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子很凶 第312章

作者:关关公子

  吴忧听到这里,眼神微微一凝,凑近了几分:

  “让薛承志杀人夺玉器?”

  常侍剑眼神略显无奈,摆了摆手:“薛承志又不傻,怎么可能帮吴王杀肃王世子,真要杀许不令,也不可能让你我传话,主要还是为了玉器。薛承志是江湖人,搜集玉器找《通天宝典》合情合理,不会让许不令怀疑。而且薛承志江湖地位超然,整个江南能和许不令面对面谈事儿,许不令还不敢造次的,只有他了。你把吴王的牌子和这把刀给薛承志带过去,让他以此宝刀将玉器换回来,今后吴王会给泰州当地的官府打招呼,六合门走镖的事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彼此互惠互利。”

  吴忧轻轻点头,说起来也算个简单差事。

  江南的武人圈子不大,薛承志是当之无愧的龙头老大,所在的六合门开创的六合枪,至今还是大玥军伍必修的一门功夫,只要是从军的基本上都会两手。因为这个原因,大玥的军伍将门都比较敬重薛承志,十年前铁鹰猎鹿,朝廷也没动六合门。

  薛承志年纪比较大,和老剑圣祝稠山是一辈人,遵循老派江湖人的传统,和官府的界限划的很清,主要营生是帮江南商贾压船。江湖人押镖一般不看箱子里装的什么东西,收了银子就会给你送到地方,因此很多走私的大户都会找私镖帮忙押送,官府收不上税自然会沿途堵截找麻烦。

  若是吴王给泰州的官府打声招呼,对六合门押的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薛承志也不想和官府起冲突,自然会乐意。而拿宝刀和许不令换玉器,也不伤和气,凭借薛承志‘铁枪双雄’的名声,许不令恐怕也不敢不给面子。

  野道人吴忧摩挲着手指,把桌上的宝刀滑到了身前,蹙眉道;

  “今天晚上,许不令把杨映雄宰了,常兄可知道此事?”

  常侍剑用手绢擦了擦嘴,摇头道:“人死不能复生,知道又能如何。”

  “吴王会不会为此动怒?”

  “这个……”

  常侍剑稍微琢磨了下,叹了口气:“杨映雄能在金陵做这么大,肯定是吴王在背后打过招呼。南山港每年收那么多真金白银,还不都是给了吴王,不然我打鹰楼和其他势力,靠什么吃饭办事儿?这么一刀把杨映雄剁了,相当于在吴王身上割了一块肉,岂会不动怒。”

  打鹰楼三年前才和吴王接触,也是从那时开始疯狂招揽人手扩大规模。行走江湖也要吃饭穿衣,招纳的人手总不能他们自己掏钱给打鹰楼办事,打鹰楼又不绑票劫道做生意,银钱的来源肯定是得靠背后的大金主吴王。

  吴王在谋划大事儿,暗中培养的势力不止打鹰楼,这些财政支出见不得光,都是从各种灰色地带挤出来的,南山港没了确实是掉了一大块肉。

  吴忧点了点头,稍微思索了下:“许不令杀了杨映雄,南山港肯定不好继续收银子。吴王既然动怒,会不会对许不令……”

  常侍剑自然明白意思,摆了摆手:“这种事儿,连我都不可能知晓,也轮不到我们操心。许不令马上要动身去杭州,路上就得下手,时间仓促,你速速把话给带过去……对了,让薛承志注意分寸,别两句话不对失手把许不令弄死了,上面特地叮嘱过这事儿……”

  吴忧安静聆听常侍剑吩咐,手指轻敲桌上的宝刀,眼珠稍微转了几下,才点头:“常兄放心,交给我即可。”

  说完站起身来,提着黑布包裹的长刀快步出了客栈。

  常侍剑安排完了事情,又叫了一碗面,坐在桌前想了下,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起身出门想在叮嘱吴忧几句,只可惜街面上空空如也,轻功超绝的吴忧早已经失去了踪影……

第四十三章 查岗

  连夜小雪将金陵城的屋顶和围墙染成了白色,顽童在巷子里小跑,捏着小雪球追逐打闹;窝在巷子拐角的乞儿拉紧了身上的破被褥,眼神麻木望着天上的雪花。

  江南极少下雪,雪大到能捏雪球,可以说是近些年来头一次。

  “夫人,怎么这么多乞丐,今年雪这么大,怕是要冻死好些人……”

  月奴撑着小伞走在陆红鸾背后,时而掏出几枚铜钱,丢到街边乞儿的破碗里,从陆家大宅走到这里,荷包里的银钱都施舍干净了。

  陆红鸾手腕挎着食盒,淡蓝长裙外罩着狐裘,翠绿耳坠在风雪中摇摇晃晃,熟美脸颊上也带着三分愁色。她本来还挺喜欢外面的雪景,不曾想出来遇到了一堆面黄肌瘦的乞儿,在长安的时候很难看到这些,幼年时的金陵城也没有此类场景,此时才察觉到秋天的水患有多严重。

  “待会回去了,让大哥多在城外搭几个施粥的铺子,天公不作美,也没办法……”

  陆红鸾幽幽叹了口气,一个女人家,除了心生怜悯也做不了什么,沿途没有再停留,快步来到了萧家书楼后方的巷子。

  今天早上天还没亮,陆红鸾便早早的爬了起来,自个跑到厨房做了些精美吃食,然后就带着月奴出门来找许不令。

  月奴听说了昨晚诗会上的事儿,知道夫人不喜欢许不令杀人,以为夫人是来找许不令的麻烦,想了想,走在身后开口道:

  “小王爷杀杨映雄,是为民除害,夫人莫要怪小王爷……”

  “我怪他作甚,他一晚上没回来,怕他出事儿了,过来看看。”

  “小王爷和萧大小姐在一起,怎么会出事儿……”

  “就是因为和萧绮在一起……”

  陆红鸾正想说什么,忽然察觉不对,连忙闭上了嘴。

  月奴从小陪着陆红鸾长大,对自家夫人的脾气最是了解,瞧见陆红鸾的模样便明白了意思,偷偷笑了一下。

  天色尚早,陆红鸾来到书楼后巷,正好看见萧绮站在三楼的窗口,用木梳打理着柔顺的长发,目光盯着金陵城的雪景,脸色同样有些凝重。

  从巷子里看楼上,角度差的缘故,陆红鸾自然只能看到刚刚起床的萧绮一个站在窗口,屋里是什么样看不到,不过许不令昨天一夜未归……

  陆红鸾眼神显出几分狐疑,觉得自个的宝贝疙瘩肯定也在屋里。说不定是两个人昨天一起去参加诗会大闹了一场,晚上回来,萧绮被许不令的男子气概折服,然后就……

  念及此处,陆红鸾淡淡哼了一声,想低着头从屋檐下进后门,偷偷摸摸跑上去进屋看看。

  只可惜萧绮可不是会发呆的人,余光瞧见陆夫人走过来后,便望向下方,微笑道:

  “红鸾,你怎么来了?”

  陆红鸾见被发现踪迹,也不藏了,恢复了端庄稳重的模样,扬起脸颊:

  “大小姐,令儿昨晚在你这睡着?”

  ?

  萧绮俏脸儿微微一僵,昨晚上许不令是想睡她屋里来着,她严厉呵斥把许不令撵出去了,可还是被占了些便宜。见陆夫人问起来,萧绮解释道:

  “许不令昨晚睡在客房。”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儿,陆红鸾心思可比萧绮还敏锐,当即就眼神古怪回应了一句:

  “令儿自然是睡客房,大小姐解释这个作甚?”

  “……”

  萧绮眨了眨眼睛,没想到陆红鸾还在话里给她下了个套,当下很坦然的微笑道:

  “许不令过来提亲,事情尚未定下,有些事情自然得解释清楚。”

  陆红鸾见萧绮这么坦诚,也不好继续酸萧绮,缓步进入了书楼。

  许不令一直在窗口偷瞄着,见陆姨跑过来查岗,忙把布料极好的黑色肚兜藏进怀里,出门前去迎接。

  房门刚打开,便瞧见萧绮从屋里跑了出来,拦在身前,眸子里冷若冰霜,伸出手:“许不令,把东西还给我。”脸上的表情和语气,与以前湘儿丢了荷花藏鲤一模一样。

  许不令做出疑惑模样,看着身前的冷艳美人:“什么东西?”

  萧绮十几岁就开始操持偌大家业,又心智过人,可不是那种羞答答不敢开口的女子。

  “把肚兜还给我,不然我就把这事儿告诉红鸾,她最重规矩,知道你动手动脚,必然生你气。”

  许不令略显无奈,眼神指了指楼梯:

  “你去说吧。”

  萧绮注视着许不令的双眼,认真而专注:

  “你以为我不敢开口?”

  许不令从来不吃这套,认真点头。

  萧绮胸脯起伏几次,抬手就往许不令怀里伸,想自己找出来,结果自然被许不令捉住了手腕,还来了句:

  “男女授受不亲,大小姐请自重。”

  楼梯口已经响起了脚步声,萧绮忍无可忍之下,还是忍了,抽回手看向了别处,淡淡哼了一声。

  陆红鸾来到三楼,自然也不好询问昨晚两个人有没有干出格的事儿,拿出了早上准备的膳食,三个人便一起在屋里吃粥,聊些个闲话家常。

  萧绮定力十分出众,哪刚被许不令欺负过,在陆红鸾面前也没有露出半点异样表情。

  陆红鸾则眼神有点古怪,不时的偷偷瞄两人一眼,似乎是在寻找什么蛛丝马迹。

  许不令肯定是老实喝粥,不插两个俏佳人的嘴。

  三个人就这样做着,约莫过了小半个时辰,萧家的大管家花敬亭走了上来,在门口敲了敲房门:

  “大小姐。”

  萧绮起身过去,听花敬亭小声诉说了几句什么,许不令自然没有偷听。只是萧绮听完汇报后,脸色稍微严肃了几分,回头看了许不令一眼。

  许不令见状偏过头来,询问道:

  “出事儿了?”

  萧绮眉锋紧锁,走到桌前坐下,轻声道:

  “你让我打听钟离楚楚的消息,下面的人打听了一番,刚刚把消息传回来。钟离楚楚在洪山湖一带,不知怎么的惹了洪山水寨,听探子说整个洪山湖的水匪倾巢而出,漫山遍野的追杀,钟离楚楚好像被困住了……”

  许不令眉头一皱:“她做了什么?”

  萧绮摇了摇头:“不太清楚,只听说前天晚上,洪山水寨的人都疯了,好几百个水匪抱在一起,拉都拉不开……”

  “嘶——”

  许不令满眼震惊。

  陆夫人则脸色一红,有些好奇:“几百个男人抱在一起,做什么?”

  萧绮哪里好意思说,轻轻蹙眉道:“恐怕是用了什么药物,才让那些水匪发了疯,而且还很嚣张的在水寨大门上写下了‘南越夜九娘携徒到此一游!’,江湖上都快炸锅了……若真是如此,那俩疯婆子,恐怕凶多吉少,要不要我派人去看看?”

  “我自己去吧。”

  许不令揉了揉额头,酝酿半天也不知该怎么评价,也害怕那师徒俩玩脱了,起身和陆红鸾萧绮告别后,便轻装简行,带着夜莺朝两百里外的洪山湖飞驰而去……

第四十四章 疯婆娘(171/486)

  风雪连天,四野苍茫。

  金陵城北侧的官道上,两匹雄壮烈马卷着风雪疾驰,骇人听闻的速度,惊的路边酒肆中的旅人探头观望,眨眼的功夫,眼前便只剩下了两个黑点。

  江南的马多半不大,和在漠北都能称之为马王的追风踏雪比起来,说是骡子都有点抬举。就这还是许不令照顾夜莺的马速,没有全力奔行的情况下。

  飞驰的马蹄带起地面的泥土和积雪,夜莺坐在和身形不大匹配的高头大马上,长剑挂在马侧,身上罩着黑色披风,大辫子在脑后飞舞拉成了直线,眼睛盯着前方道路,叙述着刚刚打听而来的情报:

  “……洪山水寨约莫有千余人手,附近州县都派人清剿过,因地势太差无功而返,后来就搁置了。今年秋天闹了水患,江南流民激增,不少人都逃到了洪山水寨,演变成了现在的规模……近几个月洪山水寨四处劫掠,前后绑了十几家的公子,索取银钱恐怕有百万之巨……”

  许不令手持缰绳,马槊和兵刃挂在兵器勾上,身上的白袍外也多了件披风。听到这里,他皱了皱眉:

  “百万两白银?”

  夜莺点了点头,脸蛋儿上有些感叹:“没错,江南和我们西凉不一样,那十几个家族还都是经商的小家族,直接掏了百万两现银出来赎人,连讨价还价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