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布加拉提
首先弃坑的是《三国忍传》原本吸引到的一部分中老年读者,这倒是鸣人的预料之内,本来他们就不是主力面向人群。
不过这些叔叔阿姨辈的书粉倒是纷纷感慨,虽然光看文笔便知道是本人,但是鸣人的创造题材还是终于符合了他的年龄。
虽然说十二岁的孩子成功创作出一个完整的复仇冒险故事也很震撼,但和创作出《三国忍传》相比,总要好接受的多。
同样在预料之中的是,有不少原本看不懂《三国忍传》的年轻读者,冲着《幻影之血》相对简单的剧情,和精美而富有力度的插画,成为了鸣人的新书粉,于是同为漩涡鸣人的作品,粉丝之间的代沟就这么产生了。
……
猿飞家族府邸,木叶丸缠着结束一天工作的三代目道。
“爷爷,我这次没考倒数第一,奖励我一本《幻影之血》吧,我同学都有了,那插图老刺激了。”
“乖孙,那本书又是暴力又是恐怖还有啵嘴,有什么好看的,还是听爷爷给你讲《三国忍传》,这才是鸣人君的巅峰之作。”
“一堆之乎者也的我看不懂啦!再说《三国忍传》打一次仗杀的人不是更多么?”
“英雄豪杰逐鹿中原的事,能叫杀人么?如此佳作你居然不懂欣赏。”
三代目气的吹胡子瞪眼睛,对一旁的专属家教道,“惠比寿啊,我最近考虑将《三国忍传》编进忍者学校的教科书,并将兵法作为测试的考核项目,提高孩子们的欣赏水平和战略思维,你觉得,是选三顾茅庐合适,还是赤壁之战合适啊?”
学渣木叶丸一听自己完全看不懂的《三国忍传》要编进考试,立刻一个头两个大,气冲冲的指着三代目道:“爷爷!我怀疑你不懂火之意志!”
他引用《幻影之血》中提到的精神品质,差点把三代目气的战术后仰:我当火影,从三十多岁当到六十多岁,你说我不懂火之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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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更让三代目差点后仰着地的是,惠比寿拍掌叫绝回道:“火影大人,正所谓英雄所见略同,团藏大人已经和编纂部门探讨过此事,推荐的部分好像是官渡之战。”
三代目差点没背过气去:团藏这老家伙,背后搞事能力永远不落人后。
……
总之,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漩涡鸣人的新作虽然也吸引到了一部分新的观众群体,但和《三国忍传》的质量相差甚远,还能维持巨大热度,主要是靠出色的插画。
原本被《三国忍传》碾压到气都不敢出的写手界,嗅到了一丝可以浮出水面的生机。
《三国忍传》这样的鸿篇巨制,除了鸣人谁都写不出来,模仿者也都大多东施效颦,但是《幻影之血》这样与怪物作战的冒险题材,对他们来说却不是遥不可及。
准确来说,在《三国忍传》横空出世之前,业界的题材除了忍者对决外本来就大多是打怪物,只不过《幻影之血》给怪物披了一层新鲜的皮,叫做吸血鬼或者尸生人。
虽然鸣人的文笔和画工依然是独一档的存在,尤其是那几张冲击力极强的名场面插画,不得不说很有意思。
“你的初吻对象不是jojo,是我迪奥哒!”
“你记得你吃过多少寿司么?”
“我不做人了!”
……
这些台词的确很魔性,就算没看过小说也能因为鸣人的影响力跟风刷一刷。
但是,如果说《三国忍传》是千年难遇的遥不可及杰作的话,《幻影之血》至少还能让写手们看见追赶的动力。
他们将鸣人作为业界标杆,都不知道读了多少次《三国忍传》,一看鸣人新作质量下滑,顿时又雄心上涌,纷纷摩拳擦掌,打算加入到逐鹿中原,抢占市场之中。
毕竟都要恰饭的,一夜之间,写手们纷纷构思动笔,怀着和鸣人一夜一书封神的梦想,准备开新坑,就连自来也,偷窥取材的频率也增加了不少。
这样的风声,也传进了鸣人的耳朵里,恰好,他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第14节 014.创办周刊
这一日,因为连续赶工,已经有些黑眼圈的鸣人走出了家门,来到了大街上,一路有热情的书迷上前要求签名,他只是婉言谢绝,如果对方的意愿过于强烈,板着一张脸的佐井会行使保镖的职责。
“太出名也不是好事,你现在上街都困难了。”
经过鸣人开导改造后,佐井话多了不少,也学会了主动聊天。
“那是因为我是木叶唯一的文娱明星,物以稀为贵。”
鸣人想到自己此行的目的,摊摊手道,“如果有很多写手都能写出畅销书,将其改编成影视剧,捧红歌星、影星,那追星族便有更多的对象可以追逐。”
“你说的我不太懂。”
佐井耸耸肩道,“但我所知道的作家,只有你一人拥有如此待遇,他们都称你为天才。”
“我的目标不是成为文坛唯一的天才,只要建立了人才系统和工业化体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就会不断有天才涌现出来,这便是我这趟出门要干的事。”
“越来越听不懂了。”
佐井放弃了思考,不再尝试理解鸣人的野望。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心情大好的鸣人,却是哼着小调念着诗,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也是他梦开始的地方——华新书店。
如果说华新此前只是木叶最大的书店,放在整个火之国,甚至全忍界并不能排的上号,那么在作为天才作家漩涡鸣人的指定出版下家后,它便成为了无可争议的业界NO.1。
《三国忍传》系列可谓是现象级的爆火,在整个忍界售出了近千万册,后续的《幻影之血》也稳稳拉开畅销本第三名,每一本卖出的书册,华新书店都有分红,那个当初将《三国忍传》第一卷搁置一旁的书店老板,已经数钱数到了手软,跻身全国级别的超级富翁。
因此,看见鸣人亲至,他仿佛见到了财神爷一般,也大概猜到了鸣人的来意:至今为止,鸣人只向他索要了一次稿酬,那是为了购置绘画插图的上等纸墨。
作为原作者,书店老板要兑现给鸣人的,也是一笔巨额数字,但老板并没有感到肉疼——鸣人才十几岁,还有大把的创作年龄,简直就是一颗超级摇钱树,而且根据当初签订的新人作家条款,除了微不足道的稿酬之外,他只需要支付给鸣人10%不到的版税,这简直是在抢劫!
不要觉得这版税太低,哪怕是鸣人前世无比尊重知识产权的现代社会,版税一加再加也只有17%左右:以大部分作品的销售成绩,出版商能赚回印刷和材料费已经很不错了,而且鸣人还是新人出道,对大部分新人作者来说,能看见自己的作品出版已经是心愿达成,版税都是其次了。
当然,书店老板作为商人也不会蠢到得罪财神爷,要知道他还是拿了三代目的一笔好处费,若是用合同规定的版税费支付给鸣人,他自己的良心都过不去。
“我们可以重签合同,我可以给您历史最高的20%版税合同,我会主动向您提供最尽心尽力的宣传方案,我还可以满足您的一切要求,只要您答应,此后的每部作品,都在我店里首发。”
书店老板满脸堆笑,没口子的向鸣人许诺。
他的舔狗态度,也让鸣人稍微感到满意,因此他说出了自己的要求:“老板应该在木叶写手圈颇有人脉吧。”
书店老板一愣,随即不住的点头道:“大叔我在木叶开书店三十年了,不是自吹,出名的写手都得卖我几分面子,我还是火之国作家协会的名誉理事呢!”
鸣人点点头,随即说道:“您帮我放出一个消息,我打算用我的版税搞一个合刊项目,在一本每周五发售的周刊上,连载包括我在内,多位作家的作品,愿意加入这一项目的,可以在您这里报名。”
书店老板略一琢磨,便明白这是一个难以拒绝的邀请:鸣人这块招牌太大了,为了阅读他的新作品,这份合刊不管夹杂再多其他作品,也会供不应求,因此对其他写手来说,这是一个借鸣人的人气,给自己搏出位的绝佳途径。
书店老板作为写手圈的核心参与者,自然知道前段时间多位写手针对鸣人的风波,虽然当时被《三国忍传》的超高质量所折服,但《幻影之血》问世后,这些人又看到了把鸣人拉下马的希望,开始暗暗鼓劲。
其实《幻影之血》也不是以他们的水平,随便就能写出来的作品,但文人相轻,第一名总是树大招风,无数双眼睛都在审视着你,所承载的压力自然不小。
再一品味鸣人这一手操作,书店老板便不得不服了:并非人心险恶,而是蛋糕就那么大,你吃光了别人就没的吃,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本是常理。
但鸣人第一个提出合刊的概念,便是主动将蛋糕让出来,甚至还帮别人多加了奶油甜品,让其他人吃的更香。让那些无形中的敌人,全部成为了自己的利益相关的朋友。
随即,书店老板还意识到,鸣人这是看穿了自己的想法,对于这种级别作家来说,20%的版税的吸引力也是寥寥,他本人才是能下金鸡蛋的母鸡,为何要和你绑定到死呢?
鸣人是提出合刊,也是想要自己成立一个品牌。
高,实在是高。不愧是写出《三国忍传》的男人,自己因为年龄小,想要从他身上再分一杯羹,看来是太天真了。
老板暗自叹息,不过他也不是什么贪心之徒,真是那种想掌控一切的资本家,谁来忍村这种由忍者主宰的地方开店啊。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已经赚了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再想和大作家鸣人终身绑定就太贪婪了,老板看的很开。
因此他痛快的答应了鸣人的要求。
“此事包在我身上!务必传达到位!”
“谢谢你,大叔。”
鸣人露出爽朗的微笑,掏了掏口袋,打算给帮自己办事的人一笔奖励。
“嗯?”
书店老板一愣,鸣人从口袋里拿出的是一副石鬼面。
就在他还以为鸣人准备把这玩意戴脸上的时候,鸣人将石鬼面放在老板面前,笑嘻嘻道:“这是我用忍术制作的石鬼面样本,我可以将版权让给你,你去联系制造业的熟人,量化生产再出售给书迷,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路。”
第15节 015.我推荐阿鸣当话事人
生意人对于发财门路的嗅觉自然不用怀疑。
书店老板将墨画忍法所具现出的栩栩如生石鬼面,放在手中把玩了一圈后,便能够想象这玩意对《幻影之血》的书迷吸引力有多大。
这可是一本万利的买卖,而且得到作者授权后,粉丝掏钱还掏的心甘情愿,何等的商业头脑!
“我管这类玩意叫做周边手办。”
鸣人接着掏出一张纸条,上面画有一个字母N和一个漩涡图案,分别是代表他的名字和漩涡家族的族徽,虽然画的东西很简单,但他的笔画中也别有几分独特的神韵。
“这是我设计的个人商标,可以用来给我指定的周边授权。”
书店老板当即会意:鸣人作品中可以用来转换成周边收益的形象何止一个石鬼面?
什么卧龙先生的羽扇,二爷的青龙偃月忍刀,小布布的方天画戟……简直是无穷无尽的财富来源。
这些周边的收益,只有鸣人点头,才能落在口袋里,因此他才设计了个人商标,将收益最大化。
书店老板还可以想象,若是鸣人成功用合刊笼络了文坛一众写手之后,下一步的计划,多半就是利用写手们团结一致的影响力,大力打击盗版,肥水不流外人田,再通过这一与所有写手利息相关的功绩,彻底坐稳文坛的话事人。
鸣人的确有这个意思,他设计的这个logo,合起来就是一个“NO”,意思很简单:盗版别来挡爷的发财路。
好头脑,好算计,书店老板暗自嗟叹,他原本还心存一丝侥幸:鸣人虽然写书下笔如神,但毕竟没有经营书店经验,多少还是需要自己的助力。
出版方80%的收益也不是白拿的,一本书从刊印、校对、搞定相关许可证等需要相当从业经历和人脉的工作,再到门面、员工、物流、宣传和销售渠道等日常开支,外行人根本无从下手,但鸣人的商业头脑如此出色,随便找一家其他合作伙伴都能起飞。
不管是背后有雄厚资本撑腰的大出版社,还是渴望上升的新生出版社,他们都可以无下限的让鸣人开出更好的条件,甚至招募了足够的人手,鸣人自己当老板也不是难事。
就在书店老板打算一咬牙,让鸣人任选分成比例的时候,金发少年双手从后面抱住脑袋笑道:“合刊依然在您店里首发,版税就按那就20%吧,不过大叔可得给我多加大投入,将新周刊设计的高大上一些哦。”
“嗯?”
书店老板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自己都已经做出了最大的打算,结果居然收到了最好的结果?
然后他愣生生的问道:“什么叫高大上?”
鸣人摸了摸鼻子,掏出另一张纸解释道:“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咱们也都是有钱人了,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新周刊的理念和要求,我都写在上面了,大叔,大家都是村里人,你也是我的引路人,我也希望能够继续合作方便一些,毕竟我的时间要花在创作上,您看呢?”
书店老板终于彻底了解了鸣人想要传达的意思:这一行的门门道道,我都清楚,只是没那个时间和精力花在上面而已,别想糊弄我。
还和你继续合作是因为情分,但也别因此而高枕无忧不思进取,能达到我的要求,一切都好说,要是达不到,我话也都说明白了。
这一回,书店老板真的有那么一丝相信鸣人写出《三国忍传》不是偶然了,他这一番对合作伙伴的敲打,简直有些驭人之道的意思。
所谓的话事人,就是要恩威并施,时不时给身边人一些甜头,但又要用不断的激励机制去维持他们的进取心,更重要还要时不时传递给合作伙伴或者手下两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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