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第39章

作者:尤希尔弗洛让梅尔

  他本来想说保护之类的话,不过转念一想听上去有点太正经了,感觉像是什么烂俗小言里面的男主在给自己插必死的Flag,所以就换了个字眼,不过这个字显然不怎么适合他的风格,戴着泳镜说这话好像什么帮派大佬,正在跟小弟训话。

  路明菲噗嗤一声笑了:“师兄你过来不会就是为了跟我说这句话的吧?”

  楚子航不太明白这句话哪里好笑了,略微有点窘迫的点了一下头:“是。”

  “哎,师兄你这个人啊,就是太正经了,这种话你不说我也知道你会这么做的,因为你就是那样的人啊。”所以我才喜欢这样的你呀,路明菲跟着在心里补充了一句。

  “我在你眼里很爱管闲事?”楚子航的理解显然有点偏差,面瘫的思维大概不会打弯。

  “不,你在我眼里是个Hero,没有你的帮助我今天也就不会站在卡塞尔。”路明菲歪着脑袋看楚子航那张平静的侧脸,“我也想成为师兄你这样优秀的人,有余力的时候就去帮帮别人什么的,当一个人见人爱的中央空调。所以别说什么罩着我的话啦,我们这不是战友么!你有事的话我肯定会帮你,我有事你也肯定会帮我的!”

  她伸出手:“来一个出发前的誓师大会?就别说什么平安啦之类的话了,说那种话的人一定会是个半途就狗带的倒霉蛋,Hero就该一语不发,说做就做呀!”

  本来是想宽慰提醒下小姑娘的,没想到反过来被小姑娘安慰了,楚子航自嘲地笑笑,伸手握住那个越来越耀眼的女孩,所谓改变总是需要契机,来了卡塞尔以后,路明菲确实成长的很快,也许这里就是一个最适合她的地方,没有之一。

第93章 火之将息(一)

  长江,夔门。

  这是个很棒的地方,丰水期的时候波涛汹涌,呼啸奔腾令人心悸,古人敬畏的称赞说夔门天下雄。平静的时候,烟波浩渺,群山壁立,李白曾泛舟在这里写下名传千古的诗篇,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很多年以前诺顿就在这里生活,春来满眼皆是绿色,风浩荡地吹起他的白袍,白帝城就坐落在这两岸之间,雄姿英发如天堑,来往的人们都会敬畏地说那里是白帝的领土。巴蜀之地,白帝为尊,公孙述只不过是个代行者,真正的神龙盘踞在他身后冷眼旁观。

  身为青铜与火的王,大量富集的水元素会影响诺顿的实力,可他偏偏就是喜欢这里的满江春水。

  就连他自己也说不上来这是为什么,只是喜欢亲自下船棹桨时的感觉,每一次手腕用力滑动,都能感觉到无形的绵绵流水仿佛在自己指尖流逝,便如这如此漫长的时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你永远抓不到它的影子,却要在它的日益侵蚀中让心伤的千疮百孔,经历的越多,就越是如此。

  所以有人说生命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出生的那一瞬间,彼时你刚来到这个世界上,还不曾经历日后的万千辛苦,什么都不知晓,只是哇哇啼哭就会有人抱着你哄你想要你开心,把你抱起来亲吻,瞻仰生命的奇迹,感动到落下泪来。

  对于老唐这个已经不存在的角色来说,这些年来的人生就是这样吧,似幻的一场美梦,没有什么人类与龙族的仇恨,普普通通乐哉逍遥的那么一个人,有任务的时候就去冒险,领了赏金回来花天酒地,没几天又变成穷光蛋,他倒也不在乎,有钱从来不攒着,没钱就过没钱的生活,靠领救济金活着。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开着他心爱的AE86,冲着路边穿短裙露大长腿的漂亮姑娘吹口哨,那就是他最开心的时候了。

  如今那些已然是回不去的过往,要想得到什么就总会失去些什么,也许是时间,也可能是健康,甚至是生命,无论人生龙生皆是如此,纵然你有强大到让世界都会颤抖一下的力量,可在世界掌控的命运面前,你仍是渺小而无力的孩子,就连珍重的弟弟也保护不了。

  说来也奇怪,康斯坦丁死去的时候诺顿那样悲伤,撕心裂肺,恨不得要报复全世界,如今坐在这他最熟悉的地方,山间的每一处似乎都看得到曾和弟弟一起走过的身影,他却没有那么愤恨的怒火了。

  原来悲伤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淡化,你不再咆哮不再怒吼,所有的锋芒都悉数收敛,可这绝不意味着你已然将它忘却,就像暴风雨总在骇人的雷电之后,落到最后的悲伤只是如水一样无声又轻柔,却杀机尽伏。

  诺顿坐在一叶扁舟上吃完了手里的烤鱼,这是他从附近的旅游景点里买来的,念旧的人总是想要寻找过去的记忆,可如今的烹饪技法当然不再是千年之前那样简陋,尽管好吃了很多,却再也找不回名为白帝城的味道。

  他自嘲地笑笑,觉得自己这样真是蠢爆了,可他就是这样一个蠢爆了的家伙啊,在八位龙王当中他是最先诞生的大哥,他亲眼看着后来的弟弟妹妹们诞生,又互相拔剑相对,那是深刻在彼此基因中的嗜血,难以回避的斗志。他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想的,至少对他来说,那时候的他并不情愿这样做,只是因为要保护弟弟,才与兄弟们手足厮杀。

  鱼骨撒在江面上,诺顿纵身潜入水中,尽管过去了这么多年,水下的变化依然不大,道路铭记在心。

  他是青铜火之王,但水性却意外的好,八位兄弟中除了弟弟,他关系最好的就是海洋与水之王了,这是为了克服自身弱点所做的努力。秘党们都认为诺顿回到青铜城养伤是自寻死路之举,头顶上的江水将限制他的力量,即使他能尽可能的接近全盛状态,烛龙也会因为缺失火元素损失威力。

  可秘党并不知道龙王们彼此之间曾有过的联系,在黑王陨落后的时代里,最初的主宰者并非人类而是四大君王,直到人类一一将他们送入墓地才真正迎来崭新的时代。所以这位火之王甚至可以动用一些强大的水系言灵自始至终都是个无人知晓的秘密,这会成为秘党致命的错判。

  几千年间,人类总是自以为已经很接近龙族的历史和奥秘了,可他们始终都只是在冰山的脚下徘徊,抬头望去,高山之巅仍在云雾中不见真容。

  诺顿抵达了青铜城,作为这座城市的主人,他不需要像之前来过的人类那样费劲,找到入口轻而易举,活灵守卫自然就会打开城门。

  整个青铜城就是一个尼伯龙根世界,这是君王们以上才拥有的权能,就像修仙小说里那些隐世的高人可以在天地之外开创属于自己的空间。龙王们的尼伯龙根以水流为介质,倒映出现实世界的另一面,再在这个世界上加以改造,得到自己想要的面目,本质上其实是一个特殊的言灵。

  这就是为什么千年来人类很难找到龙王的踪迹,他们沉睡封茧的地方不但人迹罕至,还有尼伯龙根的保护,即使拥有龙血的混血种们也很难入侵。叶胜和酒德亚纪就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从他们进入青铜城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每个尼伯龙根都有龙王本人定下的规则,不可违背,而青铜城的规则就是若想要离开,必将用一人的鲜血来交换,哪怕没有参孙守卫,他们中也注定要死去一个人。

  诺顿行走在漆黑的大堂中,青铜柱上火焰随着他的步伐点燃,将这里恢复成昔日光辉的模样,穹顶深处硕大的齿轮咬合运转,比上一次见面的时候数量要更加多,速度也更加快了,墙壁里可以听见机关就位的轻响。

  这座青铜城本就诞生于战争年代,天生就是个军事要塞,如今随着主人的归来,它渐渐恢复成战时的姿态,青铜柱里淬毒的弩箭已然上膛,水塘里有可以切开钢铁的荆棘转轮,一旦启动周围地面都会接连塌陷送羊入虎口,暗墙中藏着单发的爆弹,那玩意炸不掉青铜城坚固的防御但能把人炸成肉泥。

  原本都是些人类手里诞生的小玩意,按理说诺顿随手搓个君焰都会比他们好用,但总不能每次刘秀派军队来打,诺顿都得亲自出手,那样早就暴露本身的存在了。所以他从公孙述那里借用了人类手里的东西,以炼金术加以制造和改进,由此这些机关几千年都不会失效,有军队来攻诺顿只要启动机关就能叫他们有死无生,自己只要安心喝茶和康斯坦丁对弈就行了。

  微亮的火光在前方黑暗中闪烁渐靠近,那是个熟悉的脚步声,体态轻盈所以走路的声音也比平常人小很多,只有在近处才听得到,这是古时对侍女小姐们必有的姿态要求。

  “主君,您回来了。”参孙提着小小的夜巡灯盈盈屈膝行礼,在黑暗中她看不见东西,在这里行走的千年间都势必要带着这个。

  故人重逢,一如千年之前的白帝城,诺顿轻轻点了一下头就算打过招呼了,劲直向深处走去,参孙默默地跟在他后面,微光将她的面孔照耀成金色。

  她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有了血统之后,这座城市的规则便不再能约束她,祭品已经供奉过了,可她还是选择留在这里,仿佛一切的背叛都不曾发生过。

  诺顿轻轻推开那扇流水边上的小屋,有参孙照看,两千年过去它依然一尘不染,保持着当初的模样。

  屋子里的陈设简洁,三间屋子里两间是卧房,床榻是藤制的,依然结实,墙上悬挂着的山水画一看就知道是夔门的景象,尽管长江在千年间略有改道,那股滚滚洪流东逝水的气势不曾有过变化。矮桌上放着精美的陶制花瓶,花瓶里插着一枝青铜铸就的花,漆黑的根茎像是铁丝拉成的。

  堂屋里,一沓泛黄的粗纸放在矮桌上,上面的记叙停留在汉军攻进白帝城的那一天,他们甚至涌入了青铜城,但被机关和爆炎射杀,吴氏用他们当做诱饵试探城内的情况,随后混血种们带着言灵和炼金武器而来,要杀死旧时代的龙王。

  书案上除了那沓粗纸,还摆放着细瓷的杯盏壶碗,表面明静如水刻画精致。两袭白袍挂在墙上,看得出来这里的主人应当是两个一高一矮的年轻人,这里就是康斯坦丁与诺顿的家。他们本该像个君王那样有着富丽堂皇的寝宫,可他们在这里生活的倒像是两个清心寡欲的陶渊明。

  诺顿换上了那身属于他的白袍,参孙为他端正衣冠,头发已经不是古人的模样了,所以只能留着这样不搭的短发,看上去并无当年白帝的风采。这件事她做的非常自然,因为从很久以前开始就是她在照顾诺顿和康斯坦丁的起居,她是近臣,负责在公孙述和诺顿之间传话。

  “很遗憾没有佩刀可以给您用了。”参孙轻声说着,看向角落一隅,那里的木架上本该有康斯坦丁的骨殖瓶和七宗罪的剑匣。

  “都被他们带走了么?”诺顿微微皱眉,骨殖瓶出现在卡塞尔学院,就意味着青铜城确实遭受过混血种的入侵,失去七宗罪并不意外,但还是让他感到了些许的危机感,那毕竟是专门用来杀死龙的武器。

  “是,我杀死了那些入侵者,但没能阻止他们带走珍重的物件,这是我的失职。”参孙垂头,长发盖过了她的双肩如黑色的瀑布坠落。

  “属于我们的东西,终归会再回来的。”诺顿淡淡地笑了,伸手摸了摸参孙的头发,“想要杀我,他们必将带着七宗罪而来,可那些刀剑里并没有为我准备的武器,他们做不到。”

  “没有对应的刀剑,就无法为君王定罪么?”

  “那毕竟是父亲授意我制造的刀剑,若是在一开始他就要我打造对应的八件,我就不可能答应他。”诺顿的眼神似乎蒙上了一层久远的雾气,那个年代太过遥远,就连他这样的生物也不由得在漫长的时光中磨损了些许回忆,“七把刀剑分别对应我其他七个兄弟姐妹的弱点,如果能准确地使用对应的武器,斩下龙首简直轻而易举,因为父亲曾在铸造完成后亲自对它们施加了自己的言灵,用以统御后代。看得出来白王的叛乱对他影响很大,就连自己的孩子他也要提防了,从那以后他不再信任任何人,只相信他自己。”

  “真是段令人心伤的过往。”参孙轻声说。

  “即使这样他也还是没有做到最好啊……”诺顿漫长的叹息,“七把定罪用的刀剑,直到最后甚至都没有来得及出鞘,能审判的罪孽,大概只有在人类身上寻找了。”

  诺顿在长案边盘膝坐下,参孙拎起了壶,一手拾起小盏,将水填满,壶里面有茶叶,不知道在这漫长的时光里,参孙是怎么把这些保存下来的。

  “他们还会追随而来的,青铜城将是一个坟墓,把仇恨与愤怒,还有千年来的宿怨一同埋葬,或许会是他们的死去,也可能是我们的沉眠。”诺顿的声音很平静,多年前在火光坠落的白帝城中,他也是这样平静,眼瞳深处仿佛燃烧着灿烂的熔岩。

  “无论如何,我都会一直陪伴在您身边。”参孙伏身,把头侧枕在诺顿的膝盖上,衣裙散开,像是一朵盛开的繁花。她眼眸紧闭,纤长的睫毛微微颤抖着,不知道是因为久别重逢的喜悦,还是对即将到来的毁灭感到些许的恐惧。

  若是和所恋之人待在一起迎来终章,似乎也是不错的落幕。

第94章 火之将息(二)

  龙族的历史里,总是以战争,屠戮,背叛和血腥为主调,好像除了这些东西他们就不干别的了,每天琢磨的事情就是怎么把其他同类做掉拿走他的力量壮大自己,任何研究这些历史的混血种都经常不约而同地在学术研讨会上想到同一个问题——

  龙,会恋爱么?

  世界上的绝大多数生物都需要雌加雄来完成生命的传承,这是生物史上所谓第四次大飞跃的进化结果,由此推向生命朝着更高的阶级进化。而科学家们经过推演,预测说当生命之树上的演变到达某个极限,新的高等生命将不再是雌雄异体,也不会回归雌雄同体,性征甚至可能消失,只靠单独的个体就能繁衍生命,这样将使得新生不再受到外部环境的变化影响,即使处境困难仍然可以后继香火。

  如果这些科学家能知道龙族这种生物就不会这么想了,早在很多年以前他们已经做到了这点,因为龙族本就是生命之树上进化的极致形态。

  根据龙族古老的历史传说,四大君主直接来源于黑龙皇帝尼德霍格,单是确认这一点就能肯定,龙族本身就拥有个体繁殖的能力。

  因此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龙族基本没有恋爱观念,但也有一些学者持相反的意见,认为龙族的恋爱观念是存在的,因为青铜柱的记载上说黑王处决叛乱的白王后极度伤心,从高天上直坠到冰冷的海沟深处,痛苦的咆哮声在千里之外的冰原上都能听到。如果黑白王之间没有感情,尼德霍格就不必因为白王的死去如此悲伤。

  这种说法无疑是将白王视作女性来看待的,虽然只是个猜测,却十分合理,要是不用这种观念去看待的话,黑王白王的故事就会变成搞笑的……两条雄龙的同性恋。当然他们也可能只是单纯的不爱但要相杀,以现代人的眼光和道德伦理看待古代的另一种生命,有些偏差也是必然的事情。

  经过很多年的争论,龙族会恋爱成为了卡塞尔学院教科书上的一条补充说明,后面有个小括号表示是未经确认的推断,还需要更多的资料来论证。

  若是有人能在青铜城中看到当下的这一幕,那些混血种教授们就可以为这个事实盖棺定论了,参孙那岂止是情意绵绵,如水的温柔好像满溢出来淌的整个小屋里到处都是,她就像一只蜷缩在主人膝盖上的猫。

  唯一的问题是妾虽有情,可那位郎君看上去却好像无意,诺顿只是反反复复地重复着那一个动作,指尖在参孙柔顺丝滑的长发间一次又一次穿过,既不说话也不安慰,确实有点像是主人与猫之间的那种关系,爱抚下的另一颗炽热心脏,会在无声中带来些许的温暖,好冲淡心中的凉意。

  这是个单向的暗恋,从很多年以前就开始了。

  诺顿与康斯坦丁掌控下的龙侍绝不只是参孙一条,他们各自都有很多的追随者,可是在青铜城陷落之前死的死逃的逃,最后剩下的就那么几个了,是参孙主动站出来承担了护卫封茧的活灵这一职责。

  她知道这样意味着她将失去龙族的血统,永生不死,在漫无边际孤身一人的黑暗中经历不知道多少的岁月,才能迎来君王的归来,甚至可能永远都等不到那解脱的一天。可她不在乎,很多人都说女孩一旦恋爱就会变得奋不顾身,雌龙也一样,参孙坚信她的付出与忠心终会让诺顿明白她的心意,多年以后的重逢他会知道那个一直都陪伴在他身边的人是谁。

  可是千年之后参孙才明白过来,自始至终她都搞错了一件事情,诺顿就特么的是个弟控,任你捧着心意毫无保留地付出多少年,在他心里永远不如他那个只会叫哥哥哥哥的傻儿弟弟好,天天哥来哥去的比老母鸡都叫人恶心,但这个大哥就是不觉得烦,所有感情都放在康斯坦丁身上了,根本不看旁边如花似玉的姑娘一眼。

  有一种女人心叫嫉妒,参孙出卖了康斯坦丁,可她现在仍旧忠于诺顿,忠于她喜欢了很多年的那个青铜与火之王。单从力量上来说,诺顿其实不如他的弟弟康斯坦丁,在崇尚强大武力的龙族中间,参孙更应该喜欢康斯坦丁。但参孙就是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诺顿,是从什么时候哪个瞬间才察觉到这份心意的,就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了。

  “请多休息一会儿吧。”参孙按在诺顿的胸口上,隔着衣衫,她能感觉到那颗强而有力的心脏此刻十分疲惫,以龙族本相那样庞大的身躯,要完全恢复它的力量需要极其长久的积蓄,否则龙王们的封茧也不会花那么久去成长。诺顿获得了康斯坦丁的力量,但他的身体还不够去负担,那会是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几个月的时间不过是沧海一粟。

  诺顿现在最好的解法应该是离开青铜城,找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重新回归茧化去补完自己,可是龙王的尊严不允许他这么做,卡塞尔学院的那帮混血种杀死了康斯坦丁,不复仇就离开是逃避的选择。青铜城是他的主场,在这种地方即使是以不完全的姿态去迎战,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杯水车薪罢了。”诺顿淡淡地笑笑,“我只想多看看这个地方,回到茧里并不好受,那感觉就像自己死了,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再怎么努力也伸不出手,永远摸不到也看不到什么。”

  “那请让我继续陪着您。”参孙低声说。

  她做了一件很大胆的事情,起身向着诺顿张开双臂,好像要给他一个拥抱。诺顿没有回避也不意外,那种朦胧的暗恋可以瞒过任何人,唯独瞒不了当事人自己。兴许是觉得这千年来的等待太过让参孙太过委屈,诺顿没有拒绝,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站起来以后就比自己更高的女孩扑向自己,千年的沉寂不可能有什么香水之类的东西给参孙用,但她身上仍然带着淡淡的馨香,就像春暖花开的时节那盛开在城下的繁花。

  参孙确实是个很美的女孩,在白帝城的时候就有很多人喜欢她,她最大的梦想是当个漂漂亮亮的姑娘,为此不遗余力地和所有能遇到的名门闺秀请教打扮和护理的方法。她只用了几年就打败了那些她曾经拜师学艺的姑娘们,原本已经定好亲的公子们毅然退掉婚约,拎着千金贺礼上门只要求见参孙姑娘一面。

  如果没有康斯坦丁,诺顿说不定真的会接受这份好意,但世上没有如果,同为悲伤的弃族,同为战争中的失败者,诺顿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保护好康斯坦丁让他不必再为那些事而黯然神伤,可惜他最终还是没能做到。

  锋利的爪刺进了诺顿的后背,就像钻进一块豆腐里那样简单,怀抱里的女孩已经不是那个总是低头垂怜的侍女了,锋利的鳞片从她手臂上的每一处刺破生长,纤长的指节化作凄冷的骨爪,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为自己所做的事悔恨却又欣喜。

  唯有炼金刀剑才能以白刃的形式杀伤龙王,七宗罪中的任何一把都可以做到,如果对应了罪孽的弱点,那么威力就会成倍提升。七宗罪中并无对应诺顿自身的刀剑,但他的身边却有这么一把,身为活灵的参孙本就是诺顿掌中的武器,君王之剑当然也可以反过来杀死君王自己。

  “为什么这么做?”后背传来流逝的痛苦,诺顿微微抬头与参孙对视,分明是他受了偷袭他却那么冷静,分明是参孙动手背叛可她却在哭泣,脸庞留下两行无声的清泪。

  “我很喜欢您。”参孙的头发垂下来,盖过了那张悲伤的面孔,没有哪个女孩子愿意让心爱的人看到自己哭泣的模样,因为那是她最丑陋的时候,“一直都很喜欢。”

  “我知道。”诺顿轻声说。

  “那为什么不给我回应?”还保留着人形的手掌握拳锤在诺顿肩头,千年来的希冀终成一场没有回应的梦,参孙本该用这重重的一拳泄愤,可最后打上去还是那样轻柔,好像害怕他再继续受伤。

  “那么多的龙侍里,你是对我最忠心的一个,保护好茧的任务至关重要,交给其他人我不放心。”

  “所以你只是在利用我的好意。”

  “我不否认。”诺顿很坦诚,“不过我小看了你的内心,没想到你会做出这样的事。”

  “我自己也没想到。”参孙抽出利爪,那条锋利的兵刃重新变成女孩纤长的臂弯,只是右手的衣袖被悉数割裂了,“我从你留下来的书里学了一些你的炼金术,今天本来想杀了你,把你也做成活灵留在这里,可我知道自己做不到,事到如今我居然还爱着你这样的人,真是个无药可救的蠢货。”

  如果是路明菲在这里,她就会惊呼参孙小姐姐原来是个病娇,我爱着你所以就要杀了你,即使你变成活灵尸体也依然不放过你,这味道颇有点砂糖的风格。

  “整个龙族里哪还剩下几个聪明人,漫长的战争之后留下来的不过都是些老弱病残,号称君主的八个家伙也不过都是一群执拗的弃族罢了。”诺顿佝偻着上身,笑的有些自嘲,“自从尼德霍格死去之后,就再无真正的龙族,我们并未继承他那样完美的姿态,相反浑身都是弱点,所以人类才能杀死我们,这是我们咎由自取的结局。死在自己人的手里,总好过被那群人类屠戮,你可以吃掉我,我会把我的仇恨交给你去完成。”

  参孙默默地看着这张似曾相识的面孔,现代人的风格很难和古人联系起来,诺顿的长相其实在现代算不上很帅,可唯有这种山崩于前依然面不改色的洒脱才是她认识的诺顿,除了有关弟弟康斯坦丁的事情会让诺顿有所变化以外,坐在君主之位上的他永远都是这样的大将之风,就算不出门也能在千里之外指挥军队将来袭的汉军杀到片甲不留。

  她忽然明白过来,自己喜欢的诺顿只是当年白帝城里那个高高在上的影子,千年之间他已经变了,人还是那个人,但很多东西已经不再是过去的模样。

  “你还在等什么?是要我亲自喂到你嘴里才肯罢休么!”诺顿忽然厉声喝问,怒目圆睁,那哪里像是一个多次受到重创的人,简直就像是庙堂里供奉的门神又活过来了,即将叱咤风云。

  下定决心要杀死主君的那一瞬间,参孙都没有犹豫,可在这一刻她却害怕了,背叛的下场是什么她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作为极少数从上古时代存活至今的龙族,她所知道所经历的事情仅次于初代的君王。

  流淌于身体里的龙血在作祟,那个束缚着所有后代的言灵迫使参孙跪下认错,如果她没有获得龙血本可以摆脱这层枷锁,但现在无疑是她自己给自己设下了圈套。

  “请……杀了我吧!”参孙颤抖着跪拜,额头紧紧贴在地面上,那是个受了很多伤的人,她却没有第二次发起袭击的勇气。

  诺顿轻轻伸出手,不是杀意,而是淡淡的温情,他贴着参孙的脸蛋将她慢慢捧起,那双清澈的眼神里满是不解的错愕。

  “他们就快来了,你走吧,走的越远越好,这些年来辛苦你了,我无以回报,只能告诉你,现在的这个世界比我们以为的要好很多,只要你愿意,就一定有办法活下去。”诺顿轻轻推了参孙一把,力气不大,可是参孙却连连退了好几步,她头晕目眩,一步都动不了,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那分明是个对自己永远温柔的主君,可她却把刀送进了他本就已经千疮百孔的身体。

  见参孙没有动静,诺顿再度起身怒喝,汹涌的热浪硬生生把纤瘦的参孙卷出去好几米远,小屋的门在她面前重重关上。

  在她还没有跟随诺顿之前,康斯坦丁对她说哥哥其实是个暴怒的君王,要她小心。参孙一直把这当做笑话来看,因为她所认识的诺顿绝不是那样的王。可现在她忽然想起来了,诺顿对她说了个谎言,黑王命令诺顿铸造七宗罪以防止君王们的反意,诺顿偷偷修改了其中一把刀的炼金术,里面并没有杀死康斯坦丁的刀剑,有的只是用来杀死他自己的暴怒。

  眼泪忽然不受控制地大片大片涌出,参孙知道那扇门已经对自己永远的封闭了,诺顿一直都是个暴怒的君王啊!可他的温柔更甚于盛怒,只是那份柔情只给少数几个人看,其实她本该有机会陪伴他直到最后的那一刻的,现在却已经……什么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