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暴走中学生
“额……”方希沉吟两秒,“具体多不听话?”
“多不听话?”
亚瑟反问一句,然后,摆出一副“你要说这个我可就有话说了”的表情。
“就前几天,那次宴会。”他顿了顿,“阿芙拉比较……嗯,爱我,所以,有一些情绪一些行为,一些限制,我也能理解……但那女孩都吐我身上了,我总不能置之不理吧?”
“你做什么了?”方希问。
“我把她抬到休息室,让人给她换了身衣服,自己顺便洗了个澡,洗洗呕吐物酒味儿……等我披上浴巾出来时,那姑娘也差不多醒了。”亚瑟一脸悲愤,“然后,那女孩给了我一巴掌。”
“废话。”方希一点也不心疼,“人家一起来,发现衣服换了,旁边有个两米高的壮汉,身上还只披了件浴巾……不抽你抽谁?”
“我也是这么想的啊,所以我没怪他,而是立刻跟她解释。”亚瑟说,“结果,我刚说两句话,阿芙拉过来了……也给了我一巴掌。”
“她也误会了呗。”
“对啊,所以我也没怪她……怪我倒霉,反正皮厚,挨几下也没啥。”亚瑟倒是乐观。
但……那张乐观的脸上,此时,摆出了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
“再之后,解释是解释清楚了,那女孩指着阿芙拉,问我一句,‘这是谁?’我说这是我妹妹,她对我说了句‘也就是说你的女朋友不在这里咯?’,然后……上来吻了我一下,说是歉礼。”
“——于是,阿芙拉又给了我一巴掌。”
方希很想笑,但出于礼貌,还是把笑意压了下去……他轻咳一声,“既然能喝醉,说明不是能力者……你这能力者闪不开吗?”
亚瑟一脸坚定,“绅士从不会拒绝女孩的请求。”
……行了你不用说了,就俩字儿,活该。
两人插诨打科了一会儿,终于是步入了正题。
“我正想问。”亚瑟说,“以你的实力……你今天到底是遇到了什么?居然这么谨慎?”
方希的实力,亚瑟自认为是清楚的……之前,为了测试,两人对练过一次,亚瑟自认“荣耀(英伦这边对人神的叫法)”之下没有对手,结果愣是被方希吊着打……
“我遇到神父了,顺便做了一场,过程不重要,以后再说。”方希淡淡道,“我现在好奇的是,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他停顿一下,自顾自道,“大致有三种可能……”
“第一,他有能用来寻找的能力。”
“第二,你家里有向他通风报信的对象,这个范围很广,包括你也在我的怀疑范围之内,只能说嫌疑不大。”
“第三……也就是我个人认为可能性最大的一种。”
话音落下,沉稳如磐,锋锐如刀。
“……那个‘夜莺’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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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查克诺里斯是一个蛮著名的梗了,不过我得知他还是从惊悚知道的……
第18章 夜莺之死(4000字)
夜。
深沉的夜。
夜莺独自坐在沙发上,夜光照在她的脸上,像是浓妆。
今夜的她额外迷人,身着盛装,像是要参加什么舞会,她的面前点着几根红烛,散出淡淡的蜡油味,其体态绰约,碧色的眸子映着火光,如同淡淡的流霞从瞳影中飞过。
桌子上有两个杯子和一瓶酒,一杯在她面前,盛着血一样的酒,另一杯空空的,摆在杯子的对面。
这是她很久以来的习惯了。
每天傍晚,夜莺都会独自坐在这里喝一杯酒,空荡的杯影荡出摇曳的烛光,时不时歪过头看看,期待有个男人一脚踹开大门,自顾自坐在她面前,毫不客气地给自己添一杯红酒,开口说“好久不见,今天你能答应我的求婚吗?……试试呗,不合适可以再离嘛!”
今夜的夜莺,依旧在等人。
但……等来的人,却不是他。
门“咔嚓”被打开。
“真有情调,大半夜一个人坐在这里喝酒,吓人呢还是糊弄鬼呢?”
伴着这句开场白,一个人坐在了她对面。
那是一张看起来有些年轻,甚至可以说是稚嫩的面孔,单从相貌看,这个大男孩不会超过二十岁,在夜莺面前,这种躁动的少年估计会脸红得说不出话来。
可这个人丝毫没有这种窘态,他望着夜莺的脸,眼神淡得像冰,何止是清澈,简直可以说无情。
“你很特别。”夜莺开口道。
方希不为所动:“我已经是有未婚妻的男人了,希望这位女士您别用这种会让人产生美妙误会的话。”
“产生误会又怎么样呢?”夜莺笑了起来,眼波流转,“我知道你们的文化有些保守,但我并不在意这些……想要一个美妙的夜晚么?”
“你误会了,我不是说‘你会怎么样’,而是说‘我会怎么样’。”因为面前这女人差点让林馨羽出事,所以方希一点好脸色也懒得给,“你要是再摆一副碧池的样子给我看,我就真的把你卖了当碧池。”
这不只是“恐吓”,还是“威胁”。
这两个词儿的区别在于,“恐吓”的意思是,拿一些不太可能去做的事儿去恫吓别人,而“威胁”的意思是,你要不按我说的去做,我就真敢下手。
其实,这里就能看出方希的护短之处了——当方希自己出了什么事儿时,他并不会太过生气,相反,这位可以面带微笑地和凶手扯个半天,骚人家一脸,让对方体会到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蛋疼,然后把人弄死;
但当他身边的人出了事儿时……他二话不说就能把对方弄死。
要不是考虑到对方还有用,方希哪儿能在这里跟夜莺废话啊?他朝屋里面开火箭筒这事儿都做得出来好么。
“如果是平时,我会很乐意跟你聊个个把小时,并给你造成心理上不可磨灭的阴影……但我现在没这心情。”
方希并没有用“逼视”之类的目光施压,相反,他的话毫无冰度,甚至带着些热络,和邻家问候早上好时的语气是一样的。
“你现在,有两种选择,第一,回答我一些问题,如果你足够配合,半小时就能完事儿,接下来你喝酒也好,睡觉也好,跟我没关系……要是有需要,我还能帮你叫几个面容清秀身体倍儿棒的小哥过来陪你,防止你空虚寂寞冷。”
“第二……我在可能不会弄死你的前提下,对你做一些比较丧心病狂的事儿,然后,逼迫你进行上一个选项……这个过程有点麻烦,也有点浪费时间,大家都是成年人,时间很宝贵,所以我不建议你选这个。”
“另外,如果你想自杀什么的,还请放弃这不切实际的想法……”他淡淡道,“我可以在一瞬间剁掉你的四肢,然后找几个体型跟亚瑟一样的大汉进来料理你……要相信现代医学,人想死,虽然不难,但也不太容易。”
在电影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某位黑色大佬要弄死什么人时,表情往往是一脸狰狞,就跟拉屎拉不出来似的……事实上,这种需要“肢体动作”才能进行下去的对峙,不叫“威胁”,叫“谈判”,或者“玩儿人”。
真正的恫吓,就是方希这种……他这话,就像大厨喊上菜,警察喊抓贼,绑匪喊分赃,完全没有怀疑的必要。
要是此时方希面前是个普通人,对面早就跪了。
但,夜莺,不是普通人。
她饮了一口酒,问,“你是怎么找过来的?”
这话有两种意思,第一,你怎么找到的我?第二,你怎么知道是我?
方希只是回复,“我没有回答你的必要。”
“啧,真是冷漠的男人。”夜莺似乎有些微醺,“我讨厌冷漠的男人。”
“那你大可放心。”方希回了一句恐吓,“再冷漠的男人,见到你这种美女,身体都会很温暖的。”
方爷可没什么道德洁癖,他说有大汉,那就是真的有,这位从不在这种事儿上面扯谎,如果对面是个堂堂正正的战士,他自会给予对方英雄的葬礼,但这女人既然敢卖他身边人的情报,那方希也不会吝啬一些丧心病狂、乃至丧尽天良的手段——事实上,他自己都承认了。
夜莺低声笑了笑,“你都找到这里了,那肯定调查过我咯。”又抿了一口酒,杯壁上留下了淡红色的唇印。
“那你知道我的能力是什么吗?”
“如果你说的是这间屋里的毒气……”方希念道,“那你可以放弃‘毒死我’这种想法了。”
科塔娜随时都模拟着“scp—500”的数据流,加持在他身上,虽然是残缺的,但也够用了。现在的方希比吞了莽牯朱蛤的段誉还抗毒——不止是这方面,只要不被秒,这厮能跟金刚狼比一下恢复能力。
刷一刷系统娘的好感还是很有用的。
“那还真是可惜。”夜莺叹了口气,“这可是前所未有的毒性呢……我自己都挡不住的。”
当方希听到“我自己都挡不住”这句话时,他瞬间就意识到了不对。
只是,他英语水平虽高,但……终究没能达到母语水平,所以,从“听到”,到“理解”,这中间,差不多要个半秒左右。
其实已经很厉害了,这水平能让五成以上的专业翻译泪目。
可惜……再短的时间,也是时间。
而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夜莺轻轻闭上了眼睛,没了声息。
......
夜莺静静坐在那里,声音离她越来越远,整个世界都变得很安静。
来回在她脑海中闪过的是她二十四岁的场景,那时的她凭借智慧和美貌在上流社会混得如鱼得水,不仅如此,她还有制毒的能力,只要权贵的争斗之心没有熄灭,那她所拥有的这种无法被现代科学所解释的毒药就永远不愁市场。
毕竟生理上干掉对手可比成绩上击败对手容易多了。
当时,她在伦敦市中心置办了一处产业,即这家高档会所,又收留了些许年龄不等的流浪儿,将她们培养长大,给自己当个员工什么的——事实上,这家会所根本不需要通过“娱乐”来敛财,因为这里贩卖的不是这些,而是“情报”,她靠卖情报就能养活一大堆人。
至于这家店的员工,她们更多的是自愿留下来的,一方面是报答,另一方面,这些孩子幼时就已经经历过了最没有尊严的日子,现在,当个“服务人员”,竟然还算挺上档次的。
也就是这时,她有了自己的称号——夜莺。
还会记得和诺亚见面的那个夜晚,当时他只有二十岁出头,一身神父的打扮,圣经十字架都有,他带了几个孩子过来,说想把他们留在这里,夜莺望着他的眼睛,那之中有着深得像冰山的悲伤,
这种悲伤可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就能装出来的,相反,诺亚表现得像个很开朗的人,甚至还有点花花公子的气质……可当他坐下来安安静静喝杯酒时,那种悲哀就水一样流淌了出来,连灯光下的影子都有种萧瑟的味道。
之后,他又陆陆续续来了几次,每次都带了些流浪儿,俨然一副把这里当福利院的模样,直到有一次,夜莺终于忍不住问:“你为什么总是那种眼神?悲哀得跟死了一样。”
诺亚轻声说:“因为我有罪……很严重的罪,足以让我下地狱受罚,被雷霆被火焰。”
“且不说你是杀了人还是放了火。”夜莺说,“既然你想补偿,那去做行善不就好了吗?用你们教会的话说,拯救一个羔羊,就洗清了一个冤屈的灵魂。”
诺亚沉默了很久。
“善行与罪孽是无法相抵的。”他顿了顿,“但你说的很有道理,谢谢。”
他笑了起来,这时夜莺才发现他真的很俊美,连眉梢弯弯的角度都让人心动。
不过,夜莺何等人物,她纵横交际场这么多年,什么类型的帅逼没见过?不差这一个……
然而,当夜莺下一次见到他时,她还是震惊了。
却见这位帅逼刮了胡子,修了头发,还做了个发型,那身黑衣圣经十字架的神父打扮虽说依旧没变,但……如果说之前的诺亚是个风尘仆仆的流浪汉,最多是个比较帅的流浪汉,那现在这货简直就是神父中的偶像派,各种辣妞抢着找他忏悔那种。
这哪是重新做个发型啊,你说这是重新做人她都信啊。
更让人震惊的还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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