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仙风盈袖
想当初,他在自己家待不住,最常待的地方,就是高国兵的家和高壮的家。
提起旧房子,高国兵和赵冬梅的脸上也流露出回忆的神色来。
赵冬梅说道:“说起来,我也好久没回高家村了,就连明程新建的房子,也没有去过。”
之前高明程在牛尾岭建房时,高国兵倒是来过,但赵冬梅当时有事,并没有来。
“这样吧,国兵,等这周放假了,我们也回高家村一趟,到处走走看看也好。反正现在天气好,正适合出门走走。你看行吗?”
赵冬梅很快就有了主意,而当她拿定主意后,高国兵一般是不会反驳的。
“行!”高国兵点头说道。
“叔,婶,那我带你们回去吧,正好到我家坐坐,吃顿农家饭,看看我承包的小富山和养的鸡仔。”高明程当即说道。
高国兵家没有车,平时出行,都是骑警局的自行车。
但高家村距离县城还是有一段路的,骑自行车多少有些不方便。
不过高明程很快就想到,他应该去肖金峰那儿借吉普车的,那样回村时,更有牌面。
高国兵是高家村职位最高的,坐拖拉机回去也行,但终究比不上吉普车啊。
距离放假还有三天,于是高明程决定明天就去找肖金峰说一下,省的车子被其他人借走了。
一顿丰盛的佳肴,几杯暖胃的小酒,说说笑笑间,已经晚上九点了。
高明程看了眼悬挂在墙壁上的钟表,然后起身告辞了。
高国兵也没有虚留,而是叮嘱道:“你自己路上小心。”
高明程笑了,调侃的说道:“要是有人打我主意,正好给叔你送业绩。”
高国兵也笑了,把他送到院子门口。
这会儿附近居住的人并不多,因此四周夜色浓郁,高明程拿出手电筒,走在小路上。
县里的主街道已经水泥硬化了,但这些小路,还是泥巴路,并没有被硬化。平时走还好,一旦下雨,就容易弄脏鞋子。
高明程神态从容,嘴里还哼着曲子,拐过一条小路,然后再走几分钟,就可以到大路,穿过马路再走一会儿,就到他的服装店了。
他步伐迈的很快,走路似一阵风般。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临走时说的那句话,竟然一语成谶了!
高明程走在小路上,这边的房屋开始变得密集些,两边都是屋子,这会儿有明明暗暗的灯光从各个屋子里散发出来。
在县里,几乎家家户户都用上电灯了,只是煤油灯和蜡烛也是有的,因为电线和电力的缘故,县里有时候会停电,这个时候,就需要这些老旧的照明工具了。
一个黑影快速的攀爬过一户人家的院墙。
院墙并不高,出于节省砖块的想法,院墙也就两米高,刚刚能够阻拦路人的视线而已。
不过有些人家,会在砌院墙时,把一些玻璃瓶子打碎,然后把尖锐的部分朝上,这样能够起到一个防御的作用。
只是这户人家的院墙并没有碎玻璃渣。
高明程走到那里时,发现在院墙的外面,还摆着一块石头可以供人垫脚,这样一来,只要身体素质还行的人,踩在这块石头上,就会很容易翻过院墙。
高明程站在石头上,轻而易举的将整个院子尽收眼底了。
院子不大,只有三间正屋,旁边各有一个厨房和厕所,空院子里还堆着一些建筑用的工具,如运水泥用的人力建筑斗车。
由此可见,这户人家肯定是在工地干活的。
高明程并不知道翻墙的人是谁,他看到时,只来得及看到那人的背影,只一眨眼的功夫,人就已经翻了进去,然后进了屋子里了。
不过,他耳力很好,于是听到了男女鬼混的声音,恰如干柴遇烈火,在极短的时间内焚烧起来了。
这可疑的场景……难道是通奸?
如果是小偷,亦或者是寻仇的,高明程还能够见义勇为一把,可这情况……他也不知道当事人到底是什么关系,贸然插手不好。
所以他决定当做没看到得了。
只是在他刚从石头跳下来,还没走上两分钟,就迎面碰见一个人。
这个人手里拿着一把泥刀。
泥刀是一种建筑工具,砌墙时用以斩断砖头、修削砖瓦、填敷泥灰等。
高明程看到这个男人手上的泥刀,又联想起刚才那个院子里的斗车,莫名的觉得这个男人就是那个院子的男主人。
可是……
他知道不知道,现在屋子里正有一对男女在鬼混啊?
想到之前那场大火的由来,高明程觉得自己的正义感应该强烈一点,虽然这个功劳有点小。
第428章 改变命运
高明程没有马上吭声说些什么,而是一直盯着那个男人的背影,直到看到他果然朝着那个院子走去。
“哎,前面那个兄弟。”看到那人已经从口袋里拿出钥匙,准备打开院门时,高明程立即喊住了他。
那人回头,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也是这个时候,才看清楚那人的模样。那人大约三十岁左右,因为常年在工地干活,皮肤黝黑粗糙,一双眼睛微眯,有较为明显的龅牙。
不得不说,他长得很普通,和帅这个字,那是一点都不沾边的。
但在看清楚这人的长相时,高明程的瞳孔都忍不住震动了几下。
竟然是他!
“你……叫我有什么事吗?”那人开口,浑身散发出老实巴交的气质来。
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老实人。
高明程的内心极为复杂,一时之间竟然忘记说话了。
直到那人再次问他时,高明程才反应过来,说道:“你……是不是叫周乐?我听人说起过你,说你砌砖的手艺不错。”
那人有些意外,但随即就高兴起来,因为高兴,他的身体有些摆动,手中的泥刀更是习惯性的挥动了下。
在手电筒的光线下,平平无奇的泥刀却让高明程多看了几眼。
眼前的周乐,和他手中的泥刀,都是那么的普通。
但今晚一过,不管是人,还是泥刀,都将不再普通了。
高明程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周乐。
事实上,这辈子,他和周乐也没有任何交集,就是上辈子,交集也不多,只知道这是一个狠人,什么脏活都敢干。
他在道上混时,自然结交了黑白两道的朋友,认识了不少人。关于周乐的往事,他是听人说过,自己倒是没和周乐有过多么紧密的来往,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周乐和他是一个县的人。
“嘿嘿,我从十三岁,就跟着我爸在工地里做事了,我这砌砖的手艺,确实还行。”周乐又是高兴又是谦虚的说着。
他们这些靠手艺赚钱的人,口碑还是很重要的,你口碑好,请你做事的人就多,你就能够多赚点钱。
高明程说道:“你知道往这再走八百米左右,靠街的那个工地吗?那个工地是我的,我打算建一所幼儿园,明年开春就要用,所以想多请几个人来做事。你方便过去做事吗?”
高明程很快就想到了一个搭话的由头。
在说出这话之前,他的内心是有过波动的,但最终他决定插手管这事。
如果他不管,那么明天,他就能够送高国兵一个大功劳。
但是他管了,或许能够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周乐是干这一行的,自然对县里的各个工地比较关注,听了这话后,他才仔细看着高明程,然后恍然大悟般的说道:“哦,原来是高老板!我见你在服装店门口耍过石锁,你,是这个!”
周乐满脸敬佩的朝高明程竖起大拇指。
然后又说道:“那对石锁,我也去举过,我力气也算大的,能够提的起来,但是想要完全举起来,还是勉强了点。我打算再练练,过年时,去你店里买身好点的衣服。”
高明程笑了,心底则有些唏嘘。
在惨事没有发生之前,周乐也是一个对生活有所期待的普通人。
周乐快速的说道:“我方便去做事!我最近都没有事做的,本来有个老表喊我去一个工地做事,结果又黄了!”
说着,周乐还叹息了声,要不是事情黄了,他也不至于现在这个时间回来。
他们这些在工地做事的人,如果工地离家近,那么就可以回家来住,但如果工地离家远,那么就在工地那儿随便生活了。
随意搭个棚子,捡几块木板做床,再支一个铁锅煮粥煮饭就行。
高明程听了这话就明白了,难怪才晚上九点多,就有人翻墙行那不轨之事了。
原来这周乐是提前回家了。
提前回家和捉奸,真的很配啊!
高明程说道:“那行吧,你明天就去我工地做事。”
两人就站在门口说话,动静不大不小,但也足以令屋内的人有所察觉了。
周乐满脸的高兴,指着门口,对高明程说道:“这是我的家,高老板要进去坐坐吗?不过我老婆应该带儿子睡着了,他们一向睡的比较早。”
高明程听他提起老婆儿子来,忍不住唏嘘。
陈司机因为常年在外面跑运输,老婆给他戴了顶帽子,但好歹孩子还是亲生的。
可这周乐呢,不但戴了顶帽子,还给别人养孩子。
也正是因此,受到刺激的周乐才会用手中的这把泥刀将屋子里的三个人都杀死。
周乐常年在工地做事,力气不小,手中这把泥刀,更是用的熟练,在他杀人逃亡后,犯的案子中,也大多是用泥刀杀的人。
所以他在道上有个诨号就叫泥刀,出手极其狠辣,只要给钱,什么脏活都敢接。
并且凶残至极的他,最后并没有伏法,而是和一群人偷渡到加拿大去了,据说在那边也占下了一块地盘。
“我就不进去坐了,太晚了,我也要回家了。你要买衣服,可以到我店里来,我给你算五折。男人嘛,总要有一套上档次的衣服才好。”
高明程说完,朝周乐招了招手,他转身就走。
因为他已经听到有人翻墙离开的声音了。
至于后续,他就不打算过多的插手了,主要是也不方便插手。
周乐的性格底色是朴素和吃苦耐劳,如果没有受到大刺激,那么一辈子都会勤勤恳恳的做事,辛辛苦苦的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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