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仙风盈袖
第73章 小鲜肉
高明程将信将疑的把匕首给了高壮,还不忘叮嘱了句:“很锋利的,你小心点。”
“哎,好咧!”高壮嘴角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朵了,忙不迭的接过匕首,开始找个好下手的地方。
脖子处有伤口,他干脆顺着那里开始动手,手中的匕首的确锋利,才轻轻一割,就将皮肉割断了。
哪个男人不爱兵器呢?尤其是他最近还看了那么多的武侠小说!
高壮玩匕首玩的不亦乐乎,倒是令细奶奶颇为担心,时不时的说一句:“你慢点,别急!”
高壮嫌她吵,不乐意的嘟囔着:“奶奶,你别吵到我了!你去烧一锅水,等下还要洗猪肚猪肠呢!”
被孙子嫌弃了,细奶奶也不生气。
独孙就是她的宝,说啥都好。她笑着去了厨房,准备烧一锅热水出来。
猪肚猪肠比较脏,用热水洗,洗得干净些。
高明程坐在小矮凳上,一边风卷残云般的吃着饭,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高壮做事。
他剥皮的动作不够标准利索,但好在匕首锋利,这么一会儿,也剥掉一些皮了。
野猪的脂肪比家猪少,剥了皮后,只有一层薄薄的白色肥肉,剩下的大多是瘦肉。
几分钟后,高明程就吃完满满一大碗的饭菜了,他把碗筷一放,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
他把菜刀递给高壮,说道:“你用这个。”
高壮还没有玩过瘾呢,满脸的不开心,但也只能把匕首还给高明程,顺手接过了菜刀。
菜刀今天才磨过,其实也挺锋利的,但是呢,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
手握造型冷酷的匕首,有种江湖侠客的豪迈感,手握菜刀……它再锋利,也还是一把菜刀啊!
匕首到了高明程的手里,就变得异常的灵活起来,他动作流畅的一划,便将一大片的皮肉分离,一刀接着一刀,丝毫没有受阻的问题。
灯泡照亮了这一处小院,高明程和高壮在灯光下忙碌着,地上则倒影着两道影子,影子忽左忽右的动着,忙碌又灵动。
很快,猪皮就被剥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划过最后一刀,将黏连在一起的皮肉分离。
“高壮,你抬那边,我们一起把野猪弄到门板上去。”高明程说道。
高壮应了声好,双手紧紧地扣住野猪的前半边,在两人合力下,剥了皮的野猪就被放在门板上了。
野猪的大部分皮,都已经被剥掉了,但是猪头和四个猪脚,就没有被剥掉,因为不好剥。
高明程拿过一把斧头,将猪头和猪脚都斩断。
“这猪头猪脚带皮才好吃,等下我拿火把上面的毛烧掉,再洗干净就好了。”高壮看着那些带毛的东西,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高明程嗯了声,又说道:“我们留一个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另外三个猪脚,我要送人,你就别弄了。”
“哎,好!”高壮也乐得省事,他拿着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就往厨房走去,现在灶膛里还有火,正好拿来烧猪毛。
去了头和四脚后,高明程就准备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给掏出来了,细奶奶早给他准备了一个盆子,内脏掏出来后,直接放进盆子里。
细奶奶蹲在一边帮忙,把干净些的猪心、猪肺、猪腰子、猪肝又拿到另外一个干净的盆子里,又把黏连在内脏上的那些水油给弄了出来。
高明程用斧头把野猪肉分成两半,然后又用菜刀切了一些肉下来。
脖子那一块的肉,比较肥,吃起来口感不太好,但可以熬油,另外他还把板油也弄了下来,但是呢,野猪的板油很薄,脂肪并不多。
直到这时,一头猪就被处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好肉。
高明程思索片刻,手起刀落,在前腿那儿切了一块两斤左右的好肉出来。
“细奶奶,别管那小肠,把猪肚和猪大肠弄干净就行。”高明程看到细奶奶准备动手弄这些了,连忙开口说了句。
他喜欢吃猪肚和猪大肠,但是不喜欢吃猪小肠,觉得猪小肠的口感不好,有些粉和苦涩,不如大肠脆爽好吃。
当然了,丢是不可能丢的。他打算将之送给他爸妈。
自从上回新房子开伙后,他就没回过家,家里人也没有来找过他,只和小妹见过几面,问了几句家里的情况。
他拿一个盆子,把猪小肠单独装着,又提着一个菜篮子,里面装着一副猪肺、猪板油、猪水油、带毛猪脚、外加两斤好肉。
满满当当,竟是格外的丰盛。
但是呢,这些都是高明程自身不太需要的,拿这些去孝敬爸妈,改善家人的生活,倒也不错。
至于细奶奶家,他之前买过两副板油,熬了满满一大罐的猪油,吃到现在,还剩下不少呢。
“我给我爸妈他们送去。”高明程说了一句,拿着东西出门去了。
细奶奶望着他的背影,满脸的欣慰。
高明程和家里闹僵了,她多多少少是知道的,在地里干活时,遇到罗小华后,罗小华没少对她说一些风凉话。
现在高明程打到一头野猪,又主动给家里送了那么多东西,这样做就对了!
要是什么都不送去的话,这事传开了,村里人的口水,都能把高明程给淹死。
不孝,是大罪过。
高明程回来时,就已经天黑了,忙碌到现在,时间更晚了。
他走到自己家时,发现院子门已经被关了,但是里面还有一些灯光从门缝里透了出来,可见人还没有彻底的睡着。
“咚咚咚。”高明程抬手敲门,同时说道:“是我。”
罗小华还没有睡,在忙一些杂事,本来听见敲门声,她下意识往门口走去,但紧接着,她就听到老二的声音,脸色瞬间就不好了。
这时,敲门声又响起。
高远见也听见动静了,他躺在床上休息,正准备要睡了。
见罗小华迟迟不去开门,他恼怒的说了句:“愣着做什么?去开门啊!”
那天酒醒后,他妈找他说了一些话,事后他也觉得自己的确有做得不好的地方。
但是他一个当爸的,也没有主动去找儿子求和的理。
因此父子关系就这么僵在这里了。
现在高明程主动上门,其实高远见心底是有些高兴的,你看,儿子就得有儿子的样!
第74章 去集市卖肉
门吱呀一声开了,更多的灯光从门里透了出来。
“妈,爸睡了吗?”高明程喊了一句,又说道:“我今天在山里弄到一头野猪,给你们送点东西来。其他的猪肉,我明早拿去军岭老集上卖钱。”
高明程示意了一下手中的东西,然后把东西递给他妈。
罗小华本来耷拉着脸不太高兴,但是看到高明程送来的东西后,眼里立即放光,就连躺在屋子里的高远见也披着一件外套出来了。
“你打到野猪了?用什么打的?你没被野猪弄伤吧?”高远见快步朝高明程走来,眉头紧皱。
野猪可不是野兔野鸡什么的,去打那玩意,弄不好会死人的!
他们村很久以前,就有人在山里打柴火时,遇到了野猪,被野猪那么一顶,半条命都快没了。
后来他们打柴火,就不敢进太深的林子了。
高明程听出他爸语气里对他的关心,心中顿觉舒服了。
他摊开双手,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得意的说道:“我没事,我是运气好,捡到一个大便宜了,那野猪刚好只有一头,身上还有伤,我就想试试,后来追的时候,野猪掉进一个坑里了。”
罗小华瞥了高明程一眼,心想,老二的运气竟然这么好。
高远见也松了口气,但还是教训了一句:“没事就好,你经常往山里跑,自己小心点!”
“哎,好。爸,这东西有点少,如果明天要是有卖剩的,我再给你们送来。”高明程说了句,算是解释自己为什么没送更多的肉。
高远见低头看了一眼老二送来的东西,唔,也不算很少了。
于是他说道:“剩什么剩?都卖了才好!你打到一头野猪也好,卖了肉,手里也就有点钱了。”
父子两个说上话后,彼此之间的气氛还行,谁也没提上回吵架的事情。
这时,老三高明万也从屋子里出来了,他本来已经迷迷糊糊睡着了,听见外面的动静,就忍不住又起来了。
“二哥,你弄到一头野猪了?那野猪多大啊?你一个人扛回来的?”高明万激动的声音发颤,满眼放光的看着他二哥。
高明程矜持的笑着:“不重,也就一百五十斤左右,去了皮毛内脏后,也没多少好肉。”
“二哥,走,带我去看看!”高明万火急火燎的想去看看那头野猪,但却被他爸给叫住了。
“看什么看?没看到你二哥一身的血吗?你回屋去睡觉,凑什么热闹?老二,你赶紧去水库洗洗睡。”高远见不偏心的时候,其实做人挺客观的,他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都是罗小华不会注意到的。
或者说罗小华注意到了,也不在意。
“好。”高明程应了声,他低头看自己的衣服,到处脏兮兮的,有泥巴,也有大量的猪血痕迹,衣服黏在身上,是有些不太舒服。
他和家里人道别了声,临走前又想起一件事,说道:“爸,我后天就要带着药材,跟老板去外地一趟,估计得十来天才会回来。”
他爸听了也不意外,前段日子,高明程在村里收药材的事情,他自然是知道的,只是高明程没有服软,他也不乐意主动拉下面子去问。
现在这会儿就说道:“嗯,那你自己小心,多听老板的话。”
高明程正准备走,罗小华叫住了他,好奇的问了句:“老二,你帮人做事,他给你多少钱?”
“不知道呢,得看药材卖的好不好。”高明程搪塞了句,脚底抹油,赶紧走了。
回了细奶奶家,他拿了干净的换洗衣服往水库走去。
等高明程从水库里洗完澡回来,家里的野猪肉已经被收拾好了。
野猪肉太多了,就这么放在门板上,但是呢,为了以防野猫、老鼠之类的来偷吃,上面覆盖着两层纱布,四周再用东西给压住。
纱布透气,加上十月的晚上气温偏低,就这么放上一晚上,肉也不至于坏掉。
高明程看细奶奶他们收拾的挺好,也没多问,回屋躺下休息了,明天是军岭的集,他得早起去卖肉。
翌日清早,天刚蒙蒙亮,高明程就起来了。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高壮的呼噜声时不时的响起,高明程没有叫醒高壮,而是打算一个人去。
昨天细奶奶说让高壮一起去帮忙,因为一头猪好扛,但猪肉放在门板上后,一个人就不好拿了。
不过高明程也有办法,他把猪肉放进一个干净的米袋里,这样就能够轻轻松松的扛在肩膀上了,另外一只手提着一个篮子,里面放着菜刀和秤还有一大捆的棕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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