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脑被掏空
已知的情报是,松国和唐国打了一仗,输得很惨。
很正常,唐国根据现在李启的理解,实际上是和巫神山对标的。
而巫神山的实际统治疆域,是囊括了包括十万大山在内的整个天下西南部分,是排的上号的大势力,十万大山只不过是巫神山疆域的三分之一而已,更西边的安南,后黎,乃至于巫神山本身,这些地方的面积更大。
松国,虽然号称是一国,但和唐国比起来,也就约等于唐国一个县城而已,打输了再正常不过。
所以……是否可以认为,现在的松国,实际上是唐国控制的?并且以此为中心,向巫道势力蔓延自己的影响力,让周围的大鹿国都已经逐渐朝着人道靠拢?
那自己作为巫神山的祝人,待在这个地方,好像很不妙啊,这里是巫道和人道的斗争前线,是两边的棋盘中央。
风险?机遇?
先不考虑吧,先去找到罗浮娘娘再说。
李启思来想去,也没个头绪,干脆吃完饭蒙头一睡,思虑那些也没用,总得先去找罗浮娘娘,然后看看自己能得到什么吧。
自己是因为外道之人的身份才被祝公子看上的,这第一个任务,可千万不能搞砸了。
只是,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沈水碧这只兔子都五品了,那罗浮娘娘会是几品啊?
三品?二品?
难道是传说中能移山填海捉星拿月的一品?
不管几品,以对方现在的速度,就可以估算一下表现力了。
此去唐国,路途不下十万里,可对方光逃命就从剑南道一路逃到这里,估摸着怎么的都得有个二三十万里,但据沈水碧说,只花了一天。
最低时速一万两千五百里。
一个小时能飞六千公里,这是几倍音速了?这还是长距离飞遁,如果是瞬时速度呢?
简直吓死人。
难以想象。
据说罗浮娘娘还是重伤逃遁,还带着人。
如果是她自己全盛时期的话,搞不好一晚上就能地月之间走一趟。
一晚上走一个地月距离,真他妈的离谱。
脑子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李启逐渐进入了梦乡。
时间一晃,就到了第二天。
今天的祭祀已过,已经获得了对应的神气了。
开河的时候,是冬末春初,现如今已经过去大概一个月了,春天已经到了正盛时分。
蛰伏的野兽开始逐渐出现,树木抽芽,万物回春,甚至一些田地都开始播种了,远远路过村庄的时候,可以看见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不过李启没心思欣赏风景了,老马跑的和高铁一样快,实在是欣赏不过来。
倒是沈水碧很喜欢这样的景象,嘴里不停念叨着什么:“百越诸邑有水田、旱田、坡田。其坡田,宜莳山蓣、番藷、芋艿……”应该是某本古书对于百越的记载吧。
但怎么全是吃的?她好像不吃东西吧?
算了,让她念念吧。
就这样,一个时辰不到。
义县已至。
……
义县,澧州十三县之一。
澧州在大鹿国算是,占地方圆一千二百里,分布着三个郡,拢共十三个县城。
李启之前从澧州州城出发,路过了丰县,但又换了个方向,先去找了罗浮娘娘。
所以此刻,就到了义县。
义县之后,只要绕一点路,就可以回到州城,届时再去找排波帮众人,解掉牛力术的后患。
从地图上看,恰恰是走了半个澧州,也就是大概五六百里样子。
这就看出坐骑的重要性了,接近一个月,走了约莫四百里,最后一两百里的时候骑老马,不过须臾便至,早晨还没过完就到了。
不愧是龙驹!
不过,李启并没有让老马直接大大咧咧的进城,而是嘱咐他在城外等着,自己则让沈水碧低着头,和自己一起进城。
没办法,一个年轻男人,带着一位妙龄女子,骑着一匹龙驹,堂而皇之的来到了义县,对于一个人数不过十几万人的县城来说,这样的打扮,过于华丽了。
虽然自己还穿着麻布衣服,但保不准是因为自己的怪癖呢?是吧?
单纯的让沈水碧跟在身边,还能用天生丽质解释过去,但加上龙驹,绝对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李启甚至连沈水碧都不想带在身边,想让她和老马一起待在城外隐藏起来,自己进来办完事再走。
但没办法,沈水碧也得换身衣服,换个行头,方便之后上路。
还是得她自己来,不然李启拿手丈量她的尺寸吗?
怕是不太好吧……所以,他考虑了一下,还是带了沈水碧进城。
自己现在大大小小也算个修行中人,遇到点流氓地痞什么的,应该也顶得住。
进城依然是那样,不需要缴费,但如果是想卖东西,则需要进入专门的市区,在那里,需要交五钱的定税,之后,官府还要抽交易额度的一成作为商税。
义县的税率不高,已经很良心了。
如果是澧州州城,除了路上一层又一层的关税,河税之外,还要另收商税,基本上是十税五的样子。
李启交五钱,然后在商市区,摆出了自己的兽皮和兽骨,还有一些昨天没吃完的山羊肉,都煮熟过的,虽然凉了,但还新鲜,没有坏掉,能吃。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新鲜山货。
虽然他不会晒,但木耳之类的,保存一两天并不是难事,他也就一并弄了点来卖。
总之,先搞点钱,换身行头。
骨头,肉,毛皮之类的东西,都不便宜,而且也很少见,寻常行商和山民是没有能力搞到这些东西的,所以刚刚一摆出来,就有一堆人围了过来。
“小兄弟,你这件山羊皮怎么卖啊?”
“这位大哥,你这块狐皮多少钱?”
“这肉有多少?给我切一斤吧。”
基本没等几分钟,生意就开张了。
李启在进城之前,就已经想好了价格,所以自然从善如流,自然的应对起了客户,开始讨价还价。
沈水碧就在旁边蹲着,假装别人看不见自己。
兔子一向如此。
第63章 富户
很快,一早上过去了,到了中午,日头高悬,李启已经按照自己期望的价格,把毛皮卖的差不多了。
不过,毛皮好卖,肉也不愁,但骨头却有些剩下了。
毕竟,能用到兽骨的地方不多,但兽骨卖的却不便宜,再怎么说也是要冒死去野外狩猎才能拿到,价格说什么也不会太低,所以不怎么畅销。
等了一个早晨,等到肉和毛皮卖光了,甚至连山货都卖掉了,但骨头还剩一些。
“一百二十五……一百二十六……啊,已经有六千一百二十六钱了,算了,这些卖不掉就不卖了,收起来吧,咱们先去买衣服。”李启数着身上的吊子,对沈水碧说道。
一吊是一千钱,然后还有一百二十六个零钱,一共七捆,被他一个个点清楚,用绳子系好,然后拴在身上,挂在胳膊上。
绝对不可能被偷,就放在眼前的。
李启现在的臂力,一只手上缠着六千多钱,已经不会对他的行动造成太多影响了。
沈水碧连忙点点头,在这个人来人往,还要到处和人打交道的地方,喜好清静,从小就在仙山上待着的兔子非常不习惯,此刻一听要走,连忙就帮李启收拾起摊位来。
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上前来搭话:“诶,小兄弟,这些羊骨,狐骨还有龟甲,都是你在卖?”
沈水碧立刻缩手,继续蹲着装死。
李启倒是露出一口大白牙,凑上前,笑容灿烂的说道:“对,是我卖的,大哥你想买吗?正好我也要收摊了,这些,拢共一千钱,你一并收了吧,这可是实惠价。”
一边说着这些,李启一边若无其事的打量起对方。
“你瞧这骨头,白森森的,还很健康,不管是拿来做卜骨,还是雕成骨片,都是好货色,这颗是山羊颅骨,坚硬如铁,上面还有羊角,可以入药,磨成骨粉,能能活血行气、祛风散寒哩。”李启立刻启动推销模式,熟稔的给眼前这个冒出来的客人介绍着自己的货物。
“东西是好的,看起来也是这几天刚杀的,一千钱,价格也公道,我要了。”那个冒出来的人非常干脆,直接说道。
他这么说着,李启也刚好把他打量完。
应该是个富户,身上的衣服是棉布,还绣了花纹,整个人看起来胖胖的,相当和蔼,两撇小胡子挂着,打理的很整齐。
怎么说呢……长得有点像财神爷。
就是春节门画上挂的那种。
“好嘞,这就给您装上!”虽然对方长得很喜感,但愿意花一千钱来买东西,那就是货真价实的财神爷,李启立马弯腰,给他收拾自己的兽骨。
这些兽骨有很多品类,效用都不相同,也不知道他全要是干什么,估计肯定不正常。
不过无所谓,李启不在乎那些,他要的只是赶紧出手,然后换身行头,买点别的旅行必备物品,然后接着赶路而已。
“不不不,你装上我也抬不走,你看我这样子,虚得很。”这个富户摆了摆手:“你看我全都要了,就免费帮我送个货吧,不远,就在城西,送过去之后,给你结钱。”
“好嘞!劳烦老板您引下路!”李启一口应下,正好,城西也有卖衣服的裁缝铺子,就当是顺路了。
那富户笑笑,在前引路,让李启背着兽骨,和他一同前往城西。
沈水碧见状,也站了起来,跟在李启的后面。
“这个小姑娘是?”富户有些好奇的看着沈水碧。
“这是我自家小妹,带进城里来长长见识。”李启不动声色的挡住沈水碧,如此说道。
“你家小妹?这到底是稀奇,这长得可一点也不像啊。”富户一听,乐了,笑出了声。
“你这长的黑黢黢的,肩膀上都是老茧,一看就是个干体力活的,不是纤夫就是力工,但你看你小妹,白的和瓷娃娃一样,整个一大家闺秀,哪里像你妹妹了?”他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