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仙风盈袖
高远见面上有些挂不住,瞪了高繁茂一眼。
两家是堂兄弟,又相邻住着,对彼此家里的情况都熟悉。
不过呢,他们这儿打孩子,那都是正常操作,除非你把孩子往死里打,不然就没人管的。
就比如高明程小时候调皮惹事了,那么高远见拿竹条打他,高繁茂看见了,还要呵呵笑着,对高明程说:“下次还敢不敢了?”
高繁茂哈哈笑着,又喝了一杯酒下肚。这酒是高远见自己蒸的,劲道很足。
他望着高明程,说道:“明程啊,你老实说,你到底赚了多少钱?上回你妈说你把赚来的钱,都拿去买人参枸杞送给他们了,那怎么这么快就砌起房子了?明程啊,你有来钱的路子,也别忘记你兄弟啊!”
这话一出,所有的人都嗅到八卦的味道了,一双双亮晶晶的眼睛纷纷看向高明程。
第106章 他爸给了一百块
黑虎乖巧的蹲在酒桌的边上,嘴里正在啃着一块骨头,一双黑亮的眼睛也望向高明程,像是也在八卦一样。
它脖子上的绳索已经没了,这代表它已经正式融入到新家庭,它智商不错,也很听话,虽然没有系绳子拴着,但从未主动咬过人。
此时,在场所有的人都看向高明程,包括黑虎。
高明程却不慌不忙,他早就知道堂叔高繁茂的性格的,平时还好,就是喝不得酒,一喝酒,轻则说胡话,重则直接耍酒疯。
他爸高远见其实也一样,喝了酒后,就会变得自高自大起来,声音粗,嗓门大,不容他人反驳,否则非要醉醺醺的去打人。
“叔,我把赚来的钱买人参枸杞送给爸妈吃,那是我的一片孝心。可现在我要砌房子,也是一件大事,我爸妈自然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这砌房子的钱,我爸妈是给了一些的,另外我还找人借了一些。”
“这砌房子的匠人们吃的肉菜,大多是我进山打猎到的,这一点也省了不少钱。木料也进山砍了一些,村里也有不少人来给我帮忙做事,所以总共也就花的不多了。”
“叔,我这次砌房子,两个堂兄弟因为在铁路上做事,没来帮忙,不过没关系,等堂兄弟他们砌房子时,我肯定去帮帮忙!”
高明程嘴里的两个堂兄弟,就是高繁茂家的两个儿子。
他们这儿有个约定俗成的事,那就是会互相帮忙。比如你家砌房子,我来帮几天忙,这个是不需要给钱的。
等以后我家砌房子,你就又帮回来。
砌房子如此,割稻谷时也是如此,如果谁家稻子早熟,就帮着一起先割了,然后再帮着一起收割晚熟的那家稻子。
高明程以前帮过别人出力做事,所有这次他砌房子,那些人就来还这个工。
听高明程提起自家两个儿子没给他帮忙的事,高繁茂一时有些下了不台,如果是没有喝酒,那么这事就算了,但他现在喝了酒,恼羞成怒的说道:“嘿,你们不是分家了吗?我听说你总共才分到一亩田和一股山,就这种分法,你爸妈还会给你钱砌房子?”
这话,就有些挑拨离间了。
这回是高远见的老脸拉不下来了。
那种分家方式,是在气头上说的话,后来又看高明程的确出息了,就想着少给点给老二,多留着一点给其他三个儿子和小女儿也好。
于是就默认了。
但现在被高繁茂当众揭开,他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那些人一个个都看着他,面带惊诧之色,似乎在嘲笑他的偏心般。
“啪!”高远见用力的拍了拍桌子,大声说道:“怎么了?我儿子砌房子,我还不能给他钱了?我花钱给老大买了一个旧房子,难道就不能出钱帮着老二砌房子?我是那种偏心的人嘛?我公平的很!”
说完,高远见当众从衣兜里掏出一百块钱来,然后把这钱递给高明程,高明程不要,他还非要给。
“你们都看着,我现在还给老二一百块!老二,你拿这钱去买些铁锅、碗筷什么的!”
“啊,哎!”高明程有些意外,他看着手里的一百块钱,心里有了一个猜测。
这年头,一般人不会在兜里放这么多钱,所以这钱可能是高远见真的提前准备好,是想给他的。
“说的好!这儿子砌房子是大事,当爸妈的肯定是要帮着点的!来来,不说这个了,喝酒!”领头的匠人一看这情况,连忙岔开话题,又夸了夸高远见,说他对几个儿子都好,做事极其的公平。
高远见被吹捧着,越发高兴了,他一杯接着一杯,喝得脸色潮红,目光浑浊起来。
旁边小桌上,罗小华看见这一幕,不满的轻哼一声。
但是她身边的黄素娥,却目光变得深邃起来。
公公当众给了老二一百块,那么私底下又给了多少呢?
之前家里给他们买了一栋旧房子,她还高兴的很,结果……
黄素娥看着这崭新的三间屋子,虽然只装了门窗,里面还什么都没有,但新的毕竟是新的!哪里是旧房子能比的!
她心里冒着酸水,已经在琢磨着该怎么从二老手里弄点钱出来了。
她抚摸着高高耸起的肚皮,心里逐渐有了一个主意。
一顿酒席吃完,房子的事情就算圆满完成了!
接下来只需要把木匠做好的木床、衣柜、箱子、和桌子等家具,一点点的搬进来就行。
说是砌了三间屋子,其实是指三间正屋,中间的用作堂屋,待客、吃饭用的。左右两边是卧室,因为目前就他和许多美,那么只需要住一间屋子,另外一间用来做粮仓、杂房之用,等以后孩子出生了,再收拾一下,改成卧室。
除了这三间屋子,还有其他的配套零房,零房就是零零碎碎的小房子。包括厨房、厕所、洗澡间以及猪圈鸡圈等建筑。
高明程这三间屋子修的比较宽敞,围的院子也大,所以这些东西都规划的很好,不过他不打算养猪,而是打算养牛。
牛可以牵出去吃草,可以下田干活,牛粪也可以肥田。而猪呢,得天天打猪草、煮猪食,还得隔三差五得清理猪圈,不然那味道能让人臭晕过去。
高明程怕麻烦,不想那么累,至于猪肉嘛……嘿,这满大山的野猪,不就是他的囊中之物吗?
“黑虎!巡山去!”高明程吆喝一声,在远处听到声音的黑虎立即朝他狂奔而来。
他买下黑虎后,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训练方式,就是管它吃喝,再和它说说话,抚摸一下身上的毛发,然后等熟悉一些了,再带进山里熟悉山里的环境。
所谓,日久生情,人如此,狗也如此。
对于黑虎来说,现在的它真是掉进福窝了!
搁在以前,原主人虽然对它不错,但哪里有这伙食标准!
“黑虎!”
“汪汪!”
黑虎叫着,朝着深山奔去,追上了高明程。
此时的它,也有点不爽的地方,那就是前面那个两脚兽,怎么比它还跑得快?
第107章 训练黑虎打猎
高明程拿着鸟铳走在前面,黑虎则跟在旁边,时而冲某处灌木丛低吠一声,时而调皮的啃了一嘴草。
高明程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始寻找目标,今天他的目标不是野猪、也不是黄麂、梅花鹿之类的大型猎物,而是鸟类!
准确的说是斑鸠。
斑鸠和鸽子类似,肉多味美,是首选的捕猎对象,到了后世,斑鸠也混成保护动物了。
选斑鸠,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练枪法!
拿到这把改良鸟铳后,高明程就开始练枪了,一开始他做了一个靶子,对着靶子练枪,后面就用野兔野鸡之类的练枪,结果由于枪法不是很准,一只兔子都没有打中,倒是误打误撞的打中一只刺猬了。
高明程练枪时,是带着黑虎一起的,他要让黑虎适应枪声,明白枪声响起就意味着什么。
一开始,枪声响起时,黑虎受到惊吓,会急促的狂吠着,后面听的多了,就慢慢的适应了,当它表现出适应后,高明程就奖励它吃了一块肉。
装填好一颗子弹后,高明程举枪,瞄准,射击!
“砰!”地一声,飞在半空中的斑鸠突然中枪,跌跌撞撞的朝地面坠落下来。
“汪汪。”黑虎瞬间大叫,朝着斑鸠跑去。
“黑虎,不准吃!”高明程命令道。
那子弹是铅弹,铅弹现在还在斑鸠的体内呢,黑虎要是把斑鸠吃了,他担心会把铅弹也一起吃了。
再说了,他得让黑虎明白,打到的猎物,主人才拥有所有权和分配权!
黑虎仍旧跑到斑鸠的面前,低头衔着斑鸠,快步朝高明程跑来,然后将完整无损的斑鸠放在高明程的面前。
“黑虎,做的好!”高明程夸赞着,顺手摸了一把黑虎的脑袋,受到夸赞的黑虎心情很好,用脑袋蹭着高明程的手。
高明程捡起地上的斑鸠,这只斑鸠的羽毛为褐色,尾巴则是蓝灰色,拿在手里,有些沉手。
虽然打中了,但是呢……
高明程的脸上流露出一丝的不满,子弹嵌入斑鸠的腹部,这样处理时,要丢掉一部分肉,不然容易铅中毒。
若是子弹能够击中斑鸠的头,那么就可以去掉头就行。
高明程随手将斑鸠身上的羽毛都拔了下来,然后抠出斑鸠体内的铅弹。
用过的铅弹还可以再次使用,但因为密封性,威力已经变小,也就射不远,但是呢,高明程可以拿来练枪用。
许多技能,都是熟能生巧。
高明程得到那两张金箔纸,每晚打坐入定之后,身体素质得到提升,但也仅仅如此。
他若是想跑得快,那就需要花费时间去训练跑步的速度和技巧,他若是想打枪准,也得不停地练枪,直到身体的肌肉产生记忆,拿起枪时,无需多想就能够开枪。
高明程将去毛的斑鸠丢进随身背着的袋子里,对黑虎说道:“走!”
黑虎机灵的跟了上去,这一次,高明程打算训练黑虎独自追捕兔子的技巧,结果发现黑虎居然对此有一定的经验,听懂高明程的指示后,就开始一边嗅着,一边寻找野兔的窝。
狼狗的嗅觉很厉害,他们可以很快的帮助猎人找到猎物,以及追捕猎物,一个优秀的猎人,在有猎狗相助的情况下,只需要在合适的时机开枪打中猎物就行。
这一天,高明程带着黑虎翻山越岭,在山里消磨了大半天,直到天色将黑,他才带着黑虎返回村里。
返回时,时间虽然才晚上七点,但已经彻底天黑了。
冬季的山风吹佛在人的身上,带来刺骨的冰冷。好在高明程的身体素质好,不然这么一趟下来,就该感冒了。
“黑虎,明天让你休息一天!”高明程看着黑虎,决定奖励它休息一天。
累了一天的黑虎有些蔫吧,听见这句话后,才稍稍亢奋的轻叫了声。
走进细奶奶的院子,结果第一个看见的人却是高岳。
看到高岳,高明程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他的来意。
当初高岳来村里通知他去一趟县里时,就说过寒假想过来这边,和他一起进山打猎。
后来寒假了,高岳却迟迟没有过来,于是高明程就险些快忘记这件事了。
“高明程!你今天去打猎了?怎么现在才回来?打中什么了?”高岳眼睛放光,朝高明程身上带着的袋子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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