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轮回鸣人 第1026章

作者:骑驴追火箭

“说实话,这个游泳池未免也太脏了吧。”

“嗯,从一年前案发之后就一直没有使用过,所以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可以理解啊,毕竟这里死了人了。”

“不过还真是怀念呢,”本堂瑛佑撑着雨伞走上前一步,“我记得我小的时候就经常在这个游泳池里玩……啊!”

本堂瑛佑本来伸手去扶泳池边扶扶手,结果因为沾了雨水而变得shi滑,本堂瑛佑一个不小心没有扶稳,身体晃了一下之后立刻摔倒在地,浑身都沾满了泥水。

看着本堂瑛佑再次展现出来的身体搞笑,田端菊代的表情似乎隐隐抽搐了一下,而剩下的四人全部捂脸。

“我就知道,这个家伙又来了。”

第三百七十七章——死亡的讯息,来自黄泉的杀人者!

本堂瑛佑有着身体搞笑的天赋异能,不管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摔倒,这次在奥平家也算是表演了一次。

因为身上已经沾满了泥水,所以这身衣服自然是没办法再穿了,为了照顾本堂瑛佑这个迷糊蛋,所以大家只能先回到了屋子里,给本堂瑛佑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不好意思,只有去世的锻吾的衣服尺寸合适。”

“没关系。”穿死人的衣服感觉实在是不吉利,不过本堂瑛佑这个单细胞生物倒是不太在意。

鸣人看了本堂瑛佑一眼,道:“这么说来,锻吾先生应该也是个小个子吧。”本堂瑛佑身高不高,和小兰差不多,以男生的角度来说,算是比较瘦小的体型了。

“不过这个衣服稍微有点肥。”

“嗯,锻吾他个子跟你差不多,不过因为很喜欢健身,所以要强壮一点。”

依然是那位面无表情的田端菊代女士,打开门从外面走了进来,语气平淡地说道:“衣服已经在洗了,请稍等。”

“对了,菊代。”奥平詠子转头看着自己家的平淡女佣,道:“厨房里没有咖啡啊。”

“是吗?我是把咖啡豆放进咖啡机之后才出去的。”

“啊,濑川管家,你知道厨房里的咖啡去哪里了吗?”

“这个我不知道。”

“难道是老爷等不及了,所以自己拿走了吗?”

田端菊代说着最有可能的情况,而从楼上突然传来了一阵什么东西掉落在地上,摔成了碎片的声音。

“这是什么声音?!”

“好像是从老爷的书房里传来的,我去看看。”

“麻烦你们了。”

田端菊代和濑川管家立刻向着二楼走去,毛利小五郎用眼角斜睨着本堂瑛佑,脸上似乎有些笑意,道:“看来应该是之前的那个大花瓶吧。”

“不会的。”本堂瑛佑摇了摇头,“那是角藏叔叔最喜欢的一个花瓶,价值五千万日元呢。”

“价值五千万日元的花瓶,刚刚就差点被你打破了。”鸣人随手敲了本堂瑛佑一拳,道:“要是你真的把那个花瓶打烂了,我看你怎么赔哦。”

轰隆!

天空中突然一个猛烈的雷电打下,让这个家的电路都短暂超载,整个房子里的所有电灯全部熄灭,而从二楼传来了奥平角藏凄厉的惨叫。

“别开门啊!”

“出事了!”

鸣人和柯南立刻察觉到出了问题,快速向着二楼冲去,但是还是晚了一步,在他们跑到二楼的时候,书房的门已经被田端菊代和濑川管家打开,而奥平角藏则被悬挂在书房的中央,左右摇晃着,在雷光的照耀之下,他的样子显得异常恐怖。

“老爷?!”

随后赶来的奥平詠子惊惧地看着房间中自己的丈夫,下意识地要冲进去。

“不行啊,夫人,里面还有花瓶的碎片啊!”

田端菊代一下子抱住了奥平詠子,两个人一起跌倒在了地上,鸣人伸手重新打开了书房里的电灯,还好刚才的闪电只是让电路暂时超载而已,没有全部烧坏掉,电灯还可以使用。

“小兰!快去叫救护车和警察!”

“是!”作为全世界报警最勤快的人,小兰立刻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拨打急救电话。

毛利小五郎和濑川管家合力把吊在半空中的奥平角藏放下来,而鸣人则第一时间开始查看这个书房里的一切。

和鸣人他们之前来的时候一样混乱,到处都散落着各式各样的书籍,而在旁边的一个推车上整齐跌放着一部分的书籍,看起来应该是准备收拾的,而本堂瑛佑所说,奥平角藏最喜欢的那个价值五千万日元的四象花瓶,此时已经掉落在了地上,从中间摔成了两截,地上散落着一些花瓶的碎片。

伴随着熟悉的警笛声,目暮他们以最快速度赶到了案发现场,并且带来了一个糟糕的消息。

“很遗憾。”目暮目光沉重地看着这个房子的女主人奥平詠子,“你的先生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抢救无效,已经过世了。”

“怎么会,不会的……不会的!”

奥平詠子心中一阵伤感,虽然对自己的丈夫有着无数的抱怨,但是那毕竟是她相处了十几年的丈夫啊,却没想到会在今天这个时候突然得到他的死讯,心中哀伤悲痛之下,奥平詠子跪坐在地上,掩面痛哭了起来。

“夫人,擦一下吧。”田端菊代脸上似乎天生就缺少表情,哪怕是在死了人的情况下,她的脸上也是一样的平静,将纸巾递给了奥平詠子。

“谢谢。”

已经处理过很多很多的杀人案,所以目暮也没有浪费太多时间,而是直接进入了办案程序。

“那么请问最先发现死者的人是谁呢?”

“是我还有菊代女士,”那位好好先生,濑川管家举起了自己的手,“当时我们在楼下听到书房里传来了什么东西打破的声音,马上赶过来敲门,但是却没有什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