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肆,哪个女人 第43章

作者:奶茶诶

可惜乌衣不怎么做人,半途而废是家常便饭。

等申鹤好奇望向自己时,乌衣才意识到申鹤听到自己的嘀咕,索性放开来说:

“狐倒是想啊,但不知道写什么,说写身边的事情,仙人们又不准狐写他们。说什么狐写他们进小说,就像是刘备写小说,二弟三弟诸葛先生都变成刘备文的一员,居心实在是不良。见鬼,他们怎么都习惯用异世界的典故作比喻了。”

“除了这个呢?您在故乡时,没有类似想法吗?”

乌衣表情古怪地看了申鹤一眼,不明白申鹤怎么在意自己写原创这件事。他先反思最近给她讲的故事有没有故意卡在高()潮点就不讲了,确定没有类似情况,一拍大腿道:“故乡啊,狐倒是也想写过原创小说,不为钱财不为名声,就图个开心。”

经过申鹤这么一勾,乌衣陷入短暂的回忆:“但是狐不知道写什么,就和群友众筹故事,一个人出一个角色,然后组成主角团。”

“是什么样的主角团?”申鹤很喜欢听乌衣讲那边的故事。

“嗯...蛮怪的主角团。一个群友要白发帅气老男人,最好像是昂热那种,曾埋葬过过往的战友。一个要寻找回家路的幽灵半人马,一个要又聋又瞎还是奴隶精灵,这个还得要认其中一个主角做主人。最后一个角色就比较传统了,婊里婊气的魅魔,知男而上。”

申鹤认同:“好怪。”

“但那时狐也不知道发什么疯,通宵跟群友聊这个主角团的结局,最终拍定了故事结局。别问过程呢,大部分作者都是这样的,为了一个灵光一闪的脑洞结局爽得大脑精神,拿起键盘就是一篇设定,管他能不能写到那里,先把结局大致写了爽再说。”

写书正文太痛苦,与之相反的是聊设定真他妈的爽。

申鹤只见过乌衣这一个作者,他甚至不承认自己是作者,只说自己是文抄公,申鹤不置可否。

“老男人是帝国的前将军,帝国终于得到最后的胜利,可他只剩下战友的坟墓和战争的回忆。深知自己寿命所剩无几的他,决定放下手中的剑,向大陆各处周游,看一看外面的风景。在这路上,他买下了可怜的奴隶精灵,视作孙女般养着带在身边,又结识了半人马和魅魔。”

“他们去过古战场的遗迹,路经精灵同族的故土,也和地精们扳过手腕。他们留下的不只是记忆,还有属于自己的痕迹,尤其是魅魔,前往一处就去找男人,啊呸,不是,是觅食。有好几次提前结束这座城市的旅行,就是魅魔把这座城市的城主给睡了,城主老婆提刀来杀小婊砸。”

“然而,本就处于衰老期的老男人还是在某一座城市中彻底睡去,精灵接过他的愿望,决定贯彻这场旅行,直至这片大陆上不存在未知。”

“第二个倒下的是半人马,不,她并非倒下,而是终于找到自己的故乡。凭着执念幽灵化的她跪在故乡的土地上,看到模糊记忆里的家人犹在,得到救赎,终于安心转生。”

“魅魔是自己离开的,她告诉精灵,她加入这个队伍时,图的就是跟老男人来一炮,现在老男人不在了,最强战力半人马也转生了,傻子才要跟你继续旅行。”

“精灵会一直旅行下去,这就是她的结局,即使这片大陆每一处都留有自己的脚印,她也会转身投向大海深处,固执地实现旅行的愿望。唯一出乎她意料的是,在某座城市里,她又一次听到魅魔的消息。那个到处浪的魅魔居然结婚了,只有自己在不断前行,没有终点。”

乌衣说着过去的构思,越说越起劲,甚至稍微感染了被红绳压制七情六欲的申鹤。

暂且不管中间需要填充的旅行内容,只凭结局的惆怅与非圆满,的确值得普通人瞬间激动起来,想要继续畅聊可能性,然后去写一篇设定。

但是,乌衣是个太监......

申鹤想了下,看在留云借风真君的面子上,改了口:但是,乌衣是个鸽子,所以现在说得那么嗨,却没有跟她说过类似的故事,也没有写成小说给八重堂投稿,这本书的结果多半是半途而废了。

果不出所料,乌衣说完最后一个主角结局后,渐渐从激动中消退,表情变得惆怅起来:“在群友监督下,狐写了这个故事,好不容易写到魅魔出场,国内展开了扫黄活动,把狐的书给下了。从那以后,类似这么直白的内容再也不能写了,曾经因此获利的作者更是自己大火后不管不顾,反手推了一把书籍扫黄。”

一想到这点,乌衣就恨不得呸一声在这类作者脸上,实在是讨厌这种自己吃饱了就把所有人饭碗给砸了的举动。

紧接着,乌衣握紧拳头:“没有魅魔瑟瑟的部分,还有什么写的必要,狐干脆借此不写了。”

申鹤:“......”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但好像哪里不太对劲。

算了,这不过是乌衣又一次咕咕咕的借口。

“你们在聊什么?”

没过多久,留云借风真君的声音忽然插入乌衣单方面的故事讲解中。仙人就是仙人,八年时间不过是弹指一瞬,她身上根本没有多少变化。

“聊小说呢。”乌衣眉头微微一扬,显然是说上头了,才看向不知何时来的留云借风真君。

“不务正业。”留云借风真君顿了下,补充评价:“就算是不务正业,你也不能坚持到底。”

“诶嘿。”乌衣挤眉弄眼,歪了歪头,轻敲一下,像极了隔壁蒙德神明:“别这么说,至少想找富婆这一点,狐可是坚持到现在了。”

不说这个还好,一谈到摩拉,留云借风真君就有点来气,这头狐狸自从出关住进洞天后,隔三差五就要拉着自己出门,然后给他买买买,直接把几百年攒下的摩拉现款给榨干了,以至于留云借风真君不得不思考怎么将高价值物品变现。

这恶狐哪来底气去指责帝君总是嘴边挂着“以普遍理性而论,此物物所超值,不买可惜”?他自己就恨不得把整个柜台的金银首饰给全包了。

例如这种情况:

——留云留云,你觉得这种鬼得要死,比起说是好看,不如说是暴发户拉低气质的金链子怎么样?

——不怎么样。

——那狐可以买吗?

——不可以。

——好,导购员,狐全要了,这位付钱。

留云借风真君限定版本·骂骂咧咧。

然而乌衣聪明就聪明在伸手要买买买后,转头会送上价值更高的机关原材料,让留云借风真君拧着眉头,想说又说不了。

——我们能不能免了这个过程,你不用送本仙更高价值的机关原材料,本仙也不用为你那些闪瞎眼睛的金银珠宝付账?

天知道留云借风真君多少次想这么说,但最后看到乌衣穿金戴玉,脸上美滋滋欣赏着,又全部咽回去了。

罢了,就随这头狐狸的意吧,反正一年到头也没几次。兜兜转转下,留云借风真君总会这么说服自己。

乌衣注意到留云借风真君的走神,两眼上下扫视几下,似乎读心成功,跃跃欲试:“要一起下山逛逛吗?”

“免了,本仙不去。”

“怎么这样...”

两只狐耳吧嗒一下,贴到头发上,乌衣面上也是转瞬即翻的沮丧。

留云借风真君瞧了一会,心软了些:“本仙还有机关要弄,等这段时日过了,再陪你。”

“好耶。那申鹤呢?”

“我这部分仙法学得还不够贯通,打算再练一会。”申鹤难得拒绝了乌衣,主要是不习惯下山后来自他人的目光。

随着年纪的增长,申鹤越发仙气飘飘,像是从绝云间走下来的仙子,总能成为视线的焦点,就连乌衣顺道买根糖葫芦给自己,也能被惊愕的视线瞪上半天,实在是恼人。

若不是乌衣教导申鹤如何应对这种情况,任由申鹤自己畅想解决方式,她只会想到把那些烦人的家伙往地上磕几下,就明白了不要随便盯着别人,破坏温馨气氛很不礼貌。

然而乌衣也不恼怒,早已]q裙硫ling er2 杉 丝 坝⑧ 4习惯叫了一遍其他人,最后只有自己下山的结果。

就像是毕业后喊大家一起出来吃饭,大概率是聚不齐,但你不喊喊吧,又怎么知道肯定不行。

PS:这个小说构思是真的,四个角色分别对应四个群友XP。]q裙硫ling er2 杉 丝 坝⑧ 4

吾家有女初长成之时 : 第75章第七十一章听一句劝,当法师吧

这nj群⑥琳 ② er 散 丝 霸巴似些年来,乌衣下山的次数逐渐增多,用双眼去见证人间这八年的变化。变的最多是人,是个体,属于璃月港的繁盛仍是记忆中的模样。

这些年来,乌衣也有意建立人间的关系网,逐渐成为小有名气的人,在街头随意逛两圈都能找到认识自己的陌生人。

在叫洞天两人无果后,自己就到璃月港了。

他本在街上闲逛,只见绯云坡热闹非凡,哪怕店铺的商品一个赛一个昂贵,也挡不住客人。看得乌衣的心思也起了,准备买点奢侈品,好好充实自己的私房库。结果狐狸耳朵一立起来,从吵杂的人声中找到熟悉的声音。

“小姐,不要跑了...”

乌衣下意识随着声音望去,在拥挤的人流中,正逃着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姑娘,不仅是身手敏捷,连脑袋瓜也好使,在人群里左拐右跑,借着障碍物遮蔽跟随者的视线。

更巧的是,乌衣认识这个孩子,虽然是单方面的认识。

似乎是感知到乌衣的视线,原本逃窜中的小姑娘忽然一抬头,梅花底的眼瞳闪烁着令人头疼的古灵精怪,而乌衣也第一时间收到她的请求帮助信号,轻笑一声,往着她的方向慢悠悠走去。

当两人重逢那一瞬间,简单的幻术笼罩了小姑娘,原本追逐小姑娘的人左顾右盼,头疼地抓着头发,自问着她去哪里了。

那人找了半天也没有踪迹,无奈转身去别处找自家大小姐。

小姑娘也发现自家仪馆走远了,并没有察觉到幻术,而是直接从乌衣身后走出来,浑身上下散发着和乌衣是同类的气息:“我叫胡桃。胡吃海塞的胡,但不是淘气的淘,而是桃花的桃。”

“狐知道。你很有名。”乌衣说。

胡桃背后身份是往生堂的下一任继承人,也是钟离未来的老板,也算得上璃月港的知名人物,毕竟只要家里还会需要做丧事,以后都免不了跟她打交道。

“多谢啦。”胡桃显然也是想到这一点,眼睛咕噜一转,没有多想。

“小意思。比起这个,你会躲在狐身后才神奇。”

“嘿嘿,和你对上眼,忽然觉得你能帮我躲过,就过来了。”胡桃完全不怕生,笑得特别灿烂:“哼哼,我的直觉可是很准的。”

“女人的直觉啊,哦不,是女孩的直觉。”

乌衣不去问刚刚那个人为什么追她,因为胡桃算是他半个同类,指鬼点子特别多,还勇于实践想法。

比起安安稳稳坐在屋里听夫子教书,耍各种小手段逃出家门,甚至逃出璃月港才是胡桃的作风。

在胡桃没有认识乌衣之前,乌衣就曾抱着得教导出让钟离头疼的未来上司念头去接近胡桃,结果没观察多久,乌衣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完全没有必要存在,仅凭着胡桃天生的性格,就够钟离吃一壶了。

别的不说,乌衣第一次观察就是在棺材外,胡桃躺在棺材里睡懒觉,乌衣在棺材外瞪大眼睛,拍手叫好,说自己怎么没想到这么好的偷懒地点。

既然确定胡桃很会折腾,乌衣就不急着有意接近她,一切随缘。

你看,缘分不就到了吗?

“不问我为什么会被追吗?”

“你也不是立刻就往狐这里跑,完全没有犹豫吗,明明我们是第一次说话吧。”乌衣和胡桃走到偏僻一点的地方,顺着她的话说:“所以你为什么被追?听刚刚的喊话人着装,看起来也不像是坏人,而是来找你。”

“哎呀呀,平时他们不会追我那么远,就是一时手快带了一样东西。”

“东西?”

乌衣把目光往胡桃背后移走,早早就发现她背着比自己还要高的包裹,里面的物品长度可观。

“也不是什么重要东西,就是家里的柴火杖,只不过有点历史了,家里比较珍视。”胡桃眨了眨眼睛,说的全是真话。

“柴火杖啊,这么重一个,你背它出来做什么?”

乌衣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大概知道柴火杖是什么东西了。

往生堂历经75代人,代代相传着一把长柄武器,相传在遥远的混战年代,第一代祖先就拿着它驱逐邪祟,解放灵魂。

这是相当美化的说法,实际上这把长柄武器就是一把柴火杖,用来烧东西勾打可燃物的棍子。只不过相当耐烧又好用,传了七十五代人。

在这漫长的历史中,武器是受到影响,变得无比强大。但在每一任堂主眼里,它就是一把普普通通的柴火杖。胡桃的爷爷不给她碰,就是怕这孩子拿着它点火玩。

以胡桃顽皮的程度,这是绝对有可能的事情。

“谁让老爷子不给我随便碰,说我还不到年纪。”胡桃完全不惧怕乌衣来抢,哪怕被称作烧火杖的武器散发着五星的光辉。

乌衣摇了摇头,跟着胡桃逃得远一点:“所以说,你也在学枪法?”

说是枪法,其实是杖法更恰当一些。然而提瓦特对武器的规划相当的粗糙,不管你是什么武器,反正五大类笼统概括。哪一天留云借风真君出山,攻击方式是浮游炮,也一律算作法器范畴。

远程、脱手、附带元素攻击,可不是法器伤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