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孙驼子不说话了,他本就不喜欢讲话,看到林轩指着的庄园,更加不想讲话。
那座庄园最初的名字是李园,是李家的宅子。
李家书香门第,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其中一位不仅是文探花,更是名震江湖的武探花,那是常人想都不敢想的富贵。
只不过,这位探花郎识人不明,最终,这李园成了归云庄。
一年多以前,归云庄庄主龙啸云声名扫地,少庄主龙小云意外身亡,夫人林诗音远走他方,整个庄子彻底荒废,如同鬼蜮一般。
于是江湖上有了种可怕的传说,这地方是座凶宅!
凡是到过这里的人,无论他是高僧,是奇士,还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只要一走进这大门,他们这一生就不会有好结果。
这座“凶宅”的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下雨时这里泥泞没足,高墙挡住了日色,弄堂里几乎终年见不到阳光。
但无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地活着!
这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别处可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生已厌倦,宁愿躲在这种地方,被世人遗忘。
孙驼子便是这种人,他早已完成了所谓的“使命”,早就可以离开,但他选择留在这里,继续当一个鸡毛小店的店主。
什么叫做鸡毛店?
就是专门给没有饭吃的流浪汉住的地方。
找一大片薄薄的木板,在木板上沾鸡毛,薄的一两寸,厚的三五寸,晚上睡觉的时候,大通铺上人躺好,把木板放下来,这就是被子。
下面铺干草,上面盖鸡毛,因此叫做鸡毛店。
木板沉重,若是不提前放好卡子,很容易把人压死,鸡毛腥臭,味道极其难闻。
可这对于那些穷苦的流浪汉,已经是难以言明的享受了。
因此,出去做工,或者小偷小摸,有了闲钱,那些人会给老板一部分。
这是他们最后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他们会尽全力维护。
这样一处地方,林轩这等贵公子本不该来的,可林轩来了,不仅林轩来了,呼啦呼啦一连来了好几批武林人士。
这些人操刀带剑,面露凶相,一看就非常不好惹。
孙驼子对此视若无物,只是用他那非常烂的手艺炒了几个菜端上来。
好在,来的人里面没有人是为了吃饭来的,除了林轩和一对祖孙,所有人都显得心神不宁。
林轩看着这些人,眼中闪过几丝笑意。
这些人鼠目寸光却又胆大包天,死不足惜,可他们来了,就代表上官金虹要重出江湖了。
想到此处,林轩突然觉得有些无聊,拿出一把小刀小心的修剪指甲。
必须要慢一点修,若是修的快了,十个指头修完,又该无聊了。
林轩百无聊赖,看向了那一对祖孙。
老人白发苍苍,身着蓝衫,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袋。
孙女梳着两条又黑又亮的大辫子。
这个时代,除了尼姑,每个女子都会梳辫子,可这位辫子姑娘的辫子却是最好看的,就算是林仙儿,也不如她。
除了两条辫子,最惹人注目的是她的眼睛,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比辫子还要黑,还要亮。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太纯净了,看到她,林轩大晚上守着几个废物的坏心情都好了很多。
一群人挤在一个鸡毛店喝闷酒实在是太过无趣,一个紫面少年让这个辫子姑娘唱几句,或者说书,总归是来点动静,找点乐子。
老头子抽了几口烟,说道:“孙女,你说这世上谁的刀法最强。”
“当然是那位小李探花了,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直到如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人能躲开过。”
“可惜,他已经死了。”
“谁能杀死他?”
“他自己,一个人的心若是死了,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紫面少年打趣道:“这话说得不对,就算李探花还活着,天下第一刀也轮不到他,兵器谱排名第三的,可是单刀挑少林的林轩。”
老头子看了一旁的林轩一眼,轻声说道:“林轩本人也承认,躲不过那一刀。”
“谁知道这话是真是假,姑娘可愿说说林轩。”
老头子插嘴道:“没什么好说的。”
“为什么?”
“因为他出了少林之后就隐居了,现如今重入江湖,用不了多久,就会掀起新的风浪。”
“他莫非要挑战兵器谱前两名?”
“不,只是有人要掀起风浪,怎么都不会放过这天下第一刀。”
“你怎么知道他重新出山了。”紫面少年喝道。
“因为老头子虽然老眼昏花,但没有瞎。”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都是瞎子?”
一个瘦高汉子冷笑道:“你们不是瞎子,是死人,人都要死了,知道那么多又有什么用。”
这汉子生了一张长长的马脸,脸上一块青色的胎记,显得分外丑陋。
这话一出,更是让人觉得阴冷,好似地府中的马面鬼差。
“你知道我们是谁么?”
“‘白毛猴’胡非、‘大力神’段开山、‘铁枪小霸王’杨承祖、‘水蛇’胡媚和‘南山双虎’韩家兄弟!”
杨承祖便是那个紫面少年,闻言高声大喝:“谁敢杀我!”
话音未落,一杆梨花枪已经刺了出去。
梨花枪是南宋末年红袄军首领李全的妻子杨妙真所创的枪法,使用时如同梨花飞舞,美不胜收。
杨承祖这一枪,应该有先祖半成威势。
第108章 秒杀
当年的杨家枪是公认的武林第一名枪,有虚实,有奇正,进其锐,退其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震。
身随其足,臂随其身,腕随其臂,合而为一,周身成一整劲。
杨承祖这一枪若是去卖艺,自然可以讨得满堂彩,若是用来杀人,可就是欺人太甚了。
枪法是沙场武学,想要学枪,最好去沙场转一圈,死人堆里打几个滚,这枪法就练成三两分了。
自古以来的枪法高手,哪个不是一路杀出来的。
杨承祖这华而不实的枪法,实在是侮辱杨家枪的名号。
瘦高汉子名为西门柔,是兵器谱排名第七的高手,虽然长得丑,但是为人刚正不阿,对于这种二世祖最是看不上。
伸手一抓,抓过枪头,轻轻一扭,铁枪头便被扭了下来。
杨承祖不敢说话了,六人对视一眼,聚在了一起,互相吹捧,互相打气。
打把势卖艺的功夫还能用来糊口,互相吹捧却一点用都没有。
好话听得多了,逆耳良言就听不进去了。
若是杨承祖把用来耍帅把妹的时间用来练枪,在沙场上冲几个来回,把杨家枪练到六七成火候,也不会在面对上官飞的时候乖乖束手就缚。
寒风呼啸,一群人头顶金钱站在小店外面,包括林轩。
为何如此?林轩觉得无聊,想要找点乐子。
要风度不要温度的胡媚打了个喷嚏,金钱掉落在地,当即面色惨白。
金钱落地,人头不保。
自从上官金虹重新归来,这句话便是真理,任何想要挑战这句话的人都成了尸骨。
只有一条腿的诸葛刚轻松擒拿想要反抗的胡媚,轻声说道:“你临死之前,我们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
林轩闻言开始打岔:“什么要求都可以提?”
“你若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我们可以替你去做,你若有仇未报,我们也可以替你去复仇,你若是想要一口金棺材,我们也可以满足。”
林轩伸手拿下铜钱,一边把玩一边挑衅:“好,我要三颗脑袋作为三牲祭品,你们可以做到么?”
“对于我们金钱帮而言,做不到的事情似乎不多,你想杀哪三个人?”
“这倒也是,我要的三颗脑袋对于旁人来说困难无比,对于你们金钱帮的人来说却是轻而易举,听好了,我要上官飞,荆无命,上官金虹的脑袋陪葬。”
诸葛刚瞪起三角眼,阴声说道:“今日若是让你死的容易了,老夫的名字倒过来写。”
“你们自己说的,无论什么条件都可以,怎么说话不算话呢?”
上官飞冷笑道:“规矩是人定的,改一改就好了,今日我们不杀你,却要把你做成人彘,你觉得如何?”
“规矩定了就不能随意更改,金钱帮有资格改规矩的唯有上官金虹,你上官飞名义上是少帮主,可只要上官金虹还能生儿子,你这少帮主就是个屁。”
上官飞闻言脸色更冷了,林轩说的,正是他最在乎的事情。
上官金虹教育严苛,对于上官飞没什么好话,使得上官飞内心极度偏激。
一度认为那个和死神一样的荆无命抢走了属于自己的父爱。
却不知,亲生父亲,怎会把儿子训练成杀人的凶器。
林轩毫不留情的打脸,上官飞闻言大怒,喝道:“你想逼我杀死你,我偏不,我要用一百种酷刑折磨你三年,让你受尽痛苦而死。”
“杀我,你老子都费劲,更别说你这废物了。”
说完,林轩走到杨承祖身前,拿过他手中没了枪头的枪杆,一个耳光打了过去。
“杨家枪是忠义之枪,百折不挠,百战不屈,就你这十八流小角色,枪法学了不到半成就出来行走江湖,祖宗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杨承祖不仅没有羞恼,反而略带奉承的说道:“敢问前辈可是我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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