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雁夜就是要娶时臣的女儿 第257章

作者:欧阳若雪

“你的实力没必要搞这些有的没的,再说了,有人邀请赴宴,身为英雄,怎么可能因为害怕而拒绝呢?”伊斯坎达尔挺了挺因为文化衫而显得越发壮硕的胸肌,相信呆毛王如果在的话,一定会感觉自己受到了打击。

“那也要宴会的水准配得上我才行。”高傲的声线好似从天边传来,金色的粒子慢慢凝聚,一身休闲西装的金闪闪落在了地上,踩着踏踏踏的皮靴落地声走了过来,对于他换了身衣服雁夜并不觉得奇怪,毕竟,那身黄金铠,之前让他给砍了。

人受伤了倒是可以用药物中和,可是宝具坏了,难不成金闪闪的宝库里还有修复铠甲的宝具吗?

诶,等等,说不定还真有,不过以闪闪的性格,大概是不屑于去做铁匠的活计的吧?

雁夜心思电转,还没来得及开口,他那覆盖着方圆数公里的圆便再次感应到了新来的赴宴者,手持金色安卡钥匙,身边跟着脸色苍白,穿着公主长裙的少女的枚良辛,身穿黑色死霸装,领着带有骷髅面具金发幼女的手舂达人,以及拎着白色手提箱,一身白色西装,带着金丝眼镜的水干杉我,他们在间桐公馆前碰头,尴尬的互相笑了笑后,在吕凰儿的带领下,慢慢走了进来。

“你还邀请了这些家伙?”金闪闪恶劣的撇了撇嘴,眼神里似乎充满了不屑。

“宴会这种事情人多了才热闹!”伊斯坎达尔拍了拍自己带来的酒桶,豪迈的大声笑着,不过就在这时,他忽然皱了皱眉头,“那个金发小姑娘似乎没来呢?”

“不,已经来了。”雁夜咧嘴笑了笑,通道尽头,跟在吕凰儿身后的,不正是呆毛王吗?

第三百五十一章 Saber的勇气

“对方在挑衅。”Saber感受着心中莫名出现的声音,脸上不由得挂上了些许犹豫。

平心而论,呆毛王身为骑士的骄傲,身为王的尊严,都在催促着她踏上征程,去赴这场明显带着一去不回气息的宴席。

但是,她却没有迈出那一步,她在害怕。

和雁夜的一战,彻底摧毁了Saber的自信,将她的骄傲踩在地上,碾压了一遍又一遍。

她现在,甚至连握紧誓约胜利之剑的勇气,也已经没有。

实际上,她甚至怀疑现在的自己已经无法驾驭这柄武器了。

Excalibur,誓约胜利之剑,其本质,是星球幻想的结晶打造的武器,凝聚了古往今来所有战死于战场的战士的不甘,凝聚了古往今来所有向往着、追求着名为胜利之物的人的信念,使用它的时候,必须双手十指握剑以示尊重(这就是为啥原著Saber小拇指动不了就没办法放光炮的原因),并以自身,背负起这份夙愿。

所以原著中,伊斯坎达尔才会说,这样的信念背负在一个小姑娘身上太沉重了。

只是此刻,已经被击溃了自信的Saber,根本无力握起这寄托着无数信念的光辉之剑,因为那剑上寄托的信念,已经不再认可她能够背负起这份胜利的意志。

她想要向那个冷漠的Master主动要求前往赴宴,救回爱丽,实际上,如果是以前的她,就算明知道生存的可能微乎其微,她也仍旧会义无反顾的出发,哪怕违背Master的意愿。

但是,现在她做不到。

她的双手在颤抖,她的双腿在僵硬,想要张开的双唇,也仿佛被什么东西封住了一般无法张开。

被誉为骑士王的英雄此时在害怕,她憎恨着现在的自己,鄙视着自己的怯懦,但是那种被铭刻在本能中的阴影,却阻止着她的一切行动。

“Saber。”抽了一支又一支香烟的卫宫切嗣忽然在烟雾中抬起了头,时隔近二十个小时后,再一次对着阿尔托莉雅开口道,“去赴宴。”

“是。”Saber此时打从心里庆幸着这个来自Master的命令,这样她就有理由突破恐惧的枷锁,但她内心深处,却又强烈的憎恶着这份命令,这样的情况,居然与之前对卫宫切嗣的看法,有了一种微妙的反差。

“我能够确定爱丽的位置,你的任务是在我营救爱丽的时候,吸引对方的注意力。”卫宫切嗣叹了口气,如此下达着命令,对于营救爱丽丝菲尔,他的心里非常的矛盾,因为早就明白爱丽丝菲尔必定会在圣杯之战结束时死去的他根本没有必要去营救,但是在这八年来,在爱因兹贝伦城与爱丽丝菲尔和伊莉雅度过的那些日子,唤醒了他身为人的那一部分,这作为卫宫切嗣这台机器仅存感性的部分,在他的心里不断的发出“去救她”的呐喊。

他终究不是一台机器,所以,他决定去救自己的妻子,并顺便,给自己找了一个借机刺杀、破坏、袭击的理由。

和卫宫切嗣分开,Saber忐忑的走在前往间桐公馆的路上,脚步越来越慢,逐渐趋于停滞,不过没多久,她的脚步却又快了起来,她在逼迫自己快起来,至少,在彻底失去刚刚提起的勇气之前,将自己逼迫到无法回头的境地,只有这样,她才不会退缩——或者叫不能退缩。

她的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被突破了,她的勇气,在回归。

她忽然找回了,自己作为骑士的荣耀。

勇气并非面对弱者挥动武器,而是理解何为恐惧,并面对它,将它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

敌人强大,并不是怯懦的理由,弱者挥刀向更弱者,而勇者,只会向着强者挥动武器。

Saber心头被雁夜施加的精神压力似乎在破碎,名为恐惧的力量在逐渐被勇气所取代。

人类的赞歌是勇气的赞歌,Saber也许并不知道这句话,但是此时,她却已经触及到了它的精髓。

伴随着勇气的回归,她身着戎装,来到了间桐公馆门前,然后在那个实力虽然不如Servant,却远比普通人要强得多的女人的引领下,来到了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的庭院。

而雁夜,此时正笑着指向她,对着其他人说着:“已经来了。”

“呦!”看到Saber走来,伊斯坎达尔如同主人般举起手打了个招呼,随即眉头一挑,很不满的说道:“话说你怎么穿着这套无趣的铠甲?明明是来赴宴,却没有穿时尚的现代服装吗?”

“你那也不能叫时尚吧?”一旁的韦伯翻了个白眼,然后看了看一旁一身休闲装的金闪闪,又看了看雁夜那边,穿的和现代女性没什么区别的幽幽子,又扭头看了看角落里跟在手舂达人身边,那个身穿白色哥特式萝莉装的呆萌萝莉,不由得有些摇头。

“喂,人到齐了,开始喝酒吧!”伊斯坎达尔正打算敲碎那只木桶,雁夜立刻轻轻弹了一下封印着圣主的翡翠玉牌,圣主看着周围这群怪物聚会,很从心的按照雁夜之前的吩咐,控制着黑影兵团接过酒桶,熟稔的钻洞、插入龙头,然后开始倒酒。

“哦?有趣的东西,看起来倒是蛮像Assassin的……”伊斯坎达尔挑了挑眉毛,完全是一副粗犷的样子,而金闪闪却是不屑的撇了撇嘴,正待说话,雁夜却已经对着烤架旁的替身招了招手,于是,在黑影兵团的侍奉下,数百串散发着诱人的焦香与香辛料气息的烤肉被装在一个个精致的瓷盘中端上桌子,任由众人享用。

“本王屈尊参加你的宴席,你居然用这种庶民料理招待本王吗?”金闪闪挑着眉毛,惯例的嘴臭道。

“没错,是庶民料理,而且还是极致渎神的料理!”雁夜笑着道,“想当年奥德修斯的船队仅仅是烧烤了阿波罗的宠物,就遭遇海难,而如今,作为今天宴席主料的,可是拥有宙斯血统的神牛啊!”

“神牛?”金闪闪似乎被触动了什么有趣的回忆,嘴角忽然微微翘起,不过却又很快平复了下来,用故作矜持的嗓音说道:“有意思的家伙,我似乎有点欣赏你了。”

ps:四吹和横走四天王、黄金三(四)靶不是一个啊,四吹是无穷无尽王之军势,输出无限誓约胜利,晚钟已响王哈桑,最后一个当然是亲儿子闪闪的全知全能之星。

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找不到的人才(经典理论“总有那么几个”)、没有怼不过的光炮(誓约胜利之剑理论上是战死在战场上的人对胜利的渴望,战死的人越多威力越强,渴望胜利的人越多威力越强,所以理论上输出无限,而其他光炮都是有上限的,只要呆毛想赢,光炮就一定能怼赢),没有取不来的首级(哈桑老爷子大家都懂),没有看不透的弱点(全知全能,针对打击)。四个没有,吹点无限,所以无敌。

第三百五十二章 渎神之宴(上)

对于桌上的烤牛肉,伊斯坎达尔是有点心情复杂的,不过要说愤怒,其实也没多少。

就像之前所说的,虽然飞蹄雷牛与神威车轮是与他传说紧密相关的宝具,但实际上和他的感情并不算深厚,甚至可以说完全没有,相比之下,甚至还比不上那匹从小被他驯服的马。

不过就算如此,这到底也是他宝具的一部分,就这么拿来吃,也确实有点……

算了,太香了,先吃再说!

两位王同时拿起一串烤肉放在嘴边,一豪迈一矜持的咬了下去,然后,两人的眼神同时亮了起来,不过在他俩评价之前,一个声音抢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