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的热血物语果然搞错了 第1章

作者:半筐桃子

魔王的热血物语果然搞错了 作者:半筐桃子

某天,魔王大人突然发现他失忆了,而且还失去了所有的力量!不过没关系,只要找到传说中的女神之泪就可以恢复力量,他就可以征服世界,为所欲为。 怎么看这都是一段专属于魔王大人的热血物语吧?

但是命运开了个玩笑。魔王一开始就被勇者俘虏,被带到了人类的地盘—神赐之地,还被卷入了一场可怕的阴谋当中。

“勇者大人,其实你是个大美女,为什么不好好打扮自己呢?”魔王顶着大大的黑眼圈说。

“变态,信不信我杀了你?”勇者面无表情的掏出了圣剑。

当失落的记忆与多舛的命运交汇之时,魔王和勇者的冒险故事就开始了。

这是一段奇迹般的日常,也是一场史诗般的闹剧。

所以说,魔王的热血物语果然搞错了吧!

第一章 失忆魔王和他的女仆

无尽之森,魔王堡。

清晨的阳光温暖而不刺眼,爱德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默默出神。

【这是我失忆后的第一天。

太阳照常从东方升起,世界依旧没有毁灭。

人类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又或者是苦涩、灰暗的生活?管它呢,反正就这样曰复一曰,年复一年。

偶尔会有些人不甘寂寞,他们聚集起来,带着无坚不摧的刀剑,高呼着伟大的信仰和梦想,还背负着所谓的使命,气势汹汹杀向南方。

这些人被其他的人类称为,驱魔军。

驱魔军志在将邪恶的魔族彻底赶出这片大陆。

他们奔往南方与魔族战斗、厮杀,取得无上荣耀,然后心甘情愿的将生命永远留在那片土地上,留在那片人类从未征服的森林――无尽之森。

无尽之森,是魔族的领地。

魔族才不在乎什么信仰,人类在他们眼中是如此脆弱、渺小且不堪一击。在他们看来,弱小的人类甚至连无尽之森的气候都无法适应,更别提杀进无尽之森将他们赶走了。

所以魔族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森林外面那些该死的人类要来送死?

活腻了吗?

同时,魔族更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始终无法在无尽之森外面战胜人类?

难道是因为人类建造了坚固的城墙和数不清的弩车?又或是因为人类所供奉的神祗――光明神在庇护着他们?

谁知道呢。

总而言之,人类和魔族就这样一边相互厮杀,一边快乐的活着。

曰复一曰,年复一年。

一抹阳光照在爱德华的脸上,他渐渐回过神儿来。

【哦对了,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儿。我叫爱德华,我是魔王,我失忆了。】

爱德华停下回忆。

以上是他全部的记忆,除此以外一切都含糊不清,好像打翻的蛋黄酱一般又黏又腻。为什么他是魔王?为什么他会在这里?他又为什么会失忆?太多的问题需要去追问,以至于爱德华干脆放弃了思考。

好麻烦……

爱德华讨厌麻烦。

魔王,是魔族领袖的称谓。所谓魔王,是魔族中最强大的存在,肩负着魔族的未来,是全魔族的希望。他保护着整个魔族,同时,也带领魔族走向胜利。

“所以说,我真的是魔王吗?”

爱德华抓了抓蓬乱的银白色头发,咧开嘴角,仿佛在嘲笑镜中那个落魄的自己。

昨天,他也许还是强大的魔王。但现在……

现在,他不但失去了记忆,还失去了九重魔王刻印,力量全无,唯独还记得自己是魔王这件事儿。

很可悲,不是吗?

好消息是,他隐约记得只要找到女神之泪就能恢复所有力量。等到那时候,没准儿他的记忆就跟着一同恢复了也说不定。

“为了找回失去的记忆,魔王踏上冒险之旅,最后成功征服全世界?”

没人回答他的问题。

镜子中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露出了苦涩的笑容,精致的五官再加上遮住眼睛的银白色刘海儿,说是帅气也不为过,分明就是个俊秀的人类少年。

但是,他那双死气沉沉的熊猫眼减分不少,还有重重的眼带和黑眼圈,整个人散发着颓废、慵懒的气息,真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从来都没睡过觉。

不,他并没有熬夜。银白色的头发和黑眼圈是魔王的特征,这是他与人类最大的不同。

虽说这特征有点古怪……

“啧……冒险?麻烦死了。”

爱德华还在自言自语着,这时,背后突然传来砰的一声。屋门被粗暴的推开,一位穿着奇怪的少女走了进来。

“魔王大人,您为什么没来吃早饭?”少女皱着眉头问。

爱德华呆在了原地。

他并不是惊讶于少女美丽的容貌,而是少女的着装。他认得那件衣服。应该是女仆装吧,虽然爱德华失忆了,但少女身上黑白相间的连衣裙他还认得。

爱德华猜测,自己以前一定很喜欢女仆装,所以才能记住……

“这个……怎么说呢,我有点不舒服。”

爱德华有些慌乱,他还没想好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迎接这个陌生的世界,更没想过要怎样去应付突然冲进自己屋子的少女。

“不舒服?”少女歪着头问,面色不善。

“唔……可能是没睡好吧。”

“噢,是嘛?难道不是因为怕麻烦吗?魔王大人,您不来吃早饭可不是第一次了。”

“不、不,我昨晚真的没睡好……”

爱德华满肚子的怨念。

何止没睡好?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失忆了,这岂是一句“没睡好”能形容的?简直就是噩梦,是地狱!

“魔王大人,您到底有多懒惰、多颓废,夜很清楚,所以请您不要说谎。”少女的话毫不留情。

夜,这是她的名字吗……

“你看我的黑眼圈。我没说谎哦。”

“噢,是嘛?您的黑眼圈如往常一样颓废,从来没令夜失望过,就好像是垃圾。”

“呃……”

爱德华有点发懵。

这家伙到底是谁?一般女仆会用这种口气跟主人说话吗?主人没来吃早饭,女仆不是应该主动将早饭端到床头,一口口喂主人吃下去才对吗?

而且,她真的女仆吗?只因为她穿着女仆装就认定是女仆,未免有些草率。

爱德华姑且一问。

“你、你是我的女仆嘛?”

“魔王大人,您的脑子不会是坏掉了吧?夜当然是您的女仆。”

“啊、啊……我当然知道。可是,你身为女仆,怎么能说我的脑子坏掉了呢,我可你的主人啊,主人!”爱德华生气的说。

“魔王大人,有什么问题吗?”

“女仆应该是服侍主人的存在吧!”

“没错,夜会服侍您一辈子。”

“可你那冷冰冰的口气算什么?难道不应该温柔一些吗。”

“噢,是嘛?温柔……魔王大人,那是什么东西?”夜一脸无辜的看着爱德华。

“别跟我装傻!你真的不懂什么是温柔吗?”

“魔王大人,夜不懂您的意思。以前您经常说很喜欢夜的声音,希望夜一直都这样下去,不要改变。”

“咦?我有这么说过吗?”

“有的。”

“好吧……”

爱德华的气势一下子弱了下来。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说过这话,他不能确定夜的身份,甚至不能确定自己的身份,所以他根本没办法反驳。

他什么都不知道,就算现在夜突然掏出匕首刺向他的心脏,然后轻声说“对不起,其实我是勇者,我要杀了你”也没什么好吃惊的。

夜恶作剧得逞般挑了挑眉毛,离开爱德华的房间。不一会儿,她端着丰盛的菜肴走了回来。

这应该就是她所说早饭吧。

虽然失忆后爱德华的前路一片阴霾,但他选择二话不说埋头开吃。相较于刨根问底的探寻真相,他选择安心享受眼前的美味。

他倒是想多问夜一些有关自己的事情,可是那没有意义。

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贸然暴露自己失忆什么的,绝对是一件危险的事儿。如果夜真是他的女仆,以后再问也不迟;如果夜是敌人,反而被骗也说不定。

不知是演技太好还是别的什么,夜继续做着女仆的曰常工作,丝毫没察觉到魔王的异常,好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过一样。

索姓爱德华也装作没失忆,继续当他的魔王。

曰常曰常,和平第一。

赶紧利落的将肚子填满,爱德华满足的靠在椅子上,一边回味刚刚的菜肴,一边欣赏夜忙碌的身影。

菜肴?倘若冰淇淋和雪糕之类的玩应儿也可以算作菜肴的话,这个形容并无不当。

爱德华最爱吃的就是冰淇淋,这种人类小孩子非常喜欢的甜点

作为魔王,爱德华无需太多食物来维持自己的生命,比起填饱肚子,进食更应该作为一种娱乐活动而成为他享受生活的一部分。

这点,爱德华还记得。他虽然失忆了,但他的舌头还没背叛他。透心凉的冰点在舌尖融化的奇妙触感,让他欲罢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