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林轩,你这恶贼滥杀无辜,恃强凌弱,今日在这金钱帮分舵,还敢出言挑衅,真是愚不可及。”
林轩冷笑道:“这里是金钱帮分舵,主人还没说话,有你这条狗说话的地方么?”
龙啸云得意的说道:“江湖人都知道,我今日会和上官帮主结为异性兄弟。”
“李寻欢也是你异性兄弟,青梅竹马的表妹许配给你,传了三代的宅院送给了你,最终结果,却是被你一而再再而三地陷害,今日你能用李寻欢换取荣华富贵,他日如何用不得上官金虹?”
如此诛心之言,让龙啸云冷汗涔涔,颤声说道:“你胡说,是李寻欢对不起我,他……”
“住口!无耻匹夫,绝义小人,你以为江湖人都是傻子么?你做了什么江湖人一清二楚,便是三岁小儿也瞧你不起。
练武,武功低微,学文,胸无点墨,交友,绝情寡义,做人,卖友求荣。
你个只会阿谀奉承的废物,找个地方躲起来也就是了,还敢在这里狺狺狂吠,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最后一声可谓振聋发聩,林轩不自觉的用上了魔恸天哭大悲咒的法门。
龙啸云被林轩骂的不知所措,又看到同席的人乃至金钱帮的人讥嘲的目光,只觉得喉咙又腥又甜,一股逆血涌了上来。
“哇啊”一声,龙啸云吐出大口血液,倒在了地上。
总算他还有点内功底子,面皮也比较厚,体质还算强健,只是怒火攻心,昏了过去,这条命还留着。
金钱帮的管事挥了挥手,几个下人走过来,如同拖死狗一般把龙啸云拖走。
就如同林轩说的,没有人把龙啸云当回事儿,今日他能卖李寻欢,他日就能卖上官金虹。
吃江湖这碗饭的,义气是最不能碰的高压线,不义之人,从来没人看得起。
直到鲜血被收拾干净了,宴席重新换了,上官金虹才走了出来。
“林掌门,今日之事,你是不是该给我个交代。”
林轩笑道:“你想要什么交代?”
上官金虹道:“你浪费了我一桌酒菜,我这人最讨厌浪费,你说该怎么解决。”
“生病的人需要多吃点补充体力,那桌子饭给他吃正合适。”
上官金虹道:“这件事暂时揭过,新的饭菜已经摆上,千万别浪费了,各位,请。”
能坐在这桌子上喝酒的人,面子必定不小。
但坐在这里喝酒,简直是受罪。
上官金虹根本没有动过筷子,别人也觉得手里的这双筷子仿佛有几百斤重,哪里吃得下去。
唯有林轩,大口喝酒,大口吃菜,一口酒,一口菜,仿佛这里不是危机四伏的金钱帮,而是大酒楼。
看着不动筷子的众人,林轩道:“吃啊,就算死了也要当个饱死鬼,要不岂不是太亏了。”
“今日谁会死?”
“我哪知道,我只知道有人想让我死,你们爱死不死,干我屁事。”
林轩嘴上怼人,手上却没闲着,拿起一只烤的喷香的烤鸡,轻轻一拧,两个鸡腿已经拿在了手中。
左手鸡腿大咬一口,右手鸡腿递到上官金虹身前:“上官帮主,我请你吃鸡腿。”
“你用我的烤鸡请我吃鸡腿?”
“烤鸡是你的,把鸡腿掰下来的人却是我,我掰下来的鸡腿,一般人可吃不到。”
“鸡腿就是鸡腿,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是么,我觉得有很大不同。”
“证明给我看。”
林轩指着没了鸡腿的烤鸡道:“今日谁把这个烤鸡吃了,等会儿打起来,我保他一命。”
话音未落,七八双筷子已经伸向了烤鸡。
这场鸿门宴,本来没人愿意来的,可金钱帮的请帖到了,不来也要来。
到了这龙潭虎穴,生死不由人,听闻有高手愿意保命,谁也顾不上矜持,纷纷加入争抢行列。
林轩笑道:“你看,价值不同了。”
上官金虹道:“确实不同了,你要是去做生意,赚的一定比我多。”
话音未落,上官金虹的手已经抓向了鸡腿。
林轩的手似乎动了,又似乎没动,上官金虹的手似乎抓着什么,仔细看看又什么都没有。
上官金虹拿过鸡腿,道:“吃了你的东西,我给你个面子,你刚才说的话,我会让他完成。”
这话一出,那些人争抢的更加激烈,好好地酒宴,已经见了血。
林轩似乎想到了什么,问道:“你的环呢?”
上官金虹道:“环在。”
林轩道:“在哪里?”
上官金虹道:“在心里!”
林轩道:“心里?”
上官金虹道:“我手中虽无环,心中却有环!”
上官金虹的环是看不见的,正因为看不见,所以就无所不在,无处不至。
它可能已到了你眼前,已到了你咽喉,已到了你灵魂中。
直到你整个人都已被它摧毁,还是看不见它的存在!
林轩道:“妙渗造化,无环无我,无迹可寻,无坚不摧,好境界。”
上官金虹道:“你的刀呢?”
林轩解下腰间的蝶恋花:“在这!什么有刀无刀,把人砍死就是好刀,功夫是杀人技,能杀人的才是功夫,我说的对么?”
一个声音远远传来:“不对。”
“哪不对?”
“‘手中无环,心中有环’算不得什么高境界,手中无环,心中也无环,环即是我,我即是环还差不多。”
话音未落,一个儒雅随和的帅大叔已经到了林轩身边。
第132章 高手汇聚
风采卓然,天涯浪子,平淡冲和,内敛宁静。
女人美到了极致是红颜祸水,男人的吸引力到了极致同样很可怕。
这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他的年岁已经不小,眼角有了皱纹,鬓边有了白发,但他的眼睛还是那么的明亮,身体还是那么的健壮。
岁月没有带走他的健康,反而为他增添了一份成熟稳重。
这是林轩第一次见到比自己更帅的男人,若非上官金虹还在这里,林轩都以为自己穿越,遇到了江枫或者俞佩玉。
不,只有俞佩玉没有江枫,江枫没有这个帅大叔的绝世武功。
这个突然出现的帅大叔不仅一句话镇住了林轩,同时也镇住了上官金虹。
林轩拱手一礼:“晚辈林轩,见过沈大侠。”
沈大侠?哪个沈大侠。
当然是沈浪,除了沈浪,还有谁有资格受林轩一礼。
沈浪笑道:“林轩,我听孙天机说过,你是江湖第一新秀,不错,非常不错。”
沈浪今日能来这里,完全是林轩的锅。
前些时日林轩和孙天机论武,左一句沈浪右一句王怜花把孙天机的骄傲粉碎九成九,他从来都不是第一,兵器谱第一不过是人家施舍的。
可惜,他明白这个道理实在是太晚了。
悲愤过后便是淡定,孙天机决定去沈浪等人的故居看看,这一去,刚好遇到了沈浪。
当初,沈浪王怜花等人结伴出海,四海遨游,潇洒自在。
数月前,熊猫儿染了疾病。
药医不死病,佛渡有缘人。
王怜花的医术天下第一,也治不好这从未见过的病症。
最终,熊猫儿客死他乡。
朱七七身子骨比较弱,经不起大海风浪,便由沈浪和王怜花送熊猫儿回乡。
安葬了熊猫儿之后,王怜花想去看看当初留下的怜花宝鉴怎么样了,沈浪则是去了沈家祠堂祭祖。
遇到沈浪,孙天机彻底失去了兵器谱第一的骄傲,毫无保留的把一切都告知了沈浪,尤其是关于林轩和阿飞的事情。
林轩有一句话说错了,当初白飞飞和沈浪一夜风流,但沈浪并不知道白飞飞有孕,更不知道白飞飞给自己生了个儿子。
得知这个消息,哪能坐得住,紧赶慢赶到了金钱帮。
阿飞去救李寻欢了,沈浪略微观察,发现没什么危险,便来看看林轩这个江湖新秀。
林轩能够认出沈浪,上官金虹也能。
沈浪出海的时候,上官金虹正好是而立之年,虽然天性谨慎的上官金虹没有闯出名号,但情报网早已组建完成,沈浪的一应情报尽数知晓。
(PS:龙啸云和上官金虹结拜的时候,龙啸云五十一岁,比上官金虹大,所以上官金虹小于等于五十岁,把时间向前推二十年,正好是而立之年。)
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一个人可以让上官金虹感到恐惧,那这个人只能是沈浪。
唯有和沈浪一个时代的人才知道沈浪有多么的可怕。
沈浪的武功是一个迷。
他很少出手,但只要出手,必然取胜。
不管对手是谁,他永远在战斗中表现得游刃有余,从容不迫。
傲仙宫主人蓝大先生和帝王谷主人萧王孙观沧浪清浊变化有感,中和彼此的至刚至柔,合力创出的阴阳融合的《沧浪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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