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综吃成传奇 第30章

作者:胎果逆转

  都缩在座位上不敢动。

  唯有陈浩南带着山鸡站出来。

  “乌鸦!别捣乱。”

  “哎哟,这不是洪兴陈浩南吗?怎么?刚放出来,就来吃开业酒?冲晦气吗?”

  冲动派山鸡可不会讲文明。

  “草泥马,你说什么呢!?”

  想动手,却被陈浩南拉住。

  这里的主人是七叔。

  他们只是俩跟班,没资格先动手。

  乌鸦撇嘴,继续拿着喇叭吼:“七叔!快下来,我送你一礼物。”

  楼上没反应。

  “你不下来,那我就上来了!!”

###第026章 又开无双了###

  乌鸦一只脚刚踏上楼梯,七叔酒楼的经理带着几名伙计就下来了。

  “这位先生,请不要捣乱。如果没有请帖,请回!”

  彬彬有礼,但依旧杀气不减。

  七叔手下,没有弱鸡。

  比人多,乌鸦一点不慌。酒楼外,站着四十多人呢。

  “喂!把我们的贺礼抬上来。”

  大手一挥。

  几名小弟抬着装有烤乳猪的托盘上场。

  但乳猪本身没头没尾。

  搞不好是咒七叔早点死。

  酒楼经理长期受七叔恩惠,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祝七叔早登极乐,贵酒楼早日关门。”

  摆明了,乌鸦是来挑事的。

  和平解决问题应该是行不通了。

  那就只能…….

  报警!

  而现场,就有一位警察。

  受七叔所托,纪贤下到一楼。

  见到乌鸦,他厌恶皱眉。

  《古惑仔》里,陈浩南等人还有得救。而乌鸦就是属于那种无药可救之人。

  “乌鸦。住手!是想被我抓回去吗?”

  “警察?”乌鸦瞧了眼纪贤肩膀,“我去,只是个高级警员。还以为是督察什么的。

  什么时候,七叔宾客的水准这么低了?

  小警察,给我一边呆着去。不然连你一块揍!”

  之前山鸡吃过纪贤的亏。

  看到乌鸦作死,他心里反而有种幸灾乐祸的快感。

  “死乌鸦。个人建议你还是少找小姐,多看看新闻。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玛德,山鸡。活腻了是吧?”

  反正乌鸦的目标是扰乱七叔的开业,打谁都一样。

  既然山鸡嘴巴臭。

  那就揍他!

  冲到山鸡和陈浩南面前,掀翻旁边一饭桌。

  把饭菜往两人身上倒。

  动手了!

  身为警察,纪贤不能不管。

  乌鸦只觉得眼一花,面前就多出来一人。

  已经打向山鸡的拳头被纪贤接下。

  还是单手掌接的。

  乌鸦将全身力气集中在拳头上,但前方的纪贤依旧纹丝不动。

  感觉上讲,他觉得拳头打中的是一尊石头雕像,而不是活生生的人。

  “都愣着干嘛?都给我上!”

  一声令下。

  酒楼外,乌鸦身后的小弟如潮水般涌来。

  只有一个人,还只是高级警员的警察?

  算个屁!

  跟着乌鸦进酒楼的只有抬礼物的几人,不少人还留在栈桥之上。

  地形限制了乌鸦他们人多的优势。

  几名小弟还挺专业,上来对着纪贤下三路出手。

  但这一切在心属性和技属性极高的纪贤面前,就是个慢放镜头。

  轻松拨开乌鸦的拳头,让其往前一个趔趄。

  一向来事的山鸡哪会放过这个机会,抄起旁边桌的酒瓶,朝着乌鸦的头猛砸。

  “哗啦!”

  酒瓶碎裂,乌鸦蒙圈。

  同一时间,纪贤抬脚,速度快如闪电。

  根本没人看清他是怎么踢腿的。

  “碰!”“碰!”“碰!”…….

  几名小弟倒飞出去,砸倒不少后面的自己人。

  连接水上酒楼和码头的栈桥上,乌鸦小弟依旧源源不断涌来。

  “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

  真要打,纪贤压力不大。

  但七叔的酒楼和宾客压力就很大了。

  右手手指一抬,催动周围的海水猛烈冲击栈桥。

  这下子。

  栈桥上的乌鸦小弟压根站不稳,纷纷摔倒。倒霉的还直接跌落入海湾。

  但在其他人眼里,整个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他们就看到纪贤一下子踢飞几个古惑仔,然后把剩下的古惑仔全给撞倒了……

  这战斗力。

  完全就是小说中的大侠。

  刚从蒙圈状态恢复的乌鸦,压根没注意到自己小弟已经全灭。

  还举着拳头往山鸡脸上招呼。

  “乌鸦。”陈浩南“好意”提醒,“你回头先看看自己小弟的状况。”

  “你当我白痴?叫我回头就回头?”

  身后纪贤一个耳光,乌鸦被扇得转了一百八十度。

  被迫回头。

  为了办事顺利,乌鸦一共带了四十多个小弟来。

  除开在码头上接应的,也有三十多人。

  怎么一下子就全没了?

  在表演人体消失魔术么?

  “我来介绍。”陈浩南想吓吓乌鸦,“这位警官姓纪,名贤。人称辣手神探。也是咱们七叔的救命恩人。”

  富贵号上干死三十多个持枪悍匪的神探。

  乌鸦总算想起来。

  为什么一高级警员会上七叔的主人桌。

  一切都说得通了。

  一脸懵逼的乌鸦被纪贤压在身下,反扣双手。

  “乌鸦。因为扰乱他人正常经营活动,你被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