要的只是拔出它们的意志和杀死龙王的冷酷决心。”苏恩曦说,“问题的关键其实并不在于谁先杀死龙王,而是谁能先找到龙王,谁才有机会杀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