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仙风盈袖
高明程正抱着小旭旭,教他数数呢,听到高明里的话,便说道:“带了!西瓜在水里泡着,应该能吃了,淑芳,你去拿刀来切开!”
说完了这个,他又低头看着小旭旭,说道:“你数到二十,我就给你吃西瓜!”
小旭旭听话的开始数数,由于经常跟着大人学数数,以及一些简单的诗词,他也多多少少学会了一些。
只是从一数到十时,小旭旭的声音响亮自信,但数到11后,就有些磕磕绊绊,需要高明程及时给予提醒。
当小旭旭终于成功的数到20,高淑芳也已经把西瓜切开了。
淡红色的西瓜汁水,流淌在桌面上,散发出西瓜的清香,格外的诱人。
高明里一路从厂里回来,此时又累又渴,看着那一片片红色的西瓜,就忍不住伸手去拿了一片来吃。
刚吃了第一口,高明里就忍不住说道:“好吃!”
高明程也给小旭旭挑了一块最中间的,这里的西瓜籽最少,也是最甜的部位。
去年时,小旭旭还小,虽然也给他喂过一些西瓜,但估计已经不记得味道了,现在重新吃上西瓜,小家伙也表现的挺开心的,一口一口的吃着,只是西瓜汁水多,他每一口咬很大,却又不能完全吞下去,因此汁水流淌的满脸都是。
不多时,小旭旭的脖子、胸口,就染上西瓜汁,到处都湿漉漉的了。
许多美看着小旭旭的衣服脏成这样,不由得回想起以前的事情来了。
她笑着说道:“我记得小时候,每到吃西瓜的时候,为了怕把衣服弄脏了,村里的一些男孩子,都是脱了衣服才吃西瓜的!”
“嫂子,你说的就是二哥呗!”高明里不客气的打趣着。
高明程则轻轻地拍了下他的脑门,笑道:“说的你好像没有脱衣服一样!”
小时候,家里有五个孩子,上面的四个男孩子又都顽皮的很,其中以高明程最顽皮,每天都能脏兮兮的。
罗小华每天都要洗一家人的衣服,她就觉得很累,于是要求他们尽量不能把衣服弄脏,像夏天吃西瓜这种事,那就脱掉衣服再吃,这样西瓜汁就不会弄脏衣服了。
至于小孩脏了怎么办?没关系,去水库里洗洗就干净了!
这个法子有一定的作用,因此那段时间,谁家吃西瓜时,谁家的孩子就得脱掉衣服再吃,不然衣服染上西瓜汁,就很难洗干净了。
这也不算黑历史,当回忆起小时候的事,氛围一下子变得温馨起来。
高淑芳叹道:“还是现在好!小时候虽然也能吃上西瓜,但一年也就吃那么一两回!我记得妈连西瓜皮都舍不得扔,要留来煮菜吃的!不过我不喜欢吃新鲜的西瓜皮,我还是喜欢吃晒干的,但妈觉得就那么一点西瓜皮,懒得晒了。”
“那肯定是现在好!”高明里肯定的说道。
别说以前了,就是现在,高明里也不愿意再回村里生活的了。
在县里多好啊,有稳定的工资拿,又用不着顶着大太阳去做农活。算算日子,村里也快双抢了。
一想到每年双抢时,一家老小都要忙的晕头转向,双抢过去后,人都能够累瘦好几斤!
每天睁眼就是干活,连饭都不能好好吃,就在地里吃,为了图方便,吃的还一般。
唯一能让人感到开心的,就是遇到赶集时,家里会去买上一斤猪肉,算是给大家补一补身体。
说起以前的话题来,大家很有表达欲,就连张金玲和罗丽,也纷纷说了说自己小时候的事。
张金玲还好,她家其实不算太差,但罗丽的家那是真贫困!
在罗丽没有嫁给黄大志之前,她们一家是村里最贫困的人家,孩子多,劳动力少,那日子过得捉襟见肘的。
罗丽想起以前的事,神情都忍不住恍惚了下,明明才过去两年,她却突然间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回忆着往事,罗丽感慨的说道:“还是现在好!”
最主要的是,幸好她遇到了黄大志!果然,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因为和黄大志结婚,不但罗丽自身的际遇发生了改变,还连带着她娘家也发生了改变。
现在,她弟弟能够去学校读书,几个妹妹也能够在家里靠那台缝纫机,替人做衣服,收一点小钱。
等幼儿园开学了,她的两个妹妹也能够到县里来做事了!
想到这里,罗丽的精神一震,她感觉自己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
罗丽的一颗心,火热火热的,于是当天晚上,她对黄大志也表达了这份情谊和感激,当晚,黄大志有种如梦如幻的快感。
就,挺高兴的。
完事后,黄大志躺在床上,咧嘴笑着。
电风扇尽职尽责的吹出风,带走身上的燥热,很久没有畅快淋漓放松一回的黄大志,觉得现在的日子越来越有盼头了!
至于以前?以前那些糟心事,黄大志根本不愿意再回想了!
还是想想现在,想想以后吧!
以后,他要升职加薪,他要把自己的儿子培养好!
以后,他弟弟黄小安能学到一门手艺,小乖也能够正常的去学校读书学习!
以后,自从他爸妈不用干农活了,身体看着也好些了,希望他们能没病没灾的活到老吧!
第652章 学车、双抢
回到县城后,高明程如约抽出几天时间,准备教高岳学车。
高岳过来学车时,并非只有他一个人,还带了林烨。
林烨毕业后,大概率会留在沪市工作,因此他也决定先把车学会,沪市这种地方,人多车多,没准他以后也有开车的机会。
对此,高明程并没有拒绝。
林烨知道高明程不抽烟,于是送了两瓶好酒给高明程。这酒钱,自然是他父母给的。
高明程心里高兴,但也不在乎这点东西,于是让林烨把酒拿回去,并且说道:“你现在还是学生,等你以后工作了,放假回到县里后,有空就来看看我,给我送点沪市的特产,这就很好了。”
林烨忙说道:“一码归一码,以后我要是留在沪市工作,那肯定会给你送特产吃的!不过学车是学车,我要是什么都不给,我心里过意不去。”
两人你来我往的说了一些场面话,最终那两瓶好酒,高明程还是收下了。
主要是林烨送礼的决心很大。
在这个时候,司机可是一个铁饭碗,不管是在厂里当司机,还是在运输公司当司机,工资都是相当高的。
想学开车,没点门路的话,根本摸不着!
就算有了门路,也得送厚礼才行。
林烨是大学生,以后大概率是不会去做司机的,但能学会这么一门技艺,那也是很不错的,因此他父母坚决要给高明程送礼,并且还决定等林烨学会开车后,再给高明程送一对鸡鸭,以示感谢。
高明程知道林烨的家境还不错,收下礼物后,就开始教导高岳和林烨学车了。
这教人学车,教一个是教,教两个也是教,高明程先把基础的教了,就让他们轮流开车了。
为了教他们学车,高明程特意把车开到一处路面宽阔又人少的地方,可以任由他们发挥。
这个时候,也没什么驾校,更没有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的考试,学车只需要把车子的功能弄明白,知道怎么启动汽车,怎么转方向盘,怎么踩刹车和油门,怎么换挡,怎么倒车,基本就差不多了。
高岳先开车,他坐在驾驶位上,神情格外的严肃认真,双手放置在方向盘上,一只脚虚踩在离合器上,一只脚虚踩在刹车上。
至于油门,现在是不敢踩的。
汽车一档的速度很慢,尤其是在没有踩油门的情况下,不管是转弯还是爬坡,这种速度,都是很安全的,也有足够多的时间让司机进行反应和操作。
高岳开车时,高明程并不在车里,而是站在车子的旁边,实时对高岳进行指导。
高岳虽然不会开车,但在警局实习时,也是趁机摸过警局的那辆吉普车的,对于车子的构造,还是相对熟悉。
他听着高明程的吩咐,适时的转动方向盘,很快就能够把车子开动了。
地上没有画S线,但高明程会根据地势,让高岳左转向或者右转向的开动,也算是在练习S线了。
S线练好,就找了个小坡让高岳爬,开始练习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技巧,这个练好后,就开始练习倒库停车和侧边停车了。
这会儿市面上的车少,但同样的,道路也不够宽阔和平坦,所以想停车的话,的确还需要一点技巧。
高岳和林烨都学的很认真,当他们能上手后,高明程就不再时时刻刻盯着,而是让他们继续练,把开车的手感练出来。
于是,高岳和林烨开始轮流开车,如果谁有操作不当的地方,就及时进行提醒。
无事一身轻的高明程找了一处树荫,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歇息,他望着如同乌龟般慢慢跑动的汽车,颇为无聊的闭上眼睛。
真怀念智能手机啊,不然这个时候,他这个教练,在学员自己练车时,就可以刷小视频打发时间了!
在教高岳和林烨练车的第三天,高明里也加入进来了。
其实高明里早就跟高明程学过开车了,不过他上手摸车的机会少,因此还是开不好,也不敢上路开。
现在得知高明程在教高岳和林烨学车,于是当周末放假时,他也就跟着一块儿过来,好趁机摸一摸车。
高岳和林烨已经学了两天车,而高明里之前也学过,因此这三个人的水平,竟然是差不多的了。
高明程在第一天时颇为无聊,但第二天他就有了应对的法子,特意带了一本书来,这第三天,他照旧看书,任由高岳他们轮流练车。
三人基础的车技已经会了,现在开始踩油门了,看着开车已经不错了。
高明程远远地看到了,于是合起书,招手让他们把车开过来。
不多时,高岳就把车开到高明程的身边了。
“明程,我车的开的怎么样?还不错吧!”高岳微抬着下巴,语气十分臭屁。
高明程笑了,说道:“还行吧,我看你们都会开了,那就开始上路吧!呃,就去高家村吧,顺便装点柴回来。”
高明程让高明里从副驾驶下来,他自己坐在副驾驶那儿,然后说道:“去高家村的路,你们都知道,三个人分一分,每个人开一段路。”
“好!”高岳胆气足,并不怕。
主要是这会儿路上的车少人少,尤其是出了县城这段路之后。
虽然不怕,但高岳也比之前表现的更紧张些了,他目视前方,全神贯注的开着车,连句话都不敢说了。
他把车开出县城,来到国道。又开了一会儿,知道前面的路况较好后,高岳就把车靠边停下,准备让给林烨来开。
高岳说道:“接下来,由林烨你来开,等到了军岭,再让明里开!”
国道是一条直线,没有岔路,即使林烨对路况不熟,也不至于开错了,但到了军岭,就需要拐弯,还有几条小路,这个就需要对路况更熟的高明里来开车了。
林烨和高明里对这个安排都没有什么不满的,于是就按照这个顺序,三人开始轮流开车。
而高明程一直坐在副驾驶,为他们保驾护航。
这次回到高家村,高明程就发现双抢已经开始了,路过老村时,路的左边是村民聚居的村落,而右边则是五六百亩连接在一起的稻田,看上去极为壮观。
稻田里,有人弯腰割稻子,有人在田里操作着打谷机,使稻谷脱粒,还有人用扁担挑着脱粒的稻谷往晒谷场去。
全村的男女老少,基本都在地里田间忙活着,就连七八岁的孩子,也是要拿着镰刀去割稻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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