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雕魂师的万界之旅 第174章

作者:有道言

“既然还和速度有关,那想必还能以极快的速度飞行对吧?”古乐抱着双臂,直勾勾的盯着奥斯卡。

那双锐利的目光让奥斯卡差点想给古乐跪了,奥斯卡当即开口,打住了古乐的话,苦笑道:“乐哥啊,你怎么什么都猜得到啊……你可别再说了,再说我都没话题得意了。”

“是的,和乐哥说的差不多,我的第三魂技,是能以凤尾鸡冠蛇的速度持续飞行一分钟时间!没有副作用哦!”奥斯卡挺着腰板,眯着眼,自信的笑道。

闻言,众人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刚才凤尾鸡冠蛇的速度有多快,七怪们可是有亲身体验,如若不是凭借着人类身姿灵巧,还有地形优势,众人联合封锁,哪怕是所有人中速度最快的朱竹清都要追不上这几度想要逃跑的凤尾鸡冠蛇。

虽然限制是一分钟时间,但想来只要以后奥斯卡魂力等级上去了,这个限制会得到削弱,延长至更长的时间。

如此看来,奥斯卡会被院长和古乐他们称为可能是日后最强的食物系魂师,完全是有理由的。

宁荣荣虽然也为奥斯卡获得了一个好魂环而高兴,但也不禁紧蹙起眉头,为自己的未来感到担忧。

七宝琉璃塔,未来真的不再会是天下第一辅助武魂了吗?

这么想着,她又下意识的看向了古乐,像是想到了什么,连连摇头。

古乐感受到了某只少女的目光,瞥了那只小姑娘一眼,眯起了眼睛,“我感觉到有人在打我的主意。”

“欸,那是……”就在众人都在为奥斯卡庆贺的时候,唐三却像是瞥见了什么东西似的,整个人浑身僵硬了一下,旋即眼睛亮光闪烁不定的像那东西靠近过去。

他速度极快的移动着,穿过一片茂密的叶林后,终于停了下来,他怔怔的看着地上那一撮小草,随后喜色如潮水般席卷脸上,忍不住大笑起来,“哈哈哈,果然是它!居然这都能被我碰上。”

“虽然不是极品,仙品药草,但也是珍品范畴,这朵千影草,只要我服下一定能让我……”正当唐三忍不住伸手去采摘这朵珍品药草的时候,一抹巨大的黑影突然遮天蔽日般笼罩住了他,唐三瞳孔骤缩,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一般,地上前行一滚,顺带顺手拔下千影草便开溜。

发现唐三离队后的众人,赶到了这里,看到唐三身后的巨大生物,众人怔住,都同时想起了古乐曾说过的一句话。

“小三,你果然命犯蜘蛛啊!”马红俊瞪着眼睛,指着唐三身后的一头人面魔蛛忍不住大喊!

一百二十二 二明:想念小舞姐的六年二百三十二天……

“别看戏了各位,快来帮忙!”唐三眼皮狂跳,一边跑一边叫道,内心在无语凝噎,为什么能在这里碰见人面魔蛛啊。

看唐三狼狈的背影,众人磕了一根解毒小腊肠后便要一扑而上。

可谁知道那人面魔蛛突然身形一顿,停下了凶暴的追击,整个蜘蛛开始战栗起来,随后发出难听的怪叫声,一下子破开一边的茂密树林,遁入其中。

人面魔蛛的离开并不让史莱克一行人感到惊喜,反而是因为感受到了某种前所未有的压力,一瞬间,所有人都背脊发汗,状若惊恐的回过头去。

大地在不断震动,仿佛有什么巨物在震地靠近。

众人紧紧凝视着那五米多高的树群之上,赵无极和柳二龙两人向前缓慢迈出步伐,同时武魂附体将各自的魂力飙升到极限状态。

小舞俏脸微白,她呆呆放空的脑袋里不断回响着古乐曾说过的一句话:“你会被猩猩带走哦……”

去森林的预言,已经实现了。

他们现在就在星斗大森林。

小三命犯蜘蛛的预言,也一定程度实现了。

他碰上了一只人面魔蛛,差点把他偷袭成功。

那么,猩猩过来带走她的语言,等会儿也一定会实现。

这股气息,威压……

小舞实在太熟悉了,这特么要是不是自己好兄弟泰坦巨猿二明,还能是谁啊?

果然不出小舞所料,下一秒,小舞就看到了一个惊天巨头。

通体如焦黑的黑炭,皮肤纹理只有细看才能发现那粗糙如磨砂的肤质,双瞳如两点橘金色的星光和身体表面星辰般的微闪纹路交相辉映。

那黑黝黝的猩猩脸上是一对饱含深情与思念与幽怨的眼睛,那复杂的眼神把小舞给头疼坏了。

现在这场合,不适合亲人相见,也根本不能和它相认。

二明的出场,已经把史莱克一行人给吓坏了。

……

泰坦巨猿二明的内心日记……

我叫二明,是小舞姐给取的名字,我很喜欢。

虽然听着很二,但因为是小舞姐取的,所以我很喜欢。

我有一个大哥叫大明,也是小舞姐取的名字,它和我都是整个星斗大森林里的扛把子。

有我们兄弟俩在,整个星斗大森林都处在相对安全的环境,我们保护着渴望受到我们庇护的魂兽,击退过度嗜杀的凶残人类。

老实说,我不喜欢人类,反感人类,小舞姐的妈妈就是因为人类死的,所以我很讨厌人类。

但是,小舞姐没有和我们一样选择通过魂兽渡劫的方式突破十万年界限,而是选择了幻化人类。

我知道小舞姐幻化人类是想为她的母亲报仇,我和大明也尊重她的选择,但是……她选择了在未彻底定型人身之前离开了森林,我很想她……

小舞姐离开的第一天,想她。

今天我站在了小舞姐的兔子窝前发呆了一整天。

小舞姐离开的第二天,想她。

今天我看着在小舞姐还是兽身的时候,她平常会去梳洗毛发的那个水潭发呆了一整天。

小舞姐离开的第三天,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