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钱婆婆啦
“呵!好人?”秦小瑶没给他们再辩解的机会,指着那二十多个人冷声道:“杀人的、放火的、为了几句争执就下毒害人的、还有糟蹋女孩子的,你们哪个觉得自己被冤枉了站出来!”
“宿主大大,这些都是大坏蛋?”绒团子揉揉睡得蓬松的眼睛,一脸懵问道:“既然是坏的流黑水的家伙,干嘛不直接杀掉?还给他们食物和水,放他们走?”
黑色羽翼慢慢扇动,停留在半空中的姜晨露出个坏笑,“我可是专门收割罪恶灵魂的恶魔啊,坏人都让秦小瑶杀了,我还怎么引诱堕落收割灵魂变强?
再说了,空口无凭我可不想让好端端的女战神变成滥杀无辜的暴君。
先放走他们给一线生机,再收割灵魂让他们陷入绝望,这才是恶魔最喜欢做的事情。”
小白猫:(●—●)
恶魔果然好可怕!
幸好我家宿主大大是好恶魔,要不然恐怕这个任务世界真的要彻底遭殃喽~
“呸!谁稀罕加入反抗军,走就走!”被指出来所犯罪责的人都有点心虚,拿了食物和水一溜烟跑出矿山扎进丛林里不知道往哪里去了。
姜晨看着已经做了标记的黑色丝线闪烁在各个方位,嘴角扬起一抹笑意。
收割了这波,估计魔力条就能大幅度上涨,很快就不用担心被天使压在下面了啊!
天终于渐渐亮了。
江锦风抬头仰望高耸入云的城墙。
第一次见到这种壮观景象的他忍不住赞叹,“天呐,这就是圣天王时期修建的吗?实在是太震撼了!”
“上面有魔力残存的味道。”安黛琳瞄了一眼笑道:“大概是圣天王召唤出来那个恶魔帮他建起来的吧。
不用管那些乱七八糟的,快,开始许愿,咱们马上就能跟反抗军汇合干一番大事业了哟!”
天使一想起小恶魔那张脸,笑容就更加柔美。
马上就能一起干有意思的事情了,真是万分期待呢!
第一章 小白啊,你可戒赌吧!
“呐,宿主大大我们要不要来打个赌?”
刚回到选择剧本空间,绒团子就用后脚挠挠耳朵一脸得意表情,“上次本来应该彻底被杀光毁灭的任务世界,硬是靠着宿主大大的力挽狂澜顺利延续下去。
这可是救世主行为了,那是天大的善心善行会有善报的。
所以,我押上变猫娘的赌注——就赌这次咱们能拿到个很好的剧本!”
姜晨一挑眉反问道:“好剧本的标准是什么?以剧本组的尿性,我可不觉得这么小的概率你都能赢。”
“好剧本的标准?”宿主这个问题问的好,把身为辅助系统的我都给问住了呢。
它拧着眉抠抠小jio想了几秒钟眼珠一转,“咱们给定个标准不就行了?
好剧本就应该像……宿主大大收猫儿子那样的!
剧情流畅逻辑通顺,最佳男配帮主角力挽狂澜收获情谊。那样多好哇,符合和谐社会正能量。
如果这次选到的剧本又是让最佳男配纯粹当舔狗做贡献成全一对狗男女,就算我输!”
听它这么说,姜晨连选都没选随手抄了一本扬了扬笑道:“这样比较公平吧?我可没看封面没猜测什么故事,纯粹随机挑选。”
“嗯嗯嗯!”绒团子笑么么的点点头,活像个萌萌哒表情包。
剧本入手他才低头看了一眼封面——没有人物,大多数地方留白只在中间偏下的位置用水墨方式画了个一看就不是凡品的鼎炉,其上飘着淡淡烟雾凝成隐约的粉红色祥云纹模样。
“喵呜?”小白猫很在乎打赌输赢,跳到宿主肩上瞄了一眼封面抖抖毛茸茸大耳朵嘀咕道:“不会又要炼丹吧?还是什么玄幻修仙之类的玩意儿?”
姜晨用手指了指画的很精细的鼎炉猜测道:“画面简洁但是有很多细节。
你瞧这条红色绸缎像是被压在盖子下面对不对?但你看这里,更像是一件红色衣服到了靠近盖子这里融化成红色液体。
周围飘散着很多桃花花瓣整体融洽,但鼎炉另一边却是黑色类似于衣服的模样。
炉鼎下面押着个玉佩,还有一面令牌和深蓝色融化液体般的线条。”
沉吟几秒钟,他露出个坏笑,“小白,我感觉你这次要输。”
“不可能!”绒团子表情凝重用小爪爪压住即将打开的剧本,改口道:“我再改一下好剧本的标准,emmm……只要逻辑通顺能自圆其说,恋爱脑一点也可以接受。”
小家伙儿为了赢一把还较真了。
笑着应下新标准,姜晨打开剧本瞄了一眼就笑得直不起腰,“小白啊,你可戒赌吧!第一页就有逻辑硬伤,你不应该相信玄学更不应该把希望寄托在剧本组那群家伙身上。”
猫爪子迫不及待翻开剧本,它看了一眼就愣住了。
这是个糅合了军阀、妖怪、道士、多角恋涉及到人伦、法术、禁忌等多元素的爱恨情仇故事。
故事背景发生在民国军阀时期。
任务世界属于架空,于是就出现了很神奇的一幕——整个国家已经实现大统一而且很标准化,但按照战功依旧保留了军阀称谓,实际上姜晨扮演的最佳男配更像是个保家护国又被分封属地的大将军角色。
在一定范围内隶属于国家管控,但在自己占据地盘内拥有超乎想象的权利。
整个故事就在奇奇怪怪的框架下展开,最佳男配萧姜晨是最年轻著名的军阀大帅,因喜好美色早已娶了十八房姨太太在府里。
他在外出打猎归途中偶遇难民,从人群里一眼就看中了个小乞丐深深爱上无法自拔,便把她捡回去精心照料养成大美女。
没想到萧姜晨捡到的女主并非人类。
她是个拥有不灭灵魂的妖怪,每次占据一具身体不耐烦以后可以使用秘法换一具身体,但这种秘法显然很消耗法力和天材地宝,又违反人伦成为被追杀对象。
于是上一世受伤的女主没能顺利换个成熟身体,而是等到占据身体能量彻底消耗完“寿终安寝”后进入轮回带着全部记忆转世。
才导致原本拥有逆天能力的女主落难成为小乞丐——身体没能吸收足够能量成熟前,她的法力微弱仅能自保无法对命运做出太多修改。
大冤种萧姜晨对小乞丐一见倾心,带回去之后就再也没搭理过抬进门不久天天争风吃醋的姨太太们,一腔热血满心欢喜独宠女主。
而女主张溪月身为大妖历经几千年风云变幻,自然不会对一介凡人动心。
于是全天冷脸享受萧姜晨的各种姿势跪舔,呼风唤雨无所不能顺便为了尽快“成熟”,她时不时还要吃几个人。
舔狗对女神自然是有求必应的。
萧姜晨非但不害怕异类,反倒对她爱的越发不能自拔,直接将十八房姨太太甚至是家丁、女仆等等全府上下都贡献出来,给心爱的姑娘用于疗伤。
张溪月对凡夫俗子不感兴趣,她有个单恋的心上人。
一号男主是个道士,号灵泉。
品行端正为人和善深得百姓爱戴,但他有个秘密就是自己的身体能够不生不灭。
而一旦灵魂力量消耗完毕“死”去之后,就会将提前选中的灵魂吸纳进来继承部分记忆成为新的自己。
由于男主灵泉道人每次灵魂交换选取的都是身体有重大疾病、无法治愈又生存欲望强烈的纯洁灵魂,双发达成一致后才使用秘术交换,因此消耗并不大每每都能顺利融合。
张溪月认为只有这样不死不灭的人,才配得上自己。
但选择继承成为新的灵泉道人,对方一心驱逐邪祟为正道奉献力量,根本不屑于谈什么儿女情长,更不可能和一个不断物色新身体强行吞噬对方灵魂得到新身体新身份的邪妖同流合污。
相反,灵泉道人早就听闻有邪妖害人一直在追查张溪月的下落,要将其灵魂封印免得再到处为非作歹。
而张溪月仗凭着自己的超强天赋,不断变换身体时男时女总是让灵泉道人断了线索追踪不到。
双方就这么爱恨纠缠着拧巴着。
上一世占据男人身体勉强逃过一劫,张溪月的灵魂被灵泉道人损伤些许导致只能转世重开小号,在人生的前十八年里还仅能勉强自保过得很辛苦。
新仇旧怨混杂在一起,她对灵泉道人又爱又恨偏又爱而不得不敢轻易靠近,心理逐渐变得扭曲。
得到舔狗军阀大帅萧姜晨全部的爱以后,张溪月心生一计——要求萧姜晨领兵去捉拿灵泉道人。
对方太过仁义从来不会对普通人使用法术,只要能将其抓来逼其喝下自己炼制的独门药剂,自然会慢慢被同化对自己千依百顺。
没想到一而再再而三抓捕不成,她不惜怂恿挑唆萧姜晨发起战争让整个国家陷入动荡战乱,以此逼迫受重伤后暂避锋芒的灵泉道人出山。
战火四起,萧姜晨为搏美人一笑征战杀伐四处敛财。
甚至被对方蛊惑的认为这是场考验——只要他能登上王座成就九五之尊,就能得到女神芳心。
却全然不知,张溪月早就在一次捕猎途中遇到了二号男主黄笙朗。
原本只是觉得对方性格与灵泉道人有几分相似,一时兴起就放了他一马并将其带在身边天天囚禁调戏,甚至将其当做心上人的替身夜夜侍寝形影不离。
对大冤种声称黄笙朗是自己打败仇敌灵泉道人的制胜法宝,她要将其炼制成大杀器之类云云。
被迷的神魂颠倒爱到卑微的萧姜晨不疑有他,自认为比黄笙朗处处都强,小仙女张溪月连自己都看不上断然没有喜欢这么个废物的道理。于是就在他眼皮子底下,女主和二号男主搞在一起甚至日久生情深爱对方。
战乱无法平息,灵泉道人不顾灵魂受伤执意出山平定叛乱。
最终却被张溪月联合二号男主、最佳男配用苦肉计擒住,但关键时刻审视内心后张溪月发现自己爱的是黄笙朗的灵魂,对灵泉道人只是占有欲而非爱情。
于是,在最佳男配鼎力相助下她凑齐天材地宝,施展秘法将二号男主黄笙朗的灵魂强行换给一号男主灵泉道人,两者合为一体。
女主深爱的灵魂、垂涎的不生不灭身体都成为她的囊中物。
张溪月心生欢喜觉得萧姜晨太碍眼,便半开玩笑说要吞噬灵魂疗伤,被蒙在鼓里的萧姜晨心甘情愿奉献自己的生命供她吞噬。
继承了最佳男配打下来的江山和用之不尽的金钱,男女主终于过上了幸福生活……
“呃,宿主大大这次你好像没办法打江山玩基建了哦。”绒团子决定装傻充愣忽略掉之前赌注的问题,小声吐槽道:“而且开局就有十八个姨太太,你忙得过来吗?
喵觉得这个故事,好像有点似曾相识呢。”
角色稍微有点多而且各种戏份混乱,她爱他他不爱她;他爱她她不爱他乱七八糟看的头疼,姜晨用手指揉了揉太阳穴嘲讽道:“似曾相识的是套路啊。
正所谓新瓶装旧酒,套个皮而已恋爱脑宗旨一点都没变。
小白,愿赌服输记得变猫娘哈。”
绒团子:( ̄ェ ̄;)
“人家哪里就输了?”它不服气的用爪子拍了拍剧本,据理力争道:“虽然狗血了点,但逻辑没有太大问题呀。”
姜晨展开剧本第一页点了点,“喏?还说什么逻辑没问题。
就这一点——男主男配为啥都热衷于捡乞丐?
还一打扮就是倾城倾国的绝世美女?逗我玩呢?
编故事的恐怕是没见过真正的乞丐什么样,尤其是那种年代逃难的乞丐。
你瞧瞧这描述——合着一天天吃不饱没营养骨瘦如柴,女主还没桌子高呢一头黄毛脸盘都没长开,打扮打扮就是美女了?①
这是对美女赤果果的侮辱!
更何况……问你个常识:桌子一般有多高?”
小白猫被问的一愣一愣的,“剧本里写的是街边小饭馆吃饭的桌子,排除掉那种配马扎小地摊不到半米的桌子,一般大点的能有……根据我的弹跳经验,大概七八十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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