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级混血种被迫屠龙 第112章

作者:收手吧阿咸

安德里亚斯在客厅中发怒,接着由于肺病开始喘息,剧烈地咳嗽。而弗里德里希已经习以为常,只是在书房中让亚历山大帮忙,整理和翻译古籍。

“好的先生。”

亚历山大身材很高大,面容方正严肃。弗里德里希青睐于这个家仆,因为他受过几年教育,会书写、擅长模仿,而且手腕非常稳。

亚历山大小心翻开桌上的古籍,发现似乎是中国的方块字符。弗里德里希是个相当有才能的人,他通过书籍自学了拉丁文和希腊语的书写,最近又转向学习汉字。

“亚历山大,不久前你收留的那个年轻中国人怎么样了?”

一个月前,他在汉堡港外的路边发现了一个满身脏污的旅客,身体状况很差。

亚历山大在少爷的授意下收留了他。二十岁出头的年轻模样,男人面容俊美,只是他乌黑的眼瞳缺了些神采。

因为语言不通,很久后才明白他来自中国,因种种变故漂泊了很久才来到这里。

“李休息好后就离开了。他学习德语的速度很快,姓氏是‘李’。他不会汉字书写,不能来帮忙。

他临走前留下了这个,他一直随身携带的东西,要送给少爷。”

亚历山大将一块长方形的银制牌子递给少年,弗里德里希很是惊喜。这应该是一件古物,银牌子上刻着两列方块字符。

少年刚开始学汉字不久,否则他就会发现,这两列字符其实是道教的法咒。

亚历山大静静看着埋头研究的少年,眼瞳中生出淡淡的金色光芒。书房中的两人都在学习,少年学习的是语言,而祂学习的是人类。

一个月前。

祂再度睁开眼睛时,大脑中的浑浑噩噩感终于消散了不少。

祂或许是又被封印了,眼前的世界已经过去了不知多少年,而祂依然没找到主人的踪迹。

一个人类在祂眼前晃了晃手,令人恶心的人类气味。并不是黑发黑瞳,周边的人大多也不是。

祂心中一沉,再度苏醒时竟然是在异国。

亚历山大背后的年轻人打量着祂,对这罕见的异国容貌十分好奇。这个人类在主人的指令下背起了祂,要送祂去什么地方。

祂本能地开启了言灵·镜瞳,这是祂最熟悉也最喜爱的言灵。度过漫长的岁月之后,祂已经知晓,这已经不再是龙族的时代了。

要想找到、救出主人,祂必须先隐藏好自己,善于学习模仿人类的行动。

大多数时间里,祂都一言不发,装作普通的青年模样,配合言灵仔细观察着亚历山大,并了解当前的时代。

学习,模仿。主人曾赞赏过,除了尊贵的尘世巨蟒,祂在这方面的才能是最出众的。

终于,一周前,亚历山大喊他到港口帮忙搬东西,黄昏时分的码头飘着晦暗的雨。

仆人小心地抬着装着香料和熏肉的木箱子,对于老爷家里来说,这也是高档货。

走到离庄园不远的巷道,亚历山大回头招呼着李姓的青年,锋锐之极的骨刺刺穿了他的喉咙。

青年凝视着倒在雨水中,呜咽着无法发声的亚历山大。祂的头发和眼瞳开始改变颜色,身体变得高大,慢慢塑形为亚历山大的样子。

祂穿上亚历山大的衣服,吐出流利的德语、模仿着他的口音,回忆着他的动作习惯。最后将这个人类撕碎,甩进下水道。

从今天起,祂就是亚历山大了。这种外貌,比原先的异乡人模样更容易融入人类的社会。但还不够。

书房里,亚历山大用镜瞳收集着弗里德里希的信息。混血种小贵族的后代,讨厌交际,喜爱考古和历史。这个身份很好用。

两周后的深夜,客厅中的安德里亚斯阅读着报纸,喝着温养肺部的热茶。

报纸封面右侧是个俊美挺拔的年轻人,20岁不到的伯爵,梅涅克·卡塞尔。

黑白照片中的他神采飞扬,作为优秀的年轻贵族和即将前往各国的年轻使节,觐见威廉二世。

真让人羡慕啊。

安德里亚斯突然开始剧烈咳嗽,茶水溅落。他咳得停不下来,直到血珠飞溅,喉咙像被刀割一样痛苦。

“弗里德!亚历山大!”

轰隆的雷声中,他不知道有没有人听到他的呼救。

静谧的书房中,明亮的电灯不时明灭,那些古籍时而明亮时而阴森。

弗里德里希无力地趴在书桌上,双眼中毫无神采。他的颈椎神经被切断了,后脑也有一个极细的穿刺孔洞。

血在桌面缓缓蜿蜒,流上那面古老的银制牌子。

祂又获得了新的名字。

第六十章 无名之人Ⅱ(中)

一次长眠,又是三百载的岁月。

八百多年前,主人化名李雾月与皇室合作,而祂隐身幕后,共同辅佐西夏皇帝,灭杀中原混血种势力。

按照西方公元纪年的算法,那是在11世纪初。

数年之间,西夏在与大宋的军队中连战连胜。然而,夏辽河曲之战后,祂突遭那些贱种的埋伏,现在回想起来,那或许是皇帝默许的结果。

中原自命屠龙者的世家深知纯血龙族的特性,知晓祂茧化重生的能力,死伤数十人后用炼金物品强行将祂封入了棺材。祂没有机会召唤死侍军团,也无从得知李雾月是否同样受到埋伏。

当祂从半生半死中醒来时,竟是名为大明的时代,西夏已亡国三百余年,“李雾月”也未能留下多少痕迹。

那时祂还不懂得隐藏自身的道理,为了寻找主人“李雾月”不顾一切。因自恃身为纯血龙族的强大,潜入了人类的都城。

在那里,祂没有找到李雾月的下落,却意外发现了大地与山之王的痕迹。但仅仅一年后,他就因为行事不够隐蔽再次暴露了龙类身份,被伪装在锦衣卫中的混血种集群击杀。。

从茧中苏醒时,说来可笑,还留存在祂身上的东西,只剩下1044年人类贱种用来封印祂时使用的“法器”。那块刻录“五雷猛将”法咒的银牌子。

“弗里德里希”回忆着自己漫长的生命,不禁出神。这次醒来,他亲眼目睹了枪炮、轮船、火车,时代已经快要抛弃他们了,他必须加快速度,他必须成功。

在这场战争中,祂不过是个小卒子,甚至主人李雾月在命运的大潮中也无法决定自己的结局。

卡塞尔庄园中,周围的宾客都离他远远的,因为隆爵士是个有名的怪人。

仅仅是男爵之后的他挂着“冯”的中间名显得有些厚脸皮,更何况这个白痴在父亲死后,还变卖了大部分家产,遣散仆人,进入慕尼黑大学读历史系,完全沉醉于考古。

弗里德里希选择历史系,是为了通过人类的视角迅速了解这个世界,并从蛛丝马迹中追寻李雾月的下落。

受邀前来这场特殊的聚会,也是他计划的一部分。

在慕尼黑大学,他故意在一些贱种面前暴露自己“高贵的血统”,装出血之哀的样子,混入了德国混血种的圈子。

从大二开始,弗里德里希就在“无意间”展现自己对发掘龙族文明的浓厚兴趣,将脑中一些粗浅的知识转换形式作为研究成果抛出去,终于接触到了这片土地的屠龙者,欧洲秘党。

今天这场宴会的发起者,是秘党未来注定的领袖,梅涅克·卡塞尔。他刚刚结束在剑桥大学的学业,高调回国,同时向德国混血种圈子介绍他结识的一些混血种精英:年轻社团“狮心会”的成员们。

“嗨,你这家伙,怎么一直一副忧郁消沉的样子!卡塞尔酒庄的藏品不好喝吗!”

他的肩膀被重重地拍了一下。德国人,二十五岁左右,礼服并不合身,手指有很多老茧,一股洗不掉的雪茄味。

“烟灰”,狮心会成员之一,毫无身为贵族的精致,喝了两瓶烈酒的他嘴里全是酒气。

“因为大多是些无趣的人。那些向卡塞尔伯爵鞠躬问好的人,你仔细观察他们的眼神。”

弗里德里希淡淡地说道。

“怎么了?”

“他们敬畏的只是卡塞尔伯爵的权势,而非他的能力或是更宝贵的品质。大家一边鞠躬问好,一边偷偷用看马戏团小丑的目光打量伯爵的狮心会朋友们。”

“你是在说我吗?”烟灰又给自己点了一支雪茄。

“你是最正常的一个了。”

弗里德里希抬起酒杯,目光扫过宴会的人群。

“酋长布伦丹,肌肉凶悍得像只野兽,黑人;猛虎贾迈勒,印度人,穿着民族服饰参加伯爵的宴会;角落里的中国人,他戴的黑礼帽形状不对,里面大概藏着一根长辫子。

相比之下,你只是个不懂礼节、爱抽雪茄的混蛋。你的皮肤上有淡淡的机油味,手上老茧很厚,你经常和机械打交道,我猜是枪炮一类的。

卡塞尔伯爵看好的同伴都是些怪胎,对本土的年轻人却不屑一顾,宾客们当然会感到不适吧。”

烟灰听着他的结论,吐出烟圈,又灌了一大口酒。

“你才是个怪胎吧。我感觉,自己以后很难和你和平共处啊。

宴会结束后,老大有请。他看中了你在考古上的才能,以及对探知龙族文明的热情。”

背对着烟灰,弗里德里希的嘴角咧出了大大的弧线。1894年9月,还不算晚。

......

梅涅克的黄金瞳,几乎让他以为这个男人是自己的同族。简直是太阳般的威压,不亚于他全盛时期的精神力量。

“23秒,他居然能凝视老大的黄金瞳这么久!新人都是怪物啊。”

酋长布伦丹掐着秒表,一脸惊异。

“你的血统,比我想象中高了很多。”

梅涅克注意到弗里德里希忍不住闭上了双眼,才关闭了自己的黄金瞳。

“那么,临时成员算他一个?弗里德里希·冯·隆,第一代狮心会的第6人。

烟灰、酋长、老虎,你们都是没文化的暴力狂,山彦是个闷葫芦。我们的队伍是时候加入一个文职人员了,考古学家。”

“老大你不还是一样,你才是真正的暴力狂吧!我本来以为第6个成员会是鬼,加入一个女孩比加入文职人员重要多了好吗!”

印度人贾迈勒有些愤愤不平,他明明是剑桥毕业生。

“鬼的年龄太小了,等她成年后再说吧。”

这是今晚弗里德里希第一次看到那个中国男人说话。他的德语挺标准,一板一眼的。

“还是山彦有绅士风度,知道心疼女孩。你不会是爱上鬼了吧?”

“梅涅克!我是有妻子的人,况且鬼才15岁啊,你个混球!”

路山彦恼火地否认。壮汉烟灰偷偷去摘他的帽子,而酋长想拽他辫子,被他一人赏了一下狠的。

“按这么算的话,鬼只能当第8位成员了。我在剑桥遇到了一个很优秀的年轻人,他是注定要成为英雄的人。

如果我挂了,估计你们将来就要跟他混了。”

烟灰有些吃惊,得是优秀成什么样,才能被梅涅克认定为未来的英雄。

“他叫昂热。其实只是个16岁的毛头小子,却成天一副花花公子的做派,喜欢搭讪漂亮的女孩子。

坐在桥的护栏上假装读诗歌和哲学,其实是在偷瞄女孩子的大白腿。”

“听起来会是老大你喜欢干的事......”

“总之,弗里德里希,今天起你就是狮心会的临时成员了。卡塞尔家族会资助你的考古行动,用你的才能让我惊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