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暴走中学生
这年头的英伦,上层粉饰太平,中层前倨后恭,下层娱乐至死,有的骗别人,有的骗自己,不论怎样,大家都认为这是个很好的时代……
到了这时候,这俩代表人类最古老欲望的职业,自然是不能摆在明面儿上的。
当然……不论摆在哪里,只要人类没进化到高智能僵尸社会,它都会代表最古老的两种欲望而始终存在,就像杯子里怎么也喝不干净的最后一滴果汁儿,屁股上怎么也擦不干净的一层屎。
在那些充斥着廉价的欲望的低端酒吧,你很容易就能看到那种贩卖青春的女郎,正如此书曾经所说,她们不会思考未来,她们也没有未来,就算在童话故事里,水晶鞋也只会眷顾乡村的潜力股少女(还得是穿个晚礼服就能突变成天鹅那种),而不会穿在她们的脚上。
泰伦俱乐部,本质上,就是这么个地儿。
不过,和上面叙述的不同,这个俱乐部,走的是“高端”路线。
这路线怎么走呢?不难。
事实上,这套路隔壁几千年前就玩儿过了。
咱把古代风月名妓那套,换个现代画风叙述——
首先,找个外表对得起观众的姑娘,毕竟……你包装得再好,给了再多光环,除非玩以前那套“只闻其声,不见其面”的把戏,不然,真到了“验货”的时候,摊个脾气好点儿的,最多退货;要换个脾气差的,直接来一句“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一记大威天龙糊你脸信不信?
当然,这年头科技这么发达,你拉个皮,隆个胸,瘦个腰,别说整成玛丽莲梦露了,你整成金刚狼都行。
基础条件到位,接下来,就是“包装”和“营销”了……其手段之多样,算计之深刻,涉及之广泛,简直能写一部大型现代西式魔幻宫斗剧,智商不够的,你都活不过半集。
而男人这种生物,只要繁衍用那套工具没退化,不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他们都会吃这套,且,死不悔改……正是“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这里为什么要说这些呢?
因为,此时,方希和亚瑟,就在这个泰伦俱乐部……
“亚瑟兄啊……”
方希先是瞥了眼周围那些身材很不错的,主动来陪酒的姑娘,又瞥了眼紧紧抱住自己,用兔子一样警惕、以及好奇的目光,看着这些姑娘的林馨羽,最后,才重新看向亚瑟。
“请问……你说的目标,就在这地方?”
那笑容,愈发和善,和善得跟大厨看肉似的……那是恨不得当场抬手剁了。
此前,在车上的时候,亚瑟详细地和方希叙述了此次任务的目标——代号“夜莺”,性别女,年龄不详,应该在三十岁和五十岁之间浮动;是能力者,但能量反应不强。
根据诺曼家的情报记录,这个人,是一个情报贩子,而且,还是那种情报来源不明,但都高级得不行的贩子,其人脉甚广,牵扯太多,多到诺曼家都不太好下手处理,有时候,甚至还得从她那获取情报……
方希当时也没客套,开口就问:“所以,要干掉这种牵扯过多的人,就得我这外地来的白手套背锅了是不是?”
阿芙拉摇摇头:“并不是,这次任务以接触为主,但那个人挑剔得很,整个家里只有我哥能和她说上话,而且还很勉强。”她看向方希,“所以才找你来。”
说得好听,事实上,还是“你服务很到位,但不给艹就差评”这套……
方希找到一处语焉不详的地方,“等等……什么叫因为‘那个人挑剔得很’,所以‘才找我来’?”
他挑眉,“我看起来很像擅长应付这种情况的人吗?”
这里可能会有人来一句——“你擅不擅长,自己心里就没点逼数吗?”
方希当然有自知之明,他只是好奇对方哪来的情报渠道。
这时,亚瑟插了个嘴。
“哦,这个啊……”他挠挠头,“一个姓许的老爷子说的……他的原话是,‘你们那儿,但凡有什么是需要应对女性……不,雌性生物的任务,找他就对了,保证一用即准,药到病除’。”
方希:“……”
小天使在一边捂着嘴笑得不行。
几人下了车时,方希看着那串英文,以及这富丽堂皇的装饰,随口问了一句,“这地儿是做什么的?”
亚瑟回复:“娱乐场所。”
再然后,就到了现在。
特喵的合着是这种娱乐啊……
方希无视了旁边递酒过来的金发女郎,虚眼看着亚瑟,“我跟你讲啊……前几天,你让我带我妹妹去酒吧,这事儿就算了……反正那地方挺干净,她也快成年了,有我带着,不会出事。”
他顿了顿,目光中,闪过几分危险的味道,“可现在……你丫的带我妹妹来这种地方……”
“咳咳。”亚瑟有些尴尬,“这个地方就是在这儿……我也没办法的。”
“哥。”小天使轻轻贴着方希,小声问,“……为什么她们的衣服这么少?不会很冷吗?”
大概两秒的沉默。
看着方希似乎已经带上了淡淡杀意的目光,亚瑟那是冷汗都下来了啊……
好在,一个拍在他肩上的手,帮他解了围。
“好久不见,带新朋友来了吗?”
伴着这句话出场的,是一个女人。
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如果这么说各位没有实感,那么,就用个简洁明了的说法——她身上,有和萧雨涵相似的气质。
那是一种危险、且诱惑的味道,有毒,却带着致命的吸引力。
只不过,和萧大小姐不同,这个女人的妩媚,是未被“驯服”过的,或者说……驯服她的人,不在这里。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夜莺。
“嚯……”方希微抬眸光,“这位阿姨,保养得不错啊。”
夜莺表情微愣,笑容依旧,“叫姐姐。”
亚瑟看着她,那叫一个高兴啊……他腾身而起,那表情,跟得救了似的:
“阿姨你终于——”
一杯酒,被泼在了他脸上。
夜莺淡定道:“说过一遍了……叫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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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推书,纯舰娘文,作者是个大佬……话说现在写舰娘的不多了吧,以前看过的那本寻找走丢的舰娘给我的印象挺深刻的。
《战舰少女不会受伤》
第7章 至少说句再见
夜莺泼了亚瑟一脸酒后,抬腿挪了几步,坐到方希面前,其目光,在贴着他的林馨羽身上停了一瞬,自然而然挪开,盯住方希。
“真是个可爱的小客人呢。”她笑了笑,“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吧?”
“啊……我也是这么想的。”方希用一种肝痛的语气道,“阿姨你说得对。”
是的,他又叫了声阿姨……
夜莺默默低下头,目光投向桌子,估计在思考哪杯酒泼他脸上比较合适……
不过,方希就是方希,他立马又跟上一句:
“因为我认为……对您这种类型,应报以尊敬的态度,叫姐姐,太轻浮了。”
且不管他这句话遣词如何烂俗,甚至还带了点乡土式土味情话的感觉,至少他态度做到了,给对方一个“自以为是的未成年富二代”的形象,也挺有用的。
当然,还有个原因就是……林馨羽在他身边,有些话,确实不好说。
你想想啊……方希要是当场就是一句“姐姐正好是我喜欢的成熟的类型”,这时候,小天使要是来一句“真的么?”……那乐子就大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去属于男人的娱乐场所时,不要带女孩。
言归正传,很明显,夜莺是不吃这套的。
不过,她很清楚,面对男人,最好不要露出“你做的一切都很没用”这种表情,所以,她只是报以尴尬而不失礼仪的微笑,挥挥手,遣散了周围的女孩,坐在她们的位置上,翘起腿,慵懒妩媚。
“说吧……你们想知道些什么?”
亚瑟也是实诚,人家既然问了,他便回了一句,坦诚得像个二百五:
“我想知道的是,关于‘神父’的事。”
......
夜,逐渐深沉。
夜莺独自坐在桌前,像一支独自绽放的黑玫瑰。
桌子上是一瓶开了塞的劣质红酒,旁边是一个高脚杯。
杯中的酒很红,而她的唇更红,红的像血。
她在等人。
等一个……陪她喝酒的人。
踏踏——
那个人来了。
此人,一身漆黑的神父装,脑后垂着小马尾,胸前挂着十字架,从上到下,到处都写着“我是神父”四个字。
他走到夜莺面前,坐下,开门见山:“什么事?”
本书中,神父这个形象的人不多,这里也不多扯淡了,此人,便是诺亚。
夜莺自顾自斟了杯酒,“要来点红酒吗?”
“‘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①。”诺亚面无表情道,“不需要。”
在神学中,“酒”这种东西,更多的是用来献祭(同献的素祭,就是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同献的奠祭,要酒一欣四分之一——《圣经》)和医病(医病,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提摩太前书》)的,至于其他情况,则明确表示了不能饮用。(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和谐】荡,乃要被圣灵充满——《以弗所书》)
“我没准备上天堂。”夜莺笑了笑,“而且,神职人员可不该来这种地方。”
她这话只是吐槽,并没有实际依据。
事实上,到了现代,随着民智的开放,信仰这种东西,已然没几百年前那么风潮了。
像是神父这种职业,个别敬业点儿的,还能恪守教训,遵循职业道德;摊上个不那么敬业的,白天听你忏悔,一下班就进了夜总会,还把你忏悔的事儿当笑话说(注:神父不能泄露他人的忏悔);甚至再过分点儿的……人家就把情妇养在教堂,当着主的面进行生命的悦动,也不怕耶和华一道雷劈死他。
就算新约再提倡男欢女爱,甚至将之当做对生命的热爱,你也不能在教堂啊是不是……
夜莺突然道了一句,“你就不能对我也笑一笑?哪怕那种面对信徒的假笑也好。”
“你也说了,你不准备上天堂。”诺亚说,“我的荣光只会给无知的羔羊,自甘堕落的人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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