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妖孽 第4012章

作者:流浪的十七少

在陇右遍布草原之外,号称可以葬送十万狼骑的戊堡体系,有他巨大的功劳。正是他和李甲,踏遍了陇右,参与了从堪舆绘制、戊堡择地、动土开工等一系列全部过程,甚至可以说在李珍的脑子里就有着一张最缜密完善的军事地图。

一旦陇右战事开启,李信所部没有了李甲和他李珍,戊堡体系发挥出的功效就要大打折扣,常年在外,风餐露宿,让这个有着好名字的文官,皮肤黝黑,身边肤白貌美的妻子,更是衬托他成为一个黑炭。

李珍这次从戊堡返回临洮,是来跟陇右将军李信,详细汇报军情,然后和妻子共度秋分节。

居住在边塞之人,对战事的敏锐程度,远远超过了富庶之地的黔首黎民,李珍敏锐的感觉到,陇右一定有巨大的军事发生,所以,才忙里偷闲,顺便留种,不能让李家后继无人。

他虽然担任的是文职,但陇右却是军事辖区,即便是文官也能骑马杀敌。

李珍学过一些武艺,骑马挥剑斩杀几个狼骑不在话下,但是军中的武艺,大多是配合战阵厮杀,和行走江湖的游侠儿,相比就不够看了。

李珍骨子里,是一个修身治家平天下的儒生,这辈子都没瞧得起江湖人,更别说和他们厮杀了。

因此,他并不清楚,在拥挤的人流之中,竟然有不下十个人在盯着他,只不过,那目光蜻蜓点水般的从他身上一晃而过,甚至没让李珍,感觉到是登徒子对他貌美的妻子虎视眈眈。

他只有一女,和妻子一左一右,拉着女儿的手,防止被人流挤散,而他也明显的心不在焉,因为心思全都在陇右,陇西的战场,想着那一座戊堡需要加设围墙,那座烽燧需要增添人手。

有需要派出那一支斥候,深入草原侦查。

在秦人百万军卒之中,划分出了三个体系,一个是以蒙氏为首的九原,一个是王氏为首的南阳,岭南,一个就是陇西陇右的李氏。

这其中,王氏蒙氏同出一门,都是当年蒙鸷麾下亲兵,王翦后来者居上,一门双侯,权力超过了蒙氏,而李氏却是其中最弱。

但李氏却扎根陇西陇西陇右多年,陇右主将李信,早就该晋升大将军职,只不过因为但年在咸阳宫军旗推演,对楚伐谋,王翦坚持非六十万军不可战。

而李信却言二十万兵足以攻下楚国王都,覆灭楚国,而当时已经是青龙上将军的王子将闾,却坚定的站在了王翦这边,并且在军旗推演之中,三次击败了李信。

所以,秦王下旨,让李信入王翦军中为参赞。灭楚之后,才统兵回陇右,但却没有灭国之功,一直屈居于蒙恬之下0 .

至于王贲,就更没办法比了,那是实打实的军功封侯。虽然卸任上将军,任职太尉,但明眼人谁都知道,他积功太高,已经不适合担任上将军了。

赢氏皇族也没卸磨杀驴的习惯,这才让他执掌太尉府,虽然是文官,执掌的却是军务。

原本,陇西官吏将佐,还担心这场政治变局会危及到李信,乃至整个陇右军伍。很多人都担心会被打压清洗。

好在赢氏皇族并没有触及这拨中坚分子的底线,相反,这些人中许多都或多或少得到了提拔。

唯一让他们迷惑不解的是,帝国绸缪十年的大战,为何皇帝会委任太子将闾为主将,虽说他在七国大战中,积功为上将军,但年龄也太小了些。

而这其中,也莫过于王翦,蒙武,让一些军功给他,才有今日之军权。借这次觐见的机会,他也几次试探陇右将军李信的口风。

但李信却微笑不语,只是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如果蒙恬为全军主将,只能是一个不胜也不败的局面,最多的只是御敌于阴山之外,驱逐之功。

但是太子领军,2.6要么大败,要么大胜,狼居胥山,多少边塞将士想要踏足的地方,我也想去看看啊!”

李珍破不以为然,昔日为大周驻守边疆的,秦,赵,燕,齐四国,都是防御为主,绝非主动寻战于草原。

而且,大胜固然是好,但大败之后,如何收拾残局。

是以,李珍对上将军将闾,没什么观感,谈不上佩服,也没方案,只要他不插手陇右防线,指手画脚,李珍就会继续任劳任怨做事。

李珍突然笑了笑,有些自豪,陇右是耗费了巨额粮饷不假,可自己和李甲可是在用那些石头换取北蛮子的命啊,这笔买卖不管怎么算计咱们大秦都是不亏的。

第0089章 斥候战争

这里是边塞,没有中原腹地那种森严的规矩,而且,驻留在陇右的帝国黔首,几乎家家都有当兵入伍之人,只要上了战场,敢打敢拼,军功爵位不在话下。算的上是军人世家,边塞虽苦,但军人世家可不穷,每逢佳节,这些军人家眷,人人争芳斗艳,只要有钱还舍得穿,即便是锦绣华衣,也没人管。

此时人流之中,有一个身材婀娜的女子,身后跟着一个梳着草原女子的贴身小奴,两女体态一丰腴一纤细,相得益彰,很是惹眼。

在这边塞苦寒之地,帝国并不禁止,秦人兵卒收胡女狼女为奴,双方都是靠抢的,你抢我的牛羊妻女,我抢你的金银妻女,只要有军功爵位的人家,几乎都有几个这样的小奴。

许多喜欢撇油的登徒子,看到美貌佳人,身边没有男仆扈从,只有一个塞外小奴,顿时蜂拥而上。

塞外小奴颇为忠心,为了给自家小姐挡灾,鬓发凌乱,气喘吁吁,但仍然防不胜防,小姐给一个手脚凌厉的消瘦男子轻轻的拍了一下,那手法01写意,显然是此种老手。

吓得那小姐想哭不敢叫,只能迈着小碎步慌乱躲避。

而这一幕,却落在了李珍和他妻子眼中,却是相识一笑,边塞中的富贵人家小姐,可没这样娇柔的,都是拎着刀剑敢杀人的主儿。

即便是那蛮夷小奴,看似苗条,力气也极为巨大,一个人就可以杀牛宰羊。之所以故作娇柔,不过是招蜂引蝶,寻觅一个如意郎君罢了。

李珍却看得有趣,更没有什么英雄救美的心思,如果这一主一仆,真的不想被人撇油,早就给他一记断子绝孙撩阴腿了。

当年李珍自己,就是在闹事之中,给了身边妻子一记狼爪,挨了一记撩阴腿,被她一脚踢出了身上的军牌,从而抱的美人归。

所以,女人不能看外表,或许越是柔弱的女子,越是母老虎。

李珍的妻子看的嗤嗤直笑,似乎响起了当年二人相遇的场景,那微微翘起的膝盖,似乎想要重温一下当日场景,却有些舍不得。

不远处,一个头戴羊毛毡的高大老者,丢了一串铜钱,给一位正在变脸的侏儒。

与此同时,人海中寻常见的东胡壮汉,背着一卷羊皮在贩卖。

两位穿着粗布麻衣的年轻夫妇,正在为一串冰糖葫芦,和小贩讨价还价。

而闹市东北角的酒楼之上,站在二层可以俯瞰半座集市,有衣饰豪奢的公子佳人有说有笑,有贫寒书生抓耳挠腮想着吟诵一二,有迟暮老人触景生情沉吟不语。

阁楼之上,一个将面目裹得严实的身材矮小,微微驼背的人,撇了一眼李珍,然后从怀中掏出一卷羊皮纸,慢慢的卷开,借着不输于白昼的灯光,看到了李珍两个字。

轻笑道:“这小子的名字倒是不错,李家珍宝,只可惜,取名太大,总是会引人注意,你下辈子取名,取一个二狗子,或许能活的长久点!”

就在他自言自语的刹那,闹市之中生出了一连串却不被人觉察的异变。

那个被消瘦年轻人,轻薄之后,含羞带嗔,却有眸光宛若一汪秋水的美丽小姐,出现在了李珍三步之外,腰肢扭转,哪怕处境狼狈,仍是有一股天然风韵。

而那蛮夷小奴,不知道什么时候,手中夺了一柄长八寸的银簪,原本她应该会手腕一抖,顺势一撩,在自家小姐腰肢向左扭去时,那支银钗紧擦着女子右腰倾斜向上,精准刺向李珍心口。

但就在此时,她的手腕被同一个消瘦年轻人给攥住,蛮夷小奴脸色惊慌,曲肘肘尖狠狠的向着消瘦年轻人心口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