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第294章

作者:火龙果大亨

“但在我脱离潜水钟的一瞬间,我的头部遭受了重击,在这之前,我开启了青铜御座,因此这一击没有杀死我,但我仍然感觉头疼欲裂,我知道我们生还的可能性很低了,但至少我想把她送回水面,唯一的办法是把她塞进我的潜水钟里,冰面上的人已经接收到信号了,其余人的空潜水钟正在被械轮盘收紧连接的勾索往上拉,唯有我还和冰面上维持着通讯。”

“来不及思考,我抱住她将她护在怀里,她穿着潜水服,和我两米二的身高比起来,就是个娇小的小女孩,可还没来及合上潜水钟的舱门,我的头部又遭受了重击,我近乎要失去意识了,潜水服破了一个大洞,300米深的海压和裂开的伤口让我喘不过气,好在我终于把她塞进了潜水钟。”

“那为什么最后活着的是你不是她。”零问。

芬格尔将杯中的苦咖啡一饮而尽,“这是我人生中最后悔的一件事,我们使用的是德国最新的潜水钟,完全封闭,比起老式的潜水钟,它更像是一个没有动力系统的潜水艇,在最初调试时,学院为潜水钟加了一个密码锁,我们每个人都设置了一个打开舱门的密码,输入正确密码三次,才能打开舱门,这是为了避免我们陷入幻觉误操作,而我的所有密码,都是她的生日。”

芬格尔从校服内包里摸索出雪茄盒,这是最正宗的古巴雪茄,他站起身,离开了座位,拿出雪茄剪,手法熟练地剪开一支雪茄。

老旧的zipper打火机上亮起金色的火焰,他靠在行人道的窗边,沉默地抽烟。

零第一次看见芬格尔抽烟,这一瞬间,她甚至将芬格尔误认为了是恺撒,因为从侧面看过去,芬格尔太像是一位受过贵族教育的贵公子了。

“你写‘红龙王子’赚来的钱都用来买烟了?”零也站起身,靠在芬格尔对面的栏杆边。

“除了烟,还有酒,每天晚上还得去吃点夜宵。”芬格尔在垃圾桶上的铁制烟灰缸里掐灭了雪茄

列车冲出了红松林,远处是蜿蜒的山脉,山脉顶端有素白的雪,融化的雪水汇聚成清澈的河流,从上至下,野生的山茶花在阳光的照射下绽开,美的惊艳。

“eva,就是学院里的那个eva?”

“听说过人格移植os吗?”

“在计算机上移植个人人格,使其能思考的系统,这是一个科学幻想,难道eva的操纵上使用了这种技术?”

“eva大概是第一台,这是我和曼斯共同开发的技术,诺玛的编程结束后,我出于某些原因,继续开发了eva,别看我现在这样,当年我在数学系,可是第一名,编程技术其实很依赖数学的天赋,计算机历史上有名的里程碑人员,几乎都在数学领域有显著的成就。”

“这么说,是移植了eva的人格么?”

“也可以说是她的大脑本身。”芬格尔淡淡道,“至少让我感觉到,她还以另一种方式陪在我身边。”

“伱爱她么?”零撩过耳边的一绺淡金色垂发。

“当然爱。”芬格尔又点燃了一支雪茄,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

美国时间21:42,阿拉斯加湾,这里是世界9大著名海湾之一,位于美国阿拉斯加州南端、介于阿拉斯加半岛与亚历山大群岛之间,沿岸港口安克雷奇设有石油管理中心,美国曾宣布,在战时阿拉斯加湾是必须要控制的海上航道咽喉的第一个。

科迪亚克港位于美国阿拉斯加南部阿拉斯加湾的一个群岛,它属于内陆港口中的非主要港口,一艘巨大的拖船停在港口处,吊车不断将没有标识的木箱,吊到甲板上。

芬格尔拖着行礼朝船上招手,曼斯一脸严肃,负手而立。

“学院为什么会让他来?f级,纯粹是来添麻烦的吧。”塞尔玛埋怨一句,学院里谁不知道芬格尔是有名的大废物。

“你真认为这家伙是个废柴?错了,芬格尔·冯·弗林斯,他曾是学院‘a’级学生,曾经参加过多次任务,是学生中最有经验的专员。后来他不再执行任务只有一个缘故,他在某次任务中受伤很重,甚至影响到神智。你们现在所见的并非他的真实状态……虽然确实以前他也很乱来……但不像这样。”曼斯转过身:“如果他能回到当年的状态,学院里唯一能比过他的只有路明非。”

第三百二十四章 改善生活条件

“气象局报导,由于南海热带低气压的转变,预计‘查帕卡’还将在本市停留一段时间,各区县已发送停业停学通知,多所学校暂停教学,在台风袭来的这段时间,市民应尽量减少外出...”

“我现在在铁门社区便民服务站, 可以看到街上已经完全没有行人了,降水已经淹没到我的脚踝,这样的强降水还将持续3到5天,对市民们的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

电视里,穿着米黄色雨衣的记者冒着狂风暴雨在街道上报道。

女记者一手按着兜帽,一手拿着话筒大喊, 身后是被狂风吹的弯折的槐树,雨水浸没了她的雨靴, 天空中电闪雷鸣, 街上看不到一个行人。

路明非关掉电视,给叔叔打了个电话。

信号似乎很不好,长长的拨号音响了半天才接通,电话那头传来密集的雨声。

“叔叔,你们那边还好吗?”路明非关心地问了一句,虽说他现在和叔叔婶婶算是分家了,但好歹是自己住了七八年的家。

月底筹办的婚礼,叔叔婶婶还要代替他父母出席,其实抛开过去和婶婶的那些恩怨情仇, 他们的关系比一般的亲戚要亲密的多。

“没什么事,单位那边都休工了,我和你婶婶都待在屋里看电视。”叔叔说:“我们这儿,每隔几年就要遇到一次大台风, 政府肯定有准备的,要真出什么事了, 也能提前通知我们,倒是明非, 你那边和人家小姑娘处的怎么样了?下这么大的雨,可别到处乱跑了。”

“我和绘梨衣去bj旅游了,大概还要过一段时间才回来。”

“去bj了?也挺好,多玩会儿,等雨停了再回来吧。”

“嗯,那没什么事我就挂了。”

“多陪陪人家小姑娘,她一个人跟着你从日本回国,连个认识的朋友都没有,你们第一次出去旅游,有什么矛盾就让着人家一点,男人对女人就得多哄哄。”叔叔以过来人的身份传授经验。

“知道了,叔叔。”

“嗯,有事再联系。”叔叔主动挂断了电话。

沐浴完毕的绘梨衣打开了浴室的门,她只裹着一条白色的浴巾,湿漉漉的头发贴在微红的脸上,变得如鲜艳的玫瑰花般深红,雪白的香肩透着一点绯红,修长纤细的双腿上还沾着水珠, 她赤足踩在瓷砖上,朝着路明非伸出了双臂。

路明非放下手机,无声地笑笑, 走过去挽住绘梨衣的腰肢和腿,把她抱起来。

绘梨衣的双臂环绕过他的脖子,头亲昵地贴在他的肩上。

幽兰般的吐息和泡完澡温热的体温传来,路明非心痒痒的,脚步不由得加快了几分,赶忙把绘梨衣抱到天鹅绒的大号双人床上,摸出了电动吹风机,将电线插在床边的两口插头。

绘梨衣以鸭子坐的姿势背对着路明非坐在白色的大床上,脚趾蜷缩着,一动不动。

吹风机发出“呜呜”的响声,热风从长筒里吹出来,路明非握着她湿润的长发,上下摆弄吹风机。

这里是宝格丽酒店总统套房的卧室,装修以法式和意式的浪漫风格为主,欧式的大套房空间宽广,配有三面的落地窗和露台。

已经是深夜了,在尼伯龙根里和夏弥签订了契约后,他又和绘梨衣给那条蠢的可爱的大龙投喂了一些薯片和可乐,在那呆了半个小时,他们就坐地铁回来了。

老唐和康斯坦丁要去炼制换血使用的炼金器械,预估要用到大量的黄金。

黄金是最稳定的金属元素,要赋予它炼金特性也是极为困难的,因为炼金术的本质,就是要先“杀死”物质,而黄金毫无疑问是这世上最难“杀死”的物质之一,但这种问题对于青铜与火之王来说,都是小问题。

接下来的几天就要给绘梨衣换血做准备了,总算是了却心头的一间大事。

路明非的心情变得放松许多。

落地窗外能看到奥林匹克公园瞭望塔在黑夜里发出明亮的光芒,他一边为女孩吹头发,一边哼着小曲。

女孩子的头发留长了虽然很好看,但打理起来却极为麻烦,清理就是一個大问题,基本上每天都得洗一遍,光是吹头发和梳理发型,都得花上大半个小时。

绘梨衣在本子上写字:“我们明天去找大龙龙玩吗?”

“你想去找它玩么?”路明非拿着梳子,顺着女孩丝绸般的长发从上到下梳理。

绘梨衣点点头,接着写:“大龙龙很可爱。”

“可爱?”路明非没想到绘梨衣会用“可爱”这个词形容芬里尔,好吧,从性格上来讲,芬里尔的确挺可爱的,如果它不是一头十几米高的巨龙,就更可爱了。

路明非又想到它拿出那些收藏品瓶盖向自己展示的画面了,几米宽的龙爪小心翼翼地捻着和路明非指甲盖差不多大的瓶盖,然后整齐地一个个摆在地面上,为了表示友好,它甚至将自己珍藏了一个刻着‘再来一瓶’的冰红茶瓶盖送给了路明非,还挑了一颗深红色的玻璃弹珠送给了绘梨衣。

倘若被其他人看见了,绝对会觉得这头龙是个怪胎,因为传说故事里的龙,喜爱的都是亮闪闪的金块和宝石,可芬里尔却把塑料瓶盖和玻璃弹珠当成无价之宝。

如果屠龙勇士砍下恶龙的头颅,只能得到一堆毫无价值的塑料瓶盖和玻璃弹珠,谁还愿意屠龙呢?这些玩意连收废品的小贩都懒得看一眼,也就只能拿去骗骗小学生,还得是三年级以下的。

正如夏弥所说,芬里尔的智商宛如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孩,它甚至不明白什么是“钱”,给它钞票它都不懂,必须得把薯片和可乐摆在它的面前,它才会兴奋起来。

“那明天我们去找它玩吧。”路明非放下吹风机,揉揉绘梨衣的脑袋。

他有点担心芬里尔抽血的时候会不会闹什么情绪,就像是小孩子感冒了,父母带他去打针,孩子都会想方设法地摆脱那根尖尖的针管,要么嚎啕大哭,要么躲在柜子里不出来,想要哄骗小孩子面不改色地接受那根针管插入他娇嫩的屁股里,总是一件难事。

所以在打针之前,父母都得给孩子买点零食哄一哄,路明非也打算和芬里尔打好关系,免得抽血的时候,芬里尔缩到岩壁里躲着不敢出来。

绘梨衣拿着发绳束起吹干的头发,柔顺的长发搭在胸前,她缩进被窝里,一只手拍了拍床榻,那双眼睛说着:“该睡觉了。”

女孩侧躺在柔软的枕头上,为丝质的被子拉开一角。

灯黑下来,房间里寂静无声。

路明非告诉自己作为忍者,一定要有忍耐力。

血还没换,婚礼也没办,作为男人,要把持的住。

...

次日,地铁站,,路明非和绘梨衣四只手提着四大包的零食,薯片、妙脆角、好多鱼饼干、大白兔奶糖、德芙巧克力、张飞牛肉...

他们在超市里大肆采购一番。

“你们怎么买了这么多。”夏弥皱着眉说。

哥哥吃的薯片,看的电视和光盘都是她从外面带进去的,实际上,薯片这种零食是她专门挑选过的,价格便宜,味道也不错,如果买牛肉干这种零食,她负担不起,薯片的价格就刚刚好。

“买都买了,也不能退。”

夏弥无奈地扶额,也只能领着他们进入地铁站。

按照昨天的路线,他们又进入了尼伯龙根里那个很有鬼片氛围的隧道。

“你还打算入学卡塞尔吗,他们的面试团估计明天就会来找你了说明情况了。”路明非一个人提着四大袋的零食,绘梨衣撕开一颗奶糖的包装,喂到他的嘴里。

“为什么不去。”夏弥走在前面,绘梨衣放了一颗奶糖到她手里。

“那里可都是混血种的大本营,他们学习的都是屠龙的知识,你跑进去,不等于羊入虎口么?”

糖衣在路明非嘴里化开,他们跨越阶梯,来到无人的月台上。

“你没听过一句话么,要想打败敌人,就要先走进敌人内部。”

“那你的哥哥怎么办?”

“我不在的时候,就让它睡觉呗,我又不可能一直陪在它身边。”

穿过镰鼬的巢穴,他们进入那个巨大的空洞。

芬里尔已经醒了,正趴在地上看电视,大脑袋方电视屏幕上,播放着周星驰的《鹿鼎记》,绘梨衣撕开一颗奶糖晃了晃,扔进了芬里尔的嘴里。

这个大家伙没有防备心,或许在它眼里,绘梨衣已经是朋友了。

“这些都是给伱的。”路明非把零食袋放在地上。

“真的吗!”芬里尔看起来兴奋极了,可在它伸爪子之前,夏弥没好气地看了它一眼。

在新奇的零食和姐姐之间,它最终还是选择了姐姐。

它畏畏缩缩地收起爪子,闭上了眼,正所谓眼不见心不烦。

“我不能要。”

“没事,收下吧。”路明非撕开一包薯片,在芬里尔嘴边晃悠,诱惑它。

巨大的竖瞳眯出一条缝,目光炽热地盯着薯片袋。

夏弥目光灼灼的望着它,虽然她没有说话,但是却给龙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姐姐说,不能拿别人的东西。”芬里尔长长的龙颈转动,远离了薯片。

夏弥欣慰地点点头,自己的教育还是有用的,虽然用处看起来不是很大,倘若她不在这儿,哥哥多半就放飞自我,开始胡吃海塞了。

她很清楚自己的哥哥是条什么样的龙,谁给它吃的,它就会和谁交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