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542章

作者:仙风盈袖

  哪怕重生一回,高明程也是听着这些话长大的,不管这事有没有科学依据,他骨子里就会对此有些忌惮。

  高明程走出那片密林后,立即有月光洒落而下,趁着月光,他将手腕抬起,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

  他是八点进山的,在山里大约逛了两个小时了。

  这两个小时的收获不多,让他怀疑山中的野兔是不是改道了。

  野兔有走旧道的习惯,就是它以前喜欢走这条路,那么之后它还会继续走这条路,除非受到惊吓,不然它也不爱走草丛里,毕竟它腿短,走草丛不那么方便。

  算了,今天就这样,先回去吧!

  高明程打起了退堂鼓,准备走另外一条路,下山回家了。

  刚走了十多分钟,高明程就停下脚步,就连黑虎和精灵也停下脚步,它们把头望向某个方向,眼眸里尽是兴奋之色,不过它们并没有因此发出狗吠声。

  高明程满意的摸了摸它们的狗头,眼底也瞬间绽放出惊喜的光彩来了。

  所谓否极泰来,估计就是这样了!

  他在山里逛了两个多小时,结果只打到两只野兔,正准备无功而返时,却遇到一群野猪觅食!

  是的,在附近山林里,有一群野猪正在觅食!

  虽然未曾亲眼目睹,但光听到那些声响,高明程就知道是野猪,并且还能大致猜测有多少头野猪!

  野猪是白天晚上都会出去觅食的动物,它们的视力也不错,即使在晚上,依旧能够看得清楚,但它们觅食主要是靠嗅觉,并且食物很杂,什么能吃,就吃什么的那种。

  有时候冬天没有食物,它们还会用鼻子拱土,把藏在土里冬眠的蛇扒拉出来吃掉呢!

  听到野猪群发出的动静,高明程简直兴奋的摩拳擦掌了。

  他掂了掂手中的标枪,心想,这把标枪总算派上用场了!

  循着声响,高明程一路摸了过去,他走的又轻又快,全程没有发出大的动静来,等能看到野猪了,他就立即停下。

  高明程弯腰,先把手中的野兔放在地上,以免影响自己接下来的发挥。

  他这属于偷袭,用不着两狗去撵野猪,高明程摸了摸两狗的狗头,一人两狗就默契的藏在树丛的后面。

  高明程紧握标枪,一双眼睛紧盯着正在树林里觅食的野猪,这群野猪正在刨土,土下藏着粗壮的葛根。

  现在葛根的叶子已经逐渐枯萎,根茎中的淀粉含量也开始增多,葛根的口感和营养价值大大的提升了。

  如果人们准备挖葛根做葛粉,那么在整个冬季,都可以去挖,等来年春天重新长叶后,就不能再挖了,因为根茎中储存的淀粉,会化为长叶的能量,到时候根茎中全是粗糙的纤维,没什么可吃的。

  这群野猪的数量不少,一共有十五头野猪,看体型,应该是三头成年母猪,领着一群大大小小的猪,其中有四头小猪看着只有小狗大,大概才出生几个月。

  家猪没有喂食饲料的话,都长得慢,更别说是野猪了,因此同样月份大小的情况下,野猪要比家猪看上去小一些。

  但性子暴躁的野猪,却比家猪难对付多了,家猪如果体型足够大,人们想杀猪时,都得要好几个人去弄它才行,就更别提野猪了。

  高明程的目光直接忽视掉那三头成年母猪,以及那四只小猪。这群小猪大概都是那几只母猪生的,放它们在山里待着,来年春季又能够继续产猪仔了。

  至于小猪,个头那么小,先不说残忍不残忍,关键是没什么肉啊!

  高明程的目光在那些大大小小的猪中搜寻了一圈,总算找到目标了,目标也不大,估摸着在一百斤左右,这样的野猪,哪怕高明程徒手搏杀,问题也不大。

  但,如果真胆大的闯过去搏杀,那么就会遭遇野猪群殴了!

  所以,他还是做一个刺客吧!

  刺客隐于暗处,伺机动手,一击即中!若是不中,闪遁而去!

  高明程对自己的准头,还是颇为自信的。在县里居住时,他也保持锻炼的习惯,使身体一直处于良好状态中。

  不过他觉得自己这次,可以做一个简易的靶子拿到县里去,到时候把练习飞刀准头的事也安排上。

  之前他没想这些,是因为小旭旭还小,但孩子长起来也快的很,因此一些基础的练功器具,也该准备起来了。

  这些念头只在脑海中一闪而过,高明程的注意力高度集中之下,手中的标枪脱手而出,直取目标的项上猪头!

  巨力之下,枪头全部没入野猪的头中,脑受损的同时,野猪轰然倒地,但它还未彻底死去,四肢还在轻轻地动弹,似乎还想尝试着站起来。

  这突发变故,吓的野猪群一下子慌乱起来,黑虎和精灵瞬间朝野猪群冲去,试图将它们撵散,而高明程也在旁边发出嚯嚯的声响,使野猪越发受惊起来。

  几乎眨眼间,大大小小的野猪就跑的没影了。

  把潜藏的危机解决了,高明程不打算在这里多停留,他拎起之前放下的野兔,然后朝地上的野猪走去,用双手握住标枪,稍稍用力,才能把枪头拔出,那枪头卡在骨头里,没点力气的话,连拔都拔不出来。

  高明程先把野猪扛在肩膀上,他动了动肩膀,感觉不太稳,于是又稍微调整了下,重心稳了的话,等下就不用担心肩膀上的野猪会掉下来了。

  “黑虎,精灵,走了!”两狗兴奋的撵野猪去了,并不在这里,高明程吆喝一声,然后弯腰下蹲去拿地上的标枪和野兔。

  等他准备走时,黑虎和精灵的身影就从树丛中蹿了出来,两狗兴奋极了,撒腿在林子里跑动着,看着好像比高明程还熟悉下山的路。

  高明程心情也不错,欢快的吹起口哨来。只是他的口哨声,对于山中的动物们来说,却像是一种危机示警,所有的夜行动物们都纷纷避开这里。

  高明程一路快走,也花了十多分钟才回到家中。

  大山延绵不断,山峦起伏不定,晚风从一个山头,吹到另外一个山头,树枝摇曳,尤其是一大片的竹林时,竹子随风摆动着,远远看去,宛若波浪般,因此又有人称之为竹海。

  可惜这般景色,高明程无心欣赏。

  他的眼角余光平淡的掠过这些画面,大步回到位于牛尾岭山脚下向阳处的房屋里。

  院门虚掩,但客房借住的人已经入睡了,从外面看并没有灯光透出,房间里一片漆黑。

  高明程把野猪和野兔放下,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快十一点半了。

  按照村里人的习惯,这个点,的确已经睡了,毕竟晚上没啥娱乐项目,并且不管是开灯还是点煤油灯,都要花钱,因此大家都习惯早睡早起。

  只是猎物不能过夜,得尽快处理了。

  所以高明程顾不得发出的动静,会不会把陈多福和他老婆吵醒了,他进屋把灯打开,再把电线牵出来,挂在墙壁钉子上固定好。

  他这堂屋的电灯泡不是固定在某个地方,就是为了方便把灯牵到外面来,可以照亮院子。

  有了灯光照明后,接下来就是取出杀猪刀、斩骨刀和菜刀等工具了,这些在接下来的切割中,都能派上用场。

  野猪的毛发又粗糙又脏乱,如果是用热水浸泡去毛的话,那泡过野猪的水都能瞬间变黑去。

  不过高明程一向是直接剥皮的,然后把猪皮往山里一丢就行。

  在他专心干活时,难免会发出动静来,不多时,陈多福披着一件外套,从客房那儿走了出来。

  高明程的家里有三间正房,中间是堂屋,两边是卧室,而卧室的房门,是开在堂屋里的,因此不管是灯光,还是剁肉的动静,都挺明显的。

  陈多福早就入睡了,在睡梦中隐隐约约听到动静后,他心里就有一个猜测了,等出来看到那头已经被剥了皮的野猪,立即眼睛一亮,残存的睡意都瞬间消失了。

  他忍不住说道:“明程,你厉害啊,居然又弄到野猪了!”

  他把袖子撸起,热情的说道:“我来帮忙!”

  高明程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一个人收拾野猪也不累,但两个人更好,快点收拾干净,也好快点睡觉了。

  他把带毛的猪头猪脚猪尾巴斩下,这个今晚懒得收拾了,放在一个箩筐里收着,上面再覆盖一个簸箕,可以防止老鼠偷食。

  那些好肉也都切割成一块块的,然后放进箩筐里收着,至于猪肚、猪肠子,那就得尽快收拾出来,不然臭的要命。

  陈多福帮着收拾这些内脏,他端着一个木盆,把东西拿到屋外去收拾,这样脏东西直接扔在外面,不会脏了家里。

  高明程则把猪胆取出,然后挂在屋檐下风干,这玩意是药材,可以留着自用,也可以攒多了拿去卖钱。

  他们发出的动静,陈多福的老婆也听到了,不过陈多福让她不用出来帮忙,孕妇又睡眠重,不知不觉她又沉睡了过去。

  只是在她的梦中,出现了大碗大碗的肉,而她在梦中敞开肚皮吃,吃的十分高兴。

  忙了大半个小时,高明程和陈多福才把事情忙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切了一些猪肝猪肺喂给黑虎和精灵吃,剩下的该收好的都收好了。

  “时间不早了,你快去睡吧,我洗个澡也去睡了。”高明程看向陈多福说道。

  陈多福点点头,他洗干净手,的确准备去睡了,但听高明程说要洗澡,于是立即说道:“家里没热水,你还得烧水才行呢。”

  高明程一摆手,三更半夜的,谁乐意烧水?

  与其烧水,他宁愿洗冷水澡!

第697章 吃瓜的乐趣无穷

  许多玉在产后的第二天,就让张成远来找高明程了。

  为的还是高火义老婆胡丽娟推了她,害她早产的事。

  其实高明程一开始还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上辈子没有发生的事情,这辈子居然发生了,还是后面他才反应过来,这事还真和自己有点关系。

  上辈子这个时候,他还在外面闯荡呢,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花了眼!

  他虽然在村里有点名声,大家也知道他在外面发财了,但常年不在家,许多美都没有受到他的保护,更别说许多玉了。

  因此哪怕上辈子高火义家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许多玉只怕不会去看热闹,即使看热闹,也不敢站在最前面,还嘴欠的嘲讽高火义夫妇做人不行。

  上辈子的许多玉,那是人人都能欺负两下,而她也不敢跟人去硬碰硬的。

  可这辈子,高明程没有选择外出闯荡,而是在村里、县里发展了事业,他的成就,是村里人看得见,也摸得着的,因此他在村里的威望,自然比上辈子要更多点。

  村民们看在他的面子上,都不会再欺负许多玉了,渐渐地,许多玉的胆子也大了,比如这次去看高火义家的热闹,她挺着一个大肚子,还站在人群的最前面,并且还说了一些不中听的话出来。

  当然了,胡丽娟别的人不骂,专门挑许多玉来骂,也算是挑软柿子捏了。

  并且胡丽娟在明知道许多玉怀孕的情况下,还做出推搡许多玉的事情来,也的确该找她要个说法的。

  这事高明程应下了,只是他没有一个人去,而是带着张成远一块儿去的。

  张成远是许多玉的丈夫,本来就理应是他出面的,只不过他一个人,那是绝对不敢出面去索要赔偿的。

  到了高火义家,许是他家早有心理准备,虽然个个都垮着一张脸,但提起赔偿的事情时,他们也没有反驳,只是对于赔偿的数额有争议。

  高火义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嘟嘟嚷嚷的说道:“最多赔十块钱!你要是嫌十块钱少,你就把我家里里外外翻一翻,你要是能找到一百块钱来,我算你厉害!”

  胡丽娟也如丧考妣般,耷拉着脸站在一旁不吭声,不过她的脸上有不少伤口,一边的脸颊肿的很高,站着的姿势也有些不对劲,一看就知道是挨打了。

  不过高明程并不同情她就是了。

  高火义吃独食,打老婆,不疼儿子孙女,这是高火义有问题,但胡丽娟呢?她明知那红糖猪脚这些滋补身体的东西,是大儿媳的娘家送来的,她却把红糖红枣给了小儿媳吃,把猪脚鸡蛋给了高火义吃。

  可以说,她挨打,那都是应该的!

  高明程知道高火义家是真穷,哪能不穷呢?高火义为人懒散不爱干活,他家地里的杂草永远比别人家多,收获的稻子,都要比隔壁田少十多斤去了!

  前两年,又先后给两个儿子娶了媳妇,再加上他喜欢喝酒和吃好菜,因此家里的日子一直过的紧巴巴的。

  高明程记得上辈子,村里大部分人都搬到外地,或者县里去住了,高火义家也还一直留在村里,住着破破烂烂的平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