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第103章

作者:火龙果大亨

这时,又一个服务生打扮的人来到他的身边,俯身在他耳边说悄悄话。

他的表情在一瞬间变得严肃,侍者走后,他对着绘梨衣说:“时间到了,我们该回去了,还有什么想吃的吗,我让他们打包给你带走。”

绘梨衣摇摇头,写道:“我吃饱了。”

“嗯,那我们走吧。”他站起身,领着绘梨衣离开。

黑帮成员们站得笔直,恭迎两人进入最前方的迈巴赫。

十几辆黑色奔驰跟在迈巴赫后面,汇聚成一股黑色的车流,将所有的车辆逼退,宛如一柄锋利的刀,在道路中央割开一条新路。

回到源氏重工,源稚生把绘梨衣领回房间。

“如果你想好了就告诉我,我会第一时间去安排的。”源稚生笑着说。

“嗯,哥哥拜拜。”绘梨衣挥挥手,在qq上给象龟发了一个“拜拜”的表情包。

源稚生多半又是要去工作了,他吃饭时说过最近这段时间工作会很忙。

“拜拜。”源稚生看了一眼手机屏幕,笑了笑,转身离开。

办公室,樱、乌鸦和夜叉等候着。

桌上放着一对刀,黑色的柄和鞘,赤铜色的刀头和刀镡,摩挲了太多年的鲨鱼皮透着隐隐的绿色,但刀柄上的赤红色绳结是新的。

源稚生大步走进门,提起刀说:“我们出发。”

“是,少主。”三人一跃而起跟上他的步伐,朝门外走去。

夜很深了,但今晚,注定是个不眠夜。

...

卡塞尔,清晨。

路明非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起来洗漱,对着镜子刷牙、洗脸、把小熊睡帽摘下来,梳理乱乱的头发。

接着是吃早饭,牛奶加面包草草应付,他还是更喜欢热乎的豆浆油条还有小笼包,但这里是美国,食堂的早餐只供应三明治和煎蛋,还有意大利面条、汉堡热咖啡啥的。

他有些想家了,虽然是叔叔婶婶家,但毕竟待了那么多年。

他老是挨训,但在记忆里已经是2年前的事情,从苇名回来后叔叔婶婶的态度就大变个样,很少说他了。

体验过居无定所的感觉,再吃口热饭喝口热汤,才知道多么来之不易,见到了真正的苦难,就会明白过去的那些小打小闹是多么温柔。

他把睡衣换成校服,在阳台那儿做了半小时的热身运动。

迎着阳光做深呼吸,早起的鸟儿在枝头叽叽喳喳地叫,鹅卵石路上三三两两的人群走过,换了体操服的女学生在晨跑,一切和谐又安宁。

“早安。”路明非呼出一口悠长的气息,笑着对太阳公公挥手。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一招

午后,路明非将一上午做出的ppt模板保存,关闭电脑,戴上鸭舌帽和墨镜,从寝室出发。

他要去与恺撒决斗,用剑道的方式,这是在请恺撒帮忙的那天就定下的约定。

看起来这位学生会的老大、学院里最顶尖的富二代,似乎还对自由一日时的拼刀耿耿于怀,他的狄克推多明明压制着楚子航的村雨,却在路明非接手的一刻,瞬间转于下风。

也许是想找回场子吧,所以才邀请路明非来一场正式的决斗。

说实话,路明非并没有正统地学习过什么剑术和剑道,他的出刀全靠战场上厮杀的经验和反应,尤其是弹刀,这项技能基本就只依赖于持刀者本身对于时机的把握。

路明非心想要不要给恺撒留点面子,放放水,尽量和这位有钱师兄打个平手。

这话说起来可能有些自傲了,但倘若他使出全力,恺撒绝不会有获胜的可能性,闭着眼睛他都能赢,1分钟之内,他就能彻底击穿这只骄傲雄狮的架势。

不管恺撒多么天才,也不过是一个还未完全成长的学生,而路明非,早已将各种战斗技巧融入身体的本能,看到敌人出刀,他的身体就会自然而然地动起来。

但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

好歹也是学长,还帮过忙,怎么说也得留点情面。

他猫着来到约定的地点——运动馆。

就像是所有其它运动馆一样,这里空间宽阔,四周有钢铁围栏,安着一列列蓝色的观众席座椅,只是卡塞尔的运动馆还要更加宽广,乒乓球台、网球场、篮球场、剑道场...

所有你听说过没听说过的场地这里都有,场馆的弧形穹顶有明亮的挂灯,温和不刺眼的白光照亮着这个公共场地,所有人都可以凭借学生卡刷卡进场,去进行自己喜欢的体育运动。

这里是个完全公用的场地,只会在运动会这些节日里被暂时征用,上课有专用的教室,各个社团的活动场地也是独立的,毕竟是在山里,地皮很多,自昂热校长建校起,卡塞尔已经进行过数次扩建了,很多毕业之后的学生都会为母校捐款,例如捐一栋教学楼,或者一个花园,用一块石碑刻下捐赠人的名字和毕业年份。

场馆里有很多学生,他们都在挥洒汗水,篮球场上一群两米以上的壮汉在奔跑,运动鞋摩擦地板发出刺耳的声音,束着马尾的女同学穿着白色的运动服,像是《网球王子》里那样,一颗网球击中钢丝缠绕成的护栏,在缝隙中旋转摩擦,兵乓球台上的乒乓快得只有一道残影,球手的手臂挥动,只能听到球和球拍撞击的清脆声音。

只有在卡塞尔混血种们才能体会到竞技的快乐,其他地方没有与他们同样水平的运动员。

入学两周,路明非还是第一次来这儿,他对体育运动向来不感兴趣,他的体育成绩从小学起就很差,全班垫底,高中上体育课时,赵孟华和他的几个兄弟去找隔壁班的打篮球,他就去小卖部用零花钱买辣条,然后和几个爱打游戏的死宅同学聊天,或者是去找陈雯雯咨询文学部事宜。

他总是站在场外的人,唯一一次参加运动会丢脸丢到了全校,一千米接力跑的运动员都准备入场了,裁判才告诉他们上一场的男子一千米还有一个人没跑完,得等一会。

整个学校的老师和观众都看着他跑完全程,如果不是陈雯雯在塑料草坪上跟跑了最后一圈,他恐怕真要弃权。

如今他跑完一千米也不会喘气了,可也不会再有人陪着他一边跑步,一边喊加油。

那个爱穿白裙子、喜欢抱着一本书站在图书馆书架前的忧郁女孩,终于还是找到了她的白马王子,而跟在她身后瞻前马后的小跟班,也有了更广阔的世界。

路明非又回忆起一些仿佛隔的很远的往事,他摇摇头,看了一眼篮球场上的中锋,中锋的黑色背心上印着12号的号码,一个大跳扣篮,队友们为他欢呼,和他击掌。

“3号剑道场...3号...”路明非收回视线,左顾右盼,这场馆实在太大了,今天又是周六下午,好多人都在这儿玩。

远远的,他看见人群围绕成一个圈,心中涌起不详的预感。

他把衣领往上提了提,爬到一旁的观众席上,朝下望。

一头耀眼的金色头发很是扎眼,正是恺撒。

他的穿着很简洁,上身是白色的背心,下身是宽松的黑色短裤,手臂和小腿上的肌肉棱角分明,很有力量感,特别是他的胸肌,即使穿着背心也无法遮拦完美的比例。

只是站在场馆中间,他就吸引了无数的视线,很多女孩围绕着他,对他抛媚眼,挥手,他也不害臊,同样挥手回应,简直就像是明星的见面会,太骚包了。

果不其然,有这家伙在的地方,就会是视线的中心。

路明非叹了口气,心想还是多放点水吧,毕竟这么多人看着,肯定还有无处不在的狗仔藏在人群中拍照,他用脚趾头都能想到今晚论坛上的头条会是什么,肯定是类似这种的:

【s级与恺撒再战,谁胜谁负?】

【学院的王者是否易主,谁将成为新时代的统领者?】

......

他又不想要名气,就演一演输给恺撒师兄吧,但待会溜的时候可能会有点麻烦,人太多了,很难挤出去,不过有好师兄在,既然是师兄邀请的,顶顶锅,也是应当的嘛。

路明非于是把鸭舌帽和墨镜取下来,藏在板凳下边,从台阶上大步往下走。

“路明非来了!”不知是哪个嘴贱的喊了一声,所有人都抬头看了过来。

人群自觉地让开一条路,将舞台留给两位主角。

恺撒扔过来一把竹剑,路明非稳稳接住,入手的感觉大约有铁制剑的三分之一重,似乎是特制的。

“除了自由一日,只有在实战演习的课堂上才能使用实剑,可惜我比你高了两级,否则就可以在课堂上用狄克推多向你请教了。”恺撒晃了晃手里的竹剑,这家伙的身材太过高大了,握着竹剑就像是握了根鸡毛掸子,光是看着都有一种举重若轻的错觉。

反之路明非拿着就很合适,他穿着校服,身材偏瘦,可没人敢轻视他,他已经向所有人证明过自己的实力了,女孩们都相信墨绿色校服下面藏着的是匀称的腹肌,路明非一定是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显肉的完美衣架子。

“真刀是会出人命的。”路明非说:“恺撒师兄我们还是不要用真刀比较好。”

“哦。”恺撒眯起眼睛,“你的意思是,我如果用真刀的话,我会死么?”

火药味十足!

围观的人立刻叽叽喳喳地讨论起来。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路明非辩解道。

“那你是什么意思?”恺撒慢慢举起手中的竹剑,形成了‘正眼’的起手式动作,一个简单的起手动作充满了韵味和力量感,“一个握剑的人,自然该有控制住手中剑的自信,就算用真刀,我也不会伤到你。”

“刀剑无眼,既然是切磋,自然不该用真刀。”路明非摇摇头。

“你是说我控制不好自己手中的刀?”恺撒又问。

“我不是...”路明非有点心累,恺撒师兄的内心戏咋这么多。

“算了,我们还是直接开打吧。”路明非叹了口气说:“有什么规则吗?”

“想要速战速决?”恺撒冷哼一声,“我就这么值不得你重视么?还是说你觉得我在浪费你的时间?”

路明非彻底无语了,他就不该说话的,越说越讲不清楚。

恺撒真是个人才,去中国做语文阅读理解题目一定能拿满分!

路明非不说话了,他的口才实在是比不上这位演讲大师,干脆就握着竹剑站着。

恺撒也不说话,和他对视,气氛箭弩拔张,在围观群众们看来,两人这简直是要不死不休。

良久,恺撒终于把手中的竹剑放下,“你认为我有几成可能胜你?”

“这个...5成吧。”路明非在心中琢磨一下,给出一个适中的数字。

“我不这么觉得。”恺撒摇摇头,“我告诉你一件事,路明非,名誉是赢来的,使出你的全力,我不希望你留手。”

他紧绷肌肉,白色背心撑出轮廓,双眼直视路明非。

路明非怔了怔,从恺撒的身上感觉到一股强大的气势,不由得握紧了手中的竹剑。

路明非忽然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愚蠢,如果他放水,那简直是一种侮辱。

“我知道了,恺撒师兄。”他深吸一口气,肌肉紧绷,膝盖微曲,闭上眼睛感受手中竹剑的重量。

他将竹剑放在腰间,想象那是楔丸,然后缓缓将竹剑抽出,单手握刀,这是他最常用的握刀方式,因为在赶路时,忍义手需要释放勾索,战斗时他见情况不妙也会随时准备用勾索开溜,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是单手握刀。

睁眼的刹那,他仿佛一把出鞘的利刃,眼神刺得人发麻。

“很好。”恺撒与他对视,丝毫不退缩,“这场决斗没有规则,先用竹剑击中对手要害的人获胜,我说的要害是指头部、心脏和脖子,我相信你我都不会是那种软弱的家伙,如果率先被击中的人,就自觉认输。”

路明非点点头,不再说话。

他在决斗中从来不喜欢说话,只是沉默着用刀去收割生命,在心中为亡灵祭奠,颂唱初中时语文老师要求背诵的《金刚经》,希望能超度死去的灵魂。

剑道场有很宽阔的位置,人群都老老实实地围在场地外。

路明非做的第一件事是拉开距离。

贸然冲刺进攻太过激进,他曾经在这上面吃过很多亏,每一个强大的对手,他都会先观察对方的出招方式,在熟悉对方的进攻节奏后才会出手。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代表着他最大的敬意,他是将这场对决当做一场生死搏斗在进行,而非一场游戏切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