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324章

作者:仙风盈袖

  就如小山村的人去了大都市,也会被大都市的繁华所震惊,打心底向往大都市。

  这次回到牛尾岭那边,出来迎接高明程的,居然有三条狗。

  黑虎和精灵冲在最前面,还有一条大黄狗站在离他几米远的位置,不远不近的站着,却一直盯着他看。

  高明程只看了大黄狗几眼,就挪开视线了,他以为这是村里其他人的狗,跑到这边来玩而已。

  和两狗互动了下,高明程又重新把范立成介绍给黑虎和精灵。两狗的地盘意识很强,对不熟的人很有警惕心。

  范立成双眼冒光的看着面前这两条精壮的狼狗,将手朝它们伸了过去,两狗嗅着他的味道,嗅到淡淡地熟悉味。

  黑虎的眼中消除了警惕,悠哉的趴在树荫下,尾巴偶尔一动一动的。

  高明程领着范立成进屋,说道:“现在日头太热,我们先回屋休息一下,等下我带你去菜地里摘菜,想吃什么,就摘什么!”

  “好。”范立成乖乖地应着,一双眼睛不停的打量着这个小小的农家小院。

  说实话,高明程的这个院子,不算很好,毕竟当初建房时,高明程手里的钱不多,也不好全部都用来建房,因此房间面积小,装潢也很普通,但胜在院子够大。

  只不过由于高明程长期住在县里,这个小小的院落缺乏打理,院子里的水泥缝隙都长出野草了。

  尤其是那口井,井口外边是用了水泥,但内里是纯土,没有用砖和水泥,因此井口的位置,长出不少蕨类植物。

  这种蕨类植物,也有药用价值,且对身体无害。

  由于拔掉会带出井口的泥土掉落在井里,且还会再长新的出来,所以高明程干脆就没有拔它,反正不耽误提水就行。

  在室内休息了一会儿,高明程就领着范立成去了小富山。

  去年的小富山没什么果子,今年的小富山算的上是硕果累累,可惜都没有到成熟的时候。

  种植柑橘的那块地方,枝条上长满了青色的果子,但距离成熟,还有个把月。

  柿子树今年也挂果了,那树形看着不大,但果子还比较密,一棵小树上就长了十多个果子,每个果子都有儿童拳头那么大。

  高明程不爱吃柿子,因此就只种了一棵柿子树而已。

  这玩意吃多了对身体不好,如果捂熟的法子不行,还涩口的很,做成柿饼虽然好吃,但是遇到阴雨天气,那么一批柿饼全部都得长霉,啥都白干了。

  在小富山的顶部,则是种着一些油茶树。

  此时树上也挂着油茶籽,等到霜降后,就可以采摘油茶籽晒干榨油了。

  范立成走在小富山的果林里,虽然这些果子都不到采摘的时候,但他仍然是满脸的欢喜之色。

  国人的骨子里,就对丰收充满了期待和喜爱。

  范立成随手摘了一小把捻子,这会儿也就捻子能吃一吃了。

  从小富山下来,范立成又去看了鸡舍,留在鸡舍里的鸡并不多,大部分鸡都三三两两的呆在果树下面,有些在啄食虫子,有的呆立在树枝上。

  “来,体验一下捡鸡蛋吧。”高明程递给范立成一个小竹篮,领着他去捡鸡蛋。

  鸡是家禽,即使是漫山遍野的散养,它们的活动位置也有限,以鸡舍为中心,在附近的百多米活动而已,只有极少数公鸡会走的远些。

  这些公鸡都没有被阉割,因此地盘意识重,还经常打架,本来公鸡的身上长满油亮的花羽毛,像披着一件锦衣似的,结果打完架后,羽毛凌乱,还有掉落变秃的迹象。

  果然,对于养殖户来说,只有阉割了的公鸡才是好公鸡!

  两人现在鸡舍的鸡窝里捡鸡蛋,这里做了一排十几个鸡窝,每个鸡窝里都有鸡蛋,有的只有一两个,有的则有四五个。

  高明程告诉范立成,别把鸡蛋都捡光了,不然鸡就会跑到外面去下蛋。

  范立成有些不解的说道:“可是我家鸡窝里的鸡蛋,都是要捡走的啊。”

  高明程回想了一下范立成爷爷奶奶家的情况,说道:“你家的鸡是圈养,鸡的活动范围有限,即使把鸡蛋都捡光了,鸡也只能在鸡窝里下蛋。但我这不同,我这是散养,鸡的选择就更多了。”

  范立成听了,恍然大悟。

  捡鸡蛋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这种心情和丰收的心情差不多,当捡了一篮子的鸡蛋后,内心还有小小的骄傲和成就感。

  鸡舍的鸡蛋捡完了后,就要去山里捡了。

  由于小富山的果树很多都不大,且已经清理掉那些灌木丛了,因此捡鸡蛋的难度不算很大。

  高明程指点着范立成在一些树荫下的草堆里去寻找鸡蛋。

  除了这些草堆,还有个别鸡特别的聪明,找到了几个合适的土洞,在里面下蛋。

  不过高明程在发现这点后,干脆在合适的位置人为的挖出一些土洞出来,这样方便鸡下蛋,也方便人去捡蛋了。

  足足忙活了半个小时,两人才把所有的鸡蛋都捡完。

  “高叔叔,这么多鸡蛋,能卖多少钱啊?”范立成看着满满两篮子的鸡蛋,兴奋的问道。

  高明程笑道:“你没有买过鸡蛋吗?按斤的话,一块五一斤,个头大的鸡蛋得两毛钱左右,个头小点的,就再便宜点。你有数过刚才捡到多少个鸡蛋了吗?”

  范立成回想了一下捡到的数目,虽然没有仔细数,但心里也有一个大概的印象。

  他在心里换算了下,脸上浮现失望的表情:“啊,那一共也没有多少钱啊!”

  高明程笑了,说道:“你这也是何不食肉糜了!两毛钱一个,对你来说,价钱便宜,但对很多人来说,已经不算便宜了。这两年物价涨了一些,在之前,只要几分钱一个呢!就这,也是很多村民上半年家庭开支的重要收入来源。”

  “鸡屁股银行听说过没?要是没有鸡蛋换钱,那会儿村里的很多人,都拿不出钱买盐吃呢!”

  范立成年纪小,并没有经历过那段艰苦岁月,当他有记忆时,家里已经很有钱了。

  爷爷奶奶重新烧窑卖瓷器,他爸去羊城做生意,而他妈妈更是去香江发展了。

  所以他对钱财的认知,肯定和一般人不同。

第474章 一个小请求

  直到晚上时,高明程才发现不对劲,那只大黄狗,竟然没有回家去,而是一直跟在黑虎和精灵的身边。

  并且他给黑虎和精灵喂食兔子肉时,黑虎和精灵竟然也愿意分一些食物给那只大黄狗吃。

  不对劲,肯定不对劲!

  高明程坐在板凳上,仔细观察着那只大黄狗,这才发现那只大黄狗是母狗,并且肚子微微有些大,像是怀了狗崽。

  高明程一愣,随即将怀疑的目光看向黑虎和精灵。

  难道那只大黄狗是自家狗拐骗来的?大黄狗肚子里揣着的是黑虎的崽还是精灵的崽呢?

  高明程兀自想了一会儿,最后发现,不管是谁的崽,生下来后都是他的小狗崽,他都得养!

  当然了,前提是大黄狗的主人没有找过来。

  地上的三只狗在吃兔子肉,火堆边的两个人也在吃兔子肉。

  这一次,高明程给范立成做了烤兔肉,直接在院子外面用石头垒了一个简易灶出来,然后在灶里升一堆火,再把一张铁丝网放在灶上,这样就可以用来烤腌制过的兔肉了。

  这铁丝网是春季围山时剩下的,刚好可以用来做烧烤架用。

  铁丝网上烤着兔肉,灶火烧出灰烬时,高明程又用荷叶包裹着鸡蛋埋进带着火星的灰烬里,这样等上面的兔肉烤熟了,下面的鸡蛋也一起熟了。

  范立成还是头一回这样吃烤兔肉,感到格外的新奇,由于是自己亲手烤出来的,他居然吃了一整只兔子!

  自从跟着拳师练拳后,他的胃口的确比之前大了一些,再说了,他这个年纪,正是身体开始发育的时候,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就是这个年纪了。

  范立成打了个饱嗝,但看着旁边烤好的茄子和鸡蛋,以及切开的西瓜,他觉得自己还能够再吃一点!

  吃烧烤怎么能不配酒呢?所以高明程从家里倒了一杯杨梅酒,杨梅酒度数不是很高,又带着一股果香的气味,配烧烤刚刚好。

  “要不要喝一点?”注意到范立成盯着他杯子里的酒看,高明程大方的将之递给范立成。

  范立成纠结了一小会,才说道:“我只喝一小口。”

  “那当然,喝多了,我还不肯给呢,你就尝尝味!这是我自己用杨梅泡的,今年树上的杨梅结了不少果,卖的价钱也还不错。”

  高明程满脸的笑容,他觉得这几棵杨梅树种的很好,即使是现在卖一块钱一斤,也能够卖掉不少。而杨梅树的寿命很长,只要打理的好,三四十年后,也仍然是盛果期,到那时,物价也涨了不少,一年下来,卖杨梅的钱也有小几万。

  这钱看似不多,但胜在稳定,再加上小富山其他的果树收益,那也挺不错了。

  不过现在种植的杨梅树还是少了点,他琢磨是再去买几棵树,还是自己嫁接。

  嫁接并不难,山里就有野杨梅树可以做砧木,再从小富山的杨梅树枝上取下一截作为接穗,等嫁接成功后,他就可以多一批东魁杨梅树了。

  自己嫁接繁衍,也可以省下买苗木的钱。

  “这酒好喝!”刚喝了一口杨梅酒的范立成眼睛一亮,忍不住又喝了一口,再想喝时,酒杯就被高明程拿走了。

  “不能再喝了,你还小呢,尝个味就得了!等你长大了,我送你一瓶酒都行!”高明程说道。

  范立成意犹未尽,但他不会耍赖强求,老老实实的吃起了烤茄子。

  这茄子就是地里摘的,水洗后,整个放在铁丝网的边缘,利用炭火慢慢的将之烤软,然后再刷一层油,用筷子将茄子分开,撒油辣椒和蒜蓉,等熟了后,味道就很好吃了。

  高明程一边喝酒,一边大口吃肉,他一共抓到五只兔子,分给两狗一只,范立成也吃了一只,剩下的三只,大部分全进了高明程的肚子。

  正在这时,陈大松的小儿子陈多喜突然过来了。

  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香味,铁丝网上还摆着一条兔腿,火炭散发出的热力,逼的兔肉中的油脂不停的滋滋作响。

  “明程哥。”陈多喜没有靠的很近,离高明程还有几米远就站住了。

  他嗅着空气中的肉香味,狠狠地吞了下口水。

  虽然今年家里吃肉的机会多了很多,但他这个年纪,哪有不馋肉的,何况这是烤肉,更香!

  高明程看到他过来了,也有一些意外,但也热情的招呼他过来,并且让陈多喜吃兔肉。

  “来的正巧,刚好还剩下一条兔腿,你拿去吃吧!”

  陈多喜眼睛微亮,狠狠地动心了,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因为他过来,并不是为了吃肉,而是想请求高明程另外一件事。

  “明程哥,我明天能不能坐你的车?我想去外面看看。”陈多喜的心跳的很快,但他还是鼓起勇气把心里想说的话说了出来。

  这个想法,他很久以前就有了,但一直不敢说出口,现在他觉得找到机会了,因此赶紧跑了过来。

  范立成去年就来过高家村,当他今年又来了时,陈多喜就想到一件事,那就是高明程明天一早就会出发送范立成回家,然后又会再回来!

  而陈多喜,就可以趁机跟着去外面长长见识。

  他的性格跳脱些,和他哥哥踏实的性格完全不同。

  高明程听到这个请求时有些意外,但也不是不能理解,其实村里很多人都向往外面的世界,只是很少人敢于真正的离开这个熟悉的小山村而已。

  高明程没有犹豫,直接答应了陈多喜的要求。

  陈多喜的性格,和他的小儿子有些像,都是有一颗躁动的心,渴望见识外面的世界,所以看到陈多喜时,他偶尔也有一些亲近感。

  “可以啊,正好车里还有座位,这样吧,你回去问问你哥,如果他也想去,我带你们兄弟两个一块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