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仙风盈袖
家家户户的厨房烟囱上方,都有青烟袅袅而上,走在相邻两户人家的夹道时,能够闻到从里面散发出来的食物香味。
如今大家的生活都比之前好点了,搁在前几年,白米饭吃的少,大多是红薯饭、豆饭等等,这几年吃白米饭的多了,只有少数几家仍旧过的艰难些。
细奶奶家的堂屋亮着灯光,厨房亦有光芒溢散出来,同时还有翻炒菜时,锅铲碰触铁锅发出的声响。
“细奶奶,有热水吗?”高明程探进半边身体,问了句。
“有,在开水瓶里。”细奶奶回了句,同时看了眼他,立即看到高明程的手里拎着一只野鸡。
高明程从厨房拿走开水瓶和刀子,走到院子里先把野鸡抹脖子放血,然后丢进一个盆里。
这时高壮也过来帮忙了,高明程用热水烫毛后,再拎起放在地上,于是两人一起拔毛,迅速的褪下野鸡的一身漂亮羽毛。
“明程哥,奶奶已经煮好两个菜了,这野鸡只怕来不及煮熟了。”高壮说道。
“没事,我们先吃饭,野鸡慢慢炖着,晚一点再吃。”高明程并不急着吃,他拿起刀,开始开膛破肚起来。
院子里的光线较暗,于是高壮捧着一盏煤油灯过来照着。
不过两分钟的时间,高明程的刀法行云流水般,快速的处理好野鸡的内脏了,只要了心、肝和鸡胗,至于那些肠子,就不要了。
其实鸡肠子也很好吃,就是想弄干净就比较麻烦,高明程多少带着一点后世的行为习惯,直接丢弃鸡肠子。
但高壮不肯,于是他把鸡肠子捡到一边去,快速的处理好,然后用草木灰抓洗一下,最后再用开水烫过。
“明程哥,鸡肠子可好吃了,干嘛丢它!你不想弄,我来弄,省的被奶奶看到了,还得挨骂!”
高明程讪笑了下,将洗干净的野鸡放在案板上,利索的将之剁碎。
这时细奶奶已经炒好菜了,锅子也重新洗干净放好了水,野鸡剁碎后,直接放进大铁锅里,然后盖上锅盖慢慢的炖煮。
高明程低头看了一眼灶膛,里面放着两根较粗的大柴火,足够烧上一会儿了,于是便去餐桌那边吃饭。
今天的菜色比较简单,一个炒辣椒,一个丝瓜鸡蛋汤。
“种甘蔗真麻烦!要不是县里派下来的任务,我真不想种!”饭桌上,高壮向高明程抱怨着。
今天一整天,他都和奶奶在甘蔗地里干活。
他们县城有一个糖厂,于是县里就给乡下分派了任务,要求他们每家每户,都必须种甘蔗,等到秋末冬初时,糖厂的人就会开车过来收购。
说起来是给百姓谋发展,但实际上真不是这么一回事!
一吨甘蔗,才卖两百多块,并且有时候收购不及时,甘蔗就压在村民的手里了,再加上种甘蔗很麻烦,价钱又低,所以村里人根本不乐意种植。
“你看,我的手都被甘蔗叶子割伤了!”高壮伸出手,语气委屈极了。
甘蔗叶子挺锋利的,割在人的身上又刺痛又痒,很不好受。
细奶奶是又心疼又生气,说道:“喊你穿一件长袖外套,你怎么也不肯!”
“热嘛!”高壮辩解了一句,年轻人怕热,又没有老人经验那么多,想当然的穿着短袖了。
“唉,这样吧,等明年开春时,我和村委说一声,就说我身体不太好,家里人手少,看能不能不种甘蔗了,就算不行,也只种个三分地好了。”最终,还是细奶奶心疼这个唯一的孙子。
高壮一听这话,就喜笑颜开了,奉承着:“奶奶真好。”
高明程看着他们祖孙间的互动,脸上也挂着笑容。
饭后,高明程进了自己住的房间,没多久后,就从里面拿出一块半新的手表来。
他把手表递给高壮,说道:“呐,送你的。”
高壮先是一惊,紧接着便是欣喜。
他拿过手表,在灯光下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这块手表是庐山牌的,虽然不是崭新的,但也不显旧。
“明程哥,你哪来的手表?”高壮惊讶的问着,细奶奶也朝这边看来。
这块手表是高明程黑吃黑弄来的——不,是光头男主动送给他的!
但真实的情况也没必要说出,高明程说道:“我卖蜂蜜时,恰好看到有人在卖二手的手表,说是家里急用钱,只要十块钱就卖,我看质量还行,就给买了。”
一块崭新的手表要六十块,半新的只卖十块的话,那确实很划算。
高壮挺高兴的,将手表戴在手腕上,然后嘚瑟的摆动着手腕,感觉戴上手表后,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
帅气!
细奶奶却不赞同的说道:“明程,你买了就买了,但自己用就行,不用给高壮!”
十块钱虽然便宜,但也是钱啊!
这时,高明程又从裤兜里掏出一块手表来,是崭新的。
“我也买了,这块新点,就贵点。”
之前他买了手表,但一直藏着,没让别人知道,现在才过了明路。
“我看看。”高壮整个人欢喜的跟傻子一样,又拿过高明程的那块手表,把两块手表放在一起对比。
手表都是庐山牌的,一个崭新,一个半旧。但不仔细去看的话,也看不出来。
“你们这些年轻人……钱难道烫手吗?怎么就存不住钱呢?”细奶奶恨铁不成钢,满脸无奈的看着高明程。
之后,她去自己房间里拿了十块钱出来,将之递给高明程,说道:“你赚点钱也不容易,这钱你拿着,算我们买的。”
高明程自然不肯要,说道:“细奶奶,我到你家来吃住,你没跟我提钱,我送高壮东西,你怎么就跟我提钱了?这钱我不要!”
一个要给,一个不肯收,双方僵持了一会。
于是高明程用了洗澡遁,拿了换洗的衣服,就拉着高壮往外面去,“细奶奶,我和高壮去洗澡了,你看着点火啊!”
细奶奶无奈,目送着他们离开。
竹椅上,摆着两块手表,一新,一半旧。
手表不能碰水,两人自然不会带着手表去,细奶奶摸了一下这块,又摸一下那块,嘴角含笑,眼底却泛着点点泪光。
这日子,越过越好了啊!
第67章 大哥搬家
清凉的水洗去一身的尘土,整个人就变得神清气爽起来。
洗澡时,高明程还碰见他的两个弟弟。
高明万和高明里也在水库里洗澡,兄弟几个见面,到也表面热情,并且高明万告诉高明程一个消息。
“爸妈说明天的日子就很好,让大哥大嫂明天搬到新家那里去,并且中午饭就在新家那里吃,算是开伙。”
“明天一早,我们就要给大哥搬东西,二哥,你到时也来帮忙啊!”
“好。”高明程点头应下,这是应该做的事情。
他心底虽然对兄弟们没有那么的亲近了,但血缘羁绊是斩不断的,再说了,也没必要闹的难看,惹人看笑话。
兄弟和睦,他人才不敢欺。
说完了这件事,又说了几句闲话,大家就差不多要上岸回家了。
等上岸后,高明程才发现三弟和四弟他们趁着洗澡时,在水库里摸了一些鱼,但并不多,只有五六条,并且个头不大,最大的一条才小孩巴掌大。
看到这些鱼,高明程又想起自己也教了高明万他们套兔子,于是问起这件事。
高明万先是一笑,说道:“套到过一只兔子,兔子肉还挺好吃的!不过也就只套到过那一回,后面就不行了。”
高明程哦了声,也没有继续说话,不过明天新房子开伙,他也不好空着手上门,于是决定早上去山里练拳时,顺手打点野味带过去。
和两个弟弟挥手道别后,高壮问他:“明程哥,明天要我去帮忙吗?”
高明程摇头,说道:“不用,明天我爸他们都休息,我家人手多,用不着你帮忙。反正总共也没有多少东西。”
他大哥大嫂搬家,也就三样东西需要帮忙,一是睡觉的木床,二是衣柜,三是木箱。
至于别的,暂时是不用。
因为他大哥大嫂虽然成家了,但并没有分家,还是吃住在家里,即使后面搬出去住了,也是在家里吃。
还是等他结婚后,为了公平起见,大哥大嫂才分家自立,从此在自家吃饭,但孩子是归罗小华帮着带的。
“那好吧,明天奶奶要带着我去山里弄柴火,打算去后山弄点干枯的松针回来引火。”
两人一边说着话,回到了家中。
刚进院子,就闻到一股鸡肉的香味,两人都忍不住深吸了几下。
“鸡炖好了,刚断了火,我给你们盛一碗凉着吧。”细奶奶笑着说道,转身进了厨房。
“肉真好吃,真是怎么吃都吃不够!”高壮幸福的叹息着,迫不及待的也进了厨房。
高明程倒是不急着吃,他从厨房提了两个水桶出来,然后快步走到公共的水井那儿,利索的打了两桶井水。
一只手提着一桶水,连扁担都用不着。
他走的飞快,并且学着电影《少林寺》中的动作,将手伸平的提着水桶,并且还要保证不露出一滴水来。
这个姿势提水,是真的很累!
一路回到细奶奶家,饶是高明程体力过人,在放下水桶时,也不由得松了口气。
他将水桶里的水,倒进一口石缸中。
他们这儿会用石缸存水,说是水不会腐败,比用木桶存水要好很多。
“明程,快来吃!”细奶奶招呼着高明程,但自己却拿起一个铁皮水壶,开始打水放进小灶上烧水了。
一只野鸡并不大,炖熟后被分装了四碗,高明程问过才知道,细奶奶给许多美也预留了一碗,让高明程吃完后给送过去。
留给许多美的那一碗,是一个鸡腿和鸡翅,还有半碗鸡汤。
高明程的碗里也有一个鸡腿,还有几块好肉,至于高壮的碗里,那都是骨头多的部位,如脖子、鸡头、鸡脚等。
高明程再看细奶奶的碗里,就两块鸡胸肉和半碗鸡汤。
于是他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细奶奶,细奶奶却把碗端到一边去,不肯要,说道:“我上了年纪了,牙口不好,肠胃也不消化,吃多了难受,你们年轻人多吃一些。”
高明程没办法,只好自己吃了。
细奶奶就是这种人,很为别人着想,也绝不愿意多占他人便宜。
他妈就不同了,他妈很喜欢占便宜,每次占到便宜了,就会沾沾自喜很久,并且会对他们夸耀自己的聪明和厉害。
吃过一碗鸡肉,饱腹的同时,幸福感也蹭蹭蹭的往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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