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听林轩讲述完,林仙儿笑道:“既然这门武功有这么大的缺点,奴家为何要冒险偷盗秘籍呢?就算偷到了,奴家自己练就是了,公子看得上的秘籍,总比吸星厉害吧!”
“还是那句话,人和人是不同的,有些武功,我能练,你不能练,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比吸星邪门十倍,危险百倍,对你来说,还不如怜花宝鉴呢。”
“公子没有骗奴家?”
“当然没有,你练了怜花宝鉴,眼界高了很多,是真是假,你一看便知,提醒你一句,我的眼界比你更高,你能看出来的问题,我也能看出来,明白么?”
“仙儿明白!”
林仙儿这些年历练,别的不说,果决方面已经足够了,答应了条件之后,立刻离去,准备去盗取秘籍。
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的看守并不严密,神刀斩之类的武功秘籍只有教主知道在哪里,甚至没有秘籍,口口相传。
可这大悲赋却少有人在乎,只是被作为宝物收藏在魔教教主的卧室,魔教中人无一修行。
林仙儿如何盗秘籍林轩不想管,她能从看守严密的少林七次盗取秘籍,从魔教盗取秘籍想来也没什么难度。
……
“喂,老驼子,你就打算这么擦一辈子桌子么?”
孙驼子冷声说道:“不然呢?我还能做什么?”
“怜花宝鉴已经被人带走了,李园彻底废弃,你留在这里做什么?十四年的青春白白浪费,值得么?”
“我既已答应在这里替人家守护十五年,就得在这里十五年,连一天都不能少,我们这种人说出来的话,就得像钉子钉在墙上一样牢靠,人若无信,与禽兽何异。”
“这话说得好,就凭你这句话,我保你一命。”
“谁要杀我?”
“是来杀我的,不过杀手从来不会在意无辜人的性命,从这一点来说,你算是被我连累了。”
孙驼子差点气吐血,你连累老子,又特么要救老子的命,真他奶奶的混账。
“所以,你现在要离开了。”
“不,我只想告诉你,人,已经来了!”
“林公子这话可说错了,蓝蝎子杀人从不牵连无辜,老家伙,你可以滚蛋,这小子必须留下来。”
这声音急促、低沉,而且还有些嘶哑,但却带着种说不出的魅力,比林仙儿的媚笑还要吸引人。
那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腰细腿长胸大,该瘦的地方她绝不胖,该胖的地方,她也绝不瘦。
美貌比不得林仙儿孙小红,却有一股难以言说的魅力。
孙驼子冷冷的看了林轩一眼,转身就走,他和林轩没什么交情,自然不会为林轩挡灾。
可惜了,看不到十四年的抹布当暗器的神技了。
“你也许不知道,我要找个能令我满意的男人有多么困难,好容易才找到一个,却被你杀死了。”
林轩挑了挑眉毛:“所以呢,你要我当你的男人,那可真不巧,我喜欢年轻的,你太老了。”
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忍受别人说她老,尤其是一个年轻英俊的贵公子说她老。
蓝蝎子的脸立刻耷拉下来,冷冷的说道:“兵器谱排名算不得什么,你能第三,只是因为兵器谱不排女人。”
林轩笑道:“就算排女人,你也到不了第三。”
一句话的功夫,蓝蝎子已经缓过劲来,笑靥如花:“没错,我打不过你,所以我找来了几个帮手,林公子不介意吧!”
话音未落,小店的墙“哗啦”一声破开一个大洞,本就摇摇欲坠的鸡毛小店瞬间崩塌。
小店之外,一座座肉山挡住了去路,孙驼子恨恨的说道:“混账,你比李寻欢还要混账!”
林轩也觉得肝疼,林轩宁愿去和上官金虹生死对决,硬接李寻欢的飞刀,也不愿意和这些人打。
可没办法,人家已经把这里包围了,想落荒而逃都没机会。
“就是你小子杀了我干儿子,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杀儿子还儿子,你跪下给我当儿子,我就饶你一命。”
如果说蓝蝎子给人的感觉是魅惑,此人给人的感觉就是恶心。
林轩没有什么胖子歧视,可这人实在是太胖了,一眼望去,除了肉就是油。
第114章 嚼铁咀金
林轩穿越前,也见过各种稀奇古怪的世界纪录,世界上最重的人的记录有的说是500多公斤,有的说是600多公斤,甚至有的说是700多公斤。
具体数据林轩不清楚,可无论如何,也没有达到一吨的。
大欢喜女菩萨的重量,绝对超过一吨。
这是什么概念?远看一座肉山,近看还是肉山。
林轩这小身板可以坐在大欢喜女菩萨的肩膀上,如同挂腊肠一般挂着。
大欢喜女菩萨每走一步,都给人一种地动山摇的感觉。
“你这小白脸样貌还算周正,若是不愿意当我儿子,就陪我几天,如何?”
大欢喜女菩萨狂笑几声,拿过一只炸的金黄酥脆的炸鸡,张开血盆大口,两口就把整只鸡连皮带骨吞了下去。
咀嚼声可怕极了,任何人都无法形容得出,小孩若是听到这种声音,半夜一定会做噩梦。
林轩冷笑道:“不够,就凭你们还杀不死我,龙啸云没有别的后手了么?那边的乞丐,别装了,演戏都不会,天下哪有在当铺门口讨饭的道理。”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可这三百六十个行当总是有高有低,当铺的伙计,便属于比较高的那种。
不仅要有学问,还要有见识,更要能狠下心压价。
天下间比当铺更狠的铺子,真心不多了,在当铺门口讨饭,怕是饿死都没口水喝。
这乞丐当然是假的,他叫胡不归,是一个极为古怪的剑客。
胡不归人疯疯癫癫,剑法也是疯疯癫癫,有时精奇绝俗,妙到毫巅,有时却又糟得一塌糊涂,简直连看都看不得。
百晓生想的头发都白了,也不知该如何给胡不归排名,最终决定不排这疯子。
胡不归听到林轩的话,笑了几声,拿了一把竹剑,大步走了过来。
“我就说了,林轩不同寻常,搞那么多事情没用,直接动手最实在。”
林轩喝道:“你们一起上吧,我林轩何惧之有!”
蓝蝎子媚笑道:“听闻百晓生排兵器谱,林公子单挑第四,群战第一,不知是真是假,今日却要试上一试。”
话音未落,一条蝎尾鞭已经扫了过来。
蓝蝎子的武器和她的人一样,都是蝎子。
这条蝎尾鞭上面密密麻麻满是倒刺,淬毒的时候意外造出一种对于护体真气有极好的破解效果的奇毒。
林轩不知厉害,伸手一抓,好似被蝎子蛰了一下,左手中指钻心的疼,一收一放,食指点出一道纯阳指力,人已经退到三丈之外。
《西游记》中有一劫难便是蝎子精,倒马毒威力无穷,佛祖被蛰了一下也疼的收手,菩萨罗汉不敢近身,孙悟空的金刚不坏之躯也挡不住。
蓝蝎子比起蝎子精差了十万八千里,可这手段当真是不俗。
伊哭比起蓝蝎子,实在是差了太多。
就在林轩闪避的功夫,胡不归出手了,他这人疯疯癫癫,却又恩怨分明。
龙啸云的师父对他有恩,龙啸云用这个人情换一次出手,不管愿不愿意,都必须出手。
不同于寻常剑客修长有力的手,胡不归的手短粗,如同小胡萝卜。
这样的手,握普通的剑都握不稳,握一把细长的竹剑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一股冷劲由他的竹剑上闪烁而出,先只是细细的一条,紧接着形成一片光华,分幻出千百点银芒,将一人一剑映照得分外醒目。
掌中剑一分而二,摇出了两道银虹,向林轩左右两肋刺了过来。
两道剑光,一虚一实,让人根本无法看清何者为实,何者为虚,招式之精妙,让林轩大呼过瘾。
林轩平生所见剑法高手,以令狐冲为最,胡不归的剑法高不过令狐冲,却给人一种奇特的感觉。
剑道无涯,一剑破万法是剑道,万剑归一是剑道,灵活百变也是剑道。
胡不归这一剑灵活多变,完全不像是一个中年油腻大叔施展出的剑法,这种剑法,应该让山林间清纯文静的牧羊女施展才最完美。
林轩身子一闪,擦着胡不归的身子闪过,反手一刀削向他的肩头,却是林轩见猎心喜,不想下死手,非要看尽剑法才痛快。
就在这一瞬间,胡不归手中竹剑疯狂舞动,一片剑光裹拥着他的身子,有如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在一片耀眼的剑光影里,到处都是嗡嗡的鸣剑之声,胡不归一人一剑汇集成怒海狂涛,要把林轩卷入海底。
浮光掠影的身法展开,林轩的身子如同一片柳叶,在剑光之中来去自如,胡不归的剑气不仅没能伤了林轩,反而为林轩挡了蓝蝎子的攻势。
至于大欢喜女菩萨,这只荒古猛兽就这么看着,一手炸鸡,一手美酒,如同在看一出猴戏。
孙驼子被大欢喜女菩萨的弟子团团包围,半点武功也施展不出来,只能站着不动,绞尽脑汁想对策。
胡不归一连出了十一招,每一招都是天下难寻的高妙剑法,就凭这一手,足以排入兵器谱前八。
林轩喜不自胜,可就在胡不归用到第十二招的时候,招式变得粗陋不堪,没有半分妙处。
“胡兄这是何意?”
胡不归大大咧咧的说道:“舞剑就如同作诗,灵感来了,写出传世名篇,灵感没了,就狗屎不如,你要杀我,一刀的事。”
“你走吧,你出手一次,债还清了。”
胡不归笑道:“没,我还欠你一刀。”
话音未落,胡不归反手把竹剑插入了左肩肩窝,直透琵琶骨,他这条左臂,彻底的废掉了。
“废物还活着做什么,给我死来!”
大欢喜女菩萨大喝一声,如同响了一声雷,一吨多重的身子如同炮弹一般飞起,狠狠地向着地面砸落。
这一下林轩可以躲避,胡不归却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去。
林轩手一翻,一把飞刀出现在了手中,寒光一闪,已经插在了大欢喜女菩萨的右眼上。
大欢喜女菩萨狂笑着碾压而下,把躲闪不及的胡不归砸成了肉饼,一手拔出飞刀,放入口中大嚼起来,好似这不是一把精钢打造的飞刀,而是一根芝麻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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