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仙风盈袖
交代清楚后,高明程准备进山转转,打算挖一些冬笋,再看看能不能弄到几只野兔。
“黑虎,精灵,跟上!”高明程吆喝一声,领着两狗雄赳赳气昂昂的进山了。
“明程哥,你进山去做什么?要不要我一起去帮忙?”毛子见了,连忙大声喊着。
高明程说道:“不用了,你在家照顾好你弟弟就行,眼看快中午了,你把午饭煮了吧!”
“哎,那也行。”毛子不再强求跟着进山,而是准备去煮午饭了。
高明程家里的柴米油盐的位置,都已经告诉他了,也让他随便用。
毛子先淘米,把灶膛的火引燃后,就让弟弟负责照看柴火,他自己则去洗菜切菜,今天高明程还带了一些豆腐回来,分了一半给高远见,剩下一半放在自己家。
煎豆腐需要配大蒜,于是毛子朝菜地走去,高明程说过了,附近这片地,都是高明程家的,地里的菜,任由他采摘。
毛子拔了些大蒜,又掐了一把白菜苔,再拔一根萝卜,菜就全了。
接下来,他准备做风吹肉煮萝卜,煎水豆腐,清炒白菜苔!
在毛子忙活着午饭时,高明程已经进了山,因为准备挖些冬笋,因此是朝有竹子的山林走去的。
“黑虎,精灵,去找找野兔的踪迹。”高明程吩咐道,而两狗极为通人性。
若是在山坡、山谷这些地方活动,那么必定是要猎野兔的,若是进了深山,那么就是要猎野猪的。
黑虎和精灵嗅着野兔留下的气味,领着高明程去找。
有猎狗时,打猎就可以事半功倍,猎狗能够寻觅猎物的踪迹,在高明程出手弄死野兔时,猎狗还能够跑过去把猎物叼回来。
在山里打猎时,高明程向来是不用枪的,枪的动静大,而他也根本不需要,如果是打野猪,那么一把标枪足以,打野兔,那就更简单了,腰间别着的小刀,就能够弄死野兔野鸡这种小型动物。
他喜欢这种更原始些的狩猎行为,每次有所收获时,都更有成就感。
这大白天的,野兔并不不活跃,大多藏在洞穴里,但黑虎和精灵也不是吃素的,嗅着气味,就把野兔的家给拆了!
这山里的兔子,高明程把它们都称呼为野兔,但其实兔与兔之间,也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兔子奔跑的极快,以高明程的目力和准头,都很难弄死,而有些兔却容易弄死些。
如果是生物学专家在此,那么可能会解释这些野兔中,一部分是国内的本土野兔,属于旷兔,意味着生活在旷野里,它们不会打洞,奔跑起来格外的迅速,后腿更是很有力道,如果鹰在捕食野兔,却不幸被野兔的后腿踢到,那么鹰的小命都可能不保了。
而另外一部分野兔则是穴兔,穴兔是外来者,在古时候,作为贡品进入我国,随后有部分逃逸,在野外生存繁衍。
至于具体是什么朝代传进来的,至今还没有一个特别准确的答案。
当然了,这种学术性的问题,高明程是不在意的,他只需要在找到野兔后,瞄准,投射,将目标野兔弄死即可!
在两狗的帮助下,一人两狗捣毁三个兔穴,猎杀了八只野兔!
也算是丰收了!
高明程把野兔垒放在一起,然后说道:“收工!接下来我要挖冬笋了!”
高明程是带了锄头来的,他找了片竹林,根据自己的经验,从竹枝的长势来判断竹鞭上是否长有冬笋。
挖春笋,是个人就能干,但挖冬笋,没有经验,那还真干不好!
冬笋不会长出土,是藏在土里的,你看着土面是没有任何痕迹,全靠经验来判断和寻找的。
高明程挖了这一小片竹林,就挖了十几个冬笋出来,大的有两三斤,小的则只有一斤多点,像这种小的,剥了笋壳后,里面就没有多少肉了。
高明程又挖了几个大点的冬笋,这才满意的收工了。
抖开随身带着的袋子,把冬笋和野兔都装进袋子里。
用袋子装东西,可比竹篮背篓什么的强多了!主要是袋子轻便,在山里穿行时也更方便。
“黑虎,精灵,走了!”高明程挖冬笋时,黑虎和精灵并没有围在他身边,而是在附近的林子里玩耍,高明程时不时能看到一片灌木晃动,有细碎的声响传来。
不过随着他一声吆喝,黑虎和精灵就先后从林子里钻了出来,两狗的毛发上都沾着一些枯枝落叶,但黑黝黝的眼中却是充满了活力,显然是极为兴奋。
高明程也很久没和两狗相处了,看着它们充满活力的样子,也笑着伸出大手,狠狠地撸了一把。
“走吧!”过足了手瘾,高明程这才背着袋子,跟在两狗的身后下山。
山路崎岖,并且布满了枯枝落叶,在落叶之间,还有一些树木的种子。
高明程就看到不少的无患子的种子。
无患子是落叶乔木,这会儿光秃秃的,只剩下一个树干伫立在山坡上,但满地的无患子种子,却也是一种宝。
无患子的种皮,类似干桂圆,这个是有清洁功能的。而它的种子圆润,可以用来做成珠子,加工成手串。
高明程倒是知道无患子,但用的次数少,他现在洗头发,有时候用茶枯洗,但大部分时候图方便,都是用洗发水和肥皂洗的。
于是他大脚无情的踩在无患子上,大步的下山回家去了。
回到家中时,立即闻到一股菜香味。
“明程哥,你终于回来了。再不回来,我怕菜都要凉了!”毛子笑着迎上前来,骄傲的展示着他做好的饭菜。
无父无母的毛子,其实也算是生活小能手,煮饭洗衣搞卫生等家务活,他都挺上手的。
高明程把袋子放下,看了一眼桌子上的菜,笑道:“看着不错嘛。”
“毛子,喊你弟弟来吃,要是下次我没有回来,你们给我留点饭菜就行,不用等着我。”高明程随意的说道,先去洗手,然后盛了一碗饭。
看他开动了,毛子和弟弟这才跟着一起吃。
毛子的手艺还行,高明程吃的颇为满意。
吃过饭后,高明程领着毛子兄弟去鸡舍那边转转,又去看了棚子里的蜂箱。今天天气不算好,蜜蜂们并不活跃,只在吃糖水时,才会飞出蜂箱。
“明程哥,你养了这么多蜜蜂啊!”毛子颇为惊呆,虽然很久以前就认识高明程了,但对于高明程的家底,他不是很清楚的。
高明程笑了笑,现在陈多福已经掌握了养蜂技巧,那么接下来还可以再繁衍出几箱蜜蜂出来。
养的蜜蜂越多,产的蜂蜜就越多。
一年下来,光卖蜜蜂就能够赚上小几万了。
视察完自己的产业后,高明程就准备回县城了。
他给毛子兄弟留了一只小点的野兔,又把几个小冬笋给了他们,然后说道:“我的房间上了锁,你不用管它,其他的地方则需要日常打扫一下就行。”
毛子连连点头答应。
高明程顺手拔了些菜,然后就开着拖拉机回县里了,他这一走,陈大松就拿着一些片好的竹篾过来了。
陈大松哈哈笑着说道:“毛子兄弟啊,你会编竹筐吗?不会的话,我教你啊!这果园的果子下来后,最需要竹筐了,所以要趁着冬闲,赶紧多编一些竹筐出来。”
毛子还真不会编竹筐,但他表示愿意学,就连他的弟弟也傻乎乎的坐在小板凳上,看着陈大松教他们编竹筐。
竹筐比竹篮要大的多,主要是装水果用的,装满后,一竹筐的水果,得有个五十斤左右。
接下来,陈大松时不时带毛子干点小活,美名曰是带他熟悉熟悉环境。
毛子也是没想到,这住在村里后,他竟然解锁了好几个技能:编竹筐、编扫把和修复农具!
毛子这边的事,高明程是一无所知,他把毛子兄弟藏在高家村后,心里就放心了不少,接下来只需要和警局这边互通有无,看是否有疑似杜红玉的人出现。
在这种氛围中,小年悄然到了!
高家村自诩祖上出过进士,自然是过腊月二十三的小年,小年这天,高明程等人没赶回村里去过,而是就在县里过。
这会儿的年味还是满浓的,哪怕是小年,家家户户也挺乐呵的,高明程也喊许多美去买了不少的好菜,准备好好的吃一顿。
本来高国兵喊高明程过去他家过年的,但却被高明程拒绝了。
如果只有他自己一家,那肯定是要过去,但这边还有高明里夫妇和高淑芳呢,这过小年,自然要跟家里人一起过。
这一晚的菜色极为丰富,鸡鸭鱼肉都有,另外还有前两天高明程从山里弄来的野兔和冬笋。
小年的第二天,高明程的店里,就来了两个稀客。
“婉婉!你回来了?”看到邓婉婉时,许多美一时间险些没有认出来,但好在她眼力还行,很快就认出邓婉婉了。
邓婉婉离开时,还是一个娇柔怯懦的小姑娘,但现在,浑身上下却充满了干练,有种都市丽人的味道了。
邓婉婉笑着看着许多美和高淑芳,又环视新新服装店一眼,真好,这里的人和东西,一如以往。
第578章 值大钱
邓婉婉虽然已经离开一年半了,但因为双方一直通信,因此这次见面,也没有多少隔阂,很快几个女人就开心的聊到一块儿去了。
邓婉婉不是一个人来的,身边还跟着王珣。
王珣三十出头的年纪,只有一米七的身高,看上去有些矮。
不过他的气派却很好,此时身穿一件黑色的皮夹克,下身则是黑色的牛仔裤和黑色的皮鞋,看上去很是洋气,但他的气质并非是暴发户的那种,而是带着一些文人特性。
女人们聊成一团,男人们也自然而然的聊在一起了。
王珣习惯性的给人递烟,但高明程还没有来得及拒绝,王珣先笑了,说道:“忘记你不抽烟的了。”
“明程,我给你带了两幅画,你先看看。”王珣将手边的两幅卷轴递给高明程。
画是裱过的,但画轴看上去已经有些许时光的印记了,高明程接过画轴,将之缓缓展开。
第一幅画,就是一匹泼墨般绘画而成的骏马!
是单独的一匹马,而非著名的《八骏图》。
至于第二幅画,也是动物题材,却是一群扑腾着翅膀,气势汹汹的白鹅。
画纸的侧边,有徐悲鸿的落款和印章!
高明程拿着画,走到水晶灯下,借着明亮的灯光,仔细欣赏,主要是辨别一下真假。
可惜,他其实也算是半吊子,对于这种近代的绘画作品,并无太多的研究。
之所以让王珣帮着买几幅徐悲鸿的画,还是因为有一次收到邓婉婉写来的信,信中吐槽收了几幅不太值钱的画,被人强买强卖了。
高明程一听他们收到的是徐悲鸿的画,激动之下,就给王珣打了电话,让他们帮着在首都收一下画。
之所以要徐悲鸿的画,不是高明程的艺术修养多么的高超,而是因为老徐的画值钱啊!
高明程来来回回的看了几遍,也看不出仿的痕迹,于是看向王珣,问了问价钱。
王珣伸手指着那匹骏马图,说道:“这幅画值钱些,我一千二拿下的,另外一幅是八百拿下的。我这个价,是我拿下的价,你可能不知道,在我回来之前,这两幅画的价钱已经翻了几番了!我听人说,市面上的骏马图,都已经炒到五千块一幅画了!”
高明程真挚的说道:“我信!”
八十年代初,只有少部分人富裕,而到了八十年代底,像首都这种大城市,就汇聚了不少有钱人了!
而古董、绘画等物品,到了九十年代后,价格那就是一路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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