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脑被掏空
李启一路拉着沈水碧,走出了城,一路走到野外,走进山岭森林之中,进入了十万大山的非人类聚居地。
吹了个口哨。
沈水碧捂着耳朵,浑身发抖,不停的扭动,表情变成了痛苦面具,一阵青一阵紫的。
她非常受不了这种尖锐的声音,可能这就是兔子听力灵敏的代价吧。
但只有这种声音能传播的比较广。
很快,一阵律律声传来,老马在远处发出嘶鸣,应和着。
没过多久,一匹俊逸的帅马疾驰而来,脚下生风,云气相随,在林中如飞一般,以极快的速度冲到了李启的面前,用马脸蹭了蹭李启。
“好了,你们先在这里过一下夜,我去买点其他野外出行要用的,还有地图,老马你想吃什么?豆子?燕麦?”李启对着老马说道。
老马嘶鸣了一声,跳了跳蹄子。
沈水碧这时候开始翻译:“他说要燕麦,最好掺一些甜菜。”
“要求还挺多,行,到时候给你带。”李启拍了拍马背,然后又对沈水碧说道:“你们暂时在这附近待一下,有老马在,应该没什么东西追得上你们,我大概晚上回来,如果晚上回不来的话,那明早一定到,我得处理一下那个金子,对了,老马的鬃毛,再给我一束。”李启说道,用刀割了一束老马的鬃毛,惹得老马不悦的晃头。
他总感觉自己过段时间,漂亮的鬃毛会被李启割秃掉,“恩,好,我和老马就在这里等你回来。”沈水碧点了点头。
她从来都是这么干脆。
虽然呆呆的,但毕竟是能自废功体的狠人啊。
李启有时候也会扪心自问,自己修炼个几百上千年,好不容易到了五品之后,他能轻易废掉功体吗?
不好说,但肯定没有沈水碧这么释然就是了。
迄今为止,他还没看见过沈水碧因为没了功体而变得气馁过,她好像一直心情都很好,偶尔不开心也能很快调整回来。
好像那失去的千年修为不是她的一样。
好像从高高在上的神仙中人,变成现在这个手无缚鸡之力,还得倚靠自己这个凡人的才能生存的羸弱女性,一点都不值得悲伤一样。
真是心志坚定啊。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她呆呆的,没有意识到而已。
但李启觉得不太可能。
沈水碧虽然性格有点呆呆萌萌的,可那深不见底的阅历和知识底蕴都是看得见的。
呆不代表智商低,能记住这么多东西的怎么可能是蠢人?
所以李启其实相当佩服沈水碧的。
嘱咐完这些事情之后,李启就收拾了一下钱,然后把行李给了沈水碧保管。
接着,他自己回城里去了。
他还得去解决一下金子的事情。
他想到的,解决这块金子,又不让自己亏损,更不会承担风险,还不需要嫁祸给别人的方法,就是拿这钱去做祭祀。
他准备狠点心,花点钱,举办一场小型的祭祀。
祭什么呢?
祭他最熟悉的地祇。
青华宫中,澧水之神。
他最熟悉的,每年都会参与大祭的地祇,至此已经祭祀过三次的澧水河神!
……
“来,对,就这么摆着。”
“祭坛就放在这里,没错,就摆在这。”
“等会,你就负责在这里击鼓,就拍这个小鼓就行了。”
李启安排着一些力工。
他用每个人十钱的工钱,请这些人帮自己布置祭祀河神的小型道场。
包括了一些木头,肉类的祭品,小纸船和香料,以及老马的鬃毛。
纯色龙驹,好用的批爆。
这些一共画了李启两千三百钱,包括人工在内。
老实说,心在滴血。
但是,本来他其实也有这个打算的,只是这个金子帮他下了这个决心而已。
作为一个祝人,他还从来没有举行过单人以上的祭祀,这次算是开了头了。
这种多人的祭祀,才是真正能获取到足够多的力量的办法。
现在李启光是想一想开河的规模……就忍不住颤抖。
每年开河,十来万人为之奔走,无数礼仪,祭品。
仪式的主持者,也就是澧州太守,能得到多少东西?
算了,不想那些,还是专注于自己的这个祭场吧。
准备好这些东西,李启走上前,贡上祭品,将折叠好的纸船送入澧水河。
祭品之中,赫然就包括了那块金子!
以金奉神,本来就是祭祀的传统,有什么问题吗?
肉食,酒水,金子,龙驹鬃毛,一切都按照礼仪完成。
妈的,管他这东西有什么灾祸,诅咒,有本事去找澧水之神!
李启不信了,这种东西能碰的过这位大佬?
第66章 青华宫
最常祭祀的神祇,其实就是天,地,水,三种神祇。
天是四时天神,地和水则当地的山神,土地,水神之类的,都属于地祇。
因为,四时和山水,是万民生产、生活的必要条件,没有它们,人无法生存生活,因此人们常怀敬畏之心,虔诚地顶礼膜拜。
如《祝》书中的仪礼就有记载:“祭天燔柴,祭山川陵升,祭川沉,祭地瘗。”
水者,地之血气,如筋脉之通流者也。
水者,万物之准,诸生之淡也,违非得失之质也,是以无不满,无不居也,集于天地而藏于万物,产于金石,集于诸生。
意思是,水便是万物的“根据”,一切生命的“中心”,一切是非得失的基础。所以,没有谁不可以被它充满的东西,也没有不可以让它停留的地方,它可以聚集在天空和地上,包藏在万物的内部,产生于金石之中,却又充满在众生的体内,所以承载了如同大地血液一样的职责。
水的这个性质,就决定了水神这一种类神祇的性质。
水神,是需要负责运输天与地的资粮,如同血脉一样,将调节各个不同地方的气,以此来维持天与地的活力。
这些都是《祝》书上说的。
李启自己的理解的话,就是说,水循环很重要。
这点在两个世界都是通用的。
而祭祀水神,就应该歌颂水在这方面的功德,歌颂水将陈旧的气带走,然后带来新鲜的气,使得万物运转,生生不息。
李启所安排的祭祀,就是这么一个东西。
鼓打鱼皮鼓,十人高声歌颂,李启作为祝人则上前献上祝词,主持仪式。
周围有人路过,都觉得好奇,有的围观,有些边走边看。
李启却不在乎那些,专心主持仪式。
燃烧香料。
击打鱼皮鼓。
放下纸船,纸船上承载着祭品。
一艘纸船上是肉,一艘纸船上是金,一艘纸船上是龙驹牺畜的鬃毛,一艘纸船上是一杯黄酒,然后,将第五艘纸船上摆放上蜡烛,点燃,引路,送向河中。
白蜡烛这东西,非常贵,一枚就一百钱。
送出去的时候,李启心都在滴血。
但不能表现出来。
等到一切完成,确认仪式的进度条完满的达到了100%。
李启从头到尾都非常小心,这一场小型祭祀仪式,可是他花了三千多钱才举办的,除去两千三百钱的成本之外,还有那一枚价值千钱的金子。
确认一切完成之后,李启喝下属于祝人的那一份酒。
闭上眼睛,开始运使祝人独有的法门。
是的,这样的祭祀,单纯的祭祀是没有效果的,那只是单纯的供奉神祇罢了。
可祝人,不是供奉神祇的人。
李启看了接近3%的祝书,已经深刻的理解到了这点。
祝人,是和负责和神祇谈条件的人,是神祇之间的掮客,是人和神对话的桥梁,用祭祀当成对话和交易的手段,来和神祇们沟通,互通有无。
巫神山的祝人们,可从来不是神祇的仆人,不会做纯粹奉献这种事。
再喝第二杯酒,随着鼓声,他瞪大眼睛,看着纸船。
只见河流之中,突兀的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漩涡。
这个水漩涡,将有蜡烛的纸船吞入其中,然后是其他四个纸船,逐渐以此吞没进漩涡。
有些人看着金子,有些眼馋。
还有的人在旁边嘲笑李启,说他傻子,竟然把金子丢进河里。
竟然还有人直接跳下河,准备下河把金子捞起来。
毕竟这是一场在澧水河边上的公开祭祀,而且不是官方的,而是出于私人目的的祭祀,有这些无知围观群众也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