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雁夜就是要娶时臣的女儿 第400章

作者:欧阳若雪

“该不会是我不在的时候,雁夜那混蛋又弄出什么事情了吧?”时臣心里嘟囔着,随后决定让人调查一下这半年来雁夜的动向。

然而他却不明白,葵的异常只是因为,时臣回来后,樱就没法做饭了……

这小半年樱的厨艺几乎是一天一个变化,虽然料理基本都是高汤捞饭,但是顿顿不同的美味高汤,甚至都让她胖了一圈。

虽然作为母亲,葵也不太好意思让十岁不到的樱天天给自己做饭,但是那汤实在是太香了!

虽然说葵并不会因此而表露出不满,但是一个人长期吃着美味佳肴,忽然有一天开始吃馒头青菜,那精神头不好也是必然的。

第五百五十二章 客人?

阴暗的地下里,时臣左手托腮,斜靠在工作台旁,在他的对面,言峰绮礼正刚刚行完师徒礼。

“老师,这是你去时钟塔这段时间,间桐雁夜和樱的动向。”言峰绮礼说着,拿出一份羊皮纸装订的档案交给时臣,倒不是说这些档案是魔法卷轴,而是因为时臣对于这些东西有着近乎强迫症的执念,就好像某些人吃西餐还非要别人也按照正规的西餐礼仪进食一样,时臣从骨子里就有一种中世纪小贵族家庭砸锅卖铁也要维持体面的相似感。

也许是他当年活的太卑微吧?

毕竟作为一个被老爹败光了家底(三战)又孤身一人在异国他乡留学的魔术师,时臣无论如何卑微的事情都做过(指卖【哔——】液),所以当他终于有钱了,体面了之后,他自然会竭尽可能的不去想起那份过往。

优雅,只是自卑的掩饰,将一切付诸于魔术,只是不愿想起当年家里连一样电器都买不起的窘困。

(远坂家上一代是真的穷,原作对时臣的描述是这样的:“半生都在艰难中度过,一路走来的辛酸自己默默舔干净,全部转变为自尊”,可见他前半生过的多苦,毕竟三战把家底打完了,又因为白学和芬兰魔道名门的爱德菲尔特家闹翻,别说援助,去时钟塔的时候不被打压都是好的,而时臣出生的时候霓虹又是战后恢复期,这里说家里连件电器都添不起绝对不是戏言。)

接过档案袋,时臣慢慢的翻了起来,间桐雁夜这段时间的动静相对来说很正常(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时臣在霓虹,所以不在这份资料里,而时臣因为不看电视不用电脑,所以不知道大事件),在北海道那边当了一段时间的老师,过年的时候回了一趟冬木市,后来就是四个月前才回来,之后就一直在家里研究新的料理,甚至弄出了大量收购食材的事情。

虽然对于雁夜那些食材的金额感到刺眼无比,但是远坂时臣现在好歹也是可以说“不差钱”的人了,也就只能感叹一下这些奢侈品的价格便不再理会,相比之下,樱的情报就让他皱起了眉头。

“樱经常去和凛一起玩?”时臣伸手敲了敲额头,绮礼便点了点头,“樱和凛在同一所学校上学,有时凛会来远坂宅做客,樱也会去白玉楼——也就是圆藏山上的间桐别管。大部分时间间桐雁夜并不在冬木,夫人也没有制止。”

“嗯。”时臣点了点头表示听到,不过随后却又皱起了眉:“四个月前,间桐雁夜曾经带樱离开过冬木市?”

“据说是预约到了美食人类国宝——节乃女士的餐厅,所以想请师母和樱一起去,不过师母以不方便为理由拒绝了,只让樱跟着去了,后来樱带了一些食物回来,听说是美食城买到的特产。”虽然这些东西都有记载在那份档案里,不过时臣既然问了,绮礼便很恭敬的回答着,没有黑化的绮礼从各个角度上来说都算是一个好徒弟,除了偶尔会弄一些让人屁股疼的料理之外,也称得上是好管家——虽然他现在大多数时间都在经营着冬木市街边的一家麻婆餐厅,并不太来远坂家。

“……”远坂时臣捏了捏眉心,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不过节乃婆婆的名字就算是他也听说过的,毕竟在极东区,节乃婆婆的地位就好像招财猫、石狮子一样,但凡是与饮食沾边的地方,就少不了他的雕像,预约期长达十年,费用更是过亿,话说十年前雁夜有这种身家吗?还是说那时候他只是想当一个黄牛,十年排号一朝暴富?不过现在发达了,所以干脆自己去吃?

一切都很合理,没有半点的不对,葵甚至都没有在私人场合单独与雁夜见过面,但是那种微妙的感觉又来自何处?

难道,要禁止樱和凛见面?

这个念头一经出现,就在时臣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不过他的理智,却让他不去将这个想法化作现实。

就算排除亲姐妹的关系,间桐家和远坂家也是盟友(就算凛要当美食家,她也继承了间桐家的刻印,所以在时臣眼里她就是间桐家的继承人),两个继承人交好也是应该的。

只是,作为一个男人,却完全无法将那种不协调感视之不见。

“等樱回来之后,叫她来见我。”时臣叹了口气,拿起从事中他带回来的前沿魔术论文读了起来,但很快,他便无奈的发现,这本应在他心里占据最重要地位的魔术,此时却无论如何也读不下去。

……

就在时臣纠结的时候,雁夜却迎来了一位稀客。

“卫宫先生,我们有两年没见了吧?”会客室里,雁夜坐在沙发上,看着对面的一家三口笑着说道,虽然表面上没什么问题,但雁夜却能够感知到切嗣那千疮百孔的身体,显然是在最近经历了一场大战——而且不计代价的动用了固有时制御,只有这样,才会造成这种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同样规模拉伤的情况。

“这次拜访,是希望能够请你帮个忙,报酬方面不是问题……”卫宫切嗣有些僵硬的说着大约是事先准备好的台词,相比于杀人、放火、爆破、狙击之类的工作,和人打交道实在不是他所擅长的。不过这件事他又不想让爱丽来张嘴,因为这是一个父亲的责任。

“是你的身体问题吗?全身肌肉拉伤,骨骼大面积裂痕,内脏有不同程度的损耗,不过都是小麻烦……”雁夜说着,对着妖梦招了招手,后者很快拿了一碗汤过来,虽然只是半成品,但却是用各种富含生命力的食材熬制,哪怕没有觉醒美食细胞的人喝了,也能够达到全身修复的效果。

“我不碍事,主要是我的女儿。”卫宫切嗣叹了口气,这两年来,他和爱丽丝菲尔一直在德国和爱因兹贝伦家玩着捉迷藏,好在爱丽丝菲尔活着的秘密对爱因兹贝伦有着相当的吸引力,也正是借助这一点,卫宫切嗣才终于在耐心上战争了爱因兹贝伦,成功杀进冬之城堡,将女儿抢了回来。

但是伊莉雅的身体已经接受过改造,而对于卫宫切嗣而言,唯一能够看到的希望,就是曾经将爱丽丝菲尔拯救的间桐雁夜。

ps:这里八卦一下三战白学,这方面没有具体细节,但是外传里的信息可以拼凑个大概,首先芬兰魔道的姐妹召唤了Berserker和Saber,一家两个Servant,并且是同一个英灵的两面(游戏中是阿尔托莉雅,不过那只是小安的回忆),然后这俩姐妹同时爱上了当时的远坂家家主。

然后问题就来了,要胜利,还是要爱情。

魔术师嘛,当然将根源看得比啥都重,于是作为家主的姐姐选了胜利,而妹妹更感性,选了爱情,结果俩姐妹就打了起来(很大可能是为了保护远坂家家主),妹妹死球了,姐姐的英灵挂了失去圣杯之战资格,然后上代远坂家家主就把妹妹捡回去救活了(大概就像凛救士郎那样),然后俩人结婚,有了时辰。

(凛是四分之一外国血统,葵纯霓虹人,所以时辰应该是二分之一混血,所以他只能是三战家主的儿子而非孙子,这么算一下,三代家主怕是老来得子,毕竟时辰最多四十岁,出生的时候三战都过了二十多年了)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远坂家没拿到圣杯(虫爷通过小安坑了爱因兹贝伦污染了圣杯,但是胜利者未知),所以一切投入打了水花——你们看凛的资质打五战那种恋爱剧都倾家荡产,更何况三战可是真刀真枪往死里打的

第五百五十三章 玩家杀手·卫宫切嗣

“如果你女儿和太太的问题一样的话,对我来说倒是没有太大的难度,但是,你又能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呢?”雁夜虽然从理论上来说算是一个好人,但不是烂好人,想要得到,就要有付出,这是无论在哪里都适用的道理。

“身为卫宫切嗣的一切,我的实力你可能看不上,不过魔术刻印,能够制作起源弹的骨骼和灵魂……这些你全都可以拿走。”卫宫切嗣如此回答道,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正义的伙伴·卫宫切嗣,而是一个想尽办法想要拯救女儿的父亲。

“别说的那么血腥,你的骨头又没法熬汤,我要来有什么用?”雁夜翻了个白眼,很是鄙视的说道,如果你是个美食系,哪怕只有十几级,我也就认了,可你一个魔术师跟我说用骨头换女儿,开玩耍呢?

“比起说这个,你还是先把汤喝了再说,不然我担心你聊着聊着人就没了。”

“……”切嗣很想说自己还撑得住,不过看着雁夜那副你不喝就没得谈的眼神,还是端起了汤碗,屯屯屯的喝了下去。

美味滑过舌尖,但他却没有半点放缓速度慢慢品尝的想法,比起美食,他更希望能快点喝完,好尽兴接下来的谈话。

淡淡的酥痒从四肢百骸扩散开来,饶是以卫宫切嗣那如钢铁般坚韧的意志,也有种忍不住想要伸手用力抓挠的感觉,不过这痒来的快去的也快,还没等那种令人疯狂的感觉持续几秒,便已经消失无踪,只留下从每个细胞传来的轻松感。

“又不是药,喝这么快,要是慢一点可不会这么难受的。”雁夜轻轻摇了摇头,但切嗣却并没有在这方面废话的想法,而是很直接的问道:“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的多了,星球的全套菜单,能让瘫痪八百年的人快速适应身体的药物,能让世界和平的许愿星什么的……”雁夜嘴里说着让切嗣这个老男人充满了吐槽欲望的各种道具,最后终于进入了正题

“说真的,你怕是拿不出什么我看得上的东西,不过考虑到你的职业,我们可以做个交易,我先帮你治好女儿,然后你帮我收拾一些讨厌的家伙,怎么样?”

“虽然我很想答应你,不过能让你讨厌却还活着的家伙,我觉得并不是我能对付的类型。”卫宫切嗣沉吟了片刻,才如此回答道。

“放心,实力一般都不算太强,只不过这些家伙就好像是蟑螂一样,总是陈恒堆成堆的冒出来,你也不用刻意去找,带着老婆女儿小三一起满世界旅游,又或者找个地方隐居都随你,不过我会给你个侦测印记,它会显示出你附近的目标,觉得方便的时候就顺手弄死一些如何?”雁夜无所谓似的摊摊手,卫宫切嗣拥有顶级的刺杀技巧,对付npc也就是一般杀手,但是用来暗杀刚刚进入游戏的玩家,那绝对是一流的。

至于卫宫切嗣对这些人视而不见……那是不可能的,但凡是被怨憎会留下印记的人,对于雁夜所制定的目标,都有着本能的杀意与憎恨,再配上雁夜给的理由,切嗣花时间调查一下对方是不是好人都是仁慈了,不过玩家这种混乱阵营的逗比,真的有好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