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林轩在笑傲世界闲着没事的时候把永乐大典尽数看了一遍,文采不见得如何,见识却是十足十的广博。
李寻*欢更不用说,人家是货真价实的探花郎。
杠了一路,终于到了有人烟的地方,铁传甲笑呵呵的去安排食宿,心说不知哪来的小子,竟然有这等本事,他已经有很多年没听过少爷的笑声了。
小镇不大,旅店更小,被风雪留在这里的旅客极多,显得分外拥挤。
好在,钱能通神,林轩身上一文钱没有,铁传甲身上却带了大笔的银两,人高马大的肌肉壮汉加上银两,不管是客房还是酒桌都能空出来。
乡村小店没什么好吃的,两人也不挑剔,有一搭没一搭的喝酒聊天。
为何是两人?因为铁传甲闲不住,这么一个小破地方,也要打探一下消息。
屁大点的地方,扫一眼就打探完了,果然,不足三分钟,铁传甲便到了桌前。
铁传甲看了看酒杯,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可他管不了自家少爷,只盼这个天上掉下来的林公子能够劝劝,不求戒酒,少喝两杯也行啊。
“少爷,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口外押镖回来。”
林轩好奇道:“怎么,要玩玩劫镖的把戏么?”
铁传甲笑道:“就这小镖局,怕是不值得林公子出手,哦,押镖的人是‘急风剑’诸葛雷,林公子可识得?”
林轩道:“听说过,一个运气极好的人。”
“为何这么说。”
“就他那三脚猫的功夫和爱显摆的臭脾气,若是运气不好,也不能活到现在。”
似乎是映衬林轩的话,林轩话音未落,诸葛雷已经开始大声吹嘘,他带来的几个镖师知道他的脾气,一句一捧,简直像是在说群口相声。
铁传甲悻悻的说道:“林公子睿智,这狂徒能活到现在,运气当真不错。”
“不过他的运气已经挥霍光了,我看,他活不过今日。”
铁传甲目光微微一缩:“莫非林公子要动手劫镖?”
劫镖这等事情铁传甲懒得管,他只是担心林轩坏了自家少爷的名声。
林轩指了指门口:“不是我,是门外的人。”
门外果然来人了,碧血双蛇,近年黄河一带的江洋大盗,心狠手黑,背后的血红披风传闻是用鲜血染红的。
这话当然是屁话,鲜血干了就成了黑色,就算真是血染的,也该是黑披风。
可碧血双蛇没有反驳,他们这等中层武者,最是在乎名头。
“碧血”说的是披风,“双蛇”说的自然是容貌,这两人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身子细长,和毒蛇倒也有几分相似。
碧血双蛇的武功在铁传甲眼中算不得什么,更别提林轩李寻*欢了,可在诸葛雷眼中,这两人却是强的不能更强的敌手。
诸葛雷一剑斩开十来个虾球,黑蛇却能一剑把分开的虾球穿起来,凭这一手,诸葛雷便是拼死也敌不过。
为了活命,他选择交出假包裹,并在地上爬了一圈。
一个武功低微的狂人是很难活这么久的,诸葛雷还活着,因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狂,什么时候该怂。
铁传甲有心试探林轩的武艺,问道:“林公子,这一剑如何?”
“厨子的武艺,切菜还不错,杀人就算了。”
两人说话的语气重了一些,旅馆内又静悄悄的,不可避免的被碧血双蛇察觉。
黑蛇冷笑道:“不知阁下的剑法是用来做什么的,若是连厨子都比不过,怕是要下辈子再去学了。”
林轩笑了笑,正色道:“知道么?在这个世界上,好人不会死,坏人也不会死,只有愚蠢的人才会死,我若是你,就跑得远远的,隐姓埋名,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舒服日子,否则,活不过今天。”
“那就要看是你的剑快还是我的剑快了。”
林轩笑道:“我不用剑,我用刀,你想被用剑的人杀死,那也容易,看看你的身后。”
碧血双蛇身后,正是阿飞,初出茅庐想要建立名望的阿飞。
阿飞虽然初出茅庐,却也深谙挑衅之道,一句“你的脑袋只值五十两银子”便惹得黑蛇大怒,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比起阿飞的快剑,黑蛇的剑法确实只能用来切菜。
事情平息了,碧血双蛇一死一逃,可阿飞等到的不是诸葛雷的感激,而是一招毫不留情的背刺,江湖险恶,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诸葛雷死了,额头上插着一张铁牌,咽喉上插着一把飞刀,他若是还不死,那就不是诸葛雷,而是金刚狼。
林轩冷笑道:“我早就说过,愚蠢的人才会死,你怎么就不信呢?”
铁传甲眼中精光闪过,赞道:“公子好快的手。”心中却在思索到底哪家弟子会用这等奇怪的暗器。
“不值一提,比李兄还是慢了一些。”
第91章 搅动风云
若是寻常江湖人听了林轩的话,怕是会在心中大骂无耻。
一个江湖客,发暗器的速度比小李飞刀略逊,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
当然,也只敢在心里说说,只看林轩这一手,已经可以入兵器谱前十了,在人命如草芥的古系武侠世界,没有人会随意招惹一个独行高手。
阿飞拿起一坛酒,对李寻欢说道:“我有钱了,我请你喝酒。”
林轩伸手夺过,一仰脖子,喝了个干净,随后大步离去:“坐了李探花的马车,喝了阿飞的酒,自当为你们解决麻烦,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一伸手,从诸葛雷头上拿走铁牌,玄铁打造的宝物,给这末流货色陪葬太跌份了。
林轩选择跟着李寻欢,只是为了看这个世界的武力体系,小李飞刀太强,不敢试,阿飞却是个不错的选择。
古系和金系不同,有千奇百怪的招式,也有速度为王的高手,阿飞这一剑全是破绽,但速度快,出手稳,在攻击到他的破绽之前,对手已经死了。
这等剑法,不管是独孤九剑还是正反两仪都没有什么意义。
见到阿飞出手,林轩已经确认阿飞的武功比不过自己,既然如此,还留在这里做什么,搅动风云才痛快。
林轩不是一个喜欢搅闹江湖的人,在笑傲世界,林轩可以说是武林泰山北斗,但大部分时间都在绿竹巷隐居,极少过问江湖事。
到了这个世界,林轩心思郁闷,想要大杀一通缓解一下,反正这个世界称得上是好人的人两只手肯定数得过来,其余的人,爱死不死。
按照剧情,林仙儿假扮的梅花盗大肆作案,搞得人心惶惶,武林中人多有悬赏,林仙儿扬言,谁能击杀梅花盗,无论长幼僧道,必然下嫁。
这般作为,说白了,就是为了刷声望,保住天下第一美人的名声。
效果确实不错,名声越来越响,与此同时,一件宝物的名声也响亮了起来,那便是武林三宝中的金丝甲。
梅花盗杀人,会在敌人胸口留下梅花掌印,算是独门标志,而金丝甲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对于梅花盗有所克制。
江湖盛传,欲杀梅花盗,先得金丝甲。
其实这话也是炒作,金丝甲固然是宝物,却也只能防御刀砍剑刺,掌力属于钝击,靠的是力量,就算金丝甲挡住指尖锋锐,也挡不住掌心力道。
至少林轩一掌下去,偷了金丝甲的洪汉民肋骨已经全部折断了,骨刺刺入他的五脏六腑,华佗在世扁鹊重生也救不了他。
伸手一抓,抓起金丝甲,随手一卷收了起来。
客栈老板颤颤巍巍的走了过来,托盘上是一壶酒:“公子,可……这壶酒可还要……要么?”
林轩冷笑道:“二十年前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的‘紫面二郎’孙逵,连和人正面交手的勇气都没有么?”
古龙世界,随随便便一个店小二都很可能是高手,更何况是店老板,这家店,没一个好货。
林轩话音未落,孙逵已经一拳打向了林轩后心,同时到来的,还有水桶腰老板娘的金钗。
二十年隐居,妖娆妩媚的蔷薇夫人已经胖成了水缸,金丝甲全部摊开,最多也就是给她做半个肚兜。
寒光一闪,孙逵的右手和蔷薇夫人的左臂已经掉在了地上,不等二人求饶,又是一道寒光闪过,两颗人头飞向了半空。
轻轻一踢,蔷薇夫人的金钗如同子弹一般射出,把外面观察了很久的黑心妙郎君花蜂心口上多了一个窟窿。
林轩拿了金丝甲,一个闪身,已经消失无踪,林仙儿假扮的伊哭到了这里的时候,等待她的只有三具尸体。
林仙儿摇了摇嘴唇,暗骂一声,快步离去。
……
醉仙居,武侠世界第二连锁酒楼,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个富家公子把整间酒楼买下,然后在最亮眼的位置挂上了一件宝物。
金丝甲,近些时日被炒作的最火热的宝物,在江湖人看来,只要得了这金丝甲,金钱,美人,江湖地位,什么都有了。
既然如此,那还等什么,买,不卖就抢。
林轩无名无号,随便安个罪名也就是了,这等事情这些正道少侠大侠们做得多了,也不差这一件。
只可惜,他们碰上了一个吃生米的,不管是谁来,不管来几个,都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林轩手下,从无活口。
一连过了五天,终于来了一个硬茬子,藏剑山庄少庄主,天山“雪鹰子”的弟子游龙生,江湖年轻一辈最顶尖的剑客,同时也是林仙儿的王牌舔狗。
和金庸笔下的游坦之一时瑜亮。
游龙生到醉仙楼的时候,林轩正躺在一张软榻上小憩,身边是城里最大的青楼怡红院的四个青倌,为林轩捏肩捶腿。
穿越这么久,林轩早就已经习惯了有人伺候的日子,找合格的侍女很难,找几个青倌却很简单,事实上,比这些青倌更懂得伺候人的,或许只有皇宫的侍女了。
游龙生鄙视的看了林轩一眼,冷笑道:“你就是林轩?”
“是。”
“金丝甲在你手里?”
“是。”
“什么代价?”
“赢了我。”
“赢了你,你这小子,误打误撞得了金丝甲,杀了几个废物就这般大意,赢你,我只需三分力,你连知道我名字的资格都没有。”
林轩斜了游龙生一眼,心不在焉的说道:“游龙生,藏剑山庄少庄主,据说是那什么天山飞鹰的传人,上中下三剑第三剑练得炉火纯青,江湖人少有人可比。”
四个青倌闻言,纷纷捂嘴轻笑,林轩这话忒不是人话,什么叫上中下三剑第三剑练得炉火纯青,不就是说人下贱么。
游龙生一字一顿的说道:“家师天山雪鹰子,你敢辱我师门,今日必不饶你,你们四个快快滚开,本公子不杀无辜。”
林轩抬手示意四个青倌退下,扭了扭身子,从软榻上缓缓走下,穿着一身宽松的睡衣,歪七扭八的站在游龙生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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